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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学史》第四章 魏晋南北朝以迄唐初私家修史之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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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马、班二氏出,已大畅私家修史之风,迨魏晋南北朝,以迄唐初,而私家修史尤盛,大别言之,可分五类:其一为后汉史、其二为三国史,其三为晋史、其四为十六国史、其五为南北朝史。凡此五类之史,初皆由多家纂集,最后勒定一编。然其源虽同,其流则异,如刘宋以前,后汉史有九家,自范晔《后汉书》成,而九家之书皆废。又如唐以前晋史有十八家,唐太宗官修之《晋书》成,而十八家之书皆废,陈寿《三国志》未成之前,三国之史,各有作者,不只一家,自陈书行,而诸家之书,日就湮废,正与汉晋二史同符,此之谓源亡流存,一例也。晋代之十六国,亦各有史,流传颇盛。后魏崔鸿本之,以作《十六国春秋》,诸国之史,既渐以湮废,而自宋以来,鸿之本书,亦不见著录,此之谓源流俱绝,二例也。南朝有宋、齐、梁、陈四书,北朝亦有魏、齐、周、隋。四书,李延寿因之以撰《南史》、《北史》,今则八书俱存,与南北史并列于正史,此之谓源流俱存,三例也。依此三例,衍而述之,大略具矣。

后汉史作者甚多,兹据《隋书》、《旧唐书》两《经籍志》,《新唐书 艺文志》,考得要略,列表明之:

  书名  卷数  著者  存亡  附  考

《东观汉记》

《隋》一百四十三《唐》一百二十七

汉  刘珍等

今有清代辑本二十四卷。

《后汉书》

《隋》一百三十《唐》一百三十三

吴谢承

有辑本。

《后汉记》

《隋》原百卷、存六十五《唐》一百

晋  薛莹

莹本吴人,后入晋,所作亦称《后汉书》,有辑本。

《续汉书》

《隋》八十三《唐》同

晋  司马彪

志三十卷未亡,附范晔之书以行,纪传亡,别有辑本。

《后汉书》

《唐》五十八

刘义庆

疑即撰《世说新语》之刘孝标,而两唐系于华峤之前,似为晋人,存疑待考。

《汉后书》

《隋》原九十七  存十七

《唐》三十一

晋  华峤

亡有辑本,原作《后汉书》,据《晋书 华表传》及《史通 正史》本作《汉后书》。

《后汉书》

《隋》原一百二十二

  存八十五《唐》一百又二

晋  谢沈

有辑本。

《后汉南记》

《隋》原五十五  存四十五《唐》五十八

晋张莹

两《唐书》仅称《汉南记》。

《后汉书》

《隋志》原一百  存九十五《唐志》一百又二

晋  袁山松

有辑本。

《后汉书》

《隋志》九十七《唐志》九十二《宋志》九十

宋范晔

《后汉书》

《隋志》一百

梁萧子显

以上为纪传体。

《后汉纪》

三十

晋  袁宏

《后汉纪》

三十

晋张璠

以上为编年体。

右可考者,凡十三种,而见存之本,仅范氏之《后汉书》,袁氏之《后汉纪》,二种而已。其他则多有辑本,清姚之駰《后汉书补逸》二十一卷,中凡辑《东观汉记》八卷,谢承书四卷,薛莹、张璠、华峤、谢沈、袁山松书各一卷,司马彪书四卷,章宗源、黄奭、黄恩纶各有辑本,而汪文台更汇而成七家后汉书,此其可考之大略也。

汉明帝尝诏班固同陈宗、尹敏、孟異,作《世祖本纪》,又撰《功臣列传载记》二十八篇 ,此即唐代以后官修诸史之滥觞。其后乃诏刘珍、李尤修《东观汉记》,东观者,为章和以后聚藏图籍之所,为修史者所取资 ,范书称,延笃与朱穆、边韶,著作东观是也。《东观汉记》之作,珍、尤而外,有伏无忌、黄景、边韶、崔寔、朱穆、曹寿、延笃、马日磾、蔡邕、杨彪、卢植,初未有名,后乃称《汉记》,其题为《东观汉记》,则自《隋志》始。范书未出之前,世人宝重其书,在诸家《后汉书》之上,魏晋南北朝之学者,尝称“六经三史”,“三史”者,《史记》,《汉书》及此书是也 。此亦为官修史籍之一,故撰述不出一手,历时甚久,而终未成书。衡以章学诚之所论,此书盖属于撰述,体例一依《史记》、《汉书》,大异古史官记注之成法,是为吾国史学界一大变革,而有一往难返之势者也。自时厥后,迄于范氏,私家之作,缘以大盛,有若二谢、薛、张、马、华、刘、袁八家之作,具如上表所载者,皆为三国两晋时之名著,而卓然成一家之言者。往者刘勰搉论及此,其言曰:“后汉纪传,发源东观,袁、张所制,偏驳不伦,薛、谢之作,疏谬少信,若司马彪之详实,华峤之准当,则其冠也。”(《文心雕龙 史传篇》)刘知幾亦独举司马彪、华峤两家,置他家而不数,且云推其所长,华氏居最,其心折可谓至矣。近人或推谢承,以为后汉诸史第一 ,然仅由逸文窥其压略,遽加论定未必衷于情实,仍当以二刘所论为当。八家之书,合以《东观记》,是为九家后汉书,皆承用《史记》之纪传体,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且其中未成之作,实居半数,故有待于范晔之订定,范书既行,而诸家之史皆废,夫岂不以是欤。在范氏之前者,又有袁宏、张璠两家,皆著《后汉纪》,为编年体,为范氏所取资,今则袁《纪》独存。又梁萧子显亦撰纪传体之《后汉书》,时在范氏之后,书亡于隋前,故不晓其与范书孰为优劣;今并具列

于表。

《宋书 范晔传》,载晔左迁为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以为一家之作。又载晔狱中《与甥侄书》,以自序云:

(上略)本未关史书,政恒览其不可解耳。既造后汉,转得统绪。详观古今著述,及评论,殆少可意者。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无例,不可甲乙辨:后“赞”于理近无所得,唯“志”可推耳。博赡不可及,整理未必愧也。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约其词句。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过秦》篇,尝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欲遍作诸“志”,前汉所有者,悉令备,虽事不必多,且使见文得尽。又欲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意复未果。“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奇变不穷,同含异体,乃自不知所以称之,此书行,故应有赏音者,纪传例,为举其大略耳,诸细意甚多,自古体大而思精,未有此也。恐世人不能尽之,多贵古贱今,所以称情狂言耳(下略) 。

今本《后汉书》,无晔《自序》,其撰述之旨趣,可由此书窥之。范氏撰《班固传论》,盛持其短,又用华峤之辞,谓固不能以智免极刑,身陷大戮,然晔亦与于彭城王义康之祸,其结局视固为酷,亦所谓目能察毫毛,而不自见其睫者也。观此书辞,露才扬己,毋乃太甚,何异自衒求售。然曹丕有言:“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典论 论文篇》)衡以此文,盖与丕有同慨,其曰世人多贵古贱今,所以称情狂言,岂得已乎 且良工心苦,读书者未必尽喻,故曰,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皆自道其甘苦也。《文选》所录范氏之作,《凡论》一首,《赞》一首,皆为杰作,其他杰作尚多,咸可诵览。如以批评文学之态度,持论班范两书,一则极博赡渊雅之能事,一切有名奇情壮采之可味,诚未知其孰为后先,而执笔为纪事文者,倘由范书入手,又能别具心裁,自出手眼,造文为史家之工具,研史之士,不能薄而不为,班书而外,范氏其首选也。

陈振孙《书录解题》,谓范氏删取《东观汉记》以下诸家之书,以为一家之作,是诚然矣。其所采取之迹,今犹有可考者:范氏撰史,多采华峤,峤书易“外戚”为“后纪”,范亦仍之,而肃宗“纪论”、二十八将“传论”、桓谭冯衍“传论”、袁安“传论”、刘赵淳于江刘周赵“传序”、班彪“传论”,其文中之一部,章怀并注为峤之辞;王允“传论”,章怀漏注,以《魏志董卓传注》参校,知亦峤辞 ;又以《东观记》为本书,复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烦补略 ,以成一代大典。第近人王先谦则谓,范书因于华氏之六事,大都寥寥数句,不关纪传正史,实因峤辞未善,而加以改正,不得因此,遂谓其悉本华书(《后汉书集解述略》),其说是也。不惟于华书如是,其于《东观记》亦然。

《史通》称晔作《后汉书》,凡十纪、十志、、八十列传,合为百篇,会以罪被收,其“十志”未成而死(《史通 正史》)。《隋志》著录其书,作九十七卷,两《唐志》皆作九十二卷,唯《宋志》作九十卷,与今本合,其不同者,或以中有子卷多出,今本非有阙佚也 。范氏《自序》云:欲遍作诸志,前汉所有者,悉令备,故其目中有十志,以拟《汉书》。或谓晔所撰十志,一皆托谢俨搜撰,垂毕,遇晔败,悉蜡以覆车,宋文帝令丹阳尹徐湛之就俨寻求,已不复得,一代以为恨 。其事之有无不可知,藉令垂成而毁,诚可惜也。梁人刘昭曾为范书作注,凡得一百八十卷 ,昭以范书无“志”,乃取司马彪《续汉书》之八“志”,并作为注,得三十卷,以补其阙,其“序略”所谓借旧“志”以补之,是也。范书与《续志》合刊,始于宋真宗乾兴元年孙奭所请,其奏中仅言刘昭注补《后汉志》,又云,范晔作之于前,刘昭述之于后,似未知其出于《续书》者。至陈振孙《书录解题》,乃明言《后汉志》三十卷,晋司马彪撰,梁刘昭补注,且考章怀注所引,称《续汉》者,文与今“志”同,其为彪书无疑,至此疑案始决。而两书经此合刊,《续志》亦不复能别白,不细考者,不以为范书,必以为刘昭所补矣。

范氏既讥班固任情无例,又自称有纪传例,是则其书必有凡例,特以身罹极刑,随之俱散,乃不可考。然刘知幾之论,则曰:“范晔之删《后汉》也,简而且周,疏而不漏。”王鸣盛亦谓:“范书贵德义,抑势利,进处士,黜奸雄,论儒学则深美康成,褒党锢则推崇李杜,宰相无多述,而特表逸民,公卿不见采,而特尊独行。”(《十七史商榷》六十一)是又能鉴马、班二家之失,而匡正之。是则其书一如《史记》之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文质相称,《汉书》之不激诡,不抑抗,赡而不秽,详而有体,诚不愧一代良史之才,而其史学之梗概,亦可于此窥见焉。

袁宏《后汉纪》作于东晋康帝之世,在范晔之前,其《自序》云:

子尝读《后汉书》,烦秽杂乱,睡而不能竟也。聊以暇日,撰集为《后汉纪》。其所掇会汉纪:谢承书、司马彪书、华峤书、谢忱(即谢沈)书、《汉山阳公记》、《汉灵献起居注》、《汉名臣奏》,旁及诸郡耆旧先贤传,凡数百卷。前史阙略,多不次叙,错谬同异,谁使正之。经营八年,疲而不能定,颇有传者,始见张璠所撰书,其言汉末之事差详,故复探而益之。

袁宏所采之汉纪即《东观记》,马、华、二谢之四书外,他所徵引,多著录于《隋志》。宏著是书之动机,由于病诸家《后汉书》之烦秽杂乱,而改效编年体之汉纪。其论班、荀二家之书则曰:“班固源流周赡,近乎通人之作,然因藉史迁,无所甄明,荀悦才智经纶,足为嘉史,所述当世,大得治功。”是则以繁而难理,与简而易寻,为两书之轩轾。盖其本书既依仿荀氏而作,明其渊源所自,不能不左班而右荀,不自知其失于议论之公。然而袁氏之作,视上举诸家之书,为便于循览矣。

据王鸣盛所考,宏书所采虽博,乃竟少有出范书外者,是诸书精实之语,范氏摭拾已尽 ,而袁、范两书之价值,亦可想见。《四库提要》谓,荀悦书因班固旧文,剪裁联络,此书

则抉择去取,自出鉴裁,又难于悦,斯论诚然,此《史通》所以谓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袁、范二家也 。

其次则三国史,就可考者表列于左:

书名

  卷数

  著者

存亡

附考

《魏书》

四十八(《隋志》下同)

晋 (魏)王沈

纪传体。

《魏氏春秋》

二十

晋  孙盛

编年体。

《魏纪》

十二

晋  阴澹

《唐志》作魏澹。编年体。

《后魏春秋》

晋  孔衍

一作《汉魏春秋》。编年体。

  《魏尚书》

同上

《唐志》作《后魏尚书》。

《魏略》

五十

魏  鱼豢

未全亡

《隋志》作《典略》八十九卷,此实为《魏略》、《典略》之合本,应作《魏略》五十卷,《典略》三十九卷,有辑本。

  《魏国统》

十(《隋志》)

晋  梁祚

《唐志》作《魏书 国纪》,误。

以上魏。

《蜀书》

蜀  汉王崇

《蜀记》

七(《唐志》)

晋  王隐

  《蜀本纪》

晋  汉谯周

见《三国志裴注》。

  《汉春秋》

(《唐志》)

晋  习凿齿

即《汉晋春秋》五十四卷之一部,其所谓汉即后汉及蜀汉也,《隋志》作《汉晋阳秋》,盖由避讳。

以上蜀汉。

《吴书》

五十五(《隋志》下同)

吴  韦昭

纪传体。

  《吴记》

晋  环济

  《吴录》

三十

梁  张勃

以上吴。

  《三国志》

六十五

晋  陈寿

存《叙录》一卷亡

内《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

以上合三国为一书。

右所著录者,可分官修、私修两类,如王沈之《魏书》,韦昭之《吴书》,属于官修者也;其他诸作,多属于私修。至陈寿乃合诸氏之史,以为《三国志》,而集官私各书之大成焉。纂魏书者,有卫觊、缪袭、韦涎、应璩、王沈、阮籍、孙该、傅玄等多人,而终就其业者则王沈也。纂吴书者,有丁孚、项峻、韦昭、周昭、薛莹、梁广、华覈,其后韦昭独终其书。以上二书,皆承魏、吴二主之命而修者也。陈寿尝谓蜀汉国不置史,记注无官,而刘知幾以为厚诬诸葛,蜀以王崇补东观,许盖掌礼仪,卻正为秘书郎,广求益部书籍,其事具载《蜀志》(《史通 史官》)。兹考《华阳国志》(十一)《后贤志》,王崇于蜀为东观郎,入晋后著《蜀书》,颇与陈寿不同,今陈书不见崇名,知幾所见《蜀志》,若非崇之《蜀书》,即《华阳国志》也。《三国 蜀志 后主传》,景曜元年,亦有“史官言,景星见”之语,此所谓“史官”乃太史令之异称,实历官也。或据此以为蜀有史官之明证,殊为失考;而知幾谓寿之父为诸葛所髡,故加兹谤议,则亦未必可信也。王崇虽官于东观,而所作《蜀书》,仍为私修之史,其不著录《隋志》,以已早亡故也。《史通》谓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正史篇》),其时盖在王沈《魏书》之前,今其书佚文甚多,可以窥见大略,裴松之据以补注陈书之阙略,亦可称之名著已。

《晋书 陈寿传》云:

寿仕蜀为观阁令史,及蜀平,除著作郎,撰魏吴蜀《三国志》,凡六十五篇,时人称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夏侯湛时著《魏书》,见寿所作,便坏己书而罢,张华深善之,谓寿曰,当以《晋书》相付耳,其为时所重如此。……卒年六十五。梁州大中正尚书郎范颈等上表曰:故治书侍御史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戒,明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原垂采录。于是诏下河南尹、洛阳令,就家写其书。

《华阳国志 后贤传》亦云:

吴平后,寿乃鸠合三国史,著魏、吴、蜀三书六十五篇,号《三国志》。……中书监荀勗、令张华深爱之,以班固史迁不足方也。

《三国志》成于晋初,是时后汉史,仅有东观纪谢承书可资采撷,而谢书恐未大传于世,至范晔之撰《后汉书》,则远在陈寿之后,故其《外夷传》多取材于寿书,《隋志》以下,迄于今之二十四史,列范书于陈前者,盖以朝代为次,非论作者之先后也。《晋书》陈寿本传《论》云:“丘明既没,班马迭兴,奋鸿笔于西京,骋直词于东观,自斯已降,可以继明先典者,陈寿得之,江汉英灵信有之矣。”其推许甚至,当代称寿有良史之才,以为马班之亚,不诬也。或谓寿不帝蜀汉,而为魏作本纪,又曾厚诬诸葛,谓将略非其所长,《晋书》又载其因乞米不与,而不为丁仪、丁廙立传,不悟晋以承魏,魏以承汉,寿身为晋臣,若帝蜀汉,必蒙骈首之诛,寿于《诸葛亮传》后,盛称其才,又为诸葛撰《集》,表上之,即有微词,决非谤语,至乞米事,尤为影响之辞,《晋书》好采杂说,故以入传,然于其上冠以“或云”,以明其事之难信(于诸葛髡其父亦然),究之马班而后,应推寿作为佳史,则千载以来,无异议者 。故刘勰论之曰:“魏代之雄,纪传互出,《阳秋》、《魏略》之属,江表《吴录》之类,或激抗难徵,或疏阔寡要,唯陈寿《三志》,文质辨洽,荀张比之于迁固,非妄誉也。”

晋人习凿齿作《汉晋春秋》,起汉光武,终于晋愍帝,于三国之时,蜀以宗室为正,魏武虽受汉禅晋,尚为篡逆,至文帝平蜀,乃为汉亡,而晋始兴焉,其用意盖以裁正桓温之觊觎非望(《晋书》本传)。说者谓习氏生于晋室南渡之后,与蜀汉之偏安相类,异于陈寿所处之境地,故得奋笔而申其所见。其后朱熹作《纲目》,帝蜀伪魏,亦当南宋偏安之日,正其显证。若宋萧常、元郝经之作《续后汉书》,明谢陛之作《季汉书》,皆承习氏,而以帝蜀伪魏为旨趣者也。然陈书虽未帝蜀,而亦未尝尊魏,其以三国之史,并列而分署,曰《魏书》、《蜀书》、《吴书》,用示三分鼎足之势,若以帝魏为旨趣,则必仿《晋书》之例,为蜀、吴二国各撰载记,而统署曰《魏书》,不得以“三国志”题之矣。且寿虽官著作,而所撰实为私史,当撰著之时,见其稿者,虽有张华、荀勗、夏侯湛,而未尝上之于朝,又以撰魏志有失勗意,摈之于外 。盖晚年归老于家,其书始就,殁后,范頵乃得表上之。《晋书》纪之曰,官就家写其书,则不同于王沈、韦昭等官修之史明矣。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称寿书高简有法,允矣。然宋文帝病其简略,乃命裴松之兼采众书,补注其阙(本《史通 正史》),及其奏上,文帝善之,称为不朽之作(《宋书》本传)。松之自谓作注之旨趣有四:一曰补阙,二曰备异,三曰惩妄,四曰论辨。清《四库提要》则曰:“松之受诏为注,杂引诸书,亦时下己意,综其大致有六:一曰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一曰参诸书之说以核讹异,一曰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一曰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一曰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一曰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考裴注采录之书,约一百五十种,故搉论属于三国时之史料 ,谓之异闻错出,其流最多(本《史通 正史》),而裴氏悉加采撷,可谓极注家之能事,然吾谓与其谓裴氏为注史,无宁谓为补史,读《三国志裴注》,应作《三国志补编》读之,与读《史记》之三家注、《汉书》之颜注、《后汉书》之章怀注,大异其趣。惟刘知幾则讥其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烦芜,观其书成表献,自比蜜蜂兼采,但甘苦不分,难以味同萍实,则失之过甚。盖刘氏之世旧典多在,可资博览,故深病裴注之繁,若在今日,转藉裴注以考见古籍之鳞爪,故弥觉其可珍,此因处境之异,而见地不同,未可执彼而议此也。

其次则晋史,唐太宗时,诏修《晋书》,有前后晋史十八家之语 ,兹以《晋书》及隋、唐二《志》考之,所得各家撰述,略如左表,《唐志》之卷数有异同者,亦附记焉。

 

  书  名

卷数

著者

存亡

附  考

《晋书》

《隋》九十三

《唐》八十六存八十九

晋王隐

荀绰有《晋后书》十五篇,见《晋书》本传。

《晋书》

《隋》四十四

《唐》五十八存二十六晋虞预

  (晋书)

  《隋》十四

  《唐》十四存一十

晋朱凤

《晋书》

三十余

晋谢沈

仅见《晋书》本传,隋唐二《志》无之。

《晋中兴书》

《隋》七十八

《唐》八十

晋何法盛

《南史》三十三。言法盛窃郗绍之稿而撰《中兴书》。

《晋书》

《隋》三十六

《唐》三十五

宋谢灵运

《晋书》

《隋》、《唐》一百一十

齐臧荣绪

《晋书》

《隋》一百又二《唐》九存十一

粱萧子云

《晋史草》

三十

粱萧子显

《晋书》

梁郑忠

《晋书》

一百一十

梁沈约

《东晋新书》

梁庾铣

以上纪传体。

《晋纪》

晋陆机

《晋纪》

二十三

晋干宝

《晋书》本传作二十卷。

《晋记》

晋曹嘉之

《汉晋春秋》

《隋》四十七《唐》五十四

晋习凿齿

《隋志》作《汉晋阳秋》,由于避讳。

《晋纪》

十一

晋邓粲

《晋书》本纪作《元明纪》十篇。

《晋阳秋》

三十二

晋孙盛

简文帝太后郑氏讳阿春,改春为阳,见《宋书 州郡志》。

《晋纪》

二十三

宋刘谦之

《晋纪)

宋王韶之

《晋纪》

四十五

宋徐广

《续晋阳秋》

二十

宋檀道鸾

《续晋纪》

宋郭李产

以上编年体。

右所列者,凡二十三家,谢沈之书,不见《隋志》,盖已不传,郑忠、沈约之《晋书》,庾铣之《东晋新书》,皆亡于唐前,故《隋志》注亡字以明之。唐初可考者,应为十九家,而刘氏谓之十八家者,岂以习氏之书,上包后汉三国,不专纪晋事,故去而不之数欤 或以其书主汉斥魏,故废不用,则臆说也 。

陆机《晋纪》,仅纪宣、景、文三世之事,谓之三祖,而三祖皆为追号;干、习二氏皆纪至愍帝;王隐、虞预、朱凤、谢沈,皆东晋初人,故所撰《晋书》,亦仅西晋四朝之事;何法盛始为东晋撰史,故称曰《中兴书》;邓粲之《纪》,仅记元明二帝,一称曰《元明纪》;徐广之书,虽无明文,所纪亦当限于东晋。其他如孙、王、檀、郭诸氏,或专详东晋,或兼记两晋,则史所未详,不能臆定。谢灵运之书,撰于晋亡之后,当兼详两晋,而书竟不就,本传亦明言之矣。其能囊括两晋之事,以成一代之典者,仅臧荣绪、萧子云、沈约三氏耳。据《南齐书 高逸传》,称荣绪之书一百十卷,纪录志传俱备。同时之褚渊,尝谓其蓬庐守志,沈深典素,追古著书,撰《晋书》十袠,赞论虽无逸才,亦足弥纶一代,是其书之价值,可以窥见 。往者王鸣盛考论及此,以谓荣绪既勒成司马氏一代事迹,各体具备,卷帙繁富,谅有可观,即以垂世,有何不可,乃唐贞观中,房玄龄奏令狐德棻重修《晋书》,号为太宗御撰,而荣绪之书竟废,吾为荣绪愤之 ,是可为臧氏千载下一知己矣。萧、沈二氏之书,虽亦为完作,然《隋志》著录时,沈书已亡,萧书仅存十一卷,其视臧书何若,无从质证,可以勿论,惟刘知幾谓贞观撰《晋书》成,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史通 正史》),是诸家旧史之渐就湮废,本为自然之趋势。知幾又称,房玄龄所主修者为《新晋书》(见《史通》《题目》、《暗惑》二篇),是亦因臧氏之书具在,而系新旧之名以别之,亦犹两《唐书》、两《五代史》,各系以新旧之称也。臧氏《旧晋书》,当亡于安史之乱,其后惟存贞观新撰书,而后世遂不复知有《新晋》之名 ,此考《晋书》者所宜知也。

评骘诸家《晋书》之得失者,具于《晋书》“传论”,《晋书》第八十二卷所载,除陈寿、王长文、虞溥、司马彪四家之外,如王隐、虞预、孙盛、干宝、邓粲、谢沈、习凿齿、徐广,皆为私修《晋书》之史家,而复为之“总论”。云:

王氏虽勒成一家,未足多尚,令升(干宝《晋纪》)安国(孙盛字),有良史之才,而所著之事,惜非正典,悠悠晋室,斯文将坠,邓粲、谢沈,祖述前史,葺宇重轩之下,施床连榻之上,奇词异义,罕见称焉。习氏、徐公,俱云笔削,彰善瘅恶,以为惩劝,夫蹈忠履正,贞士之心,背义向荣,君子不取,,而彦威(习凿齿字)迹沦寇壤,逡巡于伪国,野民(徐广字)运遭革命,流连于旧朝,行不违言,广得之矣。

贞观二十年闰三月诏修《晋书》之文,亦云:十有八家,虽存记注,才非良史,书非实录,荣绪烦而寡要,行思(谢沈字)劳而少功,叔宁(虞预字)味同画饼,子云学堙涸流,处叔(王隐字)不预于中兴,法盛莫通乎创业,洎乎干、陆、曹、邓,略纪帝王,鸾、盛、广、松,才编载祀,其文既野,其事罕有(《玉海》四十六)。此即唐之君臣对《晋书》所下之评语也。所评骘未必悉当,然可窥见大略。至唐太宗贞观十八年,始命房玄龄等主修《晋书》《旧唐书 房玄龄传》,谓玄龄与褚遂良受诏重撰《晋书》,与其事者,有许敬宗、来济、陆元仕、刘子翼、令狐德棻、李义府、薛元超、上官仪等八人,分功撰录,以臧荣绪《晋书》为主,参考诸家,甚为详洽,然以好采诡谬碎事,论者所病。又以李淳风深明星历,主修天文、律历、五行三志,最为可观。而太宗自著宣、武二帝纪及陆机、王羲之二传之四论,于是号其书为御撰。至二十年书成,凡一百三十卷,大略如此。此书为鸠集多人,设局纂修而成,虽用后汉东观修史之成法,亦实开后来官修诸史之先例,大异于往者私修诸史。是时所成诸晋史,以臧书为最完整,故取以为主,是又可考而知之者。

其次则十六国史,其可考者,多见《隋志》,具载后表;其有不见《隋志》者,亦撷其要籍列入,惟注所出于附考栏中,再有不足于此,则近人所辑《晋书》艺文、经籍等志,可

覆按也 。

 

  书  名

卷数

  著  者

存  亡

附考

  《汉赵记》

  十

前赵和苞

  亡

记前赵刘氏事。

  《赵书》

  十

燕田融

  亡

记后赵石氏事,一名《二石集》,《唐志》作《赵石记》二十卷,徐光等撰《上党国记》早亡。

  《二石传》

二晋王度

  亡

度又作《二石伪治时事》二卷。

  《汉之书》

  十

晋常璩

  亡

记蜀李氏事,《唐志》又作《蜀李书》九卷。

  《燕记》

  ○

燕杜辅

  亡

纪前燕事,见《史通》。

  《后燕书》

三十

后燕董统

  亡

见《史通》。

  《燕书》

二十

后燕范亨

  亡

合纪前燕、后燕慕容氏事,申秀亦撰《燕书》。

  《燕书》

  ○

后燕封懿

  亡

见《魏书》本传。

  《南燕录》

  五

燕张诠

  亡

纪慕容德事,下同。《唐志》作《南燕书》。

  《南燕录》

  /、

燕王景晖

  亡

  《南燕书》

  七

游览先生

  亡

不详何时人。

  《燕志》

  十

魏高闾

  亡

纪北燕冯跋事,此书实韩显宗撰.

  《秦书》

  八

何仲熙

  亡

记前秦苻氏事。又有车频《秦书》三卷。

  《秦记》

十一

宋裴景仁

  亡

此书实因赵整车频之《秦记》。

  《秦记》

  十

魏姚和都

  亡

记后秦姚氏事。

  《凉记}

  八

燕张谘

  亡

记前凉张氏事,下同。

《凉国春秋》

五十

凉索绥

  亡

见《史通》。

  《凉记》

十二

凉刘庆

  亡

  《凉书》

  十

凉刘昞

  亡

  《西河记》

晋踰归

  亡

  《凉记》

  十

凉段龟龙

  亡

纪后凉吕氏事。

  《凉书》

  十

魏高道谦

  亡

纪北凉沮渠事。

  《凉书》  十

魏宗钦

  亡

同上。

《托跋凉录》

  十

无撰人

  亡

纪南凉秃发氏事。

《敦煌实录》

  十

凉刘昞

  亡

纪西凉李氏事。

  《夏国书》

赵思群等

  亡

纪赫连氏事,早亡。

以上十六国史单行本,独缺西秦乞伏氏。

《十六国春秋》一百

魏崔鸿

原书亡,有伪本、辑本。

《三十国春秋》

二十一

梁萧方等

  亡

有辑本,此书以晋为主,附刘渊以下二十九国。

《三十国春秋》

一百

武敏之

  亡

同上,名见《唐志》。

《战国春秋》

二十

李槩

  亡

同上亦纪十六国之事。

以上十六国史合辑本。

唐初撰《隋书 经籍志》,始著“霸史”之目。其序云:

自晋永嘉之乱,皇纲失驭,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甚众,或推奉正朔,或假名窃号,然其君臣忠义之节,经国字民之务,盖亦勤矣。而当时臣子,亦各纪录,后魏克平诸国,据有嵩华,始命司徒崔浩,博采旧闻,缀述国史,诸国记注,尽集秘阁,尔朱之乱,并皆散亡,今举其见在,谓之霸史。

同时刘知幾于所著《史通 正史篇》中,榷论十六国史之原委较详,然自《十六国春秋》书行,而十六国史尽归散亡。其可述者,独有崔氏之书而已。

《魏书 崔光传》云:

从子鸿,少好读书,博综经史,弱冠,便有著述之志,见晋魏前史,皆成一家,无所措意,以刘渊、石勒、慕容偶、苻健、慕容垂、姚苌、慕容德、赫连屈孑、张轨、李雄、吕光、乞伏国仁、秃发乌孤、李暠、沮渠蒙逊、冯跋等,并因世故,跨僭一方,各有国书,未有统一,鸿乃撰为《十六国春秋》,勒成百卷,因其旧记,时即增损褒贬焉。鸿二世仕江左,故不录僭晋刘、萧之书,又恐识者责之,未敢出行于外。世宗闻其撰录,诏鸿送呈,鸿以其书有与国初相涉,言多失体,且既未讫,迄不奏闻。后典起居,乃妄载其表曰:(中略)自晋永宁以后,虽所在称兵,竞自尊树,而能建邦命氏,成为战国者,十有六家;善恶兴灭之形,用兵乖会之势,亦足以垂之将来,昭明劝戒;但诸史残缺,体例不全,编录纷谬,繁略失所宜,审正不同,定为一书。(中略)始自景明之初,搜集诸国旧史,属迁京甫尔,率多分散,求之公私,驱驰数岁,暨正始元年,写乃向备。谨于吏案之暇,草构此书,区分时代,各系本录,破彼异同,凡为一体,约损烦文,补其不足,三豕五门之类,一事异年之流,皆稽以长历,考诸旧志,删正差谬,定为实录,商校大略,著《春秋》百篇。至三年之末,草成九十五卷,唯常璩所撰李雄父子据蜀时书,寻访不获,所以未及缮成,辍笔私求,七载于今。此书本《江南撰录》,恐中国所无,非臣私力所能终得,其起兵僭号事之始末,乃亦颇有,但不得此书,惧简略不成,乞敕缘边求采。臣又别作《序例》一卷,《年表》一卷,仰表皇朝统括大义。鸿意如此。后永安中,鸿子子元为秘书郎,乃奏其父书曰:臣亡考鸿刊著赵、燕、秦、夏凉、蜀等遗载,为之赞序,褒贬评论,先朝之日,草构悉了,唯有李雄蜀书,搜索未获,阙兹一国,迟留未成,去正光三年,购访始得,讨论适讫,而先臣弃世。凡十六国,名为《春秋》,一百二卷,今缮写一本,乞藏秘阁。

盖鸿于生前迄未敢将书进呈,虚撰表文,以求免祸,至殁世后,其子乃表上之,细按传文可知也。又《史通 正史篇》云:

魏世黄门侍郎崔鸿,乃考核众家,辨其异同,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鸿始以景明之初,求诸国逸史,逮正始元年,鸠集稽备,而犹阙蜀事,不果成书,推求十有五年,始于江东购获,乃增其篇目,勒为一百二卷。鸿殁后,永安中,其子缮写奏上,请藏诸秘阁,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

凡上所述,即崔鸿撰书之始末及其命意之所在也。考崔氏之书,以晋为主 ,又有表 、赞、序、例(见前),区分时代,各系本录,体载详备,足以包举诸家。惜其书于宋代之《崇文总目》即不见著录,晁、陈以下更无其名,然《太平御览》撰于宋初,犹见称引,司马光撰《通鉴考异》,亦屡及之,光所见者,固非全帙,而其书亡于北宋中叶以后,则无可疑也。世所流传之《十六国春秋》一百卷,经清代考定,为明人屠乔孙、项琳、姚士粦辈之伪作 。今细检之,乃取《晋书》张轨、李暠(原作李玄盛)两传,及载记三十卷之专详十六国事者,并《艺文类聚》、《太平御览》诸书,所引《十六国春秋》佚文,一一书录联缀而成一编,摭拾略备,用心颇苦;惟《魏书》所叙十六国事,其文不必悉同崔书,而作伪者亦为采入,称为鸿作,则谬妄之尤者也。吾谓后人重辑十六国史,应不出两途:其一,应以辑逸为主,先就《类聚》、《御览》所引,明知其为崔书者,录为一辑,再就他书所载之虽未明言为崔书,而确知其必出于是者,取而附益之,如清代汤球《十六国春秋》辑本是其例也。其二,应以史事为主,不必限为崔书,凡古籍中涉及十六国事者,悉以入录,不遗只字,而一一注明所出于下,如马骕之撰《绎史》,即其例之最佳者。屠氏所作,实同《绎史》,诚能将所辑之书,一一注明,则不失为十六国史之佳本,何必托名崔鸿,而以作伪为哉。浦起龙曾谓,屠氏欲起斯废,毋假初名,毋袭卷数,显号补亡可也,匿所自来,掩为已有,真书悉变为赝书矣,所论诚为中肯。然屠氏之书,署为鸿作,则非攘人之善以为已有者,实以崔鸿原作,大略不出于是,至其已蹈于作伪,则不之知,何若自署其名称为辑本之为得也。

唐修《晋书》,兼引十六国史,而撰三十《载记》,《史通》已言之矣(《正史篇》)。其所采者,固以崔书为多,然亦兼采各国史之原作。汤球辑本,以《汉魏丛书》之简本《十六国春秋》为主,而以《晋书》张、李两传及《载记》全文补足之,其中有与诸书所引不同者,再据以改正之。球谓《晋书 载记》所叙十六国事,实采崔书而成,尚无大误,然遽谓《载记》之文,即同于崔书,一一录出,以为不异原作,虽异乎屠氏之作伪,亦不免失于武断矣。《隋志》于《十六国春秋》下,附载《纂录》一十卷,未注为何氏之作,汤球谓即《汉魏丛书》著录之简本(凡十六卷),由后人摘录崔书而成,校以《通鉴考异》所引,悉与此同,例所称《十六国春秋钞》者,即此本也。又据北齐修《文殿御览 偏霸部》所载,亦悉与简本相同,遂名是书曰《十六国春秋纂录》,并改订十六卷为十卷,以蕲合《隋志》之数,是亦可谓史学界之一发见矣。好学深思,心知其意,汤氏有焉。

其次则南北朝史,部次颇多,有修于唐以前者,有修于唐初者,其中有官修者,有私修者,兹就可考者,列表明之,表中所列,悉据隋唐二志,非有异同,则不复别白云。

  书  名

  卷  数

  著  者

存亡

附考

  《宋书》

六十五

宋徐爰

  《宋书》

六十一

无撰人

宋大明中。

  《宋书》

六十五

齐孙严

  《宋书》

一百

梁沈约

以上纪传体.

  《宋书》

三十

王智深

《宋略》

二十

宋裴子野

《唐志》:王智深《宋纪》三十卷.

  《宋春秋》

二十

梁王琰

《唐志》:鲍衡卿《宋春秋》二十卷。以上编年体。

  《齐书》

六十  存五十九

梁萧子显

今本佚其叙传一卷

  《齐纪》

梁刘陟

《唐志》作《齐书》。

  《齐纪》

二十

梁沈约

以上纪传体。

  《齐史》

十三

梁江淹

  《齐春秋》

三十

梁吴均

  《齐典》

隋王逸

  《齐典》

齐熊襄

《唐志》作《十代记》。以上编年体。

  《梁书》

一百  存四十九

梁谢贞

  《梁史》

五十三

陈许亨

《梁书帝纪》

隋姚察

  《梁书》

三十四

谢昊、姚察

  《梁书》

五十

唐姚思廉

以上纪传体。

  《梁典》

三十

隋刘璠

  《梁典》

三十

陈何之元

  《梁后略》

隋姚最

以上编年体.

  《陈书》

四十二

陈陆琼

  《陈书》

三顾野王

  《陈书》

三傅縡

  《陈书》

三十六

唐姚思廉

以上纪传体。

以上南朝各史。

  《后魏书》

一百三十

北齐魏收

今本只称《魏书》。

  《后魏书》

一百

隋魏澹

《隋志》作魏彦深,彦深即澹之字。

  《魏书》

一百

唐张太素

以上纪传体.

《北齐未修书》二十四

隋李德林

  《北齐书》

二十唐张太素

  《北齐书》

五十

唐李百药

以上纪传体。

  《齐志》

隋王劭

《唐志》作《北齐志》十七卷。

  《齐书》

一百

同上

  《北齐纪》

二十

隋姚最

以上编年体。

  《周史》

十八

隋牛弘

  《后周书》

五十

唐令狐德棻

今本只称《周书》。

  《隋书》

隋王劭

仿《尚书》纪言体。

  《隋书》三十二

唐张太素

  《隋书》

八十五  内“志”三十卷

唐魏徵等

以上纪传体。

以上北朝各史。

  《南史》

八十

唐李延寿

  《北史》

一百

同上

以上南北朝合史.

  右列南朝诸史,为宋、齐、梁、陈四代,此《南史》所据以成书者也。北朝诸史,为魏、齐、周、隋四代,此《北史》所据以成书者也。南北朝诸史之已亡者,多属私修,《史通 正史篇》,已略论之,可供研考,无事赘述。兹第就见存诸史论之,仅萧子显之《南齐书》,出于自撰,书成而上之于朝,若沈约之《宋书》,则于齐武帝永明五年,被诏纂修,六年二月上之,魏收之《魏书》,则齐文宣帝天保二年,被诏纂修,又命房延祐、辛元植、刁柔、裴昂之、高孝幹、陆仲让等同预其役,实开唐初设局修史之先声。书成上之。至梁、陈、北齐、周、隋五史,私家不乏作者,多来成书,唐高祖武德中,令狐德棻始议纂修,久而未就,至太宗贞观三年,乃诏令狐德棻、岑文本修《周书》,李百药修《齐书》,姚思廉修《梁》、《陈》二书,魏徵修《隋书》,而以房玄龄总监诸史,至贞观十年五史俱成,合称《五代纪传》,凡二百二十五卷 ,此为唐初官修之五史,一称《五代史》者是也。隋姚察始撰梁、陈二史,《隋志》著录之《梁书》帝纪七卷,即察未成之稿也,察亦仅成《陈书》二卷,唐太宗因其父子世业,故命其子思廉踵成之。隋李德林亦成《北齐书》二十四卷,著于《隋志》,称曰《未修书》,以明为未成之作,唐太宗命其子百药,续成《北齐书》,亦犹姚思廉之继姚察耳。是则梁、陈、北齐三书,官修其名,而私撰其实也。依此求之,沈约之修《宋书》,虽受命时君,而奋笔一室,不假众手,亦与私撰无殊,即魏收之书,多人为助,亦与唐以后设局纂修之史不同,谓为出于魏收之私撰,亦无不可也。唐代所修五史,惟令狐德棻主修之《周书》、魏徵主修之《隋书》,成于众手,是为官撰,与魏晋南北朝私家所修诸史,大异其趣,是则与梁、陈、北齐三书,不可并论者耳。

李延寿之作《南史》、《北史》,本为承其父大师之遗志,《北史 序传》,曾详言之。其略云:

大师少有著述之志,常以宋、齐、梁、陈、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尝欲改正,将拟《吴越春秋》,编年以备南北,……宋、齐、梁、魏四代有书,自余竟无所得,……家本多书,因编辑前所修书,贞观二年终,……既所撰未毕,以为没齿之恨。子延寿,与敬播俱在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下删削,既家有旧本,思欲追终先志,其齐、梁、陈五代旧事所未见,因子编辑之暇。昼夜抄录之,至五年以内忧去职,服阙,从官蜀中,以所得者编次之;然尚多所阙,未得终。十五年任东宫典缮丞,令狐德棻又启延寿修《晋书》,因兹复得勘究宋、齐、魏三代之事所未得者。褚遂良奉敕修《隋书》十志,复准敕召延寿撰录,因此遍得披寻,五代史既未出,延寿不敢使人抄录,家素贫罄,又不办雇人书写,至于魏、齐、周、隋、宋、齐、梁、陈正史,并自手写,本纪依司马迁体,以次连缀之,又从此八代正史外,更勘杂史,于正史所无者一千余卷,皆以编入,其烦冗者,即削去之,始末修撰,几十六载,始宋凡八代,为《南史》、《北史》二书,合一百八十卷。其《南史》先写讫,以呈监国史国子祭酒令狐德棻,始末蒙读了,乖失者亦为改正,次以《北史》谘知,亦为详正。

又延寿《进上<南史>、<北史>表》云(见《序传》):

不揆愚固,私为修撰,起魏登国元年,尽隋义宁二一年,凡三代,二百四十四年,兼自东魏天平元年,尽齐隆化二年,又四十四年行事,总编为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谓之《北史》。又起宋永初元年,尽陈祯明三年,四代,一百七十年,为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谓之《南史》。合为二书,一百八十卷,以拟司马迁《史记》。就此八代,而梁、陈、齐、周、隋五书,是贞观中敕撰,以十志未奏,犹未出,然其书始末,是臣所修,臣既夙怀慕尚,又备得寻闻,私为抄录一十六年,凡所猎略千有余卷,连缀改定,止资一手,故淹时序,迄今方就。

寻此所论,《南》、《北》二史悉由延寿自造,不假众力而成。故一则曰私为修撰,再则曰止资一手,以示别异于贞观官撰之五史,此诚陈寿、范晔以后所仅见者也。司马光称延寿之书,乃近世之佳史。虽于讥祥小事无所不载,然叙事简净,比之南、北正史,无烦冗芜秽之辞,陈寿之后,唯延寿可以亚之(《贻刘道原书》)。此由修《通鉴》时,细心称量而出,自属确评。大抵二史之效,即为删繁就简,往者赵翼尝取八史核对,延寿于宋、齐、魏三史,删汰最多,以其芜杂太甚也;于梁、陈、北齐、周、隋五史,则增删俱不甚多,以五史本唐初所修,延寿亦在纂修之列,已属善本故也。故翼又总称之曰,大概较原书事多而文省,洵称良史 。此盖与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所谓“南北史粗得作史”之体一语同其意旨者。尝谓三代以下,汉唐为盛,而汉之前有秦,唐之前有隋,皆所以为其统一之先驱。隋开国未久,即灭陈而统一南北,不得侪于南北对峙之七朝,而李氏必以列入《北史》,何也  夫陈氏《国志》,称曹魏为本纪,所以明晋统,李氏《北史》,侪隋代于七朝,所以尊唐宗,皆所谓有意为之,不协于议论之公者也。

今本宋、南齐、魏、北齐、周五史,皆有阙略,而《北齐》、《周书》尤甚,除《南齐》外,多取李氏《南》、《北》二史补之,《魏书》之中,间有采魏澹书补入者,今取诸史观之,似为整齐之作,而实则残阙不完。梁章钜谓自《南、北史》行,而八书俱微,诵习者鲜,故愈久而阙佚愈甚(《退庵随笔》十四),信为笃论。是则八书转赖《南、北史》以传,而《南、北史》之有功于史学,亦大矣哉。

唐太宗贞观十五年,以梁、陈、北齐、周、隋五史无志,诏修《五代史志》,以长孙无忌监修,至高宗显庆元年成书奏上,此即附于《隋书》之十志凡三十卷者是也。《史通 正史篇》叙及此事,谓修志者为令狐德棻、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等五人,太宗崩后,刊勒始成,其篇第虽编入《隋书》,其实别行,俗呼为《五代史志》,所论最为辨晰,其编入《隋书》者,以其序为最后耳。吾谓此等编次之法,最得史体,其他四史,则不必一一作志,以省卷帙,厥后钱大忻撰《元史 艺文志》,兼举辽金,即用此法,不知此者,乃谓《隋志》上及梁、陈、齐、周,失于断限,抑何不考之甚耶 

综上所述,源流略具,官修之史,十才一二,私修之史,十居八九,其上者如陈寿《国志》、范晔《后书》、李延寿《南、北史》,次者如司马彪之《续汉志》、华峤之《汉后书》、臧荣绪之《晋书》,皆私史也。沈约《宋书》,名为敕修,实出一人之手,亦私史之比也。故论本期之史,以私修者为多为佳,而官修之史,不过随以附见而已。

当此之时,私家作史,何以若是之多,其故可得而言。两汉经师,最重家法,至后汉郑玄,而结集古今学之大成。魏晋以后,转尚玄言,经术日微,学士大夫有志撰述者,无可发抒其蕴蓄,乃寄情乙部,壹意造史,此原于经学之衰者一也。自班固自造《汉书》,见称于明帝,当代典籍史实,悉集于兰台东观,于是又命刘珍等作《汉纪》,以续班书,迄于汉亡,而未尝或辍。自斯以来,撰史之风,被于一世,魏晋之君,亦多措意于是,王沈《魏书》,本由官撰;陈寿《国志》,就家迻写;晋代闻人,有若张华、庾亮,或宏奖风流,或给以纸笔,是以人竞为史,自况马、班,此原于君相之好尚者二也。古代史官世守之制,至汉已革,又自后汉灵、献之世,天下大乱,史官更失常守,博达之士,愍其废绝,各纪见闻,以备遗亡,后则群才景慕,作者甚众,《隋志》论之详矣,此原于学者之修坠者三也。若乃晋遭“八王之乱”,南则典午偏安,以逮宋、齐、梁、陈,北则诸国割据,以逮魏、齐、周、隋,历年三百,始合于一。割据之世,才俊众于一统,徵之于古,往往而然。当时士夫各有纪录,未肯后人,因之各有国史,美富可称,此原于诸国之相竞者四也。综上所论,具此四因,私史日多,又何足怪。虞预私撰《晋书》,而生长东南,不知中朝故事,数访于王隐,并借隐所著书窃写之,所闻渐广(《晋书 王隐传》)。郄绍作《晋中兴书》,数以示何法盛,法盛有意图之,谓绍曰,卿名位贵达,不复俟此延誉,我寒士无闻于时,如袁宏、干宝,赖有著述,流声于后,宜以为惠。绍不与,至书成,在斋内厨中。法盛诣绍,绍不在,直入窃书。绍遂失之,无复兼本,于是遂行何书(《南史 徐广传》)。以此二事证之,乃至不惮攘窃,以成己名,修史之重,又可知矣。自司马迁撰《自序》一文,系于《史记》之末,述其先世所自,及世为史官,兼明作史之意,是其本旨未为失也。班固《叙传》,自侈家世,乃于其父班彪撰《史记后传》之事,不著一字,若无范书,即无从晓其本末。或谓以子继父,无烦注明,颜籀注班,即其显例。此殊不然,事实具在,讵得泯没,以班例马,亦其失也。厥后作史诸家,竞相仿效,侈述先德,累牍连篇,有若沈约、魏收、李延寿诸作,或云自序,或称叙传,虽云有例在前,多无关于作史,盖于是时,人人以拟孔、左,家家自况马、班,若非从事侈陈,其名无由而显,是则风气使然,贤者不免,而作史动机,亦由于此矣。

本期史家等第,亦可一为摧论,陈寿、范晔、沈约、李延寿,是为上选,司马彪、华峤、袁宏、习凿齿、干宝、臧荣绪、崔鸿、裴子野、王劭,抑其次也。其余诸家半归散佚,就其存者论之,非上述诸家之比矣。往者刘勰《文心》谓春秋经传,举例发凡,自《史》、《汉》而下,莫有准的,至邓粲《晋纪》,始立条例(《史传篇》),是史之有例,始于邓粲矣。刘知幾《史通》更纵论之,其言曰:

昔夫子修史,始发凡例,左氏立传,显其区域,科条一辨,彪炳可观。降及战国,迄乎有晋,年踰五百,史不乏才,虽其体屡变,而斯文中绝。唯令升先觉,远述丘明,重立凡例,勒成《晋纪》。邓(粲)孙(盛)已下,遂蹑其踪,史例中兴,于斯为盛,若沈《宋》之《自序》,萧《齐》之《序录》,虽皆以序为名,其实例也。干宝、范晔理切而多功,邓粲、道鸾辞烦而寡要,子显虽文伤蹇踬,而义甚优长,斯一二家,皆序例之美者。夫师不事古,匪说攸闻,苟模楷曩贤,理非可讳,而魏收作例,全取蔚宗,贪天之功,以为己力,异夫(《序例》)。

是则史例之作,始于干宝,而邓粲效之,范晔《后书》有例,已具论于前,证以《史通》,语益不诬,而魏收袭之,尤为有据已。寻《史通》所论,不惟干宝、邓粲、孙盛、范晔、檀道鸾、沈约、萧子显、魏收之书有例,而李百药《北齐书》、唐修《新晋书》亦莫不有例,今虽亡佚莫考,然发凡起例,为作史之良法,创于孔、左,而大盛两晋、南北朝矣。见存之书,若范氏之《后汉书》,沈氏之《宋书》,则最得此意者也。陈寿《国志》,成于范书之前,当代已推为良史’然其可称道者,乃在仿《国语》、《国策》之体,而造成三国分峙之国别史。其后若崔鸿之《十六国春秋》,路振之《九国志》,吴任臣之《十国春秋》,皆闻陈寿之风而兴起者,亦《国语》家之支与流裔也。范氏作史,高自位置,见于《自序》,论者亦以为然,无待详论。若夫李延寿之作《南、北史》也,一用《史记》之法,取在南之宋、齐、梁、陈,在北之魏、齐、周、隋,合而纵述之,以成通史之一段;一用《三国志》之法,南北并述,而为国别史之后劲;其后薛居正、欧阳修,合梁、唐、晋、汉、周而为一史,即承用延寿之成法;若衡以《史通》所论,则《南》、《北》二史,盖合《史记》、《国语》两家而兼之矣。李氏自称依司马迁体,连缀以拟《史记》,今考其书,出于一人之手,成为一家之学,马、班、陈、范而后,盖所罕见,以云拟马,非夸词也。沈约《宋书》繁简失当,尝为后人所嗤,所撰八志,亦谓失于断限。不悟《宋书》之长,正在诸志,约《序》自称,损益前史诸志为八门:曰律历,曰礼,曰乐,曰天文,曰五行,曰符瑞,曰州郡,曰百官,是则前史之有志者,约已擷其菁英,其无志者,又藉此补其未备,是犹《隋书》之附载《五代史志》,必合而观之,始可考见前代典章之全,作史良法,无过于此,昧者不达,众而嗤之,抑何陋也。南北八朝之史,唯沈约《宋书》,详赡有法,所撰诸志,上继史、汉以弥陈寿以来诸作之缺,其体略如后来之《五代史志》,如此编次,尤具史识。沈氏本已编撰晋、宋、南齐诸史,斐然可观,惜今存者,独《宋书》耳。此书保存史实最多,实在《晋书》之上,李氏《南史》,于宋事剪裁过甚,《宋书》之不可废,亦其一因。故吾摧论魏晋南北朝之史家,以陈、范、沈、李四氏为上选焉。司马彪、华峤、袁宏、习凿齿、臧荣绪之书,略论于前,皆不愧为作者,刘知幾极推干宝、裴子野、王劭,其于干宝则曰:“宝议撰晋史,以为宜准丘明,其臣下委曲,仍为补注,于时议者,莫不宗之。”(《史通 载言》)又曰:“其书简略,直而能婉,甚为当时所称。”(又《正史》) 其于裴子野则曰:“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约次之。”(《正史》)又曰:“大抵史论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必择其善者,则干宝、范晔、裴子野,是其最也。”(《论赞》)又称:“裴氏者,众作之中,所可与言史者。”(《杂说》) 其于王劭则曰:“近有裴子野《宋略》、王劭《齐志》,并长于叙事,无愧古人,而世人议者,皆雷同誉裴,共诋王氏,夫江左事雅,裴笔所以专工,中原迹秽,王文由其屡鄙,且幾原(子野字)务为虚词,君懋(王劭字)志存实录,此美恶所以为异也。”  (《叙事》)又曰:“王劭《齐》、《隋》二书,其所取也,文皆诣实,理多可信,至于悠悠之饰辞,皆不之取,此实得去邪存正之理,捐华摭实之义也。”(《载文》)由其推挹之至,知其为史家之良者矣。崔鸿撰十六国之国别史,综此群书,取材繁富,悉就陶冶,诚为难能,陈氏《国志》之亚也。或谓萧子显曾撰晋、齐二史,不愧一代作者,魏收之书,虽以秽史见嗤,然实详赡有法,其《官氏》、《释老》二志,更为创作,姚察、思廉,李德林、百药两父子,俱两世作史,亦应侪于史家之林,然以视上举诸家,殊有逊色,抑居其次,亦协于议论之公者也。

右述私家诸史,仅举其荦荦大者而已。上述之外,如梁吴均之《通史》,魏元晖之《科录》,《史通》讥其全录旧史,芜累尤深,学者宁习本书,怠窥新录(《正史篇》)。然实为乙部之总录,亦本期之钜制也。若乃衍本纪之体,而为《汉纪》、《魏纪》、《晋纪》;衍列传之体,而为耆旧传、先贤传、高士传、孝子传、列女传;衍书志之体,而为舆地志、方物志、文章志;衍表谱之体,而为帝王谱、百家谱、姓氏谱、宗族谱、中表簿;皆正史之支与流裔,而有不暇悉述者矣。综论本期私家诸作,与史体相近者,计有二端:一曰典礼,二曰方志。昔者周公初制官体,垂为一代大典,复有经礼三百,典礼三千,以为仪文之节制,于是有《周礼》、《仪礼》二经,其后应劭注《汉官》,复撰《汉官仪》,卫宏亦撰《汉旧仪》,而丘仲孚撰《皇典》,何胤撰《政礼》,齐、梁之世亦大修五礼,与其役者,前为王俭、何胤,后为沈约、徐勉,疑何胤所撰之《政礼》,即为五礼之一部,皆自《周礼》、《仪礼》推而出之者也。古有《世本历谱牒》,司马迁因之以作年表,而后世乃有氏族谱牒之学,更因之而造家传,又由谱牒而变为目录,刘向、刘歆父子始撰《七略》,班固本之以作《艺文志》,荀勗本之以造《文章家集叙》,挚虞本之以造《文章志》,是盖由簿录记载,而渐成专门名家,凡兹所录,亦为典礼之一。《周礼》之纪职官,《仪礼》之载节文,委曲繁缛,亦近谱录。此其部次应属于典礼者一也。古有《禹贡》、《山海经》以志舆地,为后世图经之所始,其后有《水经》,而郦道元注之,阚骃更有《十三州志》,而常璩撰《华阳国志》,最为有法,所志曰巴,曰汉中,曰蜀,曰南中。曰公孙述、刘二牧,曰刘先主,曰刘后主,曰大同,曰李特、雄、期、寿、势,曰先贤士女,曰后贤,曰序志,所载皆巴蜀一方之史事,而无一语及于舆地山川,是又源出于《越绝书》、《吴越春秋》(有赵晔、皇甫遵二本),而不属于图经者也。往者章学诚尝论方志与图经异趣,方志如列国之史,无所不载,山川、都里、名胜应汇入地理,人物当详于史传,艺文当详载书目 ,依此求之,如陈寿之《益部耆旧》 ,周裴之《汝南先贤》,徐整之《豫章烈士》,悉名为传,实具方志之一体,而艺文目录之属于一方者,亦应编入方志,至如司马彪《九州春秋》,亦不专属于图经,是则方志一体,实兼图经而有之矣。此其部次属于方志者二也。今取《隋志》阅之,若斯之类,杂然并陈,骤数之不能终其物,是即史学盛于魏晋南北朝之明徵。吾谓王官失守,而诸子之学以兴,史官失守,而乙部之书目盛,当此之时,笃学之士,竞以作史相尚,有日新月异之势,亦如诸子之在晚周,以异学争鸣,而结璀璨光华之果,研史之士,可无述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