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翰,字林卿,忻州秀容人。大定二十八年(1188)中进士,调任隰州军事判官。有人诬告一家兄弟三人拦路抢劫,张翰暗访得知真实情况,就向州里说明并释放了他们。历任东胜、义丰、会川县令,补任尚书省令史,又任户部主事,升为监察御史。服母丧,服终,调任山东路盐使。服父丧,起复任尚书省都事、户部员外郎。大安年间,平章政事独吉思忠、参知政事承裕行省戍守边境,张翰任左右司郎中,由于意见不一致,处置不得法,张翰多次力争不被采纳。承裕被逮捕后,卫绍王知道张翰事先已经提过不同看法,便召见他并加以安慰。改任知登闻鼓院,仍兼原来职务,又升为侍御史。贞..初年,任翰林直学士,充元帅府经历官。中都戒严时,调度有方,改任户部侍郎。
金宣宗迁都汴京,张翰规划筹措粮草并随从至真定,他上书皇帝进言五事:“一为强本,也就是要聚集兵士、迁徙豪强,以充实南京。二为足用,也就是说应当依照蔡州、汴河的旧渠道来通漕运。三为防乱,就是应当聚集义军,发给官印,让他们相互统帅,以使内部安定不致反复。四为省事,是说县、邑不能自保的应当加以合并,既可减少官员人数,又便于防盗。五为推恩,也就是应当广施恩惠,以示天子所在地值得庆幸的意思。”皇帝略加施行了。
张翰一向善于治理烦难的事务,每到一处就办理得有条不紊。升任河平军节度使、都水监、提控军马使,不久又改为户部尚书。当时,刚迁都南京,各种事情正是草创阶段,张翰处置得有条有理。当年去世,谥为达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