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四年春正月丁亥朔,上御奉天殿受朝贺,宴文武群臣于谨身殿,命妇朝皇后于坤宁宫,锡宴。
戊子,故元平章乃儿不花等寇边,上命魏国公徐达为征虏大将军,信国公汤和为左副将军,颍川侯傅友德为右副将军,率诸将士往讨之。
复改湖广岳州为岳州府。
户部试尚书范敏以不称职免。
命新授官各举文学、贤良、方正、聪明、正直、孝弟、力田及才干之士,凡五等。
己丑,赐长兴侯耿炳文钞百定。
上与吏部臣论任官。上曰:“树艺非其土则不蕃,授官非其才则不任,任官之务,当取方正之士,凡邪侫者必去之。”吏部臣对曰:“人之邪正,实亦难办。”上曰:“众人恶之,一人悦之,未必正也;众人悦之,一人恶之,未必邪也。盖出于众人为公论,出于一人为私意,然正人所为,治官事则不私其家,当公法则不私其亲,邪人反是,此亦可办。”
龙州知州薛文胜等六十四人来朝,诏赐文绮钞锭有差。
凉州地震。
乙未,大祀天地于南郊。
以给事中傅复为浙江布政使司左参政,韩昭为福建布政使司左参政,荣志铭为右参政。
置松潘等处安抚司,以龙州知州薛文胜为安抚使,秩从五品;又置阿昔洞等十三簇长官司,秩正七品,曰勒都簇、阿昔洞簇、北定簇、牟力结簇、蛒匝簇、祈命簇、小洞簇、麦匝簇、者多簇、占藏先结簇、包藏先结簇、班班簇、白马路簇,以土酋傅益、雪南等为各簇副长官。
丙申,上谕礼部臣曰:“人君操赏罚之柄,以御天下,必在至公,无善而赏是谓私爱,无过而罚是谓私恶,此不足以为劝惩。朕观汉高帝斩丁公、封雍齿,唐太宗黜权万纪、李仁发而赏魏徵之直,皆至当可以服人,所谓赏一君子而人皆喜,罚一小人而人皆惧。朕于赏罚,未尝敢轻,若一时处分或有未当,卿等宜明白执谕,宁使赏厚于罚,但不可滥及,使小人侥幸耳。”
赐永昌侯蓝玉钞五十锭,都督郭英马五匹、钞五十锭。
黎州安抚使芍德遣使贡马,诏赐芍德钞五十四锭、文绮七匹。
戊戌,享太庙。
庚子,以户部郎中徐辉试本部左侍郎。
敕谕苏、松、嘉、湖及浙江、江西有司:“凡民间女子年十三以上、十九以下,妇人年三十以上、四十以下无夫者,不问容貌妍丑,但无恶疾,愿入宫备使令者,女子人给钞六十锭,妇人给钞五十锭,为道里费,送赴京师。”
壬寅,置各处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参议各一员,秩正四品。
癸卯,以右正言张翼为广西布政使司右参政,教谕杨盘为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
甲辰夜,太阴犯角宿。
乙巳,以国子学助教赵新为山西布政使,郝仲诚为陕西布政使司左参政,马懿为江西布政使司左参议,王景范为湖广布政使司右参政,试司业张励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参议。上谕之曰:“今布政使司视古之州牧,其任甚重,所以重者何?重在承流宣化,通达民情也。若上德不下究,则欝而不彰;下情不上达,则塞而不通。为政欝塞,则远迩乖隔,上下不亲,得失无所,闻美恶无所见,如此则弊政百出,民不可得而治矣。卿等所学,常怀致君泽民之志,朕所以用卿等,冀儒术之有异于常人也,尚宜勉之。”
命吏部凡郡县所举诸科贤才至京者,日引至端门庑下,令四辅官、谏院官与之论议,以观其才能。
丙午,诏赐西宁卫指挥佥事朵儿只失结等文绮十四疋、钞一百二十四锭。
夜,暴风自东北来。
丁未,近臣有言国家当理财以纾国用者,言之颇悉。上曰:“天地生财以养民,故为君者当以养民为务。夫节浮费,薄税敛,犹恐损人,况重为徵敛,其谁不怨咨也?”近臣复言:“自天子至于庶人,未有不储偫而能为国家者。”上曰:“人君制财,与庶人不同,庶人为一家之计,则积财于一家,人君为天下之主,当贮财于天下,岂可塞民之养而阴夺其利乎?昔汉武帝用东郭咸阳、孔仅之徒为聚敛之臣,剥民取利,海内苦之;宋神宗用王安石理财,小人竞进,天下骚然。此可为戒。”于是言者愧悚,自是无敢以财利言者。
辛亥,征虏大将军魏国公徐达发燕山等卫屯兵万五千一百人,修永平、界岭等三十二关。
壬子,日有珥,白虹贯之。
罢造兵器。时天下府县卫所岁造甲胄、弓矢之属,民多劳扰。上以四方宁谧,当与民休息,故命罢之。
癸丑,上谕公侯及诸武臣曰:“吾观自古将臣皆被坚执锐,备历劳苦,以有爵位,子孙世袭,其后或骄悖恃功,不循礼法,致先人勤苦之业一旦倾败,由其不知读书故也。卿等皆有功于国家,身致爵位,子孙世袭,夫生长膏粱,不知礼教,习于骄惰,鲜有不败,当念得之甚难而失之甚易也。宜令子弟入太学,亲明师贤士,讲求忠君亲上之道,监古人成败之迹,庶几永保爵禄,与国同久。”于是诸公使武臣皆遣子弟入国子学受业。
甲寅,以承敕郎余熂为通政使司右参议。
乙卯,大河卫请建旗纛庙。上曰:“大河、长淮二卫共一城,今长淮已立旗纛庙,春、秋之祭,二卫共之,不必重建,以劳民力。”
丙辰,诏求贤。诏曰:“自古有志之士,屈身寒微之时,未见其为贤智也,一旦遇君,则贤知称焉。朕常诏求天下贤才,其来者虽众,而贤智者甚寡,岂君子怀韬椟之志而内美不自见乎?今再诏寰宇之内,果有才高识广之士,隐于耕钓,困于羁旅,虽有至智,一时不能自伸者,有司以礼敦遣,朕将尊显之。於戏!智人潜光,常处寒微而阅世,天道成人,使之忍性动心而所为拂乱,斯世之上贤。朕虚心延伫,毋重自困焉。”
升礼部侍郎李叔正为本部尚书。叔正,南昌靖安人,性聪敏,年十三以能诗名。既长,博通诸子百家之言,江西十才子,叔正其一也。及陈友谅陷南昌,妻夏氏投井死,叔正终身不再娶。洪武四年,徵至京,除国子学正,迁渭南县丞,升兴化知县、礼部员外郎。年老乞骸骨,不许,除国子学助教,迁监察御史、湖广参政,升布政使。召还为侍郎,至是擢为尚书。
是月,命天下郡县编《赋役黄册》。其法:以一百一十户为里,一里之中推丁粮多者十人为之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十人,管摄一里之事。城中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凡十年一周,先后则各以丁粮多寡为次。每里编为一册,册之首总为一图。其里中鳏寡孤独不任役者,则带管于百一十户之外而列于图后,名曰畸零册。成为四本,一以进户部,其三则布政司、府、县各留其一焉。
命刑官听两造之辞,果有罪验,正以五刑。议定,然后入奏,既奏,录其所被之旨送四辅官、谏院官、给事中覆核无异,然后覆奏行之,有疑谳则四辅官封驳之。著为令。
二月丁巳朔,遣礼部尚书李叔正释奠于先师孔子。
浙江、江西粮长千三百二十五人输粮于京师,将还,上召至廷,谕劳之,赐钞为道里费。
戊午,祭太社、太稷。
以文学李亨鲁为谏院右正言,赐以冠带。
己未,改北平府漷州为漷县。
庚申,以胡昱为江西布政使司右参议。昱,蓟州遵化人,以故元枢密副使来归,故有是命。
壬戌,朝日。
罢王府孳牲所及司酝。
赐谏院右司谏石时中、判禄司左司副夏守中钞,人十锭,以其公直敢言也。
甲子,以郑湜为福建布政使司左参议。湜,金华浦江人,郑绮八世孙,郑氏素以孝义闻,上每加褒异,或为人所诬,辄赦不问。时有诉其家交通胡惟庸者,湜兄弟六人,吏捕之急,诸兄争欲行,湜曰:“弟在,其忍使诸兄罹刑辟乎?”自诣吏请行,仲兄濂先以事留京师,暨弟至,迎谓曰:“吾家长,当任其罪,弟无与焉。”湜曰:“兄年老,吾自往辩之,万一不直,弟当服辜。”二人争入狱,上闻之,俱召至廷,劳勉之,谓近臣曰:“有人如此而肯从人为非者耶?”即宥之诏,赐酒食,擢湜为参议,赐冠带、袭衣。
赐信国公汤和子輹马二匹。
乙丑,遣官祀历代帝王。
柳州府融州猺民作乱,官军讨平之。
夜,太阴犯井宿。
丙寅,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月将、城隍诸神,遣官祭先农及旗纛。
诏楚王桢之国,赐银二万两、黄金一千六百两、钞二十万锭,其护卫官军赐钞二千二百锭。
暹罗斛国遣其臣陈子仁等表贡方物,命赐子仁钞二百四十锭。
辛未,以试户部侍郎徐辉试本部尚书。辉,常州武进人,由小吏有才干,擢户部仓部郎中,寻升左侍郎,至是升尚书。
敕建扬王坟享堂,命中军都督府以卒五千给其役。
癸酉,命刑部更定徒罪煎盐炒铁例。凡徒罪煎盐者,福建、广西之人发两淮,河南、山东、广东之人发两浙,直隶江南、浙江之人发山东,直隶江北之人发河间,湖广之人发海北;凡徒罪炒铁者,江西之人发泰安、莱芜等处,山西之人发巩昌,北平之人发平阳,四川之人发黄梅,海南、海北之人发进贤、兴国。
乙亥,以儒士郑孔麟为河南布政使司右参议,王德常为广东布政使司右参议。
丁丑,命礼部申明乡饮酒礼。上谓之曰:“乡饮之礼,所以叙尊卑,别贵贱。先王举以教民,使之隆爱,敬识廉耻,知礼让也。朕即位以来,虽已举行,而乡闾里社之间恐未遍习,今时和年丰,民间无事,宜申举旧章。其府、州、县则令长官主之,乡闾里社则贤而长者主之,年高有德者居上,高年淳笃者次之,以齿为序。其有违条犯法之人列于外坐,同类者成席,不许杂于善良之中。如此则家识廉耻、人知礼让、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之道,不待教而兴,所谓宴安而不乱,和乐而不流者也。孔子曰:‘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政谓此也。”
己卯,更设各处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先是,止设布政使一人,至是更定其制。以浙江布政使王铎、广西布政使孙用、山东布政使吴印、河南布政使王兴宗、北平布政使朱瑛、四川布政使朱守仁、湖广布政使徐铎皆为左布政使,江西布政使高隽、山西布政使赵新、陕西布政使朱裕、福建布政使韩文辉皆为右布政使。
庚辰,命户部核实天下官田。
改明州府为宁波府,卫为宁波卫。
甲申,诏刑官:“自今武官三品以上有犯者,必奏请得旨乃鞫之;四品以下有犯,所司就逮问定罪议功,请旨裁决。若文职有犯,干涉武官三品以上者,亦须奏请,毋擅问。”
乙酉,日中有黑子,自壬午至于是日。
给事中刘逵言:“议刑司奏劄,谏官覆审讫,又署名劄尾而后行,恐他日有窥伺沽恩者,乞自今谏官无令署名。”制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