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是穆宗朝内官监的太监。穆宗刚即位时,李芳以能够主持正理获得皇上信任。当初,在世宗时期,工匠徐杲由营造人员直接升任工部尚书,负责维修芦沟桥,侵吞钱财以万计。他的属下冒任太仆寺少卿、苑马卿以下官职的有上百个。隆庆元年(1567)二月,李芳弹劾他。当时徐杲已被撤职,于是将他投进监狱,遣去戍边,并将所有冒任的官员全部裁汰。他还上奏革除上林苑监增设的皂隶,减少光禄寺每年增加的粮米食盐,以及工部所需的建筑材料,为此他深为同类所忌恨。而那时候,司礼监的阉官滕祥、孟冲、陈洪正受到皇上宠爱,争相搞一些奇技淫巧的东西来取悦皇上,制作鳌山灯,引导皇上做长夜之饮。李芳恳切劝谏,皇上不高兴。滕祥等人又挑拨是非,陷害李芳,皇上于是大怒,勒令李芳闲住。二年十一月又将李芳杖打八十下,监禁在刑部等候处理。尚书毛恺等人说:“李芳的罪状还不清楚,臣等不知该判什么罪。”皇上说“:李芳对朕无礼,禁锢他。”
李芳被禁锢后,滕祥等人更加骄横,前司礼监黄锦已被革掉荫封,滕祥擅自重新给他。工部尚书雷礼弹劾滕祥,说滕祥在“传造采办器物和修补神坛宗庙的乐器时,多擅自加额征收,浪费达数万之多。工厂存留的大木,他任意裁截。臣雷礼无力与他抗争,乞请尽早将臣罢免。”皇上不给滕祥加罪,反而令雷礼退休。孟冲传圣旨将海户王印投进镇抚司监狱,判他戍边,法司竟不能干预。他收取肃藩辅国将军朱缙火贵的贿赂,使朱缙火贵得越制袭封为肃王。陈洪尤其贪婪,内阁大臣中也有的是通过他而得以进用的。三人所浪费的国库钱财无数。皇上到太庙祭祀,三人都戴着进贤冠、穿着祭服相从,所得封赏和褒奖与六卿相同。弹劾他们的廷臣多受到迫害,太常寺少卿周怡被调补外官,给事中石星、李已、陈吾德,御史詹仰庇、尚宝丞郑履淳,都被廷杖并撤职。三人各庇荫锦衣官达二十人,而李芳长期被关在狱中。四年(1570年)四月,刑科给事中舒化等人说热审已经到期,请求宽宥李芳。李芳这才获得释放,被发往南京充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