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一年十月十五日
奏为江宁织造.郎中曹寅病故,请补放其缺事。
谨将广储司郎中.兼骁骑参领.佐领马尔嘎,慎刑司郎中兼佐领李延禧,广储司郎中兼骁骑参领、佐颁嘎达珲,会计司管钱粮员外郎兼佐领李英贵,会计司员外郎兼佐领张长住等,各缮绿头牌,伏乞钦点。
内务府总管赫奕、署内务府总管马齐、署内务府总管.郎中海章,交奏事治仪正傻子、奏事员外郎双全转奏。
奉旨:曹寅在织造任上,该地之人都说他名声好,且自督抚以至百姓,也都奏请以其子补缺。曹寅在彼处居住年久,并已建置房产,现在亦难迁移。此缺著即以其子连生补放织造郎中。钦此。
内务府总管赫奕、署内务府总管马齐、署内务府总管.郎中海章谕:将此应行之处行之,应交之处交之。
[译自内务府满文奏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