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三十一年春正月己酉朔,上御奉天殿受朝贺,大宴群臣。
云南沅江府、四川东川府并诸州宣慰司土官来朝,贡马。
甲寅,享太庙。
乙卯,暹罗斛国苏门邦王昭禄群膺遣使贡方物,贺正旦,赐其使人钞有差。
湖广茶陵卫广安千户所鞑军脱火赤等诣阙言:“千户蔡青怨朝廷,削其禄俸,椎牛置酒,宴集鞑靼总旗阇阇不花等,相与饮金屑酒设誓,言期旦夕为乱。”上谓兵部臣曰:“乱不靖则起,取乱何如靖乱?朕无负彼,彼将何为?今以茶陵卫鞑靼官军分隶长沙、宝庆、衡州诸卫,与旧军参伍错居,彼虽欲为乱,不可得也。”乃赏脱火赤银十二两、钞二十锭,遣还。
丙辰,琉球国山北王攀安知遣其臣进表,贡马。
壬戌,大祀天地于南郊。
上谕户部尚书郁新曰:“大宁、开平二卫盐粮若储偫已多,则令商人输粟于东胜、西河,以备军饷。”新言:“大宁储粟六十二万余石,开平止二万五千八百石,甘肃亦不过一十五万二千石,其商人所入,未宜改输。”上曰:“大宁姑罢,若开平储至四十万,亦宜止之,俱令转输东胜,其价与大宁同,西河之储姑俟甘肃积五十万石,然后再议。”
甲子,工部尚书严正直言:“贵州新置都指挥使司而未有治所,今暂寓贵州卫治署事,卫衙岁久蠹朽,宜加修葺,缘比奉圣谕,谓彼处军士艰苦,土木之功,未可遽兴。今贵州奏言材料已具,失今弗理,恐岁久益加朽坏。请及今脩葺,则易为力。”诏俟冬月农隙修之。
乙丑,上以山东、河南民多惰于农事,以致衣食不给,乃命户部遣人材分诣各县,督其耕种,仍令籍其丁男所种田地与所收榖菽之数来闻。
以普定卫顶营长官司寨长阿禄为长官。初,阿禄从颍国公傅友德征云南,累有劳绩。至是,诣阙进马,因自陈前功,故有是命。
丁卯,广西都指挥同知姜旺平义宁县抵巢叛獠,以所获俘馘并招降之数及兵器来献。
庚午,以左通政王谦为吏部左侍郎。
辛未,置陕西连云栈递运所:曰长桥,曰镇山,曰白石,曰宁溪,曰关山,曰榆林,曰紫关,曰留坝,皆属凤县;曰清水,曰鱼潭,曰马道,曰麻平,曰开山,皆属褒城县;曰沙河,曰顺政,曰汉江,曰金堆,曰宽川,曰大树,曰柏林,曰高关,皆属沔县;凡二十一所。
壬申,给赐陕西、北平、山西、辽东等七都司所属卫所及诸王府护卫等军校冬衣布花各有差。
癸酉,四川长河西安抚等司土官僧吉藏卜等来朝,赐宴于东角门。
乙亥,太白犯外屏。
丙子,有星大如鸡子,起自大陵,西南行至天大将军没。
工部臣言:“各处铁冶久已住罢,今内库所贮铁有限而营造所费甚多,恐岁用不敷。”上令暂开炉冶一年,仍复住罢。
是月,长河西军民安抚司土官千户油笼思卜等来朝,赐文绮、袭衣、钞锭。
二月戊寅朔,定吏员出身事例,皆以九年考满出身。凡在京三考、或在京两考在外一考、或在京一考在外两考,一品、二品衙门提控、都吏从七品出身,掾史、令史、典吏并内府门吏正八品出身,三品衙门令史从八品出身,典吏及四品衙门司吏正九品出身,四品衙门典吏五品衙门司吏、典吏、书吏俱从九品出身,六品至九品并杂职衙门吏典、都察院各道吏典俱除杂职。
曹国公李景隆还自西蕃。先是,命景隆赍金符往西番,以茶易马。凡用茶五十余万斤,得马一万三千五百一十八匹。至是还,命分给京卫骑士操养。
庚辰,命吏部设学于虎踞关,选儒士十人,教故武臣子弟之养于锦衣卫者,儒士人给米月二石。
乙酉,倭夷寇山东宁海州,由白沙海口登岸,劫掠居人,杀镇抚卢智。宁海卫指挥陶鏎及其弟钺出兵击之,斩首三十余级,贼败去,钺为流矢所中,伤其右臂。先是,倭夷尝入寇,百户何福战死。事闻,上命登、莱二卫发兵追捕。至是,铎等击败之,诏赐钞帛,恤福家。
丙戌,有星大如杯,赤色,尾迹有光,起自北河东北云中,西北行至云中没。
丁亥,遣官释奠于先师孔子。
戊子,祭大社、大稷。
己丑,旌表饶州府浮梁县民黄奉亨妻张氏贞节。
再试寄监下第举人中式者四百一十五人,次其等第,除教授、教谕、训导,不中者八十七人为州吏目。
降浙江按察使龙镡为知县,以不任职,为人所劾故也。
壬辰,遣官享先农。
癸巳,命监察御史国用署浙江按察使,闻良、辅林崧署山东按察司副使,裴承祖、陈叙署浙江按察司佥事,监生孟桓、濮铭、艾麟署山东布政使司左、右参议。
乙未,裁减永州府道州江华县丞主簿,以其人民不及十里也。
丁酉,浙江都指挥使陈礼言:“近者,倭贼二千余人、船三十余艘入寇海澳寨,楚门千户王斌、镇抚袁润等御之,贼势暴悍,斌等力不能胜,皆战死。”诏发兵出海追捕,赐钞帛恤斌、润家。
戊戌,升苏州卫指挥同知蔡本为湖广都指挥使,金吾前卫指挥佥事何清为湖广都指挥佥事,刘诚为广东都指挥佥事。
袁州卫指挥使石玉卒。其母张氏诣阙言:“玉男伟例应袭父职,但伟尚幼,未能任事,玉弟斌年已二十余,乞以斌暂袭玉职,俟伟长成,还其职。”上许之。
庚子,西平侯沐春奏:“麓川刀干孟请入贡,且言刀干孟叛逐其酋长思伦发,恐朝廷声罪致讨,故来归款,而思伦发所部忽都亦据守腾冲。怒江及景东、迤外威远等处俱已向化归朝,刀干孟惧为所攻,故欲假朝廷之威,以拒忽都。其言入贡,恐未可遽信,今姑勒兵俟之。”上遣人谕春曰:“远夷诡诈诚有之,然姑从所请,以伺其变。其忽都所守诸路,尔可从宜抚谕,若刀干孟之虚诈,当审度其宜而处之,毋自失事机。”
水西阿旷毕所部土酋么不率化犵、阿由那与西堡、沧浪等寨长必莫者等烧劫屯堡,聚众作乱,征南将军都督佥事顾成发兵讨平之。已而西堡贼阿革傍等复紏合阿黎寨三千余人为寇,成遣安庄卫指挥使陆秉、普安卫指挥顾统等分道击败之,其地悉平,成还京师。
辛丑,总兵官左军都督杨文等奏:“克平古州林宽余党并俘获三十冈等处洞蛮二千九百七人,惟溃入山谷者未尽剿绝。近军士多病,乞分往近地辰溪等处就粮操练,以俟秋成进取余寇。”上以余寇多胁从,不必穷追,遂诏文等还京师。
汉中府通判陈敏言:“户部移文令本府民夫运粮二万七千石往宁羗卫输纳,缘所属金州及南郑诸县屡应徭役,人民疲困,况平利县离宁羗一千三百余里,道路险隘,舟车不通,每夫所负仅三四斗,往复艰辛,有妨农务。本府去宁羗卫止三百余里,宜令本卫余丁按月赴府仓关给,庶使军民两便,劳逸得均。”上命右军都督府与户部会议行之。
甲辰,都督佥事徐凯等平卜木瓦寨,执叛酋贾哈剌送京师诛之。贾哈剌,麽赀土豪也。初,王师克建昌,授以指挥,俾领其部落,后与月鲁帖木儿叛,走据卜木瓦寨。其地峻险,三面斗绝,下临大江,江流悍急,不可行舟,惟一道仅可通人行。官军至,輙自上投石,遂为所扼,不得进。及是,凯等至,断其汲道以困之,寇不得水,日就穷促。凯乃督将士直抵其寨,力攻之,寇不能支,遂就擒。
丙午,册曹国公李景隆女为平阳王济熿妃。
上谕左军都督府左都督徐增寿曰:“曩因碉门拒河西口,道路险隘,以致往来跋涉艰难,市马数少。今闻有路自碉门出枯木、任场径抵长河西口,通杂道长官司,道路平坦,往来径直。尔即檄所司开拓,以便往来。”
三月戊申朔,琉球国中山王察度遣其臣亚兰匏、押撒都结致、每步结致、撒都奴侍贡马及琉黄、胡椒等物,其世子武宁贡亦如之。先是,其国遣女官生姑鲁妹在京读书。至是,谢恩来贡。
命太常寺左少卿廖昇署吏部左侍郎事。
靖江王世子赞仪遍省诸王,还京师。
命兵部:“凡故武官袭职子弟当优给者,令其读书,俟十五岁方许承袭。若在外卫所来者十岁以上,即令袭职,还原卫所,仍俾读书及习闲弓马,以俟比试。”
己酉,上谕吏部臣曰:“用人之道,在于随材任使,则天下无弃人矣。”又曰:“观人之法有数等,材德俱优者上也,材德不及者其次也,材有余而德不足又其次也,苟二者俱无,此不足论矣。若逐势变移,好作威福,言是而行非,此小人,不可用也。”
辛亥,修泾阳县洪渠堰。时泾阳县耆民诣阙言:“堰东西堤岸圯坏,乞修治之。”上命长兴侯耿炳文、工部主事丁富、陕西布政使司参政刘季箎督兵民修筑之。凡五月堰成,又浚堰渠一十万三千六百六十八丈,民皆利焉。
甲寅,赐琉球国使臣亚兰匏等钞有差。
丙辰,上以天下学官多避贯除授,有北平、山西籍而选在两广,两广籍而选在山东、北平者,语言不通,难于讲授。命吏部悉召至,改授旁近郡县。
己未,晋王 薨。王,上第三子,孝慈皇后所生,年十三岁受封,又七年而之国。聪明英锐,受学于翰林学士宋濂,学书于录事杜还,眉目脩耸,美须髯,顾盻有威容,多智数。至是,以疾薨。上哀恸,辍朝三日。赐谥册曰:“朕惟先王之典,生有名,殁有谥,所以彰其德,表其行也。曩者,封建诸子,王尔于晋,为国藩屏,于兹有年。迩者,因疾永逝,特遵古典,赐谥曰恭。呜呼!谥法者,古今之公议,不可废也。尔其有知,服斯宠命。”册宝俱如秦王制度。晋世子济熺将葬恭王,欲得民地千一百余亩为寝园,遣使入奏。上命以八百亩为限,而以附近官地偿民,仍量地多寡,给钞加赐之。
庚申,命户部谕商人于铜鼓、五开、靖州纳米,以湘乡澧州盐给之,不足则给以淮浙盐。户部定议:“输米靖州三石、铜鼓二石五斗、五开二石皆予湘乡澧州盐一引,输米一石则与淮浙盐,并不拘次支给。”从之。
癸亥,太阴犯氐宿。
上谕五军都督府臣曰:“近闻守边将帅多不究心,如五开守御指挥、千百户私役军人,受贿弄法,以致军伍缺少,城寨不脩,蛮獠窃发,攻劫屯戍,男女死者八百余人,皆将帅怠弛之故也。自今如一卫五千六百人,指挥五员,则以左、右、前、后四所分四指挥管领,中所则掌印官管之。凡修缮城池,五千户均分其工,敌至且守且战,四千户各守四门,掌印指挥提调中所,总四指挥而一其部伍。如城壁不高,壕堑不深,屯种不勤,则坐本管指挥、千百户之罪;军容不整,器械不精,操练不熟,则罪分管之官。其遣人往谕各卫,一循前后处分,慢令者究治之。”
赐琉球国中山王察度冠带。先是,察度遣使来朝,请中国冠带。上曰:“彼外夷能慕我中国礼义,诚可嘉尚。礼部其图冠带之制往示之。”至是,遣其臣亚兰匏等来贡,谢恩,复以冠带为请,命如制赐之,并赐其臣下冠服。
甲戌,免凤阳怀远县去年田租。先是,耆民胡官一等诣阙言:“岁旱,稼穑不收,租税无所出,愿以银钞布帛代输。”户部尚书郁新以为:“对拨官军俸粮已定,难听折收。”上曰:“民者,国之本也。彼既饥馁,而又责其赋税,将困踣流亡,岂为人上之道哉?”命悉免之。
旌表青州府安丘县甯氏女贞节。初,甯氏幼时,许嫁同里刘真儿,未婚,真儿死,甯氏年方十六,闻讣甚哀。既而,谓父母曰:“古云:‘烈女不更二夫。’今虽未与之醮,然聘礼既行,父母之命已定矣。夫不幸而死,其父母老无他子女,女宁能忍耻再事他姓,使人老父母无所依乎?请往事舅姑。”父母初未之许,请至三而许之。甯氏至真儿家,为服衰麻,哭临祭奠无违礼,在舅姑侧恭,执妇道,昼夜勤女工,以供奉养。舅姑殁,尽卖其衿珥以葬。归刘氏凡五十二年,年六十八,节行完羙,乡里称之。至是闻,诏旌表之。
丙子,有星大如杯,青赤色,尾迹有光,起自翼宿,西南行至近浊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