元志是兰的儿子,字猛略。从小就精明强干,善辩,博览书史,颇有文才。他当洛阳令时,不避强权者,跟御史中尉李彪争路,两人一起见皇帝,当面分清是非。李彪说“:御史中尉因避太子的车马,停在路边谈论剑鼓的事,岂有洛阳令敢来和我抗衡?”元志说:“我是京都县主,普天之下,谁不是郡县管辖下的编户?我怎么能够降低身份和众官一样,回避中尉?”孝文帝说:“洛阳,就是我的丰、沛,你们应当分道扬镳。从今以后,可以分道而行。”出门之后,元志就跟李彪拿着尺子丈量道路,各取一半。孝文帝对邢峦说“:这个孩子竟能成事。所谓王孙公子,不须雕琢自成。”邢峦说:“经露之竹和霜打的枝条,所以多有劲节,不是鸾便是凤,都在本枝上的。”
员外郎冯俊,是昭仪的弟弟,他仗势任意殴打所在地方的里正,元志让主管官员把他逮捕收押,判刑,免去官职。因此得罪了皇帝,被降职任太尉主簿。不久又任从事中郎。皇帝南征时,孝文帝换常服到战场观战,有箭向皇帝射来,元志挺身遮挡,孝文帝因而免于受伤,而箭射中元志眼睛,因此一目失明。任命元志为恒州主管官员。
宣武帝时,被任命为荆州刺史。回朝后,御史中尉王显上奏说,元志在荆州时,压低价钱买好人家女子当奴婢,同时他又请求到朝中供职。正好皇帝大赦,免去处分。
明帝初年,兼任廷尉卿。后又被任命为扬州刺史,赐爵建忠伯。元志在扬州任上时,威名虽然不如李崇,也是荆楚人所害怕的。不久,又被任命为雍州刺史。晚年他特别沉缅于歌舞和女伎,在扬州时,身边侍奉的将近百人,各种器玩服饰,十分珍奇华丽,冠于一时。当他到雍州以后,也更加追求华丽奢侈,贪得无厌,声名大受损害。
当莫折念生反叛时,皇帝下诏封元志为西征都督,前去讨伐。念生派他的弟弟天生驻守在陇口,和元志相互对峙,元志被敌人乘机打败,他便丢下部众,逃回岐州。敌人进而攻城。岐州刺史裴芬之怀疑城里有人和敌人私通,打算把他们都赶出城去。元志不采纳他的意见。城里人果然打开城门招引敌人,抓住了元志和裴芬之送到念生那里,因而被杀。节闵帝初年,追赠为尚书仆射、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