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礼乐维护秩序与和谐
【原文】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
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2)。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
论伦无患(3),乐之情也;欣喜欢爱,乐之官也(4)。中正无邪,礼之质也;庄敬恭顺,礼之制也(5)。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6),越于声音(7),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论》。(2)暴:越出正道。。(3)论伦无患:意思是和谐而不乱。(4)官:功能。(5)制:指职能。(6)金石:钟、磬一类的东西。(7越:传播。
【译文】
乐所表现的是田地间的和谐;礼所表现的是田地间的秩序。因为和谐,万物能化育生长;因为秩序,万物能显现出差别。
乐依天道而凿,礼按地理而制。制礼超过分寸会造成混乱,作乐超过分寸会越出正轨。明白田地的道理,然后才能制礼作乐。
和谐而不混乱,是乐内在的精神;让人欣喜欢爱,是乐有的功能。中正无邪,是礼的本质;庄重恭顺,是礼的职能。至于运用乐器来表现礼乐,声音使礼乐得到传播,用于宗庙社稷的祭祀活动,祭祀山川鬼神,统治者与民众都要共同这样做。
【读解】
对于统治者来说,秩序与和谐是维护统治的重要前提。没有秩序,就会陷入混乱;没有和谐,人心就会涣散,这样,统治将无法维持下去。因此,秩序与和谐的确十分的重要。
礼和乐成为儒家治国安帮的支柱,他们反复申说这个道理,总让人迷惑不解。难道他们就没有想到过别的办法?看看历史就知道,春秋战国时代不仅“礼崩乐坏”,也是一个诸子百家争鸣的时代,那时的法家,便主张用强制的手段(刑罚)来维护统治,与儒家的思想针锋相对。如果儒家学者真的是现实主义者,他们大概应当知道以礼和乐来维护统治是软弱无力的,远远达不到秩序与和谐的目标。
另一方面,施行礼乐还要适度,不偏不倚,恰到好处。这就更加难了。适度很难有客观标准,现实情况也千变万化,这就给施行者提出了高难度的课题。儒家思想在春秋战国时代不大受欢迎,恐怕并不是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