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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太宗实录]》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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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二年大明建文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甲申朔,上以冕服率百官賀帝正,服冠袍受朝賀,宴群臣。寧城君吳思忠獻詩,參贊議政府事權近賡載以獻,賜思忠毛裘,近段衣。

○兀良哈五人,獻毛皮箭羽。倭九人亦與賀禮。

○革慶尙道四界首官爐冶。議政府因問民疾苦使盧閈啓本啓曰:「雞林、安東、尙州、晋州等四界首官爐冶之設,弊莫甚焉。其不得已誕日正朝冬至貢獻軍器,令其道內廂供造,以除其弊。」從之。

○東北面吉州明間嶺仍邑巖有石鳴聲如鍾,遣使行解怪祭。召領司平河崙、右政丞李茂曰:「昔齊景公遇怪欲禳,晏子曰:『若事之穢,禳之何益!』今予不識予之善惡,徒事禳禱,變怪滋甚,如之何則可?且甑之鳴,或祥或不祥,然今之災變,豈可謂之祥耶?當以爲不祥而戒之耳。古人遇災,皆指言人君之過失,卿大夫之賢否,無一言及此,豈不失其本也!」

1月3日

○丙戌,安置左司諫陳義貴于廣州,右獻納金汝知于原平。初,司諫院劾大司憲李至等。上疏曰:

大司憲李至、前掌令朴翺、前雜端金峙、宋興等,劾司諫金瞻以爲:「獻納韓承顔之扈駕平州也,上聽按廉金汾之讒,以非罪譴掌令朴翺,承顔不能諫,瞻乃與之同列。」臣等以爲若果如此,則至等當下以劾汾讒譖之罪,上以諫殿下信讒之失。旣不能然,則亦何異於承顔乎!且憲府,國家風紀之司,苟有非之者,當自避嫌,閉門不出。至等前日被承顔之劾,反囚承顔所使皀隷,任然出仕,是豈憲府之法耶?願收至等職牒,鞫問其罪。

上覽之,怒其有聽金汾之讒之語,命代言李膺曰:「此輩以予爲受讒言,驟召義貴等問之。予之在平州也,何人入讒於予乎?且韓承顔以諫官隨駕,予誤譴掌令朴翺,唯史官力諫。蓋史官唯掌記事耳。直書而藏之囊中,是揚吾過於後世也。史官非其職而諫焉,是誠愛我也。予是以聽之。承顔職在諫官,無一言諍之,是豈諫官之義乎?此疏首說承顔之事,不請承顔之罪,反欲收至等職牒而鞫問之,何也?」與代言李升商、朴信、柳沂等言曰:「卿等皆近侍於予,予言若誤,則可言之。卿等其見此疏之意」,擲其疏於殿中。升商等趨進,朴信讀疏再三曰:「此疏之意,專以李至等受承顔之劾,任然出仕爲非耳。」上曰:「古人云:『陛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受讒之名,無乃甚於此乎?」又問信曰:「予之待卿等、待宰相、接宦官宮妾,各以其禮,未常私異。今諫官之言如此,何也?」信曰:「此疏受讒之言,乃指憲府劾司諫金瞻之言,非向上之言也。」上曰:「然則姑置之。」驟召義貴等,問:「欲鞫問李至之由。」又問:「諫院掌務誰歟?」膺對曰:「獻納金汝知也。」膺以上言問於汝知,汝知對曰:「臣等無他意。李至、宋興等,受承顔劾,反囚諫院皂隷,任然出仕,非法故爾。」上使膺問於汝知曰:「汝等以承顔已被至等之劾,而反劾至等爲是,以至等被承顔之劾而出仕爲非。假使至被汝等之劾,而後又劾汝等,汝等其以爲是而不仕乎?汝等謀陷無罪之相,其無罪乎?予當推正汝等,各還其家而勿仕。」至是,下義貴、汝知于巡軍。命參贊議政府事權近、上萬戶李叔蕃、刑曹典書申浩、掌令鄭龜晋等,問其上疏之意,義貴等對曰:「李至、宋興等劾金瞻,乃謂上之西行也,受按廉金汾之讒,承顔不能諫。臣等以爲若果如是,卽劾金汾,仍諫信讒之過可也。至等亦不能然,反劾金瞻,以揚君過,是不忠也。又獻納承顔雖有罪,入直闕內,至等直使人圍之,是不敬也。憲府,風紀之官,雖被人之妄訴,猶當避嫌,今至等受承顔劾,反囚皂隷,任然行公,是亂法也。承顔之罪雖大,曾已罷職,故不更請罪。臣等上疏之意,止此而已。」上又使問先發言者,汝知等曰:「吾等會議而爲之。」巡軍以聞,上怒曰:「予以文臣,爲委官,爲上萬戶矣。何其若是也!」卽命叔蕃,杖問先發言者。乃杖汝知十餘度,汝知服曰:「臣先發言。」叔蕃等以不受杖而自服聞,上曰:「不杖而自輸,何必杖之?」叔蕃曰:「義貴、汝知等言:『臣等何圖今日上怒至此乎?何以得上下燭臣等之心乎?』」上曰:「今聞此言,亦可憫也。許從自願安置。」命崔蠲、崔洵等毋得出入。知司諫盧閈聞義貴等竄,詣闕啓曰:「臣實首唱,宜幷置散。」乃還其家。

1月4日

○丁亥,倭四人來獻土物。

○兀良哈八人來獻土物。

1月5日

○戊子,命議政府,議留後司立廟可否。初,傳旨于議政府曰:「巡幸之所,立廟致祭如何?擬議以聞。」議政府移文禮曹,兼判事李至等上疏曰:「若不定都於松京,但爲巡幸之所,則不宜復營宗廟。乞於漢京宗廟,致祭如舊。」下議政府擬議,亦曰不可,事遂寢。

1月6日

○己丑,司贍署進新造楮貨二千張。

○參贊議政府事趙溫,回自京師。

○始行武科法。兵曹啓:「謹按《經濟六典》,武科出身,每三年一次,兵曹啓聞,擇委三軍府正官二員,充監校試使副。其同考試官四員及門下司憲府各一員,臨期差攝,與訓鍊觀一同試取。武經七書馬步武藝,無不精熟者爲一等;通三家兵書馬步武藝者爲二等;只通馬步武藝者爲三等。一等三名,二等五名,三等二十名,通取二十八名爲定額。若無堪中第一等者,只取二等或第三等,斟酌試取,不拘定額,開寫報兵曹。一等直拜從七品,二等從八品,三等從九品,於武職銓注原有職者陞一等。今當科擧式年,請擇吉日試取。其觀鄕試會試殿試放榜恩榮宴,乞一依文科例,觀試數五十名,鄕試左右道二十名,忠淸道三十名,全羅道二十名,慶尙道三十名,江原、豐海道各十名,東北面西北面各十五名。其試員以武官兩府以上二,一爲監校試,一爲同監校試,其餘試官,竝依文科例。」從之。

1月7日

○庚寅,倭使與賀禮,獻劍。人日也。

○命頒祿,幷用楮貨。

1月8日

○辛卯,上欲朝太上王于逍遙山,不豫未果,遣知申事朴錫命問安,太上王以爲:「此寺有名師,欲於寺下營室居之。」

○命禮曹及領春秋館事河崙、知春秋館事權近等,考三代以下歷代君王妃嬪之數及前朝歷代妃嬪侍女之數以聞。禮曹上疏曰:

臣等謹按《昏義》,曰:「諸侯一娶九女,娶一國則兩國媵之,皆以姪娣從也。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所以廣繼嗣防淫泆也。」前朝之制,婚禮不明,嫡妾無制,多或至於踰數,以至僭亂,少或至於闕數,以至絶嗣。其不循先王之典,以紊大倫,非細故也。惟我國家,凡所施爲,動遵成憲,婚姻之禮,尙循舊弊,非所以正始之道也。伏望殿下,一依先王之制,以備宮壼之儀,至於卿大夫士,亦依定制,致不絶嗣,毋或踰越,以正人倫之本,如有違者,憲司糾理。

允之。時,上卽位未久,嬪御未備,但有平時侍女。靜妃性妬忌,未能逮下,上欲備嬪御也。

1月9日

○壬辰,月犯畢星,太白犯鎭星。

○命民庶以楮貨,貿易國庫米。從議政府之請也。楮貨一張,準常五升布一匹者,直米二斗。

1月12日

○乙未,臺諫上言:「遣耆舊大臣,請太上王還京。」李至、金爾音等詣闕上言:「時惟苦寒,太上王在逍遙山,今已月餘。侍御者露宿,攻木石者皆凍皴。且京畿供億,往還煩弊,宜命耆老宿德大臣,懇請奉還。」上曰:「卿等之言然矣。予以不豫,新年未能朝謁。先遣耆老,太上之心,以爲如何?予將親朝,然後一如卿等之言。」

1月16日

○己亥,雨。逍遙山大石崩,遣判書雲觀事黃河濬禳之。

○上王幸華藏寺。設羅漢齋也。還宮,放所畜之鷹。

○定錢穀出納及會計移文等法。上令知申事朴錫命傳旨于詳定都監曰:「諸倉庫錢穀出納,以提調掌之。其會計報司平府,其文字相通格式,詳定施行。」提調河崙、權近等上言曰:「《周官》司會、漢之平準、唐之度支、宋朝三司使之職,專秉中外錢穀出納。今諸倉庫錢穀會計,報司平府,其文字,郞廳員吏依《六典》相通。」允之。

1月17日

○庚子,以領司平府事河崙、政丞金士衡、李茂等爲嘉禮色提調。檢校參贊趙瑚與驪興府院君閔霽、領司平河崙相善,霽忌崙屢更時法,與子無咎、無疾等言曰:「國人以河崙比道傳。人之忌崙如此,則其見患也不久矣。」瑚聞之,言於崙,崙曰:「死生在天。古人亦有直道而枉死者,有僥倖而免死者。後人自有公論,吾何畏焉!」

1月19日

○壬寅,彗見于奎東,光芒指東,長五六尺許。

1月20日

○癸卯,復諸道都觀察黜陟使。李文和爲慶尙道,咸傅霖[1]忠淸道,朴訔江原道,張子忠豐海道,柳琰全羅道,李原京畿左右道。

○左政丞金士衡以疾辭,不允。

1月21日

○甲辰,有星見于東方,長丈餘,光芒四射。

○賜前成均樂正權弘段子九匹、絹二十匹、正五升布二百五十匹、米豆各一百石。以備嘉禮資裝也。

1月24日

○丁未,木星見于西方,光芒向東射天。

○朝廷使臣兵部主事端木智,率監生栗堅、獸醫周繼等至,上遣接伴使西原君韓尙敬,問禮於智,智曰:「殿下迎我於路,先下馬,禮也。」上聞之曰:「予之先下馬,豈爲禮乎?智無詔命,但齎兵部咨耳。」朴錫命啓曰:「智,天子欽差故也。」上曰:「智雖天子欽差,予以藩王,先下馬,禮乎?」錫命及朴信曰:「上言是矣。」上曰:「智至,使人告予在此,則智必下馬矣,予出帳外行禮可也。」上率群臣出西郊,俄而智至,遙見帳幄下馬,上出行揖禮,偕至太平館設宴。上曰:「初聞天使乃端木公之弟也,予日待之。但以天寒,館舍冷落,何以小留?」智喜。初智之來也,路遇祝孟獻。孟獻與智言曰:「朝鮮之馬,無可用者。君往見之。」智曰:「如此則君在朝鮮,當奏聞取旨而後還。何爲其速來耶?」乃置其所齎馬價於遼東,奪陸顒馬而來。使人言於上曰:「前使陸顒不集其事,受馬而還,故我奪之而來。」上命司僕官受之。初,陸顒同祝孟獻復來,得心疾,憂懼不食。朝廷知之,故徵顒還,使智代之。

1月25日

○戊申,上宴使臣于無逸殿。使臣詣闕故也。

1月26日

○己酉,上如太平館。告使臣以詣逍遙山,見太上王之意也。智曰:「予欲以馬價先至之數,易換以歸。」上曰:「不可。予旣與祝公約矣,今變之,是失信也。」上嘗與孟獻約曰:「待馬價盡來畢易換,然後以次作運入送。」故云然。使臣謂韓尙敬曰:「王與諸相共議,以先來馬價,姑易換以歸可矣。日日置酒,禮則盛矣,所齎馬價,恐爲奸盜所竊。宜與王善圖之。」乃作書曰:

端木孝思白列位陪相公。孝思竊聞,欽差祝少卿等到此爲互市馬匹事,比先李通事等在部供報:「朝鮮地方,多産馬匹,段子四匹,可得上馬一匹。」及至此,通事隱匿前言,却與衆官會議,時直價錢段子六匹,可得上馬一匹。二運段物,通得馬五千四百,又第三運未到。祝少卿驚見所買馬匹,遂白于國王。王怒,徙通事海濱,復欲枚徵賣馬之家多餘段匹,買馬倍償,甚失事上治下之意。經云:「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豈可捨義喩利,以失信於人!又聞欲遣官赴京,捧虛文償馬一千一百匹奏請,幷以李通事等上侮朝廷、下欺國家之罪,達之于上,上必命法司,逮繫通事赴京,以明不臣之罪。彼時,恐恩信兩失之矣。國王聰明過人,必能熟計,不至於此。孝思愚昧[2],常以至誠自許,冀諸公勿以我爲疑,幸甚。

○下敎書。敎曰:

予以否德,纉承丕緖,夙夜祗懼,期致乂安,罔敢或遑。然而耳目有所不及,恐致壅蔽之患。爰稽古典,設申聞鼓。凡欲告政治得失、民生休戚者,呈議政府,不爲申聞,卽來擊鼓。言之可用,卽加採納,雖或不中,亦且優容。凡欲告冤抑未伸者,京中主掌官,外方則呈守令監司,不爲究治,則呈司憲府,司憲府不爲究治,乃來擊鼓。冤抑灼然,上項官司,不爲究治者,照律坐罪;越訴者,亦行照律論罪。或有陰謀不軌,將危社稷,謀害宗親勳舊,以階禍亂者,許諸人直來擊鼓。言之有實,賞田二百結、奴婢二十口,有職者超三等錄用,無職者直拜六品,公私賤口,許通爲良,直拜七品,仍給犯人家舍財物奴婢牛馬,不拘多少,其有誣告者,抵罪反坐。於戲!下情欲其上達,設禁期於無犯。惟爾中外大小臣僚軍民人等,尙其敬愼,共享隆平之樂。

○議政府上疏曰:「申聞之鼓,俾巡軍令史一名、螺匠一名守之,有來擊者,令史奔告官吏,問其所擊之故,若陰謀不軌之事,卽令擊之。又政治得失、冤抑未伸等事,非其越訴,則備問其情,收納招辭,卽以螺匠知其所居,然後乃許擊鼓。」上曰:「使先擊鼓,然後使人知其所居。」

1月27日

○庚戌,作昭格殿于淨事色古基。

1月28日

○辛亥,上朝太上王于逍遙山。上從容獻壽,太上與上酒酣唱和,侍宴宗親及成石璘等,力請太上還駕。且白曰:「念佛誦經,何必逍遙山?」太上曰:「諸子之意,我已知之。予之好佛非他,只爲兩兒一壻。唱空曰:『吾等已向西方淨土也。』」太上王自戊寅寢疾之後,常鬱鬱不樂,遊幸稍數。

○倭寇東平縣富山浦,殺千戶金南寶及卒十餘名。

1月29日

○壬子,上復獻壽于太上王。太上王起舞,上亦起舞,聯句唱和極懽。駕還次長湍,設酌于行幄,閔無咎、李佇等醉,連袖屢舞且歌,上微笑曰:「太上王無恙,予與卿等宜盡懽。」

二月

2月1日

○甲寅朔,至自逍遙山。

2月2日

○乙卯,朝廷遣太僕寺少卿孫奉,齎兵部咨至遼東。奉見孟獻曰:「君何已事,不以奏聞而來乎?」孟獻轉送咨文,因言:「吾亦隨去。」孟獻以爲:「先來馬價,易換未準,今依價數易之。」端木智以爲:「先來馬價,已與民貿易,今更除取其價未便。當取在遼東三運馬價貿易。」上命聚時散宰樞于紫門議之,以加易三千匹爲定。乃遣知申事朴錫命,言於智,智大喜。智厭孟獻,見錫命曰:「孟獻不必來也,吾能使之不來。」上聞之曰:「智欲自以爲功矣。智與孟獻不和,必相構於帝。然則我國勤於易換,而終無功矣。莫若孟獻復來。」遣錫命言於智,智曰:「孟獻復來亦可也。」智遣監生栗堅,取馬價於遼東。上遣錫命言於智曰:「予還自逍遙,適有眼疾,未卽進見。請留監生一日。」智曰:「國王來見,專以勸酒也。吾等日日盡醉,不須國王來勸也。朝廷急於易馬,莫如速遣監生遼東,使之轉聞也。」智携妓日醉,自誇其書曰:「天下第一筆。」以印本一冊,贈判閣偰眉壽曰:「書法與王羲之無異也。」

○太上王營宮室于崇仁門內。太上王使判繕工監事盧嚴,求軍人及材木於上曰:「欲營宮室于崇仁門內。」上進軍人百名、材木百株。太上王曰:「此宮,後當爲寺,卽如前朝太祖廣明寺之例矣。」

○賜直藝文館李擔鞍馬。擔爲謝恩使,閔無疾書狀官,與打角夫李乙生還啓:「帝遣鴻臚行人潘文奎,齎冕服而來。」賜擔鞍馬,乙生馬。且曰:「今天使潘文奎,持冕服而來。宜備禮以迎。前日謝恩,但獻馬,今須備鞍。」

2月4日

○丁巳,以朴可實爲東北面都巡問察理使。

○賑東北面飢。

○命議政府,以三運馬價,皆易上中等馬,毋易中馬下等。

○命置本國人民自遼陽還者於忠淸、全羅、慶尙道。西北面敬差官鄭渾報曰:「本國人民逃入遼陽者,近因飢荒征役,携其妻子,還渡江者,絡繹於路。若置江邊州郡,他日遼陽等處年豐兵息,則又誘我人口,盜牛馬越江而走,必矣。乞將此人等,移於下三道諸郡,以充驛吏官奴甚便。非秪斯民之福,亦國家之幸也。」議政府以聞,上曰:「安置於下三道,給初糧穀種田地,委曲庇護。」

2月5日

○戊午,流星出東方,滅于西。

○彗星光芒尤大。上語河崙曰:「書雲判事黃河濬、池巨源等,皆不識天文地理者也,久爲書雲判事。宜取年少穎悟之人,敎天文地理。」崙對曰:「誠如上敎。」

○昌寧府院君成石璘、判承寧府事鄭龍壽,回自逍遙山。石璘等啓曰:「太上王還駕遲速,未可知也。」

○憲府劾前參贊門下府事鄭曜。以其孫發年十四,受典農直長也。《經濟吏典》有乳臭子弟拜職者,罪其父兄之令。

○立功臣及寺社田收稅法。司諫院上疏,略曰:

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國無三年之蓄,國非其國。臣等竊見,國家兵卒之鍊,器械之備,靡所不擧,可謂足兵矣。然比年以來,四方無虞,未有師旅供億之費,中外軍資,宜有紅腐之粟,而一年之須,尙且不給。如有緩急,其將何以?此臣等所痛心,殿下所深慮也。臣等謂我國之田,不過八十萬餘結。畿外則除倉庫、衙祿、公廨、廩給、寺社之田外,曰軍役、曰外役、曰津、驛、院、館、紙匠之田,皆有其稅,以補祿轉,其屬軍資者,率多沙石之田而已。祿轉位田,或因陳損,不滿前額,輒以軍資田租充之,軍廩之虛,職此之由。畿內則以十四萬九千三百餘結,除倉庫、宮司、各司、各位田外,科田八萬四千一百餘結,功臣田三萬一千二百四十餘結,寺社田四千六百八十有餘結,而科田則於水旱田各一結,稅其二斗,以供國用;功臣之田則不許納稅,以優勳庸。是誠報功之美意,然十分而稅其一,天下古今之通義也。況一結而稅其二斗,以資軍國之需,何所不可!伏望殿下,以各等功臣田與中外寺社田幷三萬七千三百餘結,依科田例,皆收其稅,以補軍資,則歲入不下全三千七百有餘石矣。又汰煩冗之官,省不急之備,勿令以軍資田租,充祿田陳損之數,則中外軍資,不閱一二年,三年之畜,可期也。

允之。

○命議政府,推刷喬桐、江華水軍散在諸州者,還定舊役。京畿左右道水軍節制使金英烈啓:「去庚申年間,推刷全羅道水軍精銳者,使居于喬桐、江華,給田籍名,以備海寇久矣。今也逋逃散接諸州者,凡一百六十一名。」

2月8日

○庚申,命各道觀察使,善養諸州分授馬匹。欲於三運易換馬幷送也。

2月9日

○壬戌,立各司吏典遷轉之法。司憲府疏略曰:

本國之制,內侍茶房三都監、三軍出身者,除文班七八品與權務,各司吏典出身者,除西班七八品與尉、正,故職秩不紊。今也一司吏典,雖五六人,其箇月滿者,皆拜文班七八品,或居出身本司吏員之上,甚爲未便。願以武班七八品及隊尉之職,差各司吏典箇月已滿者,且將箇月已滿者,拜爲頭一人職,其餘依前朝役官歇等之例,次第錄用。又其都目甚煩,令詳定所,各以所屬可幷者幷之,可汰者汰之。

下議政府擬議。三府同議,皆如憲府所申,上允,惟不許除隊副之職。

2月10日

○癸亥,生員試員左代言李升商、大司成趙庸,取閔無悔等百人。無悔,中宮之弟也。賜鞍馬。議政府請禁新生員呵喝曰:「使臣聞之必笑。」閔無咎啓曰:「新生員呵喝,鄕風也。雖使臣聞之何害!願勿禁。」上許之。

○上從容與摠制李叔蕃、代言朴信言曰:「卿輩遊戲良辰,正在此時。」又論海州遊獵之好,叔蕃曰:「海州遊獵甚好,然不無民弊。」

○命政府更覈各道田地損實之數。命知申事朴錫命,傳旨于政府曰:「辛巳年各道田地,實數甚少。其因風霜水旱,衆所共知失農方面外,考其損實之文,其中實數過少州縣,更令摘奸,守令如有不公者,職名申聞。」

2月11日

○甲子,上視事。臺諫面啓:「太上王不可久留逍遙山。山嵐所觸,恐致違和。」上曰:「今月二十四日懿妃忌辰[3],必還駕矣。」

○壽寧府承寧府,始與朝會。

○命罷嘉禮色。上王遣人言于上曰:「王何欲更娶乎?予雖無子,以少時之情,不忍更娶。況以王之多子乎!」又李叔蕃、朴錫命等,因亦有請,乃命罷之。

2月12日

○乙丑,上如太平館,宴使臣。

○全羅道都節制使洪恕辭,賜馬一匹。

○命太一習算生徒習業於書雲觀。

○議政府上通行楮貨之法。啓曰:「聞外方民間楮貨未得流布。以米買得外方楮貨,買緜紬木緜上納,民用楮貨矣。」允之。

2月14日

○丁卯,司憲府上疏請罷司贍署,仍舊用麤布。不報,楮貨之行,民不信用,乃令戶曹出楮貨,買金銀木緜麻布苧布,豐儲倉出米買楮貨,又以慶尙道米穀二千石、全羅道一千石,買楮貨。民之欲買米於豐儲及兩道者,爭納緜布於戶曹而受楮貨,然民情狃於舊習,而喜用麤布,故憲司上疏。

2月15日

○戊辰,命寫御容,佐命功臣四十影子幷畫之。

○司憲府大司憲李至辭職。罷監察盧尙信等職。初,至坐本府,監察房主盧尙信、有司全卿、李安直等,使新監察歌舞戲謔,凡諸醜態,無所不爲。至使書吏言於尙信曰:「監察非武工樂工,何其如此乎!新舊鬼之法,雖自古然,曾有判禁。執法之官,先自毁法可乎?」至曾經糾正,名在先生案,尙信等怒,句抹至名。當罷官時諷之曰:「本房乃武工樂工之房也。」欲於後坐不迎。監察吳傅漏其議於至,至上書具言其故而乞辭,上命掌令玄孟仁,問尙信等毁法慢長之罪以聞。孟仁等上疏以爲:「尙信等不顧己非,反欺憲長,恣行不法。請收職牒,竄于遠方。」上只罷其職。

○遼東都司遣還金鐵力等三人。初,船軍金鐵力、派稅、金莫惠等三人,被倭擄,至中國邊境而逃。遼東都司奏奉聖旨,就付賀正通事閔德生遣還。

2月16日

○己巳,彗星沒。自前月壬寅始見,至此日乃滅。

2月17日

○庚午,與諸君射侯,中者賞之。賜義安大君和水牛角,上黨君李佇箭筩,淸平君李伯剛弓。

2月18日

○辛未,左代言李升商設享于淸和亭。國俗稱試員貢擧爲學士,稱設享爲豐呈,爲學士者豐呈,古風也。上酒酣,侍宴宗親駙馬更相起舞,侍讀金科請上入殿,升商及侍宴諸相目科曰:「君臣主敬,懽樂未易,請上入殿,使臣等不得更獻一杯,何哉?」科免冠以謝,醉甚乃仆。

○司諫院上時務數條:

一,大抵人事失於下,則天變應於上。今治具畢張,庶績咸熙,宜有休徵,而星文示譴,此豈非時政有所失,民情有所壅而致然歟!伏望殿下,日與大臣賢士,講論治體,凡所施爲,戒愼恐懼,求所以弭災之方,幸甚。一,曩以本院所申,守令朝辭之日,躬親引見,問其所以安民之術,大小使臣復命之日,親問民間利病,隨卽興除,獲蒙兪允,玆數月矣。今守令之朝辭、使臣之復命,不爲不多,未聞有一人奉承淸問者,臣等竊有憾焉。願自今,凡所依允,無敢或愆,示信於民。一,除都觀察黜陟使外,一切使命,竝皆停罷,已有著令。今以按廉使爲秩卑,擇大臣有德望者,以爲都觀察使,以專黜陟之任。凡軍民之務,輕重緩急,在其掌握,不必別遣體察使,然後事功可濟也。京畿各驛,皆置驛丞,以供其職,又命都觀察使,考其能否。不必更遣程驛察訪也。伏望殿下,以軍民鹽鐵賦稅漕轉之務,悉委都觀察使,其三道體察使與京畿左右道程驛察訪,一皆召還。一,宿衛之兵,不可不嚴,故於各道州郡,別立侍衛,更番迭上,以衛王室,其不虞之備至矣。然往來之際,非獨人疲馬困,每當農月立番者,耕穫[4]旣愆,怨咨旁興,是誠殿下之所深念也。況今國家昇平,內外無虞,又三軍十司之兵,被堅執銳,周廬陛楯者,不下數千。伏望殿下,放還各道宿衛之軍,專務農業,養兵息馬,如有邊警,臨時徵發,其驍勇過人者,令爲府兵,以實禁衛。

疏上,日與大臣講論治體,親問民間利病,隨卽興除等事,允之。

2月19日

○壬申,祝孟獻率監生董暹、柳榮、獸醫王明等,還自遼東,上率群臣迎于郊,與孟獻竝轡,至太平館慰宴。端木智素惡孟獻,稱疾不出,以上設宴赴座。智在東房,孟獻入西房。司允孔俯謂智曰:「孟獻於公,年職俱長,公在西,孟獻在東,無乃可乎?」智怒曰:「汝不知中國之禮也。」智愛妓,日夜置側,及孟獻來,潛遣其家。智多詐,人欺之。議政府宴智,智毛冠絲帶赴宴。朴錫命承上命而去,智以毛冠直領不帶而見。上聞之曰:「我國雖邊方,智則當以中國禮義示之,其儀如此,其不肖可知也。」

○令中外四品以下,赴武科。

2月22日

○乙亥,進馬七十匹於太平館,孟獻等唯納十五匹,餘皆退之。上遣錫命言于孟獻曰:「我小邦本不産馬,前日盡數進獻。今又奉命,盡心竭力,備二千餘匹,天使初見而退之。如此則馬非一二日所辦之物也,如之何?」又曰:「雖如此說,孟獻等必易馬而後歸矣。卿毋疑懼,悉以予言言之。」錫命與孟獻悉言之,孟獻曰:「易馬雖少,及時奏聞,使吾等還可也。」智曰:「吾腐儒,本不知馬之善惡,祝公知之矣。」

2月23日

○丙子,召李至就職。

2月25日

○戊寅,日冠日背。

2月26日

○己卯,帝遣鴻臚寺行人潘文奎來,錫王冕服,結山棚備儺禮,上率群臣迎于郊,至闕受勑書冕服,出服冕服行禮。其勑書曰:

勑朝鮮國王李諱。日者陪臣來朝,屢以冕服爲請,事下有司,稽諸古制,以爲:「四夷之國,雖大曰子。且朝鮮本郡王爵,宜賜以五章或七章服。」朕惟《春秋》之義,遠人能自進於中國則中國之。今朝鮮固遠郡也,而能自進於禮義,不得待以子男禮,且其地逖在海外,非恃中國之寵數,則無以令其臣民。玆特命賜以親王九章之服,遣使者往諭朕意。嗚呼!朕之於王,顯寵表飾,無異吾骨肉,所以示親愛也。王其篤愼忠孝,保乃寵命,世爲東藩,以補華夏,稱朕意焉。

○上以山棚結綵不如前例,召軍器監提調安城君李叔蕃曰:「天使齎冕服勑書而來,宜以盛禮迎之。卿等何不從予言,至於如是乎?」謂朴錫命曰:「卿將任政府公事者也。愼勿欺君。大抵女之於夫,小有詐行,則夫必終棄。卿等小心,毋或誑予。」乃囚軍器監掌務及巡軍掌務。叔蕃乃於馬上笑至見齒,識者非之。

○議政府率百官,上箋陳賀,不受。

2月27日

○庚辰,上如太平館,宴使臣。

○倭船四隻寇南陽仙佐島,掠人物而歸。

2月28日

○辛巳,宴使臣于敬德宮。使臣至闕也。

○遣代言柳沂,賜宮醞于校書館紅桃宴。藝文、成均、校書三館,各以所賞之物名其宴,藝文曰薔薇,成均曰碧松,校書曰紅桃,三年一次輪辦會飮。上重儒雅,故賜宮醞以侈之。

2月29日

○壬午,禮曹典書金瞻等,上疏請親試文臣,以充館閣兩製。疏曰:

文科之設,欲得成德達才之士,講明治具,潤色謨猷,而文致太平也。今之學者,以科擧但爲仕進之階,旣得之後,遂怠其業。臣等謹按宋制,館閣兩製,必試而命之,故賢才名相出於館閣者,十常八九,而有宋之治,比隆三代。乞依宋制,自文科從三品以下,不拘時散,親試經史時務策一道、表文一道,其入格者,不拘額數,以充館閣兩製,以勵其餘。

從之,命從四品以下赴試。

○監生柳榮,押五運馬一千匹還。

三月

3月1日

○甲申朔,上贈衣一襲于潘文奎,不受,文奎但至闕陳謝而已。端木智恐孟獻知其愛妓,及文奎至,喚妓以餌文奎,遂愛之,智乃安焉。智與文奎以孟獻不近妓,欲令如己,同飮於孟獻房中,與妓狎坐,或使歌舞,置杯妓掌而進之,孟獻欣然同樂,然不溺焉。智淫泆驕詐,孟獻純儉有守。

○以上護軍金繼志爲慶尙、全羅、忠淸道敬差官,點兵船,其萬戶千戶不勝任者罪之。

3月2日

○乙酉,日冠。

○驪城君閔無疾請宴使臣潘文奎于其第[5]。無疾奉使入朝,與文奎偕來故也。

3月3日

○丙戌,上如太平館宴使臣。以文奎將還也。

○遣吏曹典書呂稱如京師,奏本國地狹馬少,難於易換也。

3月4日

○丁亥,使臣潘文奎還,上餞于迎賓館。文奎溫雅風流,淸不近貨,唯求詩卷。文奎愛妓淑椒,欲率行境內,至興義遣還。

3月6日

○己丑,賀聖節使參贊議政府事崔有慶,回自京師。有慶啓曰:「燕兵勢强,乘勝遠鬪,帝兵雖多勢弱,戰則必敗。又有韃靼兵乘間侵掠燕、遼之間,中國騷然。」

3月7日

○庚寅,日邊有暈,內赤外白。

○遣參判承樞府事盧嵩如京師。謝賜冕服也。上以冕服率群臣拜表。

○納成均樂正權弘女于別宮。初,大夫人宋氏言於靜妃曰:「宮嬪甚多,其漸可畏。」靜妃妬忌尤甚。及聞上以權氏有賢行,欲備禮納之,扶執上衣言曰:「上何忘故意乎?吾與上同守艱難,共經禍亂,乃有國家,今乃忘我至此乎?」涕泣不已,或不御膳,上命罷嘉禮色,以宦官侍女各數人,迎權氏納于別宮。靜妃得心疾,上不聽政數日。

○以豐儲倉米豆、司宰監魚肉,易民間楮貨。欲楮貨之通行也。上謂河崙曰:「凡民當貿易之際,以布爲可用,以楮貨爲無用,是蓋習俗惟知用布,不知楮貨之爲便也。以楮貨換民間五綜布,盡入於公,則民不得已而用楮貨矣。但楮貨未遍民戶,而遽禁用布,則民必怨之。加造楮貨板印出,使人人皆可以得楮貨,然後定期限禁用布可也。」

3月8日

○辛卯,昏霧四塞。

○賜長子名曰禔。

3月9日

○壬辰,太上王營別殿于逍遙山下。太上王謂京畿右道都事李明德曰:「欲營一殿,以接賓客。」明德告議政府,政府以聞,乃發京畿民赴役。

○禁服灰色。

3月13日

○丙申,遣判內資寺事庾龜山于義州。遼東軍朱景等,逃至義州言:「二月十八日,征燕軍馬逃散,不知其數,侵掠民居,故逃還本土。」乃遣龜山,探候[6]事變。

○命司憲府,勤乃職事,幷考司諫院。召持平李漬曰:「備三員則每日齊坐,公事毋得留滯。司諫院勤慢,亦幷考察。」

3月14日

○丁酉,分置遼東逃來人等於江原道及東北面。初,遼東人男女九十名逃來義州,又民一百五十戶乘桴越江到泥城,云:「燕軍大興,衛領軍楊大人棄城降于燕,故畏而逃來。」上令議政府分置之,給糧,又移西北面各州。安置己卯年以後向國逃來人於下三道各州,給糧。

○命懲奴婢仍執據執者。刑曹上疏,略曰:

司憲府於建文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受判內,今日以前奴婢得決者、時得決者給之,故得決立案,納曹者多矣。其據執者,囚其奴隷,督出其據執奴婢而已,無所懲戒。由是不畏官法,飾非隱匿,爭訟日煩,非殿下垂法絶訟之意也。今後知非自首外,知非不報、仍執據執奸僞深重者,以不從判旨鑑後。

從之。

3月15日

○戊戌,上如太平館宴使臣。使臣召獸醫王明、周繼等赴宴,明不來。忿其不許坐也。上命通事崔天老,饋於其所。天老行酒至明所,愛妓不跪,明怒,蹴天老胸,氣絶飮藥得蘇。館伴西原君韓尙敬、文城君柳亮,以告孟獻,孟獻曰:「有是乎不祥也!」

○智呼孟獻伴人作技,上命賜黑麻布白紵布各一匹。

○以摠制金承霔,爲江界等處萬戶。

○下旨,毋以判禁事,擊申聞鼓。司彝人等,聞革其司,擊申聞鼓,上令朴錫命傳旨政府曰:「曩頒降敎書一款:『凡欲告冤抑者,呈中外官司,不爲究治,告憲司,亦不究治,乃來擊鼓,而冤抑的然,不爲究治官吏,照律坐罪。』今擊鼓之人,皆爲誤決奴婢與訴良等事也。前日,以憲府狀申,建文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以前時得決者給之,已有判旨,無知之人,以判禁奴婢事,詐稱冤抑,直來擊鼓,以干刑典。今後毋得以判禁事擊鼓,出榜諭衆,如有不從,痛懲鑑後。」

3月16日

○己亥,知貢擧權近、同知貢擧李詹,取鄭還等三十三人。

3月18日

○辛丑,上如太平館。上將朝太上王于逍遙山,告行于使臣也。孟獻與智謂上曰:「易馬太緩。」上答以無馬。孟獻曰:「帝謂朝鮮多産馬,今言無馬何也?」上曰:「天使今親見之,若有馬,則藏之何處?願天使降尺馬尺寸,則能易之,否則遲矣。」孟獻以尺寸分馬大中小,故以是答之。

○賜宮醞于西北面都巡問使李彬、泥城都兵馬使崔雲海、義州兵馬使李從茂。

○慶尙道報令縣漕運船,至東江而沒。

3月19日

○壬寅,上朝太上王于逍遙山。將以議北方之事也。上佩弓矢,且行且畋。

○監生栗堅、張緝、朱規等自遼東齎馬價而來。

3月20日

○癸卯,祝孟獻還遼東。孟獻言曰:「孫少卿在遼東見易送馬曰:『多不中用』,率皆點退。吾將見孫公,說以勿退,若不聽,則吾還朝親奏矣。」

○上獻壽於太上王,暮還幄次,命諸摠制曰:「明日欲復獻壽,宜早畋,獲獐數口。」

3月21日

○甲辰,夜,白氣起氐、房間,過攝提北斗魁文昌,抵北。

○纛所鼓自鳴。纛自起者五度,且鼓自鳴,故行別祭以禳之。

3月22日

○乙巳,上復獻壽于太上王。昌寧府院君成石璘、領議政府事李舒、義安大君和等侍宴,聯句唱和,夜深乃罷。上喜獻壽盡懽,至幄次,與侍宴諸大臣設酌,夜半樂不止,安城君李叔蕃及宦官金完,微諫止之。

○明日,上因酒困留宿,軍士輜重先發過長湍。太上王遣人給人馬料曰:「若不足則加送之。」上語使人曰:「賜之而不受,非禮也,不敢不受。父王若問,宜對以有餘。」

3月23日

○丙午,命囚司憲持平李漬率行書吏及所由。初,上命漬曰:「予之行,禁軍士入民戶作弊。」漬分遣書吏所由曰:「如有入民戶者,參外,直執其人;參上,問其姓名來告。」別侍衛前少監尹璘、前護軍金澤等入民戶,所由問其姓名,璘不答,乃執之反接而來。漬解之,詰其犯禁之故,璘曰:「避雨耳,非敢作弊。」卽放之。事聞,上怒曰:「璘,四品員也。如其有罪,申聞論罪可矣。且璘非擾民戶,避雨暫入,以此擅縛近侍之人。漬之亂法,至如是哉!」囚漬書吏所由。漬請曰:「臣有罪不敢出。」上怒曰:「汝之出不出,皆在予。何故汝自不出乎?」漬懼而隨駕。內書舍人李之直劾璘旣犯法入民戶,又冒弄啓聞,上聞之益怒,責知申事朴錫命曰:「卿等當予怒時,曾無一言解之。卿若直諫,予雖有一時之怒,事過當知黑白矣。卿等何不直告以辨黑白?」錫命趨進對曰:「上之非漬是矣。漬擅縛四品員,且璘非騷擾,罪在漬。」上謂朴信曰:「太上之行幸也,臺諫扈從乎?」對曰:「扈從,然或不令扈從,臺諫請而後從之。」上曰:「如此則予亦禁臺諫之隨駕矣。」

○監生董暹押六運馬一千匹而還。端木智作詩贈行,領司平府事河崙會文士賡韻,成軸以贈。

3月24日

○丁未,上至自逍遙山。朝廷兵部咨文到。其咨文曰:

「本部欽奉聖旨,易換馬七千匹,今已易來。朝鮮不能充一萬匹,則不可强易,使臣可回來。」

上喜。祝孟獻、端木智見咨文,皆曰:「可喜。」

3月26日

○己酉,議政府承樞府司平府會議易換馬事,僉曰:「朝廷馬價已來,畢易換爲宜。」

○中國漫散軍二千餘人到江界。

3月27日

○庚戌,御淸和亭,與宗親武士觀射。

3月28日

○辛亥,昏霧四塞三日。

○上如太平館,宴使臣及監生。

3月29日

○壬子,金、土二星相犯。

夏四月

4月1日

○癸丑朔,內書舍人李之直、左正言田可植上疏論事,下其疏于三府擬議。疏曰:

自古帝王,莫不以勤儉而興,逸欲而亡。故大禹卑宮室惡衣服;成湯昧爽丕顯,從諫不咈;文王小心翼翼,卑服卽田功,以啓無疆[7]之休。恭惟殿下,以聰明之資,博覽經史,凡所施爲,動法古先,不敢遑寧,臣民咸望三代文明之治,此誠千載一時也。然而殿下服御,頗好巧麗,不循[8]制度,臺諫之言,或有忤旨,嚴加譴責,鷹犬之好,聲色之娛[9],猶未盡除,此臣民之所缺望。伏願殿下崇儉約,戒逸欲,納諫諍,謹喜怒,日愼一日。矧今中國分崩,爭相攻伐,而我國災異屢興,正吾君臣鑑庚寅辛丑之亂,憂勤惕厲之秋也。謹以淺見條列于後。一,軍需不可不備也。今中外倉廩,未有陳陳之粟,而以貿易楮貨,使軍食皆入於商賈之家,識者憾焉。願殿下勿令貿易,以備軍資。一,軍政所須,莫過於馬。今朝廷先以賞賜,繼以易馬。是啗之以利,欲得良馬,非天王所以待諸侯之道也。殿下以事大之誠,不敢違命,而使臣民皆得賣買,分運進獻,禮則然矣。然以褊小之土,有限之馬,塡無窮之欲,則臣等恐馬盡而力虧矣。如有緩急,將何以哉!《書》曰:「不貴異物賤用物,民乃足。」今異土難繼之物,布於中外,俗尙奢侈,非國之瑞也。願除已易馬匹外,勿令易換,所餘馬價,悉還上國,其綾羅段子進上服御外,一皆禁斷。一,招亡納叛,《春秋》所貶。今遼瀋之民,托以飢饉,亡命來附。此輩雖是本朝之民,曩旣叛於我,今又背於彼,其反覆難信,可知也。且今臣事大國,而復納叛,有乖事大之義。願自今,逃軀來附者,卽令捉拿還遣,勿許入境。

上召之直、可植,使知申事朴錫命傳旨曰:「予之過失,密啓以言,予何不聽!今乃成狀,使書史冊,予甚痛焉。」遂下議政府,與司平府承樞府同議。乃啓:

以米易楮貨,欲楮貨流行於民間,已定數而貿易,且其米非入於京中商賈之家,各於其處失農人戶,易布貨雜物,故有利於民間。至過半貿易而禁之,則朝令輕易。停易馬,其所餘價還送事,初約七千匹,六千匹已易送,其餘一千。若停貿易,已易送六千匹,反爲無功,未有明降,還其餘價亦難。逃來人還送事,三府耆老已曾獻議,狀內事意,皆未允當。

4月2日

○甲寅,宴驪城君閔無疾,慰奉使之勞也。

○司憲府劾李之直、田可植,以不備三員而上疏也。

4月3日

○乙卯,覆試鄭還等三十三人,擢申曉爲第一。上問左右曰:「居京應擧者爲壯元,尙矣。」代言李膺對曰:「以文取才,京外何分!」上曰:「文之工拙等,當取居京者,或以善書者爲首可也。」膺對曰:「宜以會試高下幷論。」上曰:「鄭還,何如人也?」膺對曰:「其父居敏,錄事出身。」上曰:「鄭夢周以鄕生爲壯元,豪放無比。」膺對曰:「若夢周者,雖中國稀有。」知申事朴錫命啓曰:「新及第申檣,前朝諫議德隣之孫也。德隣工書,檣之筆法似之。」上嘉之,除檣尙書錄事。

○命三府及耆老,議泥城兵馬使所報。泥城飛馹啓:「去三月二十九日,遼東軍馬五千餘人到江邊,言:『追逃軍而至,欲結桴過江。』何以待之?」上意謂此必追前日所納本國之民九十餘人者也,乃命三府會耆老議之,命各司各以所見呈單子于政府。日午,泥城飛馹報:

遼東總兵官移必屯口子,箚付摠兵官徐見:「準摠兵官鎭東將軍咨,爲軍務事。該遼東土人逃叛,移咨統兵前來,追殺及招撫。今親統大軍,追至鴨綠必屯口子,見得賊人蹤跡,已行過江,逃往本境。若便調兵追勦,誠恐官軍往彼四掠,玉石不分。且欽惟天朝待朝鮮國王禮意殊深,巿馬貢獻,幷皆如約,豈以納此逋逃爲念,以失大義!除權行駐江邊外,箚付到日,卽將逃去人李和尙、金者答里、林八失你、李典伊等,火速解來施行,毋得隱藏,以惹兵釁。」得此,乃知其軍馬所自來,又知前日所納九十餘人,非逃軍也。

上令應奉司爲必屯口子把截官呈狀,送于徐摠兵曰:「無有逃軍之來我國者。雖有縱跡,近處山谷深遠,如此逃人,隱藏甚易,未知隱於何谷也。若知來隱之處,則上告本朝,執而送之矣。」

○西北面都巡問使李彬飛報:「盧嵩至開州站,遇賊而還。」盧嵩齎謝恩方物馬匹,監生柳榮押易換馬二百匹,俱至義州。時孫少卿爲催督馬匹,亦來義州,遂與之發向遼東,三月二十六日,至開州站,有劇賊二百餘名,突出挾攻,盡奪進獻方物及柳榮所押馬匹,唯盧嵩所進別馬二十匹,爲牽馬軍所騎以走,獨不被奪。孫少卿所騎馬中箭,與嵩等皆走匿僅免。「上使人告於端木智,智憂懼,終夜不寐。

○上與義安大君和、判承樞府事趙英茂等,議遇賊之事曰:「致此變者,皆由使非其人故也。祝少卿事畢旣還,孫少卿欲求贈賚,而乃以馬爲不良,柳監生至平壤稱疾而臥,淹延日月,遂至於此。」朴錫命曰:「今中朝之人,率皆如此。西有燕反,北有匈[10]奴,間有草賊,釋此不憂,惟逃軍是追,遼東徐摠兵之爲謀亦淺矣。」上曰:「如端木智者,誠小人也。惟酒食是好。」錫命曰:「近來使臣類如此,中國實無人也。」上曰:「唯祝少卿嘗曰:『以陸儒生幾失天下。』此卽憂國之士也。」未幾,彬又飛報:「探賊徒所自,乃征燕潰卒,其數不過二百餘人。孫少卿率百餘騎,渡鴨綠江尋蹤,見無賊人,已還遼東矣。」於是,國人憂疑稍解,上使人言於端木智,智喜甚。

4月4日

○丙辰,罷易換馬匹。

○司憲府大司憲李至等,上疏請李之直、田可植之罪。疏曰:

竊惟諫諍之法,君王有過失,則條陳過誤,直言不諱,乃諫臣之道也。我殿下以英明之資,勤於政理,非特一國之瞻仰,亦朝廷之所稱美也。今諫院進諫殿下之失,以爲:「服御巧麗,不循制度。鷹犬之好,聲色之娛,未除。」若殿下之服御,或有巧麗;鷹犬聲色,或有過誤,直書其事切言之,則以殿下之明敏果斷,從之如流也必矣。今諫臣不然,汎言服御巧麗,鷹犬聲色之娛,則是服御皆非法服矣,鷹犬聲色,專是荒淫。然則爲君之道安在!臣等灼知殿下之過不至若是,是誣揚不美,以毁實德耳。其於愛君之義何?其於諫臣之道何?伏望殿下令攸司將之直、可植,鞫問誑妄之罪,流竄于外。

上曰:「諫官言過失,何敢罪之!」持平李漬退而呈辭。

○武科監校官判承樞府事趙英茂、同監校官安城君李叔蕃,取尹夏等二十八人。

4月5日

○丁巳,司憲府復請之直、可植等罪。疏曰:

月初四日,請之直等罪,未蒙兪允,臣等之缺望至深。爲諫臣而諫君之過,職也;諫諍失中而不加罪,君之至德也。然其曰服御巧麗,不循制度,鷹犬之好、聲色之娛,是非特失中也。誣言上過,書諸史冊,後世之臣,其誰曰有君有臣!此臣等所痛心而不得不辨也。伏望殿下,斷以大義,鞫問之直、可植等造言之罪,以快群下之望。殿下若以臣等之言爲阿諛諂佞,則罪及臣等,亦且無憾。

命知申事朴錫命,傳旨李至等曰:「卿等之請然矣。然諫臣言予過失,不可加罪。」至又啓云:「於常人猶且不可,況言君上之過失若是之誣乎?不可不罪。」不允。至再三申請,又不允。至謂錫命曰:「以子之言,啓云,旣不加罪,則請召之直等,請暇若何?」錫命曰:「諾。」遂入啓。上曰:「然。」乃召之直等,傳旨曰:「憲府請罪再三,以不可罪諫臣,故不允矣。若其諫辭之當否,予固不識,然憲司之請,必有所據,爾等毋得出仕。」召李漬曰:「汝前日,以予不從諫而辭,今至等更請,予乃從之矣。」還其辭狀,漬喜。初,上見之直等疏,驚曰:「後世其以予爲小有人君之道乎?」色若不豫然。至等聞之,乃請之直等罪云。上問於代言等曰:「省郞受官敎者,先上官出諸郞告身,然後諸郞仕乎?」錫命曰:「然。」上曰:「予復觀省郞諫疏,予與僞朝無異也。以予爲流於鷹犬聲色,雖僞朝之主,此外復何爲哉!予已如此,何能有爲哉!雖欲爲之,豈能爲賢主乎?」錫命、柳沂、李膺等起而謝曰:「殿下何以此介懷乎?」上曰:「卿輩皆儒,無所不知。自堯、舜、禹、湯、文、武以來,人君雖無荒淫之行,諫臣乃指爲荒淫而諫之乎?」錫命等不能對。上曰:「唯漢之汲黯諫武帝曰:『陛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眞西山詳言之矣,卿等聽之。政權歸於臺諫,則明賢大相,皆劾而誅之。若李斯、李林甫則誅之可也,如蕭望之、李膺之輩,誅之可乎?今國人必以臺員爲佞,而以予爲不納諫,故奪諫官之職。予今已得拒諫之名,自今誓不納諫矣。」柳沂曰:「以一臣上疏之誤,殿下何有如此之言乎?」上曰:「臺省以宰相領之,不可乎?」沂曰:「我朝不以宰相領之,其來久矣。」錫命曰:「憲司則左政丞領之。」上曰:「政丞與於論事乎?」錫命曰:「不與焉。」上曰:「何故?」沂曰:「其來久矣。」上曰:「何可如此乎?宰相參與論事,則必不如此。」錫命曰:「宰相無諫諍之任。」李膺曰:「職小位卑者狂妄,可當諫諍之任故也。」上曰:「何以言狂妄乎?人君上則爲堯、舜,下則爲狂暴。今予上不及堯、舜,下不在狂暴,中而無用,故諫官之言如此也。諫官小有敬畏之心,則何敢狂妄如此乎?雖諫官,苟有罪,則殺之可也。向者司諫陳義貴、獻納金汝知,罪宜嚴刑,予乃加以輕典。」錫命等無言而退。上曰:「單衣之布,不過十升,草笠或以異色爲裏,易破而無益,今後宜用純色。」錫命對曰:「十升則大麤。」上曰:「不然。予在潛邸,服之已久,知其便也。昔者靴鞋等物,多入宮中,皆爲宦官侍女私用,今者所著外,餘皆禁之,且待破毁,而後改之。」

○賑豐海道飢。

○義州千戶咸英彦入見,李彬使英彦詣闕,且啓:

英彦自遼東還言:「路見本國人劉仁伯,言:『東寧衛千戶林八剌失里,率三千餘戶而叛。河指揮、姚千戶等,率一千五百餘兵追逐,盡爲八剌失里所殺,梟首路岐,又多殺瀋陽、開原兩衛軍馬,渡鋪州江曰:「欲附朝鮮。若不許入,願爲農事於此地以居。」』」

上使人告于太上王。上召入英彦問曰:「徐摠兵,于今安在?」對曰:「臣率八九人渡江,欲遇之而竟不得見。止見逃軍仁伯等三名問之,曰:『飢饉逃來,迷所往耳。』且言:『林八剌失里所殺軍人,暴屍盈野,弓槍甲冑,折而散置者,不可勝數。』」上曰:「八剌失里等徒衆幾許?」英彦曰:「意其萬餘人也。」上賜英彦衣,還送。

○西北面報:「逃軍四十餘人,到江界彼邊曰:『吾等到鋪州江置妻子,無糧故來也。』」下旨于江界節制使:「追軍未還,而逃軍之數,倍於所言,則不許越江;追軍已反,而逃軍之數,如其所言,則許令越江。」

4月6日

○戊午,申楮貨通行之法。司平府啓:「凡巿裏楮貨常布爲半,交幷貿賣。買者不受楮貨,賣者不持楮貨者,貿賣之物,竝皆沒官。」從之。

○以朴蔓爲東北面都巡問使。議政府啓:「東北面,我國要衝之地,今遼東逃軍,多至江界地面。願遣將相之有智勇者以鎭之,以固邊圉。」上然之,以命蔓,賜廐馬甲冑劍而遣之。

4月9日

○辛酉,御涼廳射侯[11]。

○命儀禮詳定所,定武科觀銜,皆準文科。

○靑海君李之蘭卒。之蘭,東北面靑州府人也。古名豆蘭帖木兒。稟性純厚,有武才,早從太上王征戰獻捷,竟與開國之列。太上王待之特厚,又與定社佐命之功。疾且篤,上書曰:「臣之本土人,死於他國,則焚其屍,還葬其土。願殿下使臣從土風。又願殿下恐懼修德,永保朝鮮。」上悼甚,輟朝三日,諡曰襄烈。及葬如其請。三子,和英、和美、和秀。

○豐海道都觀察使張子忠,陳水軍之弊。其言曰:「水軍之弊,不可勝言。國家不給料,或其父兄子弟,齎糧至船所,騎船人或因逐倭,遠離其所,則人多飢困,因此逃散太甚。願以五家爲一戶給料。」上曰:「如此之事,議政府不熟思而行移,守令又不用心而行之故也。」

4月10日

○壬戌,朝霧塞。

○幸馬巖,覆試武科尹夏等二十七人,以成達生爲第一,議政府設享。前監務張蘊爲第四,時人以蘊旣登文科,又入武科,譏之。三館上疏曰:

臣等竊見,國家設文武兩科,以爲仕者出身之地,則已中文科者,事於文學,而兼通武藝可矣,不必更試武科也。今文科出身者,聞國家中武科,則增數給之令,求試武科,以喪廉恥之道。願旣中文科者,毋得更試武科,以正士風。

不允。崔閏德旣中會試,命從其父雲海備守泥城,故未赴殿試,乃令置諸牓末。

○使臣祝孟獻來。以路梗未至遼東而來。謝恩使盧嵩亦還。

4月11日

○癸亥,命議政府,宴使臣于太平館。上欲幸太平館設宴,以李之蘭卒乃止,遣知申事朴錫命,告孟獻曰:「寡人不幸有疾,未克趨造。」蓋欲使孟獻不知大臣之卒而安受其宴也。

4月12日

○甲子,下禁酒令。從京畿都觀察使李原之啓也。

4月14日

○丙寅,賜文科恩榮宴。

4月15日

○丁卯,命承樞府選有武才者。欲授武職也。上曰:「都目去官,拜西班之職者,不數月而屬散久矣。雖在前甲士,無才則可奪其職,雖以他都目去官者,有才則不可奪也。」

○命尙瑞尹代言李升商曰:「張蘊雖非乙科,能通武經七書,可以訓武士。」乃超授訓鍊觀司直。

4月16日

○戊辰,會二品以上耆老於紫門,議納逃軍可否。傳旨曰:「林八剌失里等三千餘戶逃來時,河指揮、姚千戶等,領一千五百兵追之,八剌失里等盡殺之;瀋陽、開原兩衛軍馬來追,亦半殺之,至江界請入,姑留江邊。以觀其變歟?若不許入,糧盡勢窮,作亂無疑。聚軍防禦,農事失時,及至氷凍,尤爲可慮。許令越江,分置各處歟?」於是,請留江邊觀變者二十三,請令越江分處者十二。又令各司獻可否,紛紛不一。

○納林八剌失里等。領司平府事河崙,與左政丞金士衡、右政丞李茂、判承樞府事趙英茂等啓:「今不許納,飢餓所迫,必至爲害。雖不爲害,皆飢死矣,宜納之。」上從崙議。初,西北面察理使報:「遣張千戶,載酒越江,餉林八剌失里。八剌失里喜,殺牛,與張千戶飮曰:『定遼衛軍官皆屬燕。吾等旣反大明,不可從燕。願鋪州江邊,許我爲農。不然則分遣各道爲民,則當補佐朝鮮。』乃使其妻行壽酒。」上遣姜尙仁于江界,將林八剌失里等軍,分運納之。命判閣偰眉壽,告孟獻等曰:「漫散軍多至北邊,侵掠我境。予欲命將擊之,恐是官軍不敢。」孟獻移關定遼衛曰:「朝鮮地面,賊人蜂起,虜掠邊境。朝鮮人欲擊之,恐是官軍,故不敢。領軍速來鴨綠江邊,夾擊之便。」授通事崔雲遣之。上敎雲曰:「汝去定遼衛,但言漫散軍來屯鋪州等處,不知其指向。遼東人若欲領兵討之,汝言鋪州等處,山水深險,大軍不可往也。」

4月17日

○己巳,霧。

○遣代言李膺,賜酒于成均館碧松宴。成均館設碧松宴,上命曰:「正錄所,寡人試仕之地,玆用賜酒,往諭予意。」西原府院君李居易設耆老會,又賜酒。

4月18日

○庚午,封權氏爲貞懿宮主,封禔爲元子。李舒領議政,仍令致仕,李居易領議政府事,趙溫議政府贊成事。命擇儒臣有文行者,爲元子僚屬,以趙叙、金時用爲左右諭善,李公義、李陽明爲左右侍學,金訓、洪汝方爲左右同侍學。叙,英茂之子;公義,茂之子。

○儀禮詳定所上武科觀銜之制。詳定所上言:

請以從二品稱知承樞府武略事,正三品折衝將軍某衛武略上護軍,自果毅將軍至宣略將軍,於頭銜各加武略二字。五品訓鍊觀司直,六品訓鍊觀副司直,七品訓鍊觀參軍,八品訓鍊觀錄事。兼職,一品領訓鍊觀武略事,正二品判訓鍊觀武略事,從二品參判訓鍊觀武略事,正三品訓鍊觀使武略參詳官,從三品知訓鍊觀事同武略參詳官,正四品訓鍊觀副使武略參詳官,從四品同武略參詳官,五品武略承奉官,六品同武略承奉官,七品兼訓鍊觀參軍,八品兼訓鍊觀錄事。

4月19日

○辛未,左政丞金士衡率各司,賀封元子,不受。上曰:「元子,長子之稱也,不必封也。考諸經文,必無元子之封。前日不暇致詳而爲之,又從而賀,非矣。《書》曰:『有王雖小,元子哉!』是亦召公告成王之辭。豈以封元子而稱賀哉!《經》書子同生,《傳》曰:『天下無生而貴者。』誓於天子,然後爲世子。若封世子,則定國本也,陳賀宜矣。」知申事朴錫命、左代言朴信等曰:「不封則已,封之而不賀,亦非禮也。故臣等欲陳賀。」上乃召典書金瞻曰:「元子之封,見於何經?」瞻對曰:「臣亦未之見也。然今已封矣,臣子之心,不得不賀也。」上曰:「封之已誤,又何賀焉!」上又曰:「古有前巫之說。所謂巫者,何如人也?必非今之巫女也。」諸代言不能對。

○以摠制李敷、韓長壽、閔無咎,分領外甲士。上日議武事,謂趙英茂曰:「欲以府兵爲外甲士,何如?」英茂對曰:「善。內甲士五百,外甲士五百,幷一千,則兵勢稍足,又無府兵甲士之異,人心一矣。」卽命上護軍朴淳,聚府兵於馬巖,試騎步射爲甲士。

○定日禁用五升布。甲士等聞于上曰:「臣等皆自外方而來,買糧於市,市人不用楮貨。願以楮貨易粟於官。」上命朴錫命曰:「國人不用楮貨,不可不治。京中限來五月初一日,外方限十五日,毋用五升布。」

○命議政府,議遼東指揮張剛請糧事。剛率百戶總旗軍人等百餘,到今音同島言:「欲管歸市馬。」且曰:「徐總兵追賊盡誅,已得金鞍一部矣。徐總兵軍人及吾等絶食已久,幸惠糧米。」

4月21日

○癸酉,上如太平館,宴使臣。

○東北面都巡問使朴蔓,詣逍遙山告辭,太上王曰:「東北面之人,皆予兄弟也。向者巡問使尹師德侵擾甚矣,卿宜安撫。」蔓叩頭謝曰:「臣當盡心。」太上王笑之。蔓泣而進曰:「今逃軍多至兩界,國家罔知所措,皆望殿下還宮,殿下何不速還?國人皆以殿下爲不慮國事。」太上王曰:「然。吾將還矣。」

4月22日

○甲戌,革密記付外寺社田,屬軍資。書雲觀上言:

臣等竊聞,佛氏之敎,以淸淨寡欲、離世絶俗爲宗,未聞有治國家之道也。前朝王太祖統三之初,或者進言曰:「背山逆水之地,置寺安佛,設某道場,則安國家之一助也。」乃命有司,隨地置寺,給田與奴,以淸淨寡欲者爲住持,俾供佛僧,但爲安社稷耳,非如梁武帝畏慕罪福,求媚于佛者也。後之君臣益信而創大伽藍,各稱願堂,施納田民,代代增加。由是五百年間,京外寺社,不可勝記。於是,禪敎各宗,爭執有土民之寺,請載裨補之籍。僧人之徒,收其田租,斂其奴貢,不供佛僧,肥馬輕衣,甚者溺於酒色,其欲倍俗。然則寺雖數千,僧雖數萬,其所行如此,雖佛道儻有安國之理,何有一毫之補哉!古人有言曰:「國無三年之蓄,國非其國。」又曰:「暴師久,則國用不足。」此古之聖賢富國强兵之戒,可不慮乎?以我國今之蓄積觀之,數萬之兵,一年之餉,尙且不足。況今天下兵亂,萬一興師動衆,則將何以應之!臣等竊謂慮備兵食,方今之急務也。伏惟殿下,若以掃除佛氏之道爲難,則禪宗合爲曹溪,五敎合爲華嚴,以密記付京外七十寺,分屬兩宗,擇其德行足爲師表者爲住持,無其僧闕其差,則自今以後,慕田口之利而爲僧者鮮矣,量其才行之不合,還俗供國役者多矣。伏願殿下,將密記付七十寺外,其餘裨補所載京外各寺土田之租,永屬軍資,以備三年之蓄,其奴婢,分屬各司與州郡,則兵食足矣。竊惟不革此弊,而富國强兵之術,臣等所未敢知也。伏惟聖裁。

下議政府議擬申聞。府與司平承樞兩府同議:「書雲觀狀申內事意允當,獨於密記付寺社內田民不足者,乃以革罷寺社田民,量宜加給,雖不付密記者,常住僧一百已上作法處,姑依舊不動。」

4月23日

○乙亥,坤方有白氣。

○命圖前古可法之事於殿壁。上召禮曹典書金瞻曰:「壁上欲畫前古可法之事而觀之。」瞻對曰:「文王世子時問寢,漢高帝獻壽於太上皇,周宣王后諫宣王晏起,唐長孫皇后賀主明臣直,皆可圖也。」上卽命瞻曰:「卿使畫工,圖於壁中。」

4月24日

○丙子,營元子學宮于成均館東北隅。上問朴錫命曰:「學宮成乎?」對曰:「未也。」上曰:「使隊長助之。」錫命曰:「元子入學,須備諸事,而後可議。政府欲啓此意。」上曰:「何事必須備乎?」錫命曰:「元子入成均,則誰得而訓之哉?莫如闕內。」上曰:「然則莫如僧家,僧之敎兒,必加鞭撻。雖闕內,元子入內,誰得而訓之?故莫如成均。」

○禁公私宴飮。司憲府上言:「近來天有譴告,歲且不稔,故殿下恐懼節用,下禁酒令于諸道。京中則不然,公私宴飮不絶,糜費佚樂,有乖於殿下恐懼修省之心。願祭享供上,朝廷使臣宴享外,一皆禁酒。」上曰:「今春釀酒已熟,不可痛禁,止禁公私宴飮。」

4月25日

○丁丑,初置昌城郡、石州、理州。議政府受判:「泥城道右翼屬泥城伊彦、昌州、碧團、陰童、大、小波兒、亏農庫等各處伊彦,合爲一州,號稱昌城郡,以右翼團練使兼之。江界道中翼屬立石、古哈、外怪等各處伊彦,合爲一州,號稱石州,以中翼團練使兼之。右翼屬豆木里、山羊會、都乙漢、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