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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显宗实录]》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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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

春正月

1月1日

○庚子朔,獻納尹衡聖啓:「年年溫幸,恩賞繁濫,前因臺啓,所授官資皆已還收。今此諸臣賞格,請一倂還收。」上不從。

○上敎曰:「初冬間,許判府事疾病連綿,俄出差路,予以爲喜。今寒威已盡,春和漸生,未聞平否,予用慮念。久在鄕曲,醫藥誠難,更遣御醫權愉看病。」

1月2日

○辛丑,兩大妃殿正朝陳賀,以大臣喪,退行。

○命卜相,以鄭太和爲領議政,朴長遠爲大司憲,李泰淵爲大司諫,閔鼎重爲副提學,鄭載嵩爲校理,卞榥爲持平。

1月3日

○壬寅,領議政鄭太和上疏言:

臣罪名最重,公議至嚴,心常惴惴,不意復膺議政之命。群情必駭,請亟許鐫改。

上答曰:「嗚呼連歲饑饉,國事孔艱,新喪股肱,又値客使,憂慮可言。卿之才德,久協時望,何可以旣往之事,復引爲嫌乎。安心勿辭,亟出行公,以副朝野之望。」

1月5日

○甲辰,以沈梓、李翊爲承旨。

○領議政鄭太和三疏乞免,上優批不允。

1月6日

○乙巳,正言趙威鳳以身爲守令,擅離任所引避,獻納尹衡聖以同僚不待相議,遽停洪宇翼之啓,引避。司諫沈攸以旣有率爾之失,且被同僚之斥,引避竝退待。

1月7日

○丙午,正言李休徵處置於威鳳則曰:「雖緣情理,旣自擅離。」於衡聖則曰:「墜落舊規,責有所歸。」於沈攸則曰:『徑先停啓,未免率爾。』請衡聖出仕,威鳳、攸遞差,上從之。

1月8日

○丁未,以鄭晳爲司諫,任相元爲正言。

○吏曹判書金壽恒上疏乞免,上許之。壽恒久典銓柄,陳疏懇辭者屢矣,至是從之。

1月9日

○戊申,行大司憲朴長遠,以身在行幸時賞格中,難參本府之啓,引避遞。

1月10日

○己酉,以李正英爲都承旨,金壽恒爲大司憲,朴長遠爲吏曹判書尹飛卿爲承旨。

○領議政鄭太和三疏出仕後,詣賓廳啓曰:「臣聞昨日午時,虹貫太陽,而又在於臣復叨誤恩之後。臣尤震駭,詣闕自劾,願亟罷臣職。又願殿下,更加惕厲,恒持寅畏之心,以爲消弭之本。」上答曰:「嗚呼!國事日非,災異疊現,憂虞無時小歇,悶鬱如何可言。第災異之作,實由於寡昧之涼德,卿其安心勿辭,亦勿待罪,益懋厥德,以輔不逮。予亦尤加敬畏之心,小答天怒焉。」

1月11日

○庚戌,贊成宋時烈上疏乞致仕,其略曰:

宋朝太常少卿孔承恭,六十一歲乞致仕,太宗許之以爲:『是足以風礪世道。』今臣視承恭,己加一年。而又承恭,則在朝陳力,其去可惜,而時君猶許其請。如臣則在野無事,虛帶職名,其當鐫改,又豈承恭之比哉。

上賜優批不許,因諭以趁春和上來。

○承旨李俊耉、尹飛卿、沈梓、鄭錀、吳斗寅因虹變啓曰:「聖明臨御以來,罕接臣僚者,蓋由於玉候之未寧,而下情之悶鬱,亦已深矣。試以近日事言之。前冬啓覆之後,今已經月,而一未引接備局諸臣玉堂之官,作一剩官。況庶務積滯之餘,相臣適會出仕,而尙無疇咨講劘之擧,此豈臣民所望於聖明者哉?」上嘉納之。

1月12日

○辛亥,以吳挺緯爲都承旨,李叔達爲掌令,金佐明爲判義禁。特除李汝發兵曹參判。

○獻納尹衡聖、司諫鄭晳引避曰:「今此賞加還收之請,實出於公共之論,初非指一二而發,故一家之人,亦在論賞之中,而不以爲嫌矣。今憲府之官,旣以一家人入其中,引避見遞,臣何敢自以爲是,晏然論列乎?請遞。」退待。

○掌令崔文湜、持平卞榥因虹變上箚,其略曰:

臣等伏覩殿下,於遇災之初,戒懼之心,未嘗不至矣。而一日二日,此志不繼,曾未幾何,怠忽乘之,則豈不有歉於應天以實之義哉。傳曰:「至誠無息。」惟我殿下,苟能側身修德,久而不息,誠心對越,無少間斷,天怒可回,災沴可弭。

又曰:

近日以來,久廢經筵,雖緣日候之隆寒,玉體之未寧,竊恐紛華之中,不無十寒之憂,而燕安之頃,或怠三接之意也。嚮日諫臣之陳請,頗示聽許之旨,而春序已屆,尙不開筵,臣等以爲殿下徒取虛受之名,而未有採用之實也。

上嘉納之。

○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上命忠淸監司,饋遺食物于宋時烈、宋浚吉、尹文擧、尹宣擧、李惟泰等。知事金佐明曰:「聞五部飢民,日望設粥,畿甸亦然云。竝宜自二月初一日,設粥賑救,亦宜分付于京畿監司。」上曰可。刑曹判書李慶億曰:「以再度得伸者,勿許聽理事,有後日登對時稟處之敎矣。」仍讀掌隷院文案。讀訖曰:「掌隷院因擊錚者,回啓以兩邊不當屬公,則其時有堂郞罷推之命矣。」又展刑曹文案。讀訖曰:「刑曹又以擊錚,回啓請屬公,而以依允判下。此事合有指一稟定之事矣。」佐明曰:「臣意則此後如此之類,訟官以其所見,詳陳曲直於覆啓之中,而以定式,不敢撓改結語,以竢上裁,則似當矣。」慶億曰:「或因上敎,有所聽理,則新法未免撓改。至於屬公,則雖曰載在法典,別判付屬公,事體未妥矣。」上曰:「予意則屬公亦涉聽理,今後勿令屬公事,定式施行可也。」

1月13日

○壬子,正言李休徵啓曰:「務存大體,風采可尙,公共之論,寧恤小嫌。請尹衡聖、鄭晳出仕。」上從之。

1月14日

○癸丑,獻納尹衡聖、司諫鄭晳以本院處置,與憲府立落不同,且風采等語,顯有譏刺之意,引避退待。

○正言李休徵以處置乖當,引避退待。

○大司憲金壽恒上疏,其略曰:

今玆虹變,出於歲首之月,不知何樣禍機,伏於冥冥,而已往之徵,影響不忒,難言之憂,愚智同然,豈不大可懼哉。然臣之所大懼者,不在於天變之酷,而唯恐殿下應天之無其實也。如使殿下,隱微幽獨之地,毋貳其心,政令施措之間,務盡其實,災過之後,一此不懈,則尙何災異之再見乎。

又曰:

願殿下,頻接宰輔法從之臣,講究治道,延登草野碩德之臣,啓翊聖學,則將墜之國脈可續,而赫怒之天心底豫也。

上嘉納之。

○吏曹判書朴長遠以前任銓衡時被論,上疏乞免,上不許。

1月15日

○甲寅,持平卞榥、掌令崔文湜引避曰:「頃者處置,掌令慶最也。臣意以爲:最之姪子,旣與於賞格,則還收之論,似不當同參,故相議請遞矣。今見諫院多官引避之辭,臣之處置乖當之失著矣。請遞。」退待。

○執義呂聖齊處置啓曰:「不恤小嫌,誠爲得體,泛然措語,有何不安。處置請出,固有意見,初非譏刺,在我無失。當初請遞,未免率爾。請出尹衡聖、鄭晳、李休徵,遞卞榥、崔文湜。」上從之。

1月16日

○乙卯,司諫鄭晳啓曰:「李汝發旣乏才望,且無履歷,騎曹佐貳特除之命,出於人望之外。武臣之授是職者,絶無而僅有,殊非所以重惜名器。請改正。」上不從。

○玉堂因虹變上箚,而以先立乎大者,充之以剛健之德等語,反復陳戒,上嘉納焉。

1月17日

○丙辰,以慶最爲正言,李溟翼爲持平,沈攸爲掌令。

○賜柑于太學。招大提學金壽恒出題試士。命居魁進士徐文尙,直赴殿試。

1月18日

○丁巳,大司憲金壽恒啓:「本府方以還收溫泉賞典爲請,臣兄壽興,亦在其賞中,臣於此論,理難隨參。而近日臺閣之上,創出別樣議論,名存大體,實壞常法。何可以一時處置,牢若挈令,諉以不指名,而晏然論列乎。請遞。」退待。

○司諫鄭晳、執義呂聖齊、正言李休徵、獻納尹衡聖、皆以創出別議之斥,引避退待。

1月19日

○戊午,副校理尹深、修撰吳始復上箚,以嫌難參啓,不可仍在,論金壽恒而請遞,以處置請出,未免違例,論鄭晳、呂聖齊、李休徵、尹衡聖而請遞,上從之。

○巨濟地出銅,我國無此物,今始得之。

1月20日

○己未,以李尙眞爲大司憲,沈攸爲執義,權格爲獻納,卞榥爲正言,呂聖齊爲司諫,柳椐爲掌令,鄭晳爲修撰。

○慶尙道靑松大風失火,延燒官廨及民家五百餘戶,原襄道、江陵地震,兩道臣以聞。

1月21日

○庚申,正言慶最、掌令李叔達皆以還收賞加之論,嫌難隨參,引避遞。

1月22日

○辛酉,以金壽恒爲禮曹判書,崔文湜爲掌令,吳始復爲正言。

1月23日

○壬戌,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領議政鄭太和曰:「近以賞格還收之論,臺諫引嫌甚紛擾,宜有定式。」上曰:「父子兄弟三寸叔姪外,勿爲避嫌。」禮曹判書金壽恒曰:「王世子謁廟之禮,前春以閭里不凈,未得擧行矣。卽今外間拘忌之疾,猶未寢息,將若之何?」上曰:「尙未展謁,於禮未安,二月晦間,更稟擧行。」壽恒曰:「世子八歲入學,乃是古禮,而祖宗朝亦有已行之典。卽今王世子,政當入學之歲,群下之情,亦皆顒望。必須預定,然後入學節目,方可以議定。」上曰:「古禮則然,而予意則欲行於明春耳。」復陽曰:「八歲入學,三代盛禮,胡可廢也。」上曰:「明春行之,亦何妨乎?」復陽曰:「咸鏡道內老人,旣施優老之典,凡在聽聞,孰不感動。第宰臣及侍從諸臣中,亦多有父母年老之人,孝理之下,亦宜抄出,賜之食物,以示優異之意。」上曰:「以幾歲爲限耶?」太和曰:「常時則便以八十爲限,今玆之擧,出於特恩,自下何敢定限?」上曰:「堂上以上及堂下侍從人員,父母年七十以上者書啓。」

1月25日

○甲子,大司諫李泰淵、獻納權格、正言吳始復、卞榥啓曰:「平陵察訪柳壽昌,拜辭之後,別呈起居單子於差備門,其無識愚濫,固不足言,而私徑起居,有關後弊。請罷職。」上不從。

○北使二人入京。上出迎于慕華館,宣勅于仁政殿。蓋曾以順治配享于天壇,淸主以尊號上其母及祖母後,頒赦也。上升仁政殿東向坐,北使西向坐,進茶行三爵禮訖。乃館北使于南別宮。

1月26日

○乙丑,以成震丙爲持平。

1月27日

○丙寅,彗星見,其尾漸長,白氣漸盛,夜久而滅。

○領議政鄭太和密啓曰:「聞北使夜見白氣之變,今日當招日官,問其徵應云,此變之應,雖未能的知,似是兵象,不可直告於北使。宜以應在凶荒言之。」上曰:「彼中亦有日官,似不可隱諱,而第依此言之,無妨。」

○大司諫李泰淵、獻納權格、正言卞榥、吳始復因災異上箚,其略:

請修朝參常參之舊例,以肅國綱。愼賞罰以示勸懲,嚴宮禁以杜私徑,擇守令以宣惠澤,罷別軍職以節浮費。

上嘉納。〈史臣曰:「自有災異以來,三司迭上章奏,雖無直言讜論,其中亦有切中時弊者。而只降優批,未聞有採施之實,尙何望格天意,而服人心乎。」〉

1月29日

○戊辰,夜彗星見。

○上以眼候未寧,受鍼後引見藥房提調等。領議政鄭太和曰:「自上眼候,或因風寒,而至傷乎?」上曰:「頃日之夜,登高欲望見白氣,以致添傷也。」太和曰:「白氣形似彗,而日官亦不知爲何星。蓋不見其根而然也。江華有見日沒處云,宜遣日官看審。」上命遣之。

1月30日

○己巳,夜彗星見。

二月

2月1日

○庚午朔,夜彗星見,過天園星,指參宿內屛星上。

○命遣日官,往江華登高麗山,望白氣,則日沒後,始見於西方天際,而其根柢在海暗中,不得詳候,蓋白氣是彗星,而但不見其根,未能的定,故遣日官以候之。

○京城飢民男女老壯弱,竝一千五百二十餘人,設粥賑之。其後增至二千八百餘人。

2月2日

○辛未,彗星熹微。

○大司諫李泰淵等啓:「今此忠義冒屬査正之時,或以文書錯誤,而有混被汰定者,或有明是忠義,而以不入籍汰定者。乙巳以前納籍之法,極其縱弛,申嚴之令,又下於丙午,則以乙巳以前不入籍之故,遽令汰定,非但有同於慢令致期,且旣知其功臣子孫,而仍定餘丁,則無乃有歉於優待功臣之意乎。況宗室忠義,則撥以事理,尤不當汰定。請令該府,更加明査,而誤入冒屬者及系泒分明,而乙巳前不入籍者,竝皆分揀,以紓千餘人無告之冤。」上令該府,更査稟處。

○贊善宋浚吉、大司憲尹文擧、執義尹宣擧皆上疏,辭食物之賜,上優答不許。

○侍講院輔德李秞等上疏曰:

人生八歲,自王公以下至於庶人之子弟,皆有入學之禮。古昔帝王,率循是禮,而其在我聖朝,亦嘗行之矣。臣等伏覩王世子,政當入學之年,天資岐嶷,德性夙成。廟見之禮,旣有稟行之命,何獨於入學,有所遲待乎。群情悶鬱,請令禮曹,趁卽擧行,以副臣民延頸之望。

上答曰:「爾等之意,亦似好矣,而頃日議定,實出於熟思。爾等勿以疾速爲貴也。」

2月3日

○壬申,彗星漸微。

○執義沈攸、掌令柳椐、崔文湜啓曰:「數日前,樵童有牽牛而賣柴者,賊人誘引,奪其牛而殺之,盛屍於甕中,潛置於長通橋下。都城之內,有此殺越之變,此實前所未有之事。而捕盜廳旣不能嚴飭於常時,又不能趁卽跟捕。請當該捕盜大將從重推考。且令本廳,及時跟捕正犯,以正其罪。」上不從曰:「此非結倘橫行之比,該廳何得而知之。別無可推之事,只令及時跟捕。」

○上受鍼後,引見藥房諸臣,玉堂亦請對。修撰金萬重曰:「上年竄逐諸臣,雖已放還,尙今廢棄,至於經年,是以朝廷之上,含默成風,讜言無聞矣。集祥殿之營建,蓋出於不獲已,而戶判金壽興箚辭所謂:『一殿之營,無害於修省之道』云者,大失人臣事君之道矣。又聞殿上內柱丹靑,壽興請以唐朱爲之云。昔蔡襄守閩中,進建茶,歐陽脩曰:『君謨士人,而何至爲此』,錢惟演守西京,進牡丹花,蘇軾有『洛陽相公忠孝家,可憐亦進姚黃花』之句,今壽興之事,亦可惜也。」上曰:「箚辭則亦不能記,而丹靑事,初欲用燔朱矣,戶曹有唐朱剩餘云,故自內分付,非戶判之請也。」諸臣皆請行王世子入學之禮曰:「八歲入學,三代之禮,不可廢也。」上不納。

○圻甸、海西、湖西大饑,癘疫又熾。命發倉賑之。

2月4日

○癸酉,日官又自江華來言,望見彗星白氣根抵,則其大如筐。定是蚩尤旗也。

○戶曹判書金壽興以見斥於金萬重,上疏自明,乞罷職名,上答曰:「世道寒心,訛言日興。萬重所聞,未知出於何處,其所攻斥,無非便侫之意,而結之以宋朝進花等事,不亦甚乎。如使萬重,粗有君子之心,豈可信浮言,目士夫以奸侫,至此之極哉。於此可觀其心,何用深嫌,以傷事體乎。客使在館,不可一日曠職。安心勿辭,從速行公。」

2月5日

○甲戌,以吳始復爲副修撰,李叔達爲正言。

○旱甚,井泉皆涸。

○京城及外方,處處失火延燒,殆無虛日。

○引見館伴李慶億,蓋北使將還,而其貪慾無節,故欲議定贈物於榻前也。

○政院以白氣之變陳啓,而以不從臺啓,不接臣僚,應之以實等語,縷縷爲言,上嘉納之。

2月6日

○乙亥,雨雪。北使還,上親臨慕華館送之。

○大司諫李泰淵等啓:「近來密封蔘商之弊,甚無謂也。所謂蔘商者,自該曹定額收稅。而逃故之代,使該部密封,使各契督捧,鞭朴隨之,各契人不勝其苦,强指某人,輒稱蔘商。至於松都,則該曹直送帖文於留守,業以他商者,督徵蔘稅。謬例已久,至于今日而極矣。當此民窮財竭之時,不可不變通,請令該曹,革罷前例,俾無兩都民人呼冤之弊。」上曰:「令該曹稟處。」又啓曰:「訓局砲手,坐市興販,而與市民之應役者,輕重懸殊,故去年冬初引對時,陳達變通之意,則自上許令平市與大將相議加稅矣。今聞平市官員,再往大將家欲議定,而大將不卽擧行。殊甚未妥,請大將李浣從重推考。」上從之。

○上以災異,避正殿。下敎政院曰:「嗚呼!今日國事,可謂岌岌乎殆哉?上而天怒孔棘,下而民事罔極!憂悶惶懼之心,未嘗少弛于中矣。今春歲首,已有虹貫之災,曾未踰月,又有此可怪可愕之變。寤寐思之,魂夢亦驚,若隕淵谷之懷,曷可勝喩。推求其原,實由予涼德。自今日避正殿,追省旣往之咎,益加敬畏之心,小答天譴。承旨代予草敎,廣求直言,以補不逮。咨爾大小群工,務盡寅協,恪勤乃職。至於甄拔人才,疏決庶獄,誠是弭災之急務,宜令各該掌,着實施行。減膳禁酒等事,亦令該曹擧行焉。」

2月7日

○丙子,以鄭知和爲刑曹判書,洪萬容爲同副承旨。

2月9日

○戊寅,司憲府啓曰:「黃州判官柳晋昌到任之後,專事肥己,鄙瑣之事。不一而足請罷職。」上不從。又啓:「外方之用棍,只爲軍政而設,本非常用之刑也。或於薄罰微過,亦用此刑,軍民之呼冤,莫此爲甚。請令諸道監司,先自執法,各鎭各邑,如有犯令者,論以濫刑之罪。」上從之。

○兵曹判書洪重普請對曰:「因臺啓,有忠義不入籍者更査之命,故今欲稟定耳。」上曰:「丙午式年不入籍之類,勿汰定軍役,限一年徵布,以施其罰,而口傳帖子,則仍分給之。率下兒弱,則亦勿徵布。」

○大司諫李泰淵上疏曰:

臣竊觀殿下卽祚以來,災異之作非一,求言之敎屢下,而因循架漏,振作無期。則殿下之應天,其可謂以其實乎?危言讜論,或有其人,而訑訑聲色,拒人千里,則殿下之求言,其可謂以其誠乎?禮賢雖至,而任用之誠,不承權輿,則有何別樣人才,可以甄發者乎?審理雖頻,而議讞之際,失其輕重,則何必煩加疏決,以開倖門乎?又曰:避殿減膳,固是懼災之一節,而旣無其實,徒事文具,則殿下雖閱月露坐,日一進膳,彼照臨下土之天,必無感回之理矣。

上嘉納之。

○遣史官,諭右贊成宋時烈、贊善宋浚吉曰:「嗚呼!當此災異層疊,國事孔艱之時,朝廷之上,若有碩德儒賢,左右輔翼,則其於國勢之關重,爲如何哉。況卿受先朝知遇之恩,任先朝付托之重,其責可謂深且大矣。一遭邪說之後,固守遐心,前後疏批,已諭予意,而未聞幡然之期,其於予心,悶鬱固不暇言,而國家之不幸,當復如何。遭此無前之變,豈可一向遜于荒野,莫我相䘏乎。方今春日漸和,須體前疏之批,從速上來,扶濟顚沛之國勢,小慰予日夕思想之懷。」

○諭行判中樞府事許積曰:「嗚呼!災異之疊見,國事之艱虞,未有甚於此時。而朝廷之上,寅協未聞,退處者多,國事之寒心,爲如何哉。卿之退居田野,今已周歲,予之思想,亦已切矣。況卿受先朝不世之恩,佩國家安危之重,雖曰原任,位在大臣,則當此之時,其不可恝視也明矣。神明所扶,昔疾今瘳,春序向暖,船路旣通。卿須體予至意,擇便於水陸,從速上來,以扶岌嶪之國勢,少慰予企望之心。」

○大司諫李泰淵等啓:「副護軍權堣,以自己事,露章陳辨,詆辱奉命廉問之人。至於上達,而其所詆辱,有同常漢,豈有如許宰臣乎。請削版。」上曰:「姑先從重推考。」又啓曰:「幼學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