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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太宗实录]》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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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五年大明永樂三年

春正月

1月1日

○戊戌朔,上賀帝正。停群臣朝賀。以春享齊戒也。會二品以上於議政府賜宴。

1月2日

○己亥,上朝太上殿獻壽,夜還。

1月3日

○庚子,木稼。

○朝廷使臣千戶高時羅等,奉聖旨到吾都里地面。吉州按撫使報云:

使臣高時羅等,欲開讀聖旨,吾都里萬戶童猛哥帖木兒不迎命曰:「汎稱吾都里衛,不錄萬戶之名,何以迎命!」使臣等詰之曰:「由朝鮮來使臣二人,於吾音會、彼北、阿伊兒、朱乙巨、何大等處,會道伊兀良哈三衛、好羅乎兀狄哈二衛、沙河飮兀狄哈一衛、建州衛等處七衛待之。又皇帝遣都司,率兵衆齎燒酒百甁及朝鮮馬三十匹來,與七衛磨金同盟,賜馬三十匹於於虛出參政,今爾萬戶不順可乎?」猛哥帖木兒見使臣不爲禮曰:「不錄吾名,緣何屈身!」其母及管下百姓皆不可曰:「若不從聖旨,帝必勑朝鮮,執歸于京師,如林八剌失里,無乃不可乎?」猛哥帖木兒怒叱之,遂不順。千戶等率伴人十餘,前月二十日,至吾音會。

1月4日

○辛丑,大風至三日。

1月5日

○壬寅,日珥。

1月7日

○甲辰,行太一醮。

○遣大護軍李愉于東北面吾音會,諭童猛哥帖木兒以應變事宜,賜表裏段衣一領,兀良哈萬戶劉波乙所表裏。

1月8日

○乙巳,省親宦者金禧、朴麟、李成等,回自其鄕。

○賜骨[1]看兀狄哈萬戶金豆稱介、兼進、兀狄哈萬戶童難等衣一襲、靴笠銀帶一腰,又賜伴人緜布苧布有差。

○賜故世子芳碩嬪沈氏米豆幷五十石。

1月11日

○戊申,削檢校戶曹典書柳湛職。司諫院上疏,略曰:

本朝檢校之職,由有勳舊之親,今以盲人柳湛爲檢校戶曹典書。賣卜之人,居於勳親之列,不惟乖於設官之意,亦有虧於垂世之規。請收其職,以示爵賞之公。如有微功,賞以粟帛可也。

不允,復請,乃從之。湛,卽盲僧善明也。以善卜筮著名。

1月12日

○己酉,司憲府請中外禁酒,命止禁公私宴飮。

1月13日

○庚戌,召義安大君和、寧安君良祐、完山君天祐、漢川君趙溫,宴于內樓。

1月15日

○壬子,改官制。國初,承前朝之舊,議政府專總各司,司平府掌錢穀,承樞府掌甲兵,尙瑞司掌銓注,以左右政丞兼判事,六曹不得與聞朝政。至是革司平府,歸之戶曹;承樞府歸之兵曹;以東西班銓選,歸之吏兵曹;分政府庶務,歸之六曹。六曹各置判書一員,秩正二品;罷典書議郞各二人,置左右參議各一,階通政;增置正佐郞各一。尙瑞司始以文武官交差,但掌寶璽符信而已,不置兼判事;三軍都摠制府,各置經歷都事,增置同副代言一人。前此,以代言五人,知吏兵戶禮工曹事;以他官從三品以上,知刑曹事,坐都官決奴婢訴訟,謂之知部。至是始以代言,知刑曹事,使刑曹右參議專掌都官訴訟。嘉善雖爲從二品散官,然以爲六曹典書之階銜;外方守令官至正三品者,亦得以爲階銜。是日悉革之,皆以通政改下。

○以趙浚領議政府事,河崙、趙英茂爲議政府左右政丞,權近議政府贊成事,李叔蕃參贊議政府事,李稷吏曹判書,南在兵曹判書,李至戶曹判書,柳亮刑曹判書,李文和禮曹判書,崔迤工曹判書,孟思誠同副代言。

禮曹啓曰:

前朝依宋朝故事,中書令、領僉議、領門下,俱不坐本府署事,唯朝會押班。今領議政府事,卽前朝領門下也。以六衙日,坐本府斷大事;於朝會,押班;有賀禮,署名上箋。

允之。又啓:

每日啓事,議政府堂上官與六曹堂上官、三軍都摠制府堂上、臺諫各一員偕進。一,尙瑞司,坐殿時及動駕日,奉寶前導;開寶日,行首者開印奉安。一,三軍都摠制府,於兵曹牒呈,其餘諸曹平關。一,凡所屬官,當除授出入,各於仰屬官,行堂參禮,六曹三軍以下,亦於議政府,行堂參禮,以明統屬。

○始置女官:賢儀一、淑儀一、贊德一、順德二、司儀二、司寢一、奉衣二、奉膳二。

○流檢校參贊議政府事趙瑚于平州。朝廷之易換牛隻也,瑚借人牛而納之,及其受價,牛主累索之而不與。牛主訴于司憲府,瑚被劾而受祿,故憲府請徵其祿而流之。

1月16日

○癸丑,宴宦者李成、朴麟、金禧于經筵廳。

1月17日

○甲寅,李成等三人還,賜苧麻布各十匹,命議政府餞于西郊。

1月18日

○乙卯,夜,寅方有白氣。

1月20日

○丁巳,日暈且珥二日。

1月21日

○戊午,以平川君趙希閔,兼漢城府尹。

○更定監察相接禮。司憲府受判:「監察乃憲府所屬,職任不輕。自今新監察相接及許參,依新舊臺長相接及出官例,違者憲司紏理。曾經監察者齊坐日,本房聚會,亦行禁止。」

1月26日

○癸亥,上詣太上殿。告幸漢都也。

○夜,白氣起酉戌方至巽方,狀如匹布。

1月27日

○甲子,遣藝文館提學金漢老如京師。賀聖節也。

○吏曹判書李稷上箋辭,不允。

○上如新都。

二月

2月1日

○丁卯朔,駕至新都,御蓮花坊趙浚第。

2月2日

○戊辰,觀營離宮。與星山君李稷,經畫規模,與宗親近臣,置酒極歡。

○賜唐人戴延卿、鄭自良等十三人各米一石。

○奉先寺金人汗。

2月3日

○己巳,慶尙道雞林、安東等處十五州郡,江原道江陵、平昌等處地震。命有司行鎭兵別祭于雞林、安東等處。

2月4日

○庚午,率諸君放鷹于東郊。

2月5日

○辛未,召義安大君和等,擊毬置酒。

○李愉等回自東北面。愉啓曰:「兀狄哈等不從朝廷使臣之命。」

2月6日

○壬申,囚兵曹正郞朴剛生于巡禁司,尋放之。議政府啓,剛生於行幸之日,不及備儀仗故也。

2月7日

○癸酉,放鷹于廣州,翼日還。上早起,督罷漏,率朴錫命、李膺等向廣州,天未明,且霧暗迷津路,舟人指之,然後得渡。親御弓矢,馬驚而墜,不傷。

○賜廣州故世子守塚奴米豆幷十石。

2月9日

○乙亥,右正言李種華,上疏請勿遊畋,上召種華命之曰:「汝之言甚然,但此是行在所也。自今如有所欲言,毋上疏而直來言可也。」

○以驪城君閔無疾,兼右軍都摠制,漆城君尹柢,兼判義勇巡禁司事。

○命禁無牌鷹子。令司憲府巡禁司京畿觀察使禁之,如有持無牌鷹子者,囚于巡禁司,取其鷹子,卽付內鷹人。

○吏曹判書李稷上疏論銓選之法。疏略曰:

本曹掌銓選之任,宜旁求四方才幹之士,布列中外,使士林絶不盡其才之怨,庶績熙而風俗美。此正殿下期之於臣下,而臣下所當盡心者也。是以臣不度愚賤,敢以選人之術,條列于後,伏惟裁擇施行。一,凡人之才,非一年一月所成就。雖令各司一年再擧,於人才更無所得,徒煩文籍。願自今,京外大小官所薦人材,類分職品,開寫成冊,每當銓注,隨品啓聞,受點差除,或三年或五年,待人材作成,更令薦擧,永爲恒規。如有懷才遺逸者,令大小官,不拘年限,實封特薦。一,門蔭功蔭子弟敍用之法,已有成規,他子弟未有仕進之路。自今其門蔭功蔭外,無職子弟年十八以上,有才幹者,亦令大小官薦擧,幷錄內外祖父職名,呈本曹,以書算律,試其能否,方許敍用,以杜僥倖[2]之門。一,各道州府郡縣內,經明行修,識達治體,可爲任使者,暗練吏事,兼識軍務,可當鎭守者,監司守令,旁求選擧,實封以聞,以備擢用。一,京外官當薦望之際,若擧貪汚不法者、曾犯罪名者、不謹職事曾見貶黜者,則本曹輒移文憲司,痛行禁斷。一,守令殿最,一年再考,雖有定制,然不稱其職者,不可使一日臨民,監司坐視其弊,以待褒貶之期,殊失黜陟之義。自今如有不稱其職者,不拘限期,輒實封以聞,隨卽改差,以副民望。

允之。

2月11日

○丁丑,宗親義安大君和等獻壽。

○夜。艮方有赤氣。

2月12日

○戊寅,遣內官劉忱,移李佇于利川,宮主隨之,命監司供億。臺諫上疏,略曰:

李佇父子,罪當就戮,殿下不忍致辟,置佇于咸州,已失於輕。今又遣宦官,將置利川,與其父所在,相距甚近,恐生禍階。願令移置畿外遠處。

上召持平李孝仁、正言李種華等敎曰:「予之不殺李佇父子,欲以保全也。父子豈不欲相見也?予之妹,隨佇在遠方,予豈安心?故移置利川,宜勿復言。」孝仁對曰:「雖欲移置,不可近京。」上曰:「汝等爲此言不止,則吾必使父子同處,或特召入京,宜勿復言。」臺諫復上疏,皆不允。

○判恭安府事金乙貴卒。停朝三日,賜賻米豆幷五十石、紙一百卷。

○賜賻禮曹佐郞崔沆家。沆以節日使書狀入朝,而其母死,賜米豆幷二十石、紙五十卷。

2月13日

○己卯,雨雹。

2月14日

○庚辰,氣寒如冬。

2月15日

○辛巳,講武于楊州,臺諫、吏、兵曹各一員扈從。是日畋于豐壤等處,次于平丘驛郊。

2月16日

○壬午,率輕騎畋于奉安驛等處,射獐二。

2月17日

○癸未,畋于豐壤,暮還宮。

2月18日

○甲申,夜,庚方有白氣。

2月19日

○乙酉,雪。

○置酒離宮經筵廳,召宗親擊毬,兼慰督役官也。

2月20日

○丙戌,立入朝使臣駄載之法。議政府請:「使臣每一駄,不過百斤;土物外金銀禁物齎持者,西北面都巡問使,考察禁止,如有犯令及奉行不至者,司憲府申請論罪。犯人將帶禁物,沒官,依律論罪,身充水軍。」從之。

2月21日

○丁亥,觀獵于幸州。

2月23日

○己丑,雨色如灰。

○遣議政府知印金尙琦于東北面,賜童猛哥帖木兒慶源等處管軍萬戶印信一顆、淸心元十丸、蘇合元三十丸;兀良哈萬戶甫里段衣一;萬戶波乙所鈒花銀帶一腰;童猛哥帖木兒管下人八十二、波乙所管下人二十,都賜木緜一百二十匹、白苧布三十匹;女眞萬戶仇要老子遼河襲爵萬戶箚付一道。賜童猛哥帖木兒所使千戶河乙赤草笠帽珠具木緜裌衣一領、光銀帶一腰。

○幸離宮,御正殿聽政。

2月24日

○庚寅,以金希善爲慶尙道都觀察使,朴子安慶尙道兵馬都節制使兼水軍都節制使。

2月25日

○辛卯,駕還松都,夕次積城。議政府遣參贊閔無咎問安,進酒菓。

2月26日

○壬辰,木稼。

2月27日

○癸巳,日珥。

○觀獵于臨江、麻田等處。

2月28日

○甲午,至自新都。是日觀獵至山臺巖,世子與左政丞河崙及六曹判書進酒菓,太上殿及靜妃亦遣人進酒菓。上擧樂歡甚,進謁太上殿,遂還宮。

三月

3月1日

○丙申朔,大風雨雪。丁酉亦如之,且雨雹。

○禮曹詳定六曹分職及所屬以聞:

吏曹掌文選、勳封、考課之政,以德行才用勞效,較其優劣而定其留放,爲之注擬等事。其屬有三,一曰文選司,二曰考勳司,三曰考功司。文選司,掌文官階品告身祿賜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考勳司,掌宗親官吏勳封內外命婦告身及封贈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考功司,掌內外文武官功過善惡考課及名諡碑碣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兵曹掌武選、府衛、調遣、職方、兵甲、出征、告捷、講武等事。其屬有三,一曰武選司,二曰乘輿司,三曰武備司。武選司,掌武官階品、告身、武擧、府衛、軍戎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乘輿司,掌鹵簿、輿輦、帷幄、廐牧、程驛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武備司,掌中外甲兵數目、訓鍊武藝、考閱地圖、周知鎭戎城堡、邊境要害、烽火、出征、告捷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戶曹掌戶口、土田、錢穀、食貨之政、貢賦之差等事。其屬有三,一曰版籍司,二曰會計司,三曰給田司。版籍司,掌戶口、土田、賦役、貢獻、勸課、農桑、考驗豐凶水旱及義倉賑濟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會計司,掌租賦、歲計、權衡度量、京外儲備支調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給田司,掌永業、口分、園宅、文武職田、諸公廨[3]田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刑曹掌律令、刑法、徒隷、案覈、讞禁、審覆、敍雪等事。其屬有三,一曰考律司,二曰掌禁司,三曰都官司。考律司,掌律令案覈、刑獄平決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掌禁司,掌門關、津梁、道路禁令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都官司,掌公私奴隷簿籍及俘囚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禮曹掌禮樂、祀祭、燕享、貢擧、卜祝等事。其屬有三,一曰稽制司,二曰典享司,三曰典客司。稽制司,掌儀式、制度、朝會、經筵、史館、學校、貢擧、圖書、祥瑞、牌印、表疏、冊命、天文、漏刻、國忌、廟諱、喪葬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典享司,掌燕享、祀忌、牲豆、飮饍、醫藥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典客司,掌使臣迎接、外方朝貢、燕設、賜與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工曹掌山澤、工匠、土木、營繕、屯田、鹽場、陶冶等事。其屬有三,一曰營造司,二曰攻治司,三曰山澤司。營造司,掌宮室、城池、公廨、屋宇、土木、工役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攻治司,掌百工制作、繕治[4]、陶鑄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山澤司,掌山澤、津梁、苑囿、種稙草木、取伐柴炭、木石、街巷、堤堰、船楫、漕運、碾磑、屯田、魚鹽之事,正郞一人、佐郞一人。吏曹所屬,承寧府、恭安府、宗簿寺、仁寧府、尙瑞司、司膳署、內侍府、功臣都監、內侍院、茶房、司饔房。兵曹所屬,中軍、左軍、右軍、十司、訓鍊觀、司僕寺、軍器監、義勇巡禁司、忠順扈衛司、別侍衛、鷹揚衛、引駕房、各殿行首、牽龍。戶曹所屬,典農寺、內資寺、內贍寺、軍資監、豐儲倉、廣興倉、供正庫、濟用庫、京市署、義盈庫、長興庫、養賢庫、各道倉庫、東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刑曹所屬,分都官、典獄署、律學、各道刑獄。禮曹所屬,藝文館、春秋館、經筵、書筵、成均館、通禮門、奉常寺、禮賓寺、典醫監、司譯院、書雲觀、校書館、文書應奉司、宗廟署、司醞署、濟生院、惠民局、雅樂署、典樂署、司臠所、膳官署、道流房、福興庫、東、西大悲院、氷庫、種藥色、太淸觀、昭格殿、圖畫院、架閣庫、典廐署、社稷壇、慣習都監、僧錄司、各道學校、醫學。工曹所屬,繕工監、司宰監、供造署、都染署、沈藏庫、別鞍色、尙衣院、上林園、東西窯、各道鹽場屯田。

3月3日

○戊戌,夜,金星犯木星。流星出太微東藩上將,入庫樓,大如升,其色靑黃。上召書雲觀丞朴恬問曰:「流星,何星也?」對曰:「兵車之府也。」「然則其應何如?」對曰:「流星大則使大,流星小則使小,意朝廷之使來也。」上取《文獻通考》,命知申事朴錫命,徧[5]觀歷代星變之事以聞。

○司諫院上疏,請李居易父子之罪,不允。

3月4日

○己亥,司諫院請除談禪,不允。

3月5日

○庚子,生員試員右代言金科、成均大司成鄭以吾,取趙瑞老等百人。初,瑞老以前監察,納職牒赴試,司憲府上疏言:

生員,入學之門;及第,入仕之路,故布衣學生入鄕試,而後赴試。近來參以上人,不思名器之重,納職[6]牒而赴試,顚倒失序,士風不美。自今參以上員,毋令赴試。

下議政府擬議。政府議得:「參以上員,許令赴試,以勸後學,勿論中否,其職牒,不許還給。」從之。

3月6日

○辛丑,司諫院上疏請司憲府大司憲咸傅霖之罪,不允。疏略曰:

臣等竊見,大司憲咸傅霖,外貌小謹,內懷奸詐。其在戊寅,身居衰絰,黨附權姦,與於挾幼奪嫡之謀,幸逭天誅,反懷異計。其姦詐不忠之罪有三。前歲十月,亂臣李居易父子,潛圖不軌,情現事白,臺諫交章請罪。傅霖以東北面察理使,新除大司憲,聞國家有變,托以請暇,載妓徐行,淹留鄕曲,俟其事定,從容就道,其罪一也。殿下深慮三功臣前後不與同盟者,其心猶未固,乃會三盟之臣,昭告上下神祇[7],同盟歃血,更令勉勵,忠誠相信,夾輔王室。功臣之出鎭塞外,分憂邊郡,與夫老疾者,莫不駿奔提携,以與其盟。傅霖聞之,如秦視越,獨不與盟,其罪二也。亂臣李居易父子之罪,殿下命召宗親三功臣,與臺諫證辨極明,中外臣民,灼知其實。傅霖以憲司之長,上章請罪,更欲鞫問其狀。此以亂臣之罪,爲疑似而擬輕出之,其罪三也。臣等不識傅霖以何心而敢至此哉?願殿下下攸司,收其職牒,令鞫其狀,以戒不忠。

上不允曰:「當南誾、鄭道傳當國之時,何宰相不歸附乎?況當其時,傅霖有罪,則予當罪之。傅霖在東北面時,請暇拜掃于江陵,而除大司憲之命適至,豈可以淹留鄕曲爲罪乎?前年十二月十六日,乃三功臣會盟之日。傅霖是月十四日,乃得聞之,豈可以不及爲罪乎?居易父子,有罪當討,傅霖之請宜矣。豈可以更請爲罪乎?但載妓之事,未可知也。然此亦非明[8]言請罪之事也。」召左獻納崔洵命曰:「傅霖之罪無名,故不允。」召傅霖曰:「卿無罪,宜就職,毋以諫院請罪爲嫌。」傅霖請曰:「臣以不才,忝於憲府之長,被劾諫院,論事輒誤,未蒙允許,不協衆望。願殿下,免臣職,以慰人望。」上曰:「命卿就職,非以爲賢也,乃惡諫院織人之罪也。然今卿之請如是,姑退待命。」

○立妄呈誤決加罪之法。司憲府請:「妄以正決奴婢爲誤決,駕前申呈,飾辭强辨者,照律杖一百,徒三年;軍官軍人犯者,衛分充軍,奴婢家産沒官。」議政府議得:「杖一百充軍者,奴婢家産沒官,則軍役難當。今後除奴婢家産沒官,使自備糧,長年立役何如?」從之。

3月7日

○壬寅,司諫院上疏請李居易父子各置邊郡,不允。疏略曰:

亂臣居易、佇父子懷二之罪,誠合誅夷,殿下只令廢錮,安置私庄,而親戚朋黨,森列中外,一國臣民,莫不寒心。居易、佇之爲人,當平居富貴之極,猶爲不厭,潛圖不軌。況今廢黜,常懷憤怨!又移佇利川,父子相近,通同爲謀,誑誘無賴之徒,鼓扇不軌之謀,其中外親黨,潛相窺伺,乘機響應,則殿下今日之保全,適所以害之也。殿下苟不能據法施行,以絶禍源,將居易父子,各置邊裔,嚴禁出入;親戚之在京者,不許出入,以杜禍萌。

3月10日

○乙巳,立兵曹保擧之法。兵曹請:「武官保擧,京中東班六品、西班四品以上,各擧三品以下武才有能者,不拘多小年甲,本貫父職名,具呈本曹;外方各官守令,如京中例報監司,轉呈本曹。曹與三軍府考驗,錄名于籍,甲士有闕,受點敍用,如有不稱者,罪及擧主。」從之。

○召咸傅霖,命就職。

3月11日

○丙午,朝廷使臣王敎化的等三人,奉勑書至,上迎于西郊,至無逸殿受勑。皇帝勑諭朝鮮國王:

東開原、毛憐等處地面萬戶猛哥帖木兒,能敬恭朕命,歸心朝廷。今遣千戶王敎化的等,齎勑勞之,道經王之國中,可遣一使,與之同行。故勑。

○勑諭萬戶猛哥帖木兒等:

前者,阿哈出來朝言:「爾聰明,識達天道。」已遣使齎勑諭爾。使者回復言:「爾能恭敬朕命,歸心朝廷。」朕甚嘉之,今再遣千戶王敎化的等,賜爾綵段表裏。爾可親自來朝,與爾名分賞賜,令爾撫安軍民,打圍牧放,從便生理。其餘頭目人等,合與名分者,可與同來。若有合與名分,在彼管事,不能來者,可明白開寫來奏,一體給與名分賞賜。故勑。

3月12日

○丁未,上如太平館,宴使臣。

○加漢城試額數爲三十,旣而罷之。初,成均館上書:

前朝開城試,只取從仕員,故額數只二十。近年以來,非惟從仕員,至於新生員及京居幼學等,皆赴漢城試,其額數尙循舊制,不無遺材之歎。願依館試例取三十人。

允之。憲司以鄕館試額數,行之已久,成均館擅加十人,越次申請,論罷之。

○司憲府大司憲咸傅霖請免,不允。

○賜吾都里萬戶崔也吾乃酒肉及米一石、衣一稱、靴笠。

3月14日

○己酉,上朝太上殿問安,仍獻壽懽甚。

○遣上護軍申商于東北面,諭童猛哥帖木兒。以勿從朝廷使臣之命也。上嘗謂左政丞河崙、右政丞趙英茂曰:「使臣之來,專以招安童猛哥帖木兒也。此人,東北面之藩籬也。卿等其圖之。」至是,遣商以諭之。

3月15日

○庚戌,上詣太上殿。

○賜朱允端米豆十五石。

3月16日

○辛亥,賜兀良哈上萬戶金大帖木兒光銀帶一腰,萬戶柳遼何、達魯花赤、金都赤角帶一腰,又各賜木綿裌團領、紬襦衣、紬小衫、單裙、靴各一。都萬戶柳歸毛何、都鎭撫柳也何、千戶柳加乙毛、鎭老古、百戶好心波、通事金哲等木綿直領笠靴各一。

○司諫院上疏,請革女官及檢校添設等職。疏略曰:

一,女官之設,本非古制,自漢以來始有之,是乃苟且之政,非盛德之事。及我太上殿下卽位以後,內寵漸盛,遂設女官,其品級至有與政丞準者,其下各以次等第,卑賤之人,間或冒受,坐享天祿,識者痛心。殿下定社之初,首革其弊,中外悅服,咸望至治。今當革弊立法之時,復置其官,雖不頒廩,恐非經國之道、垂世之規也。願殿下,念三代設官之美意,戒漢、唐女寵之致禍,命革其官,垂法萬世。一,士有廉恥,然後能盡事君之義。前朝之季,權移於下,附權趨勢者,驟遷華要;廉靜自守者,反遭擯斥。雖臺諫之員,皆爲頤指,奔競成風,廉恥道喪,以至覆轍。國初,遺風未殄,習俗尙存,殿下深念其弊,嚴立法禁,令憲司糾理,或加罷黜。然諂諛之徒,乘間抵隙,干謁阿附,造言生事,遂使廉靜之輩,必蒙其辱,良可歎也。願自今,如有大臣貴戚執政之門,自非親戚外,奔競阿附者,令吏曹精察悉聞,勿論時散,標付過名,不許敍用,又令憲司,申嚴其法,以礪士風。一,本朝六曹之任,卽《周官》之六卿。前朝衰季,法度廢弛,徒有其名,而無其實,遂置添設,以賞軍功。及其末流,爲添典書者,不可勝紀,名器之濫,至此極矣。今殿下克恢聖謨,一變流弊,百司庶務,分委六曹,陞秩判書,仍置參議,其所以作新耳目,循名責實,可謂至矣。獨於戶、工曹置檢校參議,濫及卑鄙,恐非革舊弊重名器之美意也。願自今,檢校添設參議,一皆汰之,以重六曹。

從之。其禁奔競事,執政家門外,勿擧論;革檢校事,亦勿擧論。

3月17日

○壬子,雞城君李來、知議政府事全伯英、右軍都摠制林整等,回自京師,齎禮部咨文三道以來:

其一,爲漫散軍餘事。近準朝鮮國王咨,該體勘得東寧衛原漫散未回軍餘全者遂等,陸續緝捕起送外,未獲人數,隨卽判付議政府,行移豐海等道幷東西北面甲州、江界、泥城、義州等處,再於幽僻山谷間,窮搜緝捕,如遇得獲,卽便解送外,移咨到部。査對先該印綬監內官王永奏:「據東寧衛千戶王得名等呈,蒙差齎勑諭,往朝鮮國,招諭到土軍一萬七百五十五口,俱回東寧等衛,復業屯種外,再有未回軍餘全者遂等四千九百四十口,在本國豐海等道,備呈具奏。」欽依:「如今朝鮮國使臣,見在這裏,着該付禮部兵部,與他設到那裏,便尋出發來。」除欽遵施行去後,今準來咨,雖稱再行搜緝終,是未獲解報,擬合仍行本國,依已行事理,將原逃未獲軍餘全者遂等,務要根捕得獲,解送遼東都司交割。除具奏外,合行移咨本國,欽遵施行。其一,爲請封世子等事。今將各件事理,開咨就付差來使臣李來等,齎捧前去,欽遵施行。一件,請封世子事。永樂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準本國咨:「該長子禔,見年一十一歲,今欲立爲世子,未敢擅便,修撰表箋,差陪臣參判司平府事李來等,齎擎進呈移咨。」本月十五日早,本部尙書兼左春坊太學士李至剛等,具本將前項表箋,於奉天殿進奏奉聖旨:「準他。」欽此,除欽遵外,擬合移咨,欽遵施行。一件,曆日事。今頒永樂三年《大統曆日》一百本內,黃綾面一本。其一,爲給還人口事。永樂三年正月十六日晩,本府官於右順門,欽奉聖旨:「淛江寧波拿來的賊人,他說是朝鮮國人,被倭賊拘擄去,未知實與不實。如今本國使臣,見在這裏,敎錦衣衛將那賊人枷釘了,着使臣每帶回還去。着該付行移經過衛所,撥軍牢固管押,直至朝鮮界上,交與使臣,領到國王處審問。如是好百姓,就着復業爲民,若是逃叛出來的,都砍了頭,就那裏號令。」欽此,除欽遵外,今將欽奉事理備云,移咨本國王知會,欽遵施行,具由回報。計送枷釘犯人六名錢尙仔、崔伯可、李鐵里、丁參、丁肆、車甲。

○遼東都指揮使司:

永樂三年二月二十九日,抄蒙左軍都督府壺字一百八十三號批,差所鎭撫張振到司。爲給還人口事,據經歷司案呈:「準禮部主客淸吏司手本,該永樂三年正月十六日晩,本部官於右順門,奉欽依:淛江寧波拿來的賊人,說是朝鮮國人,被倭賊拘擄去,未知實與不實。如今本國使臣,見在這裏,敎錦衣衛將那賊人枷釘了管押,直至朝鮮界上,交與使臣,領到國王處審問。如是好百姓,就着復業爲民,若是逃叛出來的,都砍了頭,就那裏號令。』欽此。送司案呈到府,今差本職管押各犯,前去遼東都司,比號相同交割。仰本司差軍管押,至朝鮮界上,交付使臣,收領回國,取具本司印信領狀,先行繳報。」蒙此,比號相同行間,該差來所鎭撫張振幷海州衛呈,開沿途病告幷見在人名同。左字一號,格眼一紙,呈解到司。前事擬合就行,爲此除外,今將見在枷杻犯人崔伯可等,差百戶劉斌,領軍人十名,固解前赴朝鮮界鴨綠江,交與使臣林整等收領轉解前去外,咨請煩依奉欽依事理施行。須至咨者。計枷杻犯人六名,見在五名崔伯可、李鐵里、丁參、丁肆、車甲;病故一名錢尙仔,於永樂三年正月二十三日,行至楊州府江都縣病故,本縣刑房典吏張貴等相埋。

○杖僧覺眉一百,充東萊水軍。以說妖言于太上殿也。眉中路而死。

3月19日

○甲寅,王敎化的如建州衛,上如太平館行茶禮,議政府餞于崇仁門外。以上將軍郭敬儀爲伴送使。

○逍遙山離宮火。山火延燒也。

3月20日

○乙卯,下敎褒賞孝子、順孫、義夫、節婦,又命八十老人鰥寡孤獨,皆加存恤。從江原道都觀察使之請也。

○兵曹請禁摠制及節制使率禁軍行私獵,允之。

3月22日

○丁巳,司憲府劾右代言金科、大司成鄭以吾。以掌生員試,多取勢家幼弱子弟也。初,赴試生徒一千餘人,年壯成才者,多見棄,而童蒙之輩,多有中者。左議政河崙,怒其不公,移關憲府,使之推劾故也。司憲府令三館員,於落試諸生卷子中,擇其可取者,上召憲府掌務,諭止之。

○賑東北面飢。參贊議政府事李叔蕃、兵曹判書南在、戶曹判書李至等啓曰:「東北面賑飢,專責守令。」上卽命叔蕃,往政府同議,移文監司。

3月25日

○庚申,上詣太上殿,獻壽極懽。

3月26日

○辛酉,下禁酒令。以累月不雨,京畿、豐海道飢也。

3月28日

○癸亥,司憲府上字民二條,允之。疏略曰:

古者使民以時,故役不過三日。是重民力慮農務也。今漢都離宮之作,不可獲已,而役之以僧徒之遊手、府卒之常役者可矣。然營繕雜務、供億鉅費,農家人牛之輸轉服役不少。且比年水旱相仍,連歲不登,民尙艱食。今當農月,工役不停,播種失時,將或至於飢饉,恐有虧於字民之至仁也。願殿下念稼穡之艱難,慮一夫之不獲,下令有司,限以農月,姑停此役,以慰生民之望。

上然之。命成才木手外僧,竝令放送,其府卒分番。

○又言:

今革陰竹國農所,其稱干農夫等,竝皆分屬船軍及漢都鍊瓦軍。豪强之輩,爭占其田,竝取干等所耕之田,其家舍,亦皆奪占,干等失業,冤抑莫伸。願遣行臺監察,在前農所館舍屬陰竹縣,其公田分給無所耕船軍及艱難人等;干等被奪家舍田地,竝令還給;據占公田,與民爭利者,一一推鞫,申聞論罪。

從之。

○賜前護軍童所乙吾苧布三匹、綿布一匹、紬布一匹、米五石、醬一甕。

3月30日

○乙丑,雨,北風暴作。雨雹于東北面,大如彈子。

○知議政府事李詹卒。詹,洪州人,字中叔,自號雙梅堂,贈參贊議政府事熙祥之子。至正乙巳,中監試第二人。戊申,恭愍王幸九齋,以經義試諸生,命李穡讀卷,中者七人,詹爲第一,特賜及第,拜藝文檢閱。明年,擢右正言,上疏請令百官,每日五更啓事,史官二人入侍左右,王從之。乙卯,拜左獻納,與正言全伯英上疏,論守門下侍中李仁任、贊成事池奫潛通亡元,交結瀋王,禍不可測,請誅二人。坐此流貶者十年。戊辰,起拜內府副令、藝文應敎,五轉至右常侍。恭讓君素與詹善,拜詹代言,頗信重之。壬申春,以知申事,掌監試,及金震陽等杖流,詹亦流于結城,冬,得自便。戊寅秋,起爲吏曹典書,陞中樞院學士、同知貢擧。壬午[9],以知議政府事,從河崙入賀皇帝登極,奏于帝,請改賜誥命印章。使還,以功賜田口,進階正憲。卒年六十一。輟朝三日,賜棺槨,贈諡文安。詹天資厚重,力學能文,手不釋卷。一子小畜。

夏四月

4月1日

○丙寅朔,視朝。上憂旱不視朝,是日,領議政趙浚、左政丞河崙、右政丞趙英茂、贊成事權近等,皆上殿議事,以原平君尹穆上言足食足兵民信之目,願令大小臣僚擬議以聞。又祭服樂器貿易事宜,奏聞,上從之。

○放京畿左右道及東北面侍衛番上軍。

4月2日

○丁卯,上詣太上殿。太上王召之也。太上設宴懽甚。

4月3日

○戊辰,謝恩使朴信,回自京師。信啓曰:「高平王、平陽王奏;『永樂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山西平陽府、蒲州河津縣,黃河淸,延數百里,石龜出見。』文武官進表以賀。」

4月4日

○己巳,雨雹于忠淸道淸州、泰安、禮山,大如梨子,禾穀皆傷。

○率趙溫、趙涓、金南秀等觀射。

○司諫院請除山陵祭用樂,幷禁臣庶禫祭用樂,從之。

4月5日

○庚午,以尹柢參贊議政府事,趙狷開城留後,朴信參知議政府事,李來司憲府大司憲。

4月6日

○辛未,朝廷內使鄭昇、金角、金甫等,齎禮部咨來。皆本國宦者也。上迎于西郊。咨曰:

永樂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本部官於奉天門,欽奉聖旨:「如今內史鄭昇、金角、金甫,回朝鮮國去,爾禮部便行文書,與國王知道。有精細中用的火者,多選幾名來;患病的內史金甫,醫藥治得,好時還送他來;鄭昇,奉傳宣諭,求松子與苗;金角,行母喪畢後入來。」

○參贊議政府事李叔蕃乞辭,許之。

4月7日

○壬申,上如太平館,宴使臣。

○東北面吉州、雙浦、多里、萬春等處,海水赤凡三日。

○全羅道雨連四日。

4月8日

○癸酉,遣恭安府尹許應如京師。謝準封世子之請,兼賀龜見河淸也。其賀表云:

坤珍效異,開一代之文明;河水流淸,應千年而瑩澈。照臨所曁,蹈舞惟均。竊以嘗聞聖神之興,必有禎祥之至。洛出書於有夏,海不波於成周。況今靈貺之荐臻,尤是盛時之嘉瑞。欽惟皇帝陛下,濬哲齊舜,廣淵邁湯。精一執中,澄心源而出治道;緝熙敬止,明己德而敍彝倫。昭庶績之咸熙,致休徵之屢見。爰受四方之來賀,實基萬世之太平。伏念臣邈守邊封,欣逢慶瑞。恪遵侯度,每懷江、漢之朝宗;恒祝皇齡,願獻乾坤之攸久。

議政府贊成事權近所製也。

○就咨禮部曰:

據議政府狀啓,備奉常寺呈照得,本寺所掌四時祖廟、社稷、籍田文廟等祭,陪臣祭服及樂器等物,悉皆損舊,似難應用。理宜赴京收買,換新備用,具呈狀啓。得此竊詳,上項祭服樂器,不敢擅便赴京收買,理合咨稟,煩爲奏達。如蒙允許,隨後差人齎價赴京收買,以備應用。

○鄭昇等詣闕。

○義安大君和等獻壽。

○命外方各官,選兩班子第,習武藝、讀兵書。慶尙道都觀察使請每年春秋點考,及式年,令赴試故也。

4月9日

○甲戌,月入太微西太陽門。

○戶曹判書李至等上書言事,下其書於議政府,與六曹諸君、三軍摠制會議以聞。書曰:

一,曾受功臣田科田三十結已上者,三分取一,以屬軍資,移於慶尙、全羅道,充其數而給之。一,減省各司奴婢所受衣糧之費。一,將革罷司平府、承樞府之田及延安府、白州改量剩出之田,毋令許人科受,皆屬軍資。一,凡曾受科田者,將其所受之田,欲換膏腴之田,亂雜陳告,以致公務之煩。願自今一皆禁斷。一,每歲頒祿之時,祿俸之米不足,則借軍資、豐儲之米以給之,以致國用虛竭。願自今,將祿俸之田所出,隨其數而給之,毋借軍資、豐儲之米。

議政府議得:

李至所申事件,悉皆當理,唯功臣田科田移給於遐方,則後必有弊。凡科田第一科一百結,以此差等,至十八科,各除五結,以屬軍資。且其新墾之田及元屬軍資之田,曾爲人所受者,竝皆還屬軍資,以贍兵糧。

上允之,唯各品祿俸及科田,勿擧論;賜牌外別賜田,當身故後屬軍資。政府又上言:「受科田自願居外方者,依外方軍田例折給,其餘田,許於京中恒居各品未受田者給之。」從之。

4月10日

○乙亥,月入太微端門北。

○立奴婢傳繼文字之法。議政府受判:

凡奴婢文字傳繼,以在前例,證人筆執者,用族親及隣里中有職者二三人以上,成給文契。傳得者,不過四年呈狀,財主及證人筆執,準備答通,憑考立案成給,財主文契成置;身死者則於侍病族親及奴婢憑考取招,立案成給;無子息文契未成身死者奴婢,依奴婢傳繼族親限寸分給。

4月11日

○丙子,鄭昇等各歸其鄕。昇,開寧人,甫密陽人,角玉果人。癸未甲申兩年,帝遣內史韓帖木兒,索小宦以歸,昇等與焉。以工曹參議禹洪富爲昇、甫伴行;戶曹參議韓答爲角伴行。賜昇本家米豆幷五十斛,甫二十斛,角四十斛,皆復其戶。

○司憲監察金棄、京市署令全卿罷。初,大殿別監五龍,入市亂於貿易,棄與卿執而鞭之。上以五龍雖有罪,擅自鞭之,非人臣之禮,命罷之。

4月12日

○丁丑,御涼廳觀射。

○命捕松蟲。蟲食宗廟北山白岳、仁王、藏義洞諸山松葉,發五部人捕之。

○賜曺庶、宋希靖各米豆二十斛。

4月13日

○戊寅,雨雹。

○命朝官各陳足食足兵民信之道,實封以聞。

○以丹山府院君李茂爲武科會試監校官,右軍都摠制趙涓爲同監校官,取黃象等二十八人。

4月14日

○己卯,隕霜永康縣。

○會宗親功臣于淸和亭,置酒。

○遣行臺監察,禁平州、江陰爭占田者。上聞豪勢之家爭占,革罷軍器監所耕平州、江陰兩邑之田,命議政府遣監察禁止,均給無田之民。

○命勿禁濟州人出賣私馬。

○命捕松蟲于松岳及龍首山。

4月15日

○庚辰,隕霜于文化縣。

4月16日

○辛巳,雨雹于伊川,雨雪于高城、平康。

○永興府劒山以北諸山,雨雪凡三日。

4月17日

○壬午,雨雹暴風,夜隕霜。雨雹于瑞興、谷州,雨雪于平康,雨雪隕霜于信州。上以正陽月霜降,自責,兵曹判書南在對曰:「常事耳。」戶曹判書李至,對以宰相不稱職故也。禮曹判書李文和對曰:「上宜日愼。」上曰:「讒訴行歟?民有怨歟?何天之譴,至此極也?」

○西北面雨二日。

○賜女眞萬戶仇老木綿裌衣、苧布衣、汗衫、笠靴、香木帶,百戶好時羅木綿衣、苧布衣、汗衫、笠靴,通事金龍奇木綿、苧布各一匹、笠。

4月18日

○癸未,隕霜。

○順興府小白山雨雪滿山,如冬令。

○上朝太上殿擊毬,仍獻壽極歡。

○命兵曹如有機密及親稟之事,勿報政府,直自施行,仍下旨議政府以諭之。

○賜前宰相趙希古米豆四十石。希古曾侍太上王,以老退居于豐海道。此道飢,有太上之旨故也。

○宥趙瑚罪,仍還所徵之祿。

4月19日

○甲申,雨雹于黃州。

○吉州海水赤數日。

○三司洞求利井,鳴四日,聲如運磨,行解怪祭。

4月20日

○乙酉,慮罪囚,閔雨也。召司憲持平李洽、刑曹正郞陳自誠、巡禁司大護軍金文發命之曰:「某人以某罪,某年某月被囚及付處,開寫以聞。予欲擇輕者而宥之。」

○朝廷使臣王可仁,與巨陽人二十餘,到兼進、骨看兀狄哈居處。欲招諭與之還朝也。耽州、耳州、阿赤郞耳、吾音會等處人,往年與王敎化的入朝者六人,帝賜衣,今與王可仁俱來。

○王敎化的等,至野人地面。王敎化的等,月八日到吉州,先送伴人於童猛哥帖木兒、把兒遜等居處。猛哥帖木兒等云:「我等順事朝鮮二十餘年矣。朝鮮向大明交親如兄弟,我等何必別事大明乎?」月十四日,王敎化的到吾音會,童猛哥帖木兒率管下人不肯迎命,把兒遜、着和、阿蘭三萬戶,路逢敎化的伴人言:「我等順事朝鮮,汝妄稱使臣,亂雜往來。」拒而不對。到吾音會,與猛哥帖木兒約云:「不變素志,仰事朝鮮無貳心。」

4月21日

○丙戌,放徒流人。憂旱也。

○括富人穀,給飢民。豐海道都觀察使申浩啓:「請發富人穀,給飢民,至秋還納,依平時子母之例。」從之,幷移文他道。豐海道飢民三千七百餘名,京畿飢民一千一百四十餘名。

○知貢擧李叔蕃、同知貢擧劉敞,取鄭招等三十三人。

○慶尙道雨。雞林、安東、星州、密陽等二十六州雨,入地尺餘。

4月22日

○丁亥,賜賻上護軍申商。商喪父也。米豆幷二十石、紙五十卷。

4月23日

○戊子,命李居易諸子,見其父於鎭州。令子伯寬、伯臣、儇等,歸見其父後,以自願安置。

○右副代言李擔,爲其家猘狗所傷而卒。賜賻紙一百卷、米豆幷三十石及棺槨,遣人致祭。擔,高麗門下侍中齊賢之曾孫。登癸酉乙科第三人,以善書,常任尙瑞司官,備歷華要。一子安敬。

4月25日

○庚寅,禱雨于宗廟及昭格殿、諸山川。

○朝廷遣百戶金聲到東北面。皇帝諭毛憐地面兀良哈萬戶把兒遜、着和、答失等知道:

朕今卽位三年,天下太平,四海內外,皆同一家。恐爾等不知,不相統屬,强凌弱衆暴寡,何寧息之有!今遣百戶金聲等,以朕意諭爾,幷賜爾綵幣等物。爾等若能敬順天意,誠心來朝,各立衛分給印信,授以名分賞賜,俾爾世居本土,自相統屬,打圍牧放,各安生理;經商買賣,從便往來,共享太平之福。故諭。

○司憲府請平川君趙希閔、承寧府少尹李承幹等罪,不允。希閔等據占陰竹革罷國農所田也。憲司再請,亦不報。

4月26日

○辛卯,遣原平君尹穆如京師。賀千秋也。

4月27日

○壬辰,覆試鄭招等,以兪勉爲第一。除勉長興庫副使,第二人鄭招內資直長,第三人鄭之唐軍資直長。

4月29日

○甲午,止酒。上王亦止酒。

○聚僧巫禱雨。

○放新都離宮造成軍人。命給牛峯、兎山、永平、鐵原、安峽、朔寧等處船軍三月料。

五月

5月1日

○乙未朔,減膳,憂久旱也。

○覆試武科黃象等,以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