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卯)七年清嘉慶十二年
春正月
1月1日
○癸卯朔,詣孝安殿,行正朝祭晝茶禮。
○頒賜老人別歲饌,仍命存問,年例也。
○下勸農綸音曰:
予聞之,民者國之本也,食者民之本也。故《洪範》三八政,一曰食。食之所出、衣之所資,在於農之一事,農之於國,豈不重且大乎?農之家一而食之家六,出之者寡而用之者多。三日于耜,千耦其耘,能務三時之勞,冀獲千箱之慶者,其可不服力殫心而得之乎?夫警飭其懶惰,躬行其阡陌,補不足而助不給,使民樂趨而忘勞,其責專在於吏之勤與不勤。予小子夙夜憧憧者,惟望年豐。年豐之願,何年不然,而年年尤倍。聿迓無疆之休,永至如京之美,亦深有望於方伯、居留之臣,咨!爾喉院之臣,將此心切之諭,下諭于八道監司、四都留守。
1月2日
○甲辰,詣孝安殿,行朝上食。
○命施靈山縣民家被燒一百五十戶別恤典。
1月3日
○乙巳,以申耆爲吏曹參判,李存秀爲參議,趙得永爲刑曹判書,安宗厚爲公忠道水軍節度使。
○應資老人下批,百歲者四十四人。
1月4日
○丙午,詣孝安殿,行春享。
1月5日
○丁未,次對。禮曹判書曺允大啓言:「謹考《補編》丁丑受敎,則祔謁有以『下室,則告由時,於當室以權安翼閣之意,添入告文,正時前二刻,權奉於東翼閣,禮畢後還安事』載錄矣。今番貞純王后祔謁時,第十四室、十五室爲以下位,權安還安之節,當依受敎磨鍊。而權安之由,旣已添入於告文,則還安之後,亦不可無告由之節。當室大祭祝文中,措辭添入,似合禮意矣。」上詢大臣。左議政李時秀曰:「大祭祝文中,措辭添入,恐難便。臣意,則移安時祝文中,以『禮畢後還安』之意竝告,則似好。」從之。允大又啓言:「祔廟後還宮及頒敎時儀節,謹稽《五禮儀》,有用樂之文。謄錄所載,則皷吹軒懸之陳而不作,已有肅廟、英廟兩朝下敎,而禫月之內,大小法樂,懸而不作事,亦有先朝定式。蓋三朝已例,則祔廟皆在禫月之內,聖意所在,可以仰認。而更考《補編》,祔廟後還宮儀,以皷吹陳而不作載錄,而禫月內外,初無明白區別者。今番祔禮,旣在於禫之翌日,作樂一款,恐無其疑,而《補編》旣無別白,則臣曹不敢擅便磨鍊,下詢處之,何如?」上曰:「大臣之意,何如?」時秀曰:「《五禮儀》,旣以用樂定式,又値吉月,除非特敎,則該曹當依例磨鍊矣。」上曰:「臨時當有下敎矣。」
○命齊陵、厚陵大祝,以隣近蔭倅塡差,著爲式。
1月7日
○己酉,詣孝安殿,行夕上食。
1月8日
○庚戌,敎曰:『歲首應資老人,朝家之法典,接待儒賢,國朝之盛擧。而況應資而不資者,豈有如許國體乎?其失專在於道臣之不察,該邑之未報,公忠監司趙德潤,施以越俸四等之典,該縣守令,令該府拿問處之。右贊成宋煥箕年八十,加崇祿口傳下批,衣資食物,加數輸送。「仍令該邑,存問後狀聞。
○詣孝安殿,行晝茶禮。
1月10日
○壬子,畿甸、海西、關東水陸操,三南陸操,竝停,從備局言也。
1月11日
○癸丑,詣孝安殿,行朝上食、晝茶禮、夕上食。
1月12日
○甲寅,詣孝安殿,行祥祭,仍行別茶禮。
1月13日
○乙卯,命山陵守陵官侍陵官錫馬,仍賜奴婢田結,孝安殿享官以下施賞有差,享官李彦植加崇政,宗戚執事金魯敬加通政。
○鑄錢所,以開鑄於均役廳啓。
1月15日
○丁巳,詣孝安殿,行望祭別茶禮。
○正言孟欽圭,疏陳勤講學、勸農政,優批嘉納。
○京各司各營進丙寅會計簿〈時在,黃金二百三十四兩五錢七分,銀子二十九萬一千六百五十一兩一錢零,錢文一百十萬七千三百六十六兩四錢零,綿紬一百十三同四十一疋,木六千三十四同二十九疋十六尺,苧布五十八同三疋二十一尺,布子八百六十四同三十九疋二十八尺,米四十萬五千四石八斗五升零,田米五千七百七十六石十三斗四升,太四萬一千七百九十七石四斗九升零,皮雜穀一萬四千七百七十六石五斗九升零。〉
1月16日
○戊午,以柳孝源、李堯憲爲左、右捕盜大將。
1月17日
○己未,敎曰:「應資老人加資,自是朝家優老之典。況儒賢乎?行大司憲李直輔,今年爲七十,正憲口傳下批。衣資、食物,優數輸送。」令該道存問。
1月19日
○辛酉,司諫李萬榮上疏,請校理姜浚欽,施以三司刊改之典。以玄重祚、鄭彦仁,以裕賊停啓事被竄,而前有放送之命,浚欽以儒臣,不爲覆逆故也。批曰:「玄重祚、鄭彦仁,其罪元不大段。況姜浚欽,尤萬萬不近。若是不已,世豈有完人乎?爾則遞差。」
○詣景慕宮,展拜。
1月20日
○壬戌,次對。擢護軍南公轍、戶曹參判金履翼、護軍金啓洛正卿,以韓晩裕、金履翼、鄭陳觀,差備邊司提調。
○御春塘臺,行三廳試射及武藝廳春等射放技藝。
1月23日
○乙丑,御春塘臺,行人日製。
1月26日
○戊辰,命藥院,移直差備近處,有惠慶宮患候也。
1月27日
○己巳,命賜死罪人洪樂任復官爵。前二日,召見左議政李時秀于誠正閣,上曰:「召見蓋有意矣。慈宮寶齡望八,患候多年沈重,所見一時悶迫,而每承謂『有所遭,不以常人自處』,卽因辛酉一事也。予於其時,以沖年之故,不知本事,未能明察,至今悔之莫及矣。洪樂任辛酉事,可謂橫被,而今慈宮病患,若是沈重:『願赦我同生』之敎,時或發於譫語之中,每承此敎,不勝焦迫。今予問卿,卿意何如?」時秀曰:「樂任之罪,不可但以辛酉一事言之也。」上曰:「先朝亦嘗洞燭,已昭晰於《續明義錄》,至於辛酉事,則謂以『干犯邪獄而罪之』,若以邪獄罪之,則後世亦將以爲何如?」時秀曰:「樂任自來罪犯,國人所共知。《續明義錄》所載,猶不可謂昭晰,厥後容貸,寔由於慰悅慈宮之聖孝,非謂其無罪而然也。臣嘗按獄,於其時獄案,非謂樂任之親自學爲邪術。當辛酉罔極之時,國勢極其危疑,而一種凶邪之徒,視渠爲依歸之所,渠亦常懷怨懟之心故也。此而輕議,豈不損國體乎?」上曰:「先朝聖孝,慰悅慈心,靡不用極。其時事,比辛酉事尤大,而尙已容貸,至於辛酉事,則旣知其無一分干犯。況慈宮慰悅,莫此爲大者乎?欲法堯、舜,當法祖宗。先朝之所以容貸,亶由於慰悅慈心之出天孝思,則予雖不肖,不思所以繼述乎?少頃當有下敎,而朝廷恐或爭執,故今日召接,預示予意。今日筵敎,卿須遍諭,無使三司諸臣,張大爭執也。貞純聖母亦嘗有敎曰:『伊時事,終涉輕易。每欲更爲量處,而處分屬耳,遽爾昭晰,揆以政令,似爲如何?故許久荏苒爲敎。』雖以此敎觀之,大臣豈可爭執乎?」敎承旨洪奭周曰:「下敎,承旨亦聞之矣,命下之後,院中亦須勿爲爭執之意,承旨出而言之可也。」時秀等奏,以『決不可奉承』而退。至是,敎曰:「國之所以爲國,法耳,雖以情理之切懇,豈可少廢國法?而夫爲治之道,遹追先憲,善繼善述。惟此辛酉一事,專由於予小子不明于德,年且沖幼故也。到今思之,不覺慙恧于心。況其事,先王所未行,眞贓所未執,由此觀之,其罪之無關於辛酉,所論明若觀火。尤有所萬萬悶迫者,慈宮寶齡已高,慈候靡寧。何不一番慰悅?然則予之所繼述之道,莫過於此,上以繼先王至達之孝,下以伸小子欲報之情。賜死罪人洪樂任徒流案爻周,復其官爵等節,令該曹擧行。」三司諸臣請對,竝命遞差。諸承旨請對,敎以『李文會金甲島,柳畊楸子島,宋知濂義州府竝定配,卽爲押送』,尋令放送。
1月28日
○庚午,驁恩君李敬一,疏請還收洪樂任復官之命,仍請譴,賜批不從。
1月29日
○辛未,判中樞府事洪檍等六十八人、戶曹參議韓興裕等八十一人聯疏,請還收復官之命,竝不允。
○兩司〈持平韓永建,獻納崔履亨〉合啓,樂任諸子事,停啓。
○以安策爲司諫院大司諫。
二月
2月1日
○癸酉朔,詣孝安殿,行朔祭。
○遣御醫于判敦寧府事朴準源家,看病。
○先是,時、原任大臣,以洪樂任復官事請對,敎以退去。仍又胥命,諭以安心還第。左議政李時秀,上疏出城,賜批命還入,屢遣史官偕來,諭以躬迎。時秀陳疏,乞收躬迎之敎,批以『予豈妄言於卿。』至是,政院以左議政李時秀尋鄕啓。敎曰:「大臣終始爭執,當躬迎矣」。日已昏,乘輿出賓陽門,承旨閔耆顯、李文會、宋知濂、史官鄭觀綏等,攀輿請還內。至禁川橋,文會等攔道伏地,迭請回鑾。出敦化門外,寶劍林漢浩、副校理金啓河,進前請回鑾,上降輿,入幄次。檢校直閣沈象奎、檢校待敎朴宗薰,追詣幄次前,奏『亟許諸臣回鑾之請,大臣行將入城矣。』檢校提學金祖淳,追詣幄次前,高聲奏曰:「殿下!何爲此過擧也?深夜勞動,蓋欲勉出大臣,大臣必當入來。惟願殿下,特念保嗇之道,卽寢駕迎之命焉。」上曰:「大臣去就知入,可也。予欲回鑾,而大臣若不入來,當更爲躬迎矣。」仍由賓陽門,還內。
○以尹羽烈爲司諫院大司諫,南公轍爲工曹判書,李彦植單付判敦寧府事。
2月2日
○甲戌,召見藥院諸臣及左議政李時秀。時秀曰:「昨日過中之擧,不勝震懍驚遑。因一賤臣之去就,殿下何爲此萬萬非常之事乎?臣罪到此,實合萬戮,而亦非平日所仰望於聖明者也。」上曰:「古之人主,禮遇大臣,或有躬駕以迎之禮,傳爲盛事。而今人則反以爲怪,卿言又如此,無乃過乎?」時秀曰:「古先聖王,雖或有如此盛禮於相臣,而如賤臣者,名雖大臣,何敢擬議於此等之禮乎?」上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禮下之道,初無古今之異。且《中庸》九經:『敬大臣』居其一,均是大臣,豈有彼此之殊乎?」時秀曰:「人主一動一靜,允爲一世之法度。昨日過中之擧,深夜倉卒,儀衛不備,蒼黃急遽,以致擧城之遑遑,八方聽聞,將以爲何如?臣於半夜,伏聞此報,驚懍罔措,他不暇顧。馳入城闉,仍伏承今日召接之命,故敢此登對。而從前罪犯,臣不敢更提,今因一時逋慢,以致殿下之過擧,賤臣之罪,萬死無惜矣。」上曰:「寶劍之不敢離次,法律至嚴,昨夕摠管之事,豈成說乎?朝者下敎之後,喉院緘口,尙無一言之請罪,何也?」筵退,政院請摠管推考。敎曰:「寶劍也,非言官也,動駕也,非倉皇也,徑先顚錯,雖曰摠管之失』,常時不飭,亦由該房之故。」仍命摠管林漢浩不敍,承旨洪奭周禁推。
○玉堂〈應敎呂東植,副校理李志淵、金啓河、修撰任俊常、朴宗琦,副修撰朴孝成〉聯箚陳勉,賜批。箚略曰:
殿下近日過中之擧非一,而至於昨日事而極矣。昏夜倉卒,鑾輿遽出,從臣未及聞知,羽衛不得成列。上而震驚殿宮之心,下而駭惑都民之聽,滿城波盪,擧朝奔遑,擧措之顚倒,光景之忙急,決非平常無事時氣像。殿下何爲,而有此非常之過擧乎?殿下此擧,亶出於勉出大臣之意,而苟欲勉出,豈無其道乎?夫上下之際,可否相濟,則大臣初無可去之端矣,絲綸之間誠意交孚,則大臣必無難進之義矣。今殿下,始則匡救之言不入而決行己志,中焉過中之敎荐降,而以致難安,末乃以人臣所不敢承當之禮,欲爲迫出之計,此何事也?此何擧也?且以國體言之,人君不能招致其臣,而至於躬臨其第,此果四百年所有之事乎?體貌雖若隆重,而近於抑勒,擧措雖若嚴威,而涉於巽軟。十里江干,觸冒風寒,侵夜動駕,殿下此擧,果欲斷然行之乎?今日廷臣,雖曰疲劣,攀輿斷鞅,碎首牽裾,必有其人。殿下決知斷斷不可行,而猶爲此擧,不意殿下之明聖,而有此顚倒手段也。伏惟我殿下當初過擧,實出於仰慰慈心,而昨日擧措,反爲慈宮靜攝中貽憂之端。古人所謂『陛下縱自輕,奈高廟、太后何者?「不幸近之,臣等重爲殿下慨惜也。嗚呼!當初處分,殿下固未嘗自以爲是矣,滿朝爭執之言,殿下亦未嘗近以爲非矣。一誤再誤,畢竟有此無於前之過擧者,豈殿下之所欲哉。
批曰:」大臣之引義,萬萬過中,予心之欲致,斷斷不已。爾等豈不諒予心而然乎?一箚再箚,益見爾等之忠言,嚮言昨行,豈無裁量而遽爲?古則親致大臣,猶曰『禮也』,今則備儀躬迎,皆曰『過矣』,爾等或不審而然乎?抑亦予之不思而然乎?以此以彼,其咎在予,予豈不服膺而體念?遵守而勿放也。「
○命藥院輪直。
2月3日
○乙亥,承旨柳畊啓言:「南壇神位版之奉詣,本由靑坡大路,而年前疫熾時,因下敎改由他路。今則旣無所拘,大路近且平夷,請依前作路。」從之。
2月4日
○丙子,命自明日藥院撤直。直宿諸臣以下,施賞有差。提調李始源加正憲,副提調閔耆顯、別入直金在昌加嘉義。
○命倭變時巨濟殉節人故僉使李英男、南原殉節人故縣監馬應房,竝施贈職之典。因儒生上言,道査後吏曹覆啓也。
2月6日
○戊寅,御春塘臺,行別付料及內禁衛試射。
2月7日
○己卯,判敦寧府事朴準源卒。上御昌慶宮禁川橋擧哀,敎曰:「病患則雖危篤,心衷則期差復,今承卒逝之凶音,不勝驚歎之悲心。慈候近日憂慮未寧,而遭此罔極,將何以仰慰?嗚呼!自庚戌誕降之後,至于今保護之誠情,有祖孫之親,兼爲輔導之師。十八年禁直之久如一日,及至庚申以後,大功偉績,可勝言哉?予之有今日,國之賴太平,是誰之賜,是誰之力也?不意昨臘之一面,遂爲千古之永訣。嗚呼!自今予將疇依,何日復見?慟哉慟哉!卒判敦寧家,東園副板一部另擇以送,祿俸限三年仍送。其子中未仕人,待闋服卽爲調用。以若處地勳勞,崇報之典,尤不可緩,特贈上相,禮葬依大臣例擧行。成服日,當臨弔,令該曹磨鍊,議諡不待狀,卽日爲之事分付。」又敎曰:「各色緞十匹,全漆七升,木、布各五同,米五十石輸送。」準源,潘南人,綏嬪之父也。自上誕降之初,承正廟命,入處禁中,專任保護敎導之責,小心恭謹,夙宵靡懈。曁上御極,地位彌尊,而愈益謙畏而已,聲聞不接於外廷。然而聖學將就,多其功也。
○敎曰:「陳賀雖有所重,今番爲之,事甚不安。以望後推擇,陵幸亦然,以三月旬前擇入。」
2月8日
○庚辰,應敎呂東植等聯箚,承旨洪義浩等聯啓,藥院口啓,皆請寢臨弔之命,竝賜批不許。
○賜贈領議政朴準源諡忠獻。
○以呂東植爲議政府舍人,朴宗正爲司諫院大司諫。
○左議政李時秀、鰲恩君李敬一,聯箚請寢臨弔之令,賜批從之。敎曰:「臨弔旣未行,成服日當望哭於明政門外。成服日遣承旨弔祭,祭文當親撰以下。」
2月10日
○壬午,敎曰:「慈宮承候無人。幼學朴周壽初仕,口傳擬入,使之承候。」
2月11日
○癸未,禮曹啓言:「來四月初二日,貞純王后祔太廟。卽日進箋、陳賀時,京外方物物膳,依壬戌年例,各殿、宮封進之意,請分付。」允之。
2月12日
○甲申,召對。講《國朝寶鑑》第五卷。至夏六月大旱,上屢親禱雨而不雨,下于政府之聖敎,上謂筵臣曰:「實是後世鑑法者也。湯之盛際,猶有七年之旱,而以六事自責,我朝盛時,於斯至矣。而勤慮之聖意,若是懇摯,伏覩其中:『民有饑色,山多盜賊,今又大旱,土地龜坼,咎實由予』之敎,則恐懼修省,靡不用極之盛德,有可以仰揣矣。于斯時也,尙有如此之患,則挽近以來,難保其必無是弊。何以則民無饑色,山無盜賊乎?」侍讀官任俊常曰:「人君應天之道,固不必待災異之告警也,雖於無災之時,恐懼修省,不容少緩。如自上頻加詢諮,一念孜孜,則消災之策,亶不外是矣。」
○別講。
○校理姜浚欽,陳疏自明。略曰:
玄、鄭兩人之不爲覆逆者,卽指堂箚也。聯箚之法,必待僚議之詢同矣。「批曰:」臺言,予亦不以爲是矣。「
○掌令沈厚鎭上疏陳勉,仍陳:
兩南,訛言騷動,相率入峽。請禁飭盤覈。
批曰:「尾附事,果如爾言,此皆予德政不聞敎化不明之咎也。且今爲方伯、守令之職者,皆撫恤其民,使民安業,則雖眞有不虞之患,皆懷效死之心,無知之氓,何足責也?」
2月13日
○乙酉,晝講。
○召對。
2月14日
○丙戌,召對。
2月15日
○丁亥,詣孝安殿,行望祭。
○別講。
○敎曰:「近日日氣,無異於嚴冬,入直軍卒,想不無懸鶉。三營入直軍兵,令本營知入,入門把守騎兵,令兵曹摘奸。至於城門,令各該營登聞,各給衣資。」
○命施固城縣人物渰死三十七名別恤典。
2月16日
○戊子,召對。
○應敎金相休上疏陳勉,仍辨姜浚欽疏語爽實。批曰:「向日之處分,豈曰文具,而掩非之辭敎乎?大臣之躬迎,亦由禮使,而敬待之道理也,予則曰是,群臣曰咈,與其自善也,不若虛受也。虛受之量,古今之大德,受納之美,君臣之盛事,予當受而服行,聽而採用。至於『姜浚欽詢同云云』,其言誠妄矣。」
2月17日
○己丑,召對。
○大風。京畿、海西、湖西三道沿邑海溢。通計,京畿交河等十五邑鎭,民家漂頹四百二十戶,人物渰死十口,沈墊田畓七千二百七十九石零落,破傷鹽盆三百七十二坐,船二十九隻,漁箭十九處。湖西平澤等十九邑鎭,民家漂頹四千六百九十戶,人物渰死十三口,沈墊田畓五千七百三十三石零落,破傷鹽盆六十八坐,船四十三隻,漁箭三十六處。海西金川等四邑,沈墊田畓六十八石零落,破傷船六隻,漁箭五處。堤堰在在潰決,不可勝數。
2月18日
○庚寅,召對。
○持平具明源,疏陳懋聖學、養人才、勵廉恥、立紀綱、嚴選擧五條,仍附陳懲討,批曰:「覽爾章之切實,深庸嘉乃,近日臺諫之戒陳,反歸應文之例科。傳曰:『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或予之政令,近於文具而然乎?不若是,何乃於斯極也?及見爾之陳勉,先以懋聖學爲本。夫學問者,匹庶猶不可廢之,況居於其上者乎?古人曰:『帝王之學與不學,係天下之治亂』,誠監法於今日也。養人才,次之,夫人才之輩出,專在於人君導率培養之致,豈獨責於群下乎?勵廉恥,次之。夫廉恥,人之常性也,勵勉,身之修行也,此亦導善之如何。至於立紀綱、嚴選擧,條件則二也,其實則一也。君臣、上下,有禮義,有紀綱,國事自歸於蕩蕩平平之境,庶望於熙熙皞皞之域,選擧之嚴與不嚴,卽在於其中矣。爾言無非切於時務者也,豈不留念而體乎?」
○水原留守趙鎭寬,疏陳母病,乞解符歸養,優批許施。
2月19日
○辛卯,召對。
○配關西御史李元八于大興郡,道査後照律也。
2月20日
○壬辰,次對。左議政李時秀曰:「向來處分以後,憂愛之忱,晝宵耿耿。近日連伏見儒臣臺臣上疏批旨,聖心覺悟,有此翕受敷施之德,下情不勝欣幸之至。夫人君尊如上天,嚴如雷霆,方其命令之發也,爲臣下者,孰敢不奉而行之,以觸雷霆之威哉?然而或不得奉承者,誠以恐其君之有過,乃有所爭執也。其時滿朝之力爭,可見擧國之同情。殿下試因覺悟而思之,則果是何等過擧也?無論事之大小,聖心所向,若曰『事事如此,則可以無難行之』,竊未知何等過擧又在何時,豈非萬萬憂慮處乎?且人君當以捨己從人,爲第一要道,以若尊嚴,有所命令,寧有不得行之理?而惟其捨己從人也。故命令之間,或有不中,則人得以言之。夫然後情志交孚,政令得當,可以有光於轉圜之量矣,尤豈非體念處乎?」上曰:「其時事,向筵及前後批旨,已罄悉予意,今不必更言。而當初予意,非出於强迫之事,到今諸臣,皆言其失當,故予方翕受之不暇。而蓋其不得已之事,則大臣亦豈不知而縷縷乎?」
○以李時秀差祔廟都監都提調,徐榮輔、曺允大、南公轍、吳載紹差提調。
○召對。
○以洪明浩爲水原府留守。
○敎曰:「科試法意,何等至重,前後提飭,不啻截嚴,而每有規避違牌之事。言念國綱,豈有如許道理?此後非衆所共知實病實故外,若復違牌稱頉,投章乞免,則預令政院,嚴加申諭,猶復如是,則直捧竄配傳旨。」
○以韓用鐸爲刑曹判書,吳載紹爲漢城府判尹。
○冬至正使沈能建等,以自燕離發馳啓。
2月21日
○癸巳,兵曹啓言:「孝安殿禫祭時,自上改御玄袍後,侍衛將士,當依禮曹節目,改着黑帖裏。而取考戊戌謄錄則:『帖裏已是靑色,常時堂下着此靑色,則不必改着。鴉靑色,然後始可謂之黑色,禫祭時,仍服靑帖裏,至祭畢純吉服事,因特敎擧行矣。』請依此磨鍊。」允之。
○召對。
○以李仁秀爲禁衛大將,金思穆爲摠戎使。
2月22日
○甲午,禮曹以嘉順宮封進常膳啓。
○召對,講《國朝寶鑑》。上曰:「聖祖有『勸之務本,而趨末者衆,導之勤儉,而奢靡不息』之敎,顧今末流之弊,必當比此時爲甚。而《論語》曰:『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尙之風必偃。』古語曰:『宮中好高䯻,四方高一尺,宮中好廣袖,四方全匹帛。』蓋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惟在導率之如何耳。何以則使民務本而勤儉耶?」侍讀官洪羲俊曰:「亶在於自上導率。然化民成俗之方,惟在於學校而已,使民知禮、義、廉、恥,則自無趨末奢靡之弊,而可見率敎之美矣。」上曰:「此有『雖遇豐年,不知飽煖,少有凶荒,未免塡壑』之敎,聖祖恤民之德,可以監法。而《孟子》有曰:『明君制民之産,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育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又曰:『今也制民之産,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育妻子,樂歲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哉?』大抵敎民成俗,雖在於學校,而若値歉荒,民不救生,則當無暇於學校之敎矣。何以則民無不贍之弊,而使知禮義耶?」羲俊曰:「《禮》曰:『無三年之蓄,國非其國。』蓋古者,一年耕有三年之蓄,三年耕有九年之蓄,公、私有儲,倉廩不匱。如是,則可以制民恒産,使知禮義矣。」上曰:「《論語》曰:『節用而愛民。』《大學》曰:『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節用與聚斂,其意無異同耶?」羲俊曰:「聚斂云者,加征於貢賦之外,蠧國病民之謂也。盜臣云者,盜竊國家之財者也,國財則寧失,而民不可橫斂,故有此訓也。」
○承文院啓言:向來雇車事,禮部咨文出來後,當以來頭使行,奉表稱謝之意,撰送回咨,而今番事,特勘城將操切之罪,兼支貢車雇運之價,軫弊加厚之意,逈異尋常,在我國報謝之道,亦不宜只循常例。曾於乾隆庚戌,順付勑書,且有勿送別使之皇旨,而特命差送別使,先定一譯官,賚回咨,直到北京,禮部告以專价致謝之意。今則事面之輕重差異,雖不必專价致謝,只令邊將,馳通于城將,以爲轉奏之地,則無以表我國感幸之意,別異之擧。請令文任,措辭撰出回咨,別定賚咨官,從速起送盛京禮部,一體回咨。「允之。
○以閔耆顯爲吏曹參判。
○敎曰:「兵判方在試所,參判閔昌爀牌招,使之行政。」
○設式年監試覆試。
2月23日
○乙未,召對。
2月24日
○丙申,召見左議政李時秀。上曰:「仰承慈敎,以孝安殿禫祀前陳賀,以爲未安,賀儀退行於禫祀後似好,卿意何如?若少退日字,則得無外方貽弊之端耶?」時秀曰:「外方旣無方物封進之事,則似無別般貽弊之端,而箋文則日字尙餘,雖深北之地,尙可以及期封進矣。設有弊端,此亦細事。慈敎及此,奉承宜矣。」敎曰:「二十七日陳賀,慈宮以禫祭之不遠,深有所不安,今又詢于大臣,大臣亦以奉承爲可,陳賀日字,以來月旬前擇入。因此思之,賀儀之擧,當先於行幸,以陳賀後擇入。」
○左議政李時秀啓言:「向來風災,實不尋常,聖心警惕,至有責躬之音,臣實欽仰。而近聞沿邊消息,伊日潮水爲風所驅,蕩溢平陸,場堰田疇,到處潰決,漁箭鹽盆,亦多毁壞云。近浦屋廬之沈墊,傍海舟楫之破傷,可推而知亦安知無人物渰沒之弊乎?分付畿湖、海西道守臣,今番被災處,或嚴飭守宰,或別遣偏裨,逐一摘奸,如有人物被傷者,施以恤典,堤堰、船隻、鹽盆、魚箭傷毁者,亦顧助修葺,使被災民人,無失耕作、漁採之業。」敎曰:「所陳俱係民情邊務,令各該道守臣,審其被災之有無,一一登聞可也。」
○召對。
○詣孝安殿,奉審冊寶。
2月27日
○己亥,命施盈德、靈山二邑民家被燒二百三十八戶別恤典。
2月29日
○辛丑,詣孝安殿,行寒食祭。
2月30日
○壬寅,敎曰:「頃因大臣之奏沿邊海溢事,令各該道守臣,審被災有無,畿湖、海西,連聞海溢之報。其餘各道,豈無如此之事?近以失火之報,殆乎前稀,民戶頹壓之狀,尤覺惻然,人物之渰、燒,田野之沈墊,可見民情之遑遑,益爲夙宵之憧憧。三道如此,他道可知,民事若是,農事必妨。咨爾守牧,克體如此之諭,曉諭被災之民。守宰之動心,亦在於灌漑。是故自前特書於宣諭之中,可知非抛棄之事。今番海溢之後,亦勉修築之政。玆遣宣傳官,詳審其形狀,慰諭其民人。卿等亦一體擧行,至於未啓之道,隨卽登聞之地事,下諭于八道監司、四都留守。」
○敎曰:「軍兵除出,何等審愼?師律所關,固難容恕。昨以禁營之習陣,預請標信之祗受也,西營入直軍兵,以定式應不出用,而混爲言送,雖緣承旨之不察,實在該營之誤認。至於草記之辭,尤極駭然,當該承旨重推,禁衛大將李仁秀,施以削職之典,令該府拿問。」
三月
3月1日
○癸卯朔,詣孝安殿,行朔祭,仍行別茶禮。
○以李海愚爲禁衛大將。
○禮曹啓言:「泰陵沙汰之頉,旣在龍處切近之地,有非一、二年之故,則微小之時,初不修補,浩大之後,始爲報來,萬萬踈忽。始汰後不修不報之前後陵官,請竝捧現告,令該府,拿問嚴處。」允之。
3月2日
○甲辰,刑曹啓言:「罪人文璘聖,孝昌墓祭享所用器皿及齋室鐵環偸竊節次,旣已承款,係是一罪。請具格結案。」敎曰:「究厥罪狀,萬戮猶輕。至於墓屬之自下彌縫,衛官之未能摘發,後弊所關,俱不可容貸。衛官則拿處,墓屬則令攸司從重照勘。罪人文璘聖,具格捧結案。」
3月5日
○丁未,詣孝安殿齋宿。
3月6日
○戊申,行孝安殿禫祭。
3月7日
○己酉,御明政殿,受賀頒敎文。
若曰慈候有違豫之節,憂纏六宮,皇穹降遄復之休,喜溢八表,式道舊典,誕告多方。仰惟慈闈逾七旬之齡,冞切小子獻萬壽之願。千乘之隆養備至,每仰前寧王孝思,三朝之微誠益勤,奚但華封人請祝?際玆喜懼之交摯,適値榮衛之欠和。睿候偶愆於節宣,雖緣表症之爲祟,寶籌已躋於耆耋,其奈私心之如焦?衣帶不解於晨昏,昕庭之候班屢設,刀圭罔間於頃刻,內院之直宿久移,何幸壽母之維祺,獲覩太醫之奏效。始也六氣之乖沴,致一時旡妄之災,今焉百靈之擁扶,迓翌日乃瘳之喜。愧誠孝之淺薄,幾多嘗藥之靡遑,瞻氣度之淸和,夬臻復膳之常節。騰詩人如岡之頌,益切萬年之祝釐,推聖王準海之思,嘉與兆庶而同慶。玆援昔年之已例,乃有廣庭之播脩。百祿是遒,荷天休之滋至,十行載布,協春物之昭蘇。宜推一視之恩,咸囿動植,爰降肆赦之典,庸滌垢瑕。自本月初七日昧爽以前,雜犯死罪以下,咸宥除之。於戲!念先朝廣慈惠之衷,起追慕於感舊,顧寡人敦孝理之政,撫嘉會於維新。故玆敎示,想宜知悉。〈藝文提學曺允大製。〉 ○以鄭學畊爲三道統禦使。
3月9日
○辛亥,御明政殿,試春到記儒生。講居首李相龍,製居首李憲琦,竝直赴殿試。
○以金文淳差宣惠廳提調。
3月11日
○癸丑,御熙政堂,受生進謝恩。敎曰:「新榜進土鄭爕,年八十二歲云,五衛將加設擬入。」又令新榜領府事金載瓚姪鏴、左贊成宋煥箕孫欽大、先正臣宋浚吉後孫奎熙賜樂。
3月12日
○甲寅,詣健元陵、元陵,展謁親祭。
3月13日
○乙卯,宣傳官尹守任,以平澤等邑慰諭形止馳啓。敎曰:「沿邊海溢之後,各道道臣及宣傳官狀啓畢到,而被災雖有淺深,當春窮民之失所失業,極爲矜惻。顧恤之典,令廟堂講究,後日次對,稟處。」
○備局啓言:「卽見公忠監司趙德潤報本司辭緣,則以爲:『被水民戶恤典,漂失、頹壓、漂壓者,分等題給,自是定式,而今此海溢諸邑民家之水沈覆壓,殆無異於漂頹者,而以其水沈名色,未蒙恤典,失所棲屑,景色遑急。今若就水沈中被災最酷者,依頹壓例,題給恤典,則可有安頓之望』爲辭矣。所謂水沈戶,旣曰無異漂壓,則何不於當初措辭登聞乎?今其論報中:『某邑幾戶』,又不別白條列者,太涉泛忽,該道臣推考。朝家旣聞之後,當付寧失之義,其中最被災切可矜之類,一一精抄,依漂壓例施行,邑名戶數及題給穀數,更爲消詳陳聞事分付。」允之。
3月15日
○丁巳,詣孝安殿,行望祭。
○召見回榜老安弘才。
3月16日
○戊午,詣慶熙宮,御興政堂,傳咸興、永興兩本宮衣幣香燭祭品。
○設式年文、武科覆試。
3月17日
○己未,設三日製于泮宮。
○禮曹請孝子楊州士人李復運、公州士人閔彦洙贈職,孝婦彦洙妻朴氏給復,孝子德山士人李德采、西原故通德郞李奎觀贈職,慈仁故將仕郞金景復給復,烈女通津故通德郞權崒彦妻李氏、孝婦春川故通德郞李鉉鼎妻申氏旌閭,從之。皆以儒生上言也。
○刑曹,因南部幼學洪在健上言,以爲:
渠父洪志燮,以壬子方外疏事,辛酉竄興陽,乙丑蒙宥,昨年正月,因逆臣達淳所奏,又復島配於防踏,特乞恩宥云。洪志燮之以壬子疏事,被謫於辛酉,而旋復竄配,則係是一事再勘。且因此疏被罪諸人,到今擧皆疏滌,則志燮之獨未蒙宥,其子呼訢事,無足怪。請上裁。
敎曰:「他人疏滌,宜無異同,放送。」
3月18日
○庚申,詣映花堂齋宿。
3月19日
○辛酉,詣北苑,行皇壇望拜禮。還詣映花堂,試參班儒武。
3月20日
○壬戌,次對。左議政李時秀啓言:「海溢後被災窮民顧恤之道,講究稟處事,命下矣。凡其已施之典,俱係援例之恩,誠無容更煩措劃。第取道、守臣及宣傳官狀本,反覆詳閱,則垌堰潰決,民食國計之所關,及時修築,不容少緩,邑各董飭,民自出力,旣皆完築。而其中若有事役甚鉅,佃戶力綿,將有失時之慮者,自本道量其役丁之容入,以傍近邑民夫,從便使用,俾得趁速完役。湖西道啓中,被沈田畓,以結數報來者,其數夥然,而地形之高低不同,水害之淺深各殊,除非最陷久停之處,則宜無成鹵全棄之理。其中當年廢種之地,則秋成另加覈審,逐一給災,無或有冤徵之弊。鹽場被傷,修改不難,船隻致破,數爻亦些,無煩令飭。自當繕完,而其或有目下事勢,萬無徵稅者,則摘奸區別,特許免稅之意分付。朝家軫念之政,若是勤摯,而擧行之際,一或踈漏,則虛實易致相蒙,惠澤將不下究。措之有方,施之得宜,其責專在於道、守臣,此意請一體分付,俾各惕念。」敎以:「所陳俱合區處之道,依此動念擧行事,分付各該道、守臣。」
○以李潤謙爲右捕盜大將。
○靈山縣倉被燒穀特許蕩減。從大臣所奏也。
○命贈承旨姜渭聘,施以加贈,賜諡之典。吏曹以大臣獻議稟處。渭聘,江都殉節人也。
○命配兵曹參判閔昌爀于江西縣,參議洪秀晩于茂朱府,以騎省闕直也。
3月24日
○丙寅,召見回榜老人李興元。
○敎曰:「屢次展謁,今番又展謁,元陵陵官陞六,守僕以下施賞。」
○命施通川郡民家被燒一百八十四戶別恤典。
3月25日
○丁卯,御明政殿月臺,行太廟夏享兼祔廟誓戒。
○吏曹啓言:「沈魯崇原情,問議于大臣,則左議政李時秀以爲:『觀此沈魯崇原情,則備言其父討龜賊之始末:「其所獲罪,專由於此」云。今當龜賊罪惡畢露,聲討方嚴之時,稱冤之言旣如此,宜施伸復之典』云,鰲恩君李敬一以爲:『沈樂洙之懲討德、億、龜、榮輩,畢竟至於追削,俱載於前疏啓,而其子訟冤之辭,明有可據,今當龜柱罪惡彰著之後,宜有伸復之擧』云。」敎曰:「其子訟冤,明有可據之端,大臣收議,亦宜伸雪之擧,依施。」
○禮曹啓言:「因儒生上言忠憲公尹烇、忠烈公權順長不祧事,問議于時、原任大臣,則以爲:『不祧,重典也,而忠節卓異之人,多有特許之例。江都死義諸臣,幾皆蒙恩,宜無異同』云。故忠臣鄭得說加贈事,問議于時、原任大臣,則以爲:『鄭得說之立慬大節,實與晋陽死義諸臣,少無異同,而晋陽諸臣所被之恩,獨不及於得說,公議久鬱,特命加贈,允合一體褒贈之道』云。」竝從之。
3月27日
○己巳,咸鏡監司李晩秀狀啓以爲:
永興府交濟倉不遠之地,民家失火,一百三十三戶,盡爲燒燼,延及倉舍,還穀一千七百十石被燒。
敎曰:「千餘石數百戶,俱爲燒燼,極爲驚惻。今廟堂依朔州、嘉山例區劃,別加顧恤。」
夏四月
4月1日
○癸酉朔,詣孝安殿,行朔祭兼預告祭告動駕祭,仍行別茶禮。奉神輦,詣太廟齋宿。
4月2日
○甲戌,行太廟祔享兼夏享,還御明政殿,受賀,頒敎文。
若曰。喪制甫訖於殷廬,冞增慨廓之思,縟禮載薦於魯廟,聿修陞祔之儀。肆當播告之用申,尙覺餘哀之未已。恭惟貞純王后在周太姒若宋宣仁,昔皇祖五紀之致治,翼聖化於簪珥,逮寧考萬幾之代理,贊丕策於宮闈。長樂享含飴之懽,千乘之誠養備至,大庭揚獻冊之禮,三殿之和氣常融。嗟!皇穹降割于維庚,而慈恩偏隆於小子。沖年叨艱大之業,懼堂構之或隳,東朝勤保佑之功,御簾帷而同聽。裘冕抗尊於四載,措國勢於磐石泰山,鈇銊有辭於千秋,扶吾道於狂瀾砥柱。顧陰化未究於率土,伊徽音奄閟於終天。長秋之瑞甲重回,政擬瑤觴之稱壽,雲鄕之眞遊遽促,忍覩寶婺之掩輝。風樹之至恨尙纏,慟仙馭之不返,日月之流序莫淹,愴神幄之將移。迨玆祫享之吉辰,爰擧躋祔之盛典。藏玉冊於太室,猗歟徽烈之永垂,儼寶座於同龕,庶乎神理之以豫。儀容寖邈,孝子之追慕無窮,吉禘載陳,先王之制禮有限。雖情文之罔缺,奈悲廓之如新。淸道之仙仗是瞻,如有追而不及,閟宮之明禋祗薦,冀綏我而思成。陰敎夙著於塗山,幾仰啓後人之烈,殷禮咸秩於景寢,用賁衎烈祖之章。纔撤淸廟之登歌,復循廣廷之誕告。洋洋如在其上,徒增愴於焄蒿,戚戚有感于中,顧何安於袞黻?念平日廣惠之德,宜推遐邇一視之恩。當熙事告成之餘,詎無眚災肆赦之澤?自本月初二日昧爽以前,雜犯死罪以下,咸宥除之。於戲!軒懸復作於殿陛,難禁愴舊之心,肸蠁竝流於寰區,咸歸維新之化。故玆敎示,想宜知悉。〈藝文提學曺允大製〉
4月3日
○乙亥,命祈雨祭,不卜日設行。
○祔廟都監都提調以下、祔享親祭時亞獻官以下,施賞有差。都提調李時秀鞍具馬面給,提調曺允大加崇政,徐榮輔、南公轍、吳載紹加正憲,承旨洪羲臣加嘉義,都廳尹魯東、金履載、大祝朴宗薰加通政。
4月4日
○丙子,以趙得永爲禮曹判書,尋以南公轍代之。
4月5日
○丁丑,行初次祈雨祭于三角山、木覔山、漢江。
○次對。敎曰:「賓對臺諫之進參,見之稀矣,前後申飭,便成文具。惟事違牌,少無顧忌,雖曰臺諫,不可尋常處之。今日行公違牌不參賓對之臺諫,爲先遞差,下義禁府推考。今聞大臣之筵奏、卿宰之陳章,徑行至於六人之多,亦關紀綱。不可置而不論,竝施削職之典。」
○敎曰:「近來時囚之保放草記,甚煩數。未知病勢之果如何,而就囚纔二、三日,則輒入草記而保放,亦關紀綱之一段。此後則各別申飭,若非病狀甚重者,則無敢輕請保放,俾無如前之弊。」
○左議政李時秀啓言:「詞訟之職,實係都民休戚。昔我先朝愼擇法官,殆有加於兩銓、度支,亦必久任責成。郞官尤是近民之職,今宜隨闕擇差,亦勿煩數移擬,其能有成效者,別加奬用。法司堂上,非有不得已之故,則呈告切勿許捧事,申飭銓曹及政院。」敎曰:「詞訟之官久任,自在先朝便是定式,到今尤豈可數遞乎?所奏誠爲得當,以此意分付喉院銓曹。」
4月7日
○己卯,雨。
4月8日
○庚辰,再次祈雨于龍山江楮子島。
○禮曹啓言:「昨日甘霈,雖未周洽,庶可救急,續續祈告,且近瀆褻。祈雨祭,姑觀來頭設行。」允之。
4月10日
○壬午,御春塘臺,行式年文、武科殿試,文取尹致謙等三十八人,武取玄蓍永等一百九十五人。
○以尹羽烈爲司諫院大司諫,金履翼爲工曹判書。
4月12日
○甲申,御春塘臺,行別軍職試射、武藝廳射放技藝。
4月13日
○乙酉,詣文禧廟,行酌獻禮,次詣毓祥宮、奉安閣、延祜宮、宣禧宮、藏譜閣、懿昭廟,展拜。
4月15日
○丁亥,月食。〈自子正至丑正,食一分二十五秒,初虧東北,食甚正北,復圓西北。〉 ○康陵修改。命都提調李時秀,鞍具馬面給,提調南公轍、徐榮輔,竝加崇政,郞廳以下,施賞有差。
○義禁府,以拿鞫罪人宋國仁物故啓。先是,正月捕廳,以掛榜罪人金學成口招中指使人前萬戶宋國仁,移義禁府之意啓,上詢于大臣,左議政李時秀曰:「臣聞捕將言,榜書情狀,萬萬叵測。雖無觸犯所重大體,列書位高者十七人姓名,而其言辭或如比方,或雜以俚語,末則如總論而或用經傳句語,槪是眩惑恍惚之計也。鄕曲武弁必不能獨辦,必有指嗾之人矣。」上曰:「事雖些少,而亦大設鞫而覈之,何如?」時秀曰:「此雖譏誣廷臣,不過爲亂言惑衆。若非罪涉國家,則曾無設鞫之例矣。」上曰:「網打搢紳,豈非關係國家乎?亂言惑衆,豈非可鞫之罪乎?」時秀曰:「依拿鞫例究覈,宜矣。」命金吾堂上牌招擧行,又命金學成拿致本府,與國仁面質。則學成言:「得罪於校洞趙判書得永,至於定配,中路逃禍,隱身出沒之際,逢國仁,則携歸其家,同飯同宿。其翌夜,國仁從容言曰:『吾以宣薦,爲在德萬戶,極爲冤抑。欲以原情,付之闕外近處,使往來卿宰見之,汝能爲吾往付乎?』云,故旣受款待,不無顔情,不得已許之。罷漏後,國仁出一小周紙,又出飯糊而與之,故直向闕外,至文禧廟南墻邊付之云。」國仁一直抵賴,命移囚南間,更爲嚴覈。仍命金學成與國仁,更爲面質。學成言:「當初冀免同罪,不告手書之事矣,到今何敢隱諱?國仁使渠執筆書原情,而列書卿宰姓名,故怪問曰:『稱以原情,列書卿宰何故』云爾,則國仁曰:『如此然後,人必驚怪,摘去傳播於朝廷矣。』又於本草中,崔獻重名下,有『蚯蚓同』三字,而傳寫之時見漏,故問之,則國仁曰:『此則不緊,置之無妨』。又於趙判書名下,始則呼寫『死龐涓』三字,忽又改以『如呂布』三字,又於呼寫時,有『任俠爲政,欲折芳英』兩句,而末乃刪去云。」國仁漫漶抵賴,命加刑得情。拖至四朔,竟未覈得,至是物故。學成島配。
○持平李致祜啓請物故罪人國仁支屬應坐之類,亟施島配之典,不允。獻納趙良鎭,疏請宋國仁事,亟降處分,賜批不允。
4月16日
○戊子,憲府新啓,請物故罪人國仁支屬島配,不允。
4月17日
○己丑,御熙政堂,行專經文、武臣講。
4月18日
○庚寅,御春塘臺,放式年文、武科榜。
○溫陵表石竪立時,篆文書寫官曺允大加崇祿,楷字書寫官朴崙壽、金履度加嘉義,監蕫堂上都廳以下,施賞有差。
○以李堯憲爲摠戎使,曺允大爲判敦寧府事,徐榮輔爲判義禁府事。
4月19日
○辛卯,御春塘臺,行瑞蔥臺試藝。
4月20日
○壬辰,次對。左議政李時秀啓言:「自前差倭之出來,或有積年淹留之弊。朝家若不許接,則其去其來,非所相關,今此差倭,旣已許接,而許久淹滯,無一言發落,一向相持,實爲可悶。蓋此事,本因正法之奸譯輩,交蔽兩間,私相賣弄,以至於此,而倭人所請之事,決不可許施。彼則巧詐百端,終無還歸之意,我則漠然任置,迄無出場之期,實涉難處。且聞,船頭倭還來之後,氣色似有着急之意,至有全島覆亡之說,屢次哀乞云。渠輩之奸狡,有未可知,而臣見萊伯之私書,則江戶倭書僧云者,來住於島中,有若按廉云。今若送人於馬島,以奸譯輩之從中作奸,馬島之見瞞於此輩,前後事實,詳言於彼,而本事萬萬無可施之路云云,則書僧聞此,必使江戶,知其實狀,馬島暴其本情。然則彼必喜而從之,如其不願而阻搪,則必有別般隱情,而其所哀乞,是僞非眞。以外面言之,有爲渠輩懷柔慈覆之意,以裏面言之,亦足以覘其虛實,而我則不失其明信之體。臣以此意,已與諸宰爛商矣,此則不必行關。以私書錄出,今日筵奏,令該府,從便擧行,似爲合當。更爲下詢諸宰,使之各陳所見,似好矣。」上曰:「諸宰之意何如?」戶曹判書徐榮輔曰:「臣以此事,有所相議者。彼倭雖云得罪於江戶,至有島倭將亡之說,而其眞僞有未易覷破。然在我但當處之常理,不失誠信之道,則我之所處,常在於平正底道理,而彼之奸情,自當有可知者。如是處之,誠似合宜矣。」吏曹判書李始源、兵曹判書韓晩裕、工曹判書金履翼、摠戎使李堯憲、行護軍沈象奎咸言:「大臣所奏爲好。」都承旨金履永曰:「臣則未及參議,而今聞大臣諸宰所奏,誠似得宜。若如是爲之,則情僞、虛實,自可覘知。而但擇人爲難,此最可悶矣。」時秀曰:「此則果然,而不必別般求人,只當送任譯。雖送別人,亦必只憑任譯之口,其實一也。」上曰:「依此爲之。」
○平安監司李勉兢狀啓:
慈母山城火藥庫失火,被燒火藥三萬八千四百七斤零,火繩一萬二千三百五圓,軍幕八十三浮,大小皷一百四十六面,鉛丸四十萬九千六十六箇。
該鎭將論罪。
4月21日
○癸巳,輪對。
○晝講。
4月22日
○甲午,晝講。
4月23日
○乙未,晝講。
○召對。
4月24日
○丙申,晝講。
4月25日
○丁酉,次對。左議政李時秀啓言:「江陵府使李儒慶,疏陳蔘弊,令廟堂稟處矣。『本府貢蔘元數,春、秋、臘三等爲一百十六兩零,己卯特減春等,移作京貿,今之所納,爲五十五兩一錢及軍加蔘三兩零。詳定元價外,以蔘火田稅錢、補蔘軍官番錢、殖利錢,充其添價,一年徵出於民戶者,爲萬餘兩。目下民勢,已至渙散之境,督採一事,尤爲難支之端。亟賜矯改爲辭矣。』貢蔘,事體至重,固不敢遽議蠲減。而臣意,則兩等所納人蔘五十五兩一錢內,三分一移作京貢,每年詳定元價,準數上送,使京貢人,從便貿納。而詳定元價,每蔘一錢爲八兩,只給此數,則京貢人,亦難進排,此則使藥院度支之臣,爛漫商確,以爲更稟之地。軍加蔘數,旣無多,道臣自可變通,而至於勸採一事,專由於道臣守令不能嚴禁之致。以此之故,前之潛採者,亦不願採,蔘日益貴,而民日益窮。此後,則只從民願採者外,無敢使一民,勒令入山,如或有採得者,亦勿令歇價勒奪,使東民稍得息肩事,嚴飭分付。」敎曰:「作貢,亦是救弊之末。限三分一,永爲減省,以紓江民一分之力可也。」又啓言:「江陵貢蔘,臣以移作京貢仰奏矣,今伏奉特減之命,德意所及,江民有其蘇之望矣。在前襄陽、杆城等邑貢蔘蠲減時,詳定元價儲留惠廳,以備藥院不時之用,今亦依此例三分一蠲減,詳定元價,令本道,每年準數上納于惠廳,自惠廳儲留。」從之。
○晝講。
4月26日
○戊戌,晝講。
4月27日
○己亥,晝講。
○召對。
4月28日
○庚子,晝講。
4月29日
○辛丑,晝講。
五月
5月2日
○癸卯,命卿宰削職人、臺諫奪告身人,竝敍用。
○掌令申在明疏陳三條,一曰聖學之益懋也,二曰紀綱之益修也,三曰言路之益開也,賜批嘉納。
○持平李箕淵疏陳立志、正心、輔德、用賢、立綱、安民六條,賜嘉納。
5月5日
○丙午,詣景慕宮展拜,齋宿。
○漢城府啓言:「今日巳時,保民司官舍失火,延燒民家三十二戶,戶曹所峙各樣木物,盡爲燒燼。」以失火單子差晩,命京兆郞官、捕廳從事官,拿問。
5月6日
○丁未,行景慕宮夏享。
○命施忠州牧民家被燒一百二十六戶別恤典。
○德山縣殿牌作變罪人趙謹煥,設鞫正刑。
5月8日
○己酉,以金思穆爲判敦寧府事,白東薳爲黃海道水軍節度使。
5月9日
○庚戌,詣暎花堂齋宿,仍行三廳試射。
5月10日
○辛亥,詣皇壇奉室,行禮。
5月13日
○甲寅,設慶科武科初試。
5月15日
○丙辰,副修撰徐有望疏。略曰:
頃於宮享淸齋之日,以失火稽報事,有該部及京兆官拿推之命,院隷連呼當直,聲徹廟庭。臣雖未知古例之如何,而閟宮咫尺之地,若是喧聒,實涉未安。自今以後,廟宮親享之時,雖有當直擧行之事,勿令院隷高聲大呼,以嚴致齋之體。
批曰:「廟宮享日,當直呼聲事,爾言善矣。分付政院,定式擧行。」
5月16日
○丁巳,以權常愼爲成均館大司成,金明淳爲吏曹參議。
○判下金吾秋曹諸道放未放回啓,甲山徐淇修、三水徐有恂、加德鎭尹至永,竝放歸田里。政院、三司覆逆,不從。
5月20日
○辛酉,嶺南畢賑。〈慶州等二十七邑、驛、鎭,或三月賙賑,或一月一給。通計,飢民爲八萬九千三十口,救急各穀爲六千三百六十石零。〉
5月24日
○乙丑,詣暎花堂經宿。
5月25日
○丙寅,御春塘臺,試慶科庭試文、武科,卽日放榜。文取鄭浣等五人,武取林再陽等一百十四人。
○敎曰:「日月漸久,予懷長深。今者冡孫之登第,不勝喜幸。惜乎其不及見焉!愴慕曷已?朴忠獻公靈筵,今日遣承旨致祭。祭文,當親撰以下矣。」以準源孫周壽登第也。
○以鄭來百爲吏曹參議,柳相祚爲司諫院大司諫,南公轍爲判義禁府事。
5月26日
○丁卯,御熙政堂,受文、武科謝恩。
5月28日
○己巳,晝講。
○戶曹判書徐榮輔啓言:「臣於日昨,伏承口傳下敎,有『淑善翁主房供上,自設宮以後,通計十五年進排』之命矣。我朝法典,則出閤日,例自臣曹,草記減供。而今此『如前進排』之敎,寔出於我聖上因心則友之盛意,而出閤之後,則便是私第,臣曹雖欲進排,實爲重難。臣意,則計其已往十年都下數輸送,恐合事宜矣。」上曰:「當有下敎矣。」
5月29日
○庚午,次對。上曰:「翁主房供上事,非不知於例則無,而當初下敎,蓋欲務從優厚,以示自別之意也。事面旣不便當,則置之而竝與都下,而勿爲擧論也。」吏曹判書李始源曰:「敦寧都正,與該曹參議無異,蔭官中曾經正者,新資後方許通擬,自是法例,而庚申春,以廣慶識喜之聖意,雖有十五人單付之下敎,此非永久遵行之式。而自是而界限未定,有乖法例,宜有一定之規。下詢大臣,處之何如?」上詢大臣。左議政李時秀曰:「銓堂所奏,旣出於愛惜名器,此後則以曾經準職者許擬,恐合事宜矣。」上曰:「依大臣所奏,爲之。」始源又啓言:「驪州、利川於廣州府,爲左、右別將,而相避之法,兼營將守令,元無應避之例矣。今此驪州牧使李采,與該留守李義弼,有親嫌,屢呈乞遞,故才已申飭下送矣。年前有一利川府使,與其時廣留,以世嫌遞去云,此不過一守令之謬例,則初非可據之事也。自朝家,宜有一番定式,故敢達矣。」上詢大臣。左議政李時秀曰:「京營兼把摠守令,與都提擧、大將,元無相避之法,則此可謂旁照之例。從今以往,似此嫌避,更勿擧論,恐宜矣。」
上曰:「以此定式,可也。」刑曹判書韓用鐸曰:「本曹殺獄罪人金大成,卽盲人也。法典中廢疾之人,若犯殺越,則稟旨定罪,故向者大臣收議,初無指的仰請,而依允判下。本曹難以擧行,故敢達矣。」上詢大臣。時秀曰:「伊時該曹啓目,賤臣獻議,俱以減律爲請,似當爲減死定配矣。」上曰:「依此擧行。」
○擢左承旨金明淳義州府尹,趙弘鎭亞卿。
○以申大顯爲左捕盜大將。
○召對。
六月
6月1日
○辛未朔,敎曰:「我朝歷臨主第,自古已然。予於淑善貴主,尤有所自別,再明日當親臨主第。侍衛務從省略,各司中不緊者,竝除之事分付。」左議政李時秀,陳箚請寢,批曰:「予只有一妹,出閤之後,欲一見,卽情理之固然。日雖熱,早朝暫爲來往,何妨之有?卿其諒之。」玉堂亦聯箚請寢,不允。
○以權逴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6月2日
○壬申,以趙得永爲平安道觀察使。
○淑善翁主出閤。
6月3日
○癸酉,幸淑善翁主第。
6月6日
○丙子,召對。
○命右贊成宋煥箕家,遣御醫看病。
6月7日
○丁丑,召對。
6月8日
○戊寅,召對。
6月9日
○己卯,召對。
○以成鼎鎭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10日
○庚辰,召對。
6月11日
○辛巳,召對。
6月12日
○壬午,御熙政堂,行文臣製述及漢學文臣講。
6月13日
○癸未,召對。
6月14日
○甲申,召對。
6月15日
○乙酉,安昌君燝卒。
6月16日
○丙戌,召對。
6月20日
○庚寅,次對。
○正言徐俊輔疏。略曰:
竊有窮天徹地至冤極痛者,卽李義弼事是已。先臣壬戌之沒於謫所也,義弼時爲道臣,狀罷守法之本倅,嚴關隣邑,督行法外之事,臣於其時,戴星之行,纔至半路,聞變疾馳,已無及矣。夫法者,制自先王,條理至嚴,雖王者之尊,莫或低昻。噫!彼義弼,身爲人臣,敢行王者所不行之事,是無君也,此非但臣之私讎而已,抑亦爲王法之所不容矣。義弼與臣家,本無嫌怨,而乃敢忍所不忍,恣行法外之擧者,不過出於患得患失。只知凶徒,不知有國,以取媚於逆邊之計也。觀於煥之之責以法外,罰止問備,則可知腸肚之相貫矣。是則先臣見貸於聖朝,而特義弼殺之也。殺人者死,雖匹庶之賤,在法償命,則況伊時先臣,縱有罪名,是卽崇品重臣也。義弼之至今不爲償命者,其可曰國有法乎。
批曰:「先卿本末,豈待爾言而知之?同罪之人,今爲無故,而先卿獨不見之,可勝嗟哉?廣留其時事之駭然,予亦至今心中非之。爾言雖過激,予不責之也。」
○左議政李時秀啓言:「正言徐俊輔,以李義弼法外行檢事,備陳痛迫之情,法典之外,行此無前之擧者,萬萬駭然。俊輔之如是痛冤,固其宜也。問備之罰,誠爲太輕,今雖年久,不可置之。請前咸鏡監司李義弼,施以削職之典。」從之。
○召對。
6月21日
○辛卯,召對。
○以朴宗來爲廣州府留守。
6月22日
○壬辰,御熙政堂,行都政。〈吏曹判書李始源,參判閔耆顯,兵曹判書韓晩裕。〉以安策爲司諫院大司諫。
○以望筒遲滯及擬望不審事,連下政官特推之命,吏曹判書推考爲二十一次,兵曹判書推考爲二十四次,承旨推考爲四次,吏、兵曹郞官及未及參政之兵曹參判、參議,竝拿處。
6月23日
○癸巳,召對。
6月24日
○甲午,召對。
6月25日
○乙未,次對。左議政李時秀啓言:「王言如綸如綍,八方咸仰,宜簡而不宜煩複。今番兩銓擧行,誠稽忽顚錯,雖令重勘,固無不可,而至於數十次問備,連加督迫,致使惶怯倉皇,轉益做錯,此猶餘事。邸報一頒,聽聞驚歎,豈不有損於尊嚴之命令、寬和之聖德乎?事雖已過,此等處,伏望深留聖意。」上嘉納焉。
○召對。
6月26日
○丙申,召見左議政李時秀、金吾堂上,下示嶺伯密啓。蓋泗川縣定配罪人李敬臣凶言事也。時秀等言:「如此誣上之言,不可不設鞫嚴覈。」許之。
○以李得濟爲左捕盜大將。
秋七月
7月2日
○壬寅,以金啓洛爲漢城府判尹。
7月5日
○乙巳,詣奉謨堂展拜。
7月6日
○丙午,御春塘臺,行三廳秋等試射及武藝廳射放技藝。
7月7日
○丁未,未時,太白見於巳地,至二十餘日,消滅。
○推鞫,〈委官左議政李時秀,鰲恩君李敬一,判義禁南公轍,知義禁金羲淳,同義禁李堯憲、李相璜〉鞫罪人李敬臣也。
○放輕囚。
7月8日
○戊申,推鞫。
7月9日
○己酉,推鞫。
7月10日
○庚戌,雨雹。
7月11日
○辛亥,召對。
○停海西水陸操及三南水操。
7月12日
○壬子,庭鞫于內兵曹。
○御肅章門,鞫罪人敬臣等,以大逆不道正刑。結案:
素以凶悖之類,久懷怨懟之意,今番罪謫之後,未蒙恩赦,常有向國不道之心。達淳陳戒罪死之說,白地做出,人心思亂之凶詩,無難誦傳,已是渠之斷案。至於與光郁酬酢之時,詬罵天日之言,卽是窮天地、亘古今所無,萬剮猶輕之凶言悖說,而無難發口,與人酬酢,論其罪犯,實有浮於雲、海、夏賊。大逆不道,遲晩。
○以吳泰賢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13日
○癸丑,推鞫。鞫敬臣子觀鎬等也。
7月14日
○甲寅,推鞫。
○上護軍黃昇源卒。
7月15日
○乙卯,推鞫。
○黃海監司李好敏啓言:「今月初三日之雨,信川、載寧兩邑,平陸成江,沈墊田畓二千五百六十二石落,湮頹民家六十一戶」,命別施恤典。
7月16日
○丙辰,兩司〈掌令韓翼鎭、韓永建,持平金載一、孔胤恒,司諫鄭萬始,獻納李允謙、正言洪儀泳、金用默〉合啓,請逆賊敬臣,施以适、雲已行之律,批曰:「今此賊變,卽亘萬古所無之劇逆大憝,苟有可施之律,何律可靳?而係是不恒有之律,當商量處之矣。」
7月18日
○戊午,以李勉兢爲漢城府判尹。
7月20日
○庚申,推鞫。
7月21日
○辛酉,禮曹,以『今番逆變,載籍所無,罪人斯得,王章少伸,宜有上告下布之節』啓,從之。
7月22日
○壬戌,詣太廟、景慕宮,展拜。
○推鞫。
○諭右議政徐龍輔,敎曰:「卿以先朝眷遇之臣,受小子倚毗之重,八年此任,一心奉國,豈意始終參差,事端乖激,倉卒去國,棄我如遺?卿之此去,已爲過矣。惟彼言者之勘律,實爲卿身之昭晰。予不負卿,卿豈忘予?然而卿猶守初執之義,不思身帶之重,日去月久,造朝邈然,豈可使小子有顔,國家無事乎?須以目今亂逆鞫獄之事言之,從古亂逆何限?而於今番獄事,實所未覩聞也,倫綱斁壞,人理滅絶,此無他。世道之底定無望,國事之波蕩有自,輔相之不備,而安危之任靡係,義理之有塞,而陷溺之俗無正。思之及此,澟然寒心。世變如此,卿可坐觀?輔相不助,予將誰依?予不多誥,望卿卽起造朝,以副延佇之心。」
7月23日
○癸亥,推鞫。
○先是,泗川縣定配罪人李敬臣,作書於本倅,言『誣上不道之說,行於丹、晉之間』,而謂聞於邑居童子姜快龍、土班李完壽云。道臣令本邑,先爲行査,則乃敬臣自倡也。又與安邊李光郁言『昇平日久,不知如我忠臣,東方大亂,何其遲也?十有二年,應有一大饑歲,歲豐稔何其多也?若當大亂,吾當爲大元帥。』又常吟詩,有『從知吾相亦當侯,況復人心久思亂』之句。又言『達淳,非逆也,實由陳戒得罪而死。』又言:『我是忠臣,反以鳴吠爲批,不竄李判書,而獨竄我,蓋不知忠臣故也。』及鞫庭盤覈,皆歸於敬臣,而捕廳覈李光郁,則光郁以『聞於敬臣』者納供。其中有向上絶悖之言,委官、禁堂,請對移庭鞫。委官等,又以指斥聖躬詬天罵日之凶言,出於劇逆之口,更爲請對,上命臨門親鞫,面質取服。又命鞫光郁、觀鎬、完壽、快龍等於王府。觀鎬供:『年前龜柱復官時,或稱以義理主人。』又曰:『龜柱設有來頭昭脫之時,當此局,何可以義理主人稱之?』又曰:『龜柱見驅而爲逆。』又曰:『追律之後,豈不知其爲逆?而先入心肚,故率口而發。』又曰:『其父往來於金鍾秀家,聞龜柱之爲非逆,故此言先入,到今猶以爲非逆也云。』判付以:「龜柱昭脫之時云云,尤爲凶獰陰慝。龜、祿若有昭脫之時,國家當如何乎?敢以先入之見,龜賊非逆等說,肆然納供,尤萬萬凶悖。以此取服,以大逆不道結案。光郁,以敬臣酬酢之際,忽聞其至凶絶悖叵測不道之說,聽若尋常,不爲奔告,以知情不告結案,竝正刑。快龍、完壽及京居庶流趙鎭永,亦以辭連,竝加刑遠配。」
7月24日
○甲子,御春塘臺,行內禁衛及西北別付料試射。
7月25日
○乙丑,次對。左議政李時秀啓言:「向來臺啓批旨,以商量爲敎,而至於亘古所無至凶絶悖之劇逆,固不可以常法論。且有适、雲已試之例,亟從三司之請,恐不可已矣。」上曰:「三司之啓,當處分矣。」三司旣傳啓,允之。判義禁南公轍曰:「敬賊依适、雲例擧行事,已蒙允於臺啓矣。适、雲已行之例,亦各有少異者。甲子年适賊之律,則其妻及同生弟、三寸姪,皆斬於軍門,此是擧兵之逆,而其弟與姪緣坐之外,亦必有身犯之事,稍異於今日之例。而其後戊申年,麟佐、弼顯、弼夢,皆用适賊之例,乙亥年致雲,又用戊申賊魁之例,而其兄弟及子皆斬,其妻則絞,而旋又因特敎,以婦女之正刑,終非法意,只命爲婢矣。其後甲辰年夏賊之妻,又命處絞。今此敬賊,當參用諸賊之例,而前後異同之間,有難自下擅便,不可不指一稟定矣。」上曰:「大臣諸宰,各陳所見。」時秀曰:「适、麟諸賊,皆是擧兵之逆,而應坐之類,亦皆身犯,故其時用律,俱於軍門處斷。今番敬賊,參用雲、夏之例,其妻則處絞,其子及兄弟則處斬,似爲合宜矣。」領敦寧府事金祖淳曰:「臣於數日前,亦見金吾謄錄矣,适、麟、夢、顯,俱是擧兵之逆,故其時用法,皆於軍門擧行,事件稍異於今日。且婦女勿爲用刑,載在《通編》。此賊之罪,固是亘古之所未有,劓殄之刑,未足以懲其惡。而第念法者,天下平也,誅討欽恤,固有竝行而不悖者。此賊父子,旣皆以大逆不道正刑,至於弟、姪,則皆屬旁親,其應坐之律,一依夏賊例施行,似爲合宜矣。」戶曹判書徐榮輔、知中樞府事金羲淳、漢城判尹李勉兢、行護軍李堯憲,竝同大臣所奏,工曹判書金履翼、行護軍沈象奎、金履永,竝請用最重之律。時秀曰:「諸議多以雲、夏兩賊例爲歸,雲賊之妻,雖止爲婢,而其後夏賊之妻,旣有處絞之擧,今此敬賊妻,亦當依夏賊例施行,其子與弟,則皆依雲賊例施行。其孫則觀鎬之子,固有應坐之律,而其他子之子,皆爲奴,則亦合於加一等之律矣。」從之。
○訓鍊大將金祖淳啓言:「本局所管壯勇營移來馬、步軍,今則幾盡陞實,而未及陞實者,馬軍爲一百五名,步軍爲一百十八名矣。竊念本局原馬兵爲六哨,而每當行幸之時,除別隊一哨及塘馬與各樣公私雜頉,則參陣之數無幾,苟艱如此。原步軍爲二十六哨,而其中武藝廳門旗手爲三十名,抄取於各哨元額之內,故時常有闕伍之歎。以今事勢,雖不可議到於多增新兵,至於仍置百餘名見存之軍,無甚損於國計,實有益於戎政。未陞實之馬兵,別爲一哨,設爲哨官,如他馬兵哨例,永作元額步軍,量宜塡補於闕伍之哨,恐合便宜。而軍制莫重,請下詢大臣。」左議政李時秀曰:「軍門雖多,而輦下親兵,只是訓局騎、步而已,其數甚少,常患苟簡。今雖未可新創增額,以壯勇營餘軍,勿爲陞實,仍爲一哨,似爲合宜。」從之。
○前平安監司李勉兢啓言:「渭原郡漢店,卽採銀之所也,始役之所,銀脈豐盛,民居成村,戶曹稅入,每年爲一千五百兩。近年以來,銀脈漸殘,稅入減至二百五十兩,而亦無出處,戶斂於店村,店民逃散,甚至收斂於附近坊里。經用雖重,其在損上益下之政,合有蠲減之道。」上詢大臣、戶曹,後許之。
○以李羲甲爲吏曹參議。
○召對。
7月27日
○丁卯,兩司〈大司諫吳泰賢,執義崔履亨,司諫鄭萬始,掌令韓翼鎭、韓永建,持平金載一、孔胤恒,獻納李允謙,正言金用䵝、權傛。〉聯箚。略曰:
第伏念凶逆之所由漸,非一朝一夕之故。前茅於龜、祿,後殿於煥、達,而亂逆踵起,無不根柢於是,窩窟於是,而又有如敬賊者出焉。噫!彼龜賊,是何等劇逆大憝?而乃以非逆等說,容易立幟,先入之見,丁寧納招。認爲非逆者,必有所聞之處,所謂『先入』者,必有所見之地,事當到底盤問,俾窩窟打破,根柢永拔。而豈意酌處之命遽下,窩窟無可破之期,根柢無可拔之日?言念及此,不覺腐心而痛骨。凡諸合啓中,諸賊有當施而未施律者,有當問而未問情者,凶徒無以大懲,王章失之太寬。伏願殿下廓揮乾斷,亟允群請,俾凶窩迅掃,亂本永拔焉。
批曰:「所陳多難曉。『窩窟於是,根柢於是』,誰也?『所聞』云云:『先入』云云,皆有觀鎬之招,則『必有所聞之處,必有所見之地』云者,又何謂也?近日三司、兩司合啓,不知其幾許啓辭,此皆當討者,故有啓辭矣。今忽曰:『諸賊有當施而未施律者,有當問而未問情』云云。然則合啓中,有不當施不當問之人乎?所謂『諸賊』,指何賊乎?名以懲討之疏,使君上不知其當討之人,欲討之乎?」仍敎曰:「已諭於其箚批,陳箚臺諫,一施以罷職之典。」
○玉堂〈應敎趙鎭順,校理申在明,副校理李重蓮、尹鼎烈,修撰洪羲膺、洪冕燮,副修撰安廷善、韓耆裕。〉聯箚。略曰:
臣等自遭今番逆變以來,未能效主辱臣死之義,伈伈泄泄,直至于今,腐心痛骨,如無所容。廼者乾斷赫然,逆賊敬臣,已伏适、雲之律,上告下布,亦旣涓日,若可以快洩臣子之憤。而臣等猶以爲未也。夫天下之惡,莫有大於圖移國本讎視君父,則龜、祿兩賊之爲極逆大憝,固婦孺之所共知。而今此觀賊之招,乃敢以『龜柱爲非逆』,不但以爲非逆,至以爲『義理主人』。又以爲『先入之見』,而問其所受之處,則輒曰:「渠之父子,習聞此說於金鍾秀』云。噫嘻!敬賊,本以鍾秀之門徒,被其吹噓而濫通臺籍,爲其卵育而慣聽凶論。鍾秀以爲非逆,則敬臣知以非逆,鍾秀以爲義理主人,則敬臣亦知以義理主人。所謂『先入之見』,如是也,故冤龜賊而讎國家,遂爲窮天地亘萬古所無之凶逆,則敬臣之爲敬臣,究其本而溯其源,一則鍾秀,二則鍾秀。今敬臣伏法,而使亂本自在,則天下寧有是耶?大抵龜、祿之追律,雖在於鍾秀旣死之後,龜、祿之逆節,已具於鍾秀未死之前,則惟彼鍾秀之遭際何如也?詳知龜柱之逆節,宜莫如渠,而乃以背國死黨之習,常懷推重顧惜之心,至與遐土卑賤之流,密勿唱喁,傳神護法,馴至滔天之逆變,卽此一節,難逭三尺。而臺閣之上,尙無一言之聲討,臣等竊不勝慨惋之至。伏乞亟降處分,快正金鍾秀之罪,以洩輿憤,以靖世道焉。
批以:」故相事,觀鎬之供,旣甚丁寧,則故相亦難逭,然故相有遇於先朝,而其沒在於龜、祿事未發之前,或不知龜、祿之凶言而然乎?又有配享之擧,有難輕議。不允。「
7月28日
○戊辰,設七夕製于泮宮。
○以任希存爲司諫院大司諫,趙華錫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7月29日
○己巳,次對。左議政李時秀啓言:「東萊府使吳翰源狀啓以爲:『差倭等,因信使事之不許,稱以往訴悶迫之狀,多率館倭,闌出設門,至於草梁,因萊府及釜山鎭防守責諭,旋爲還入』云。違越約條,若是跳踉,萬萬痛駭。東萊府使及釜山僉使,不能禁戢之罪,在所難免,而今此闌出之擧,專在於故爲生梗,以爲恐動之計,不可適中其計。邑倅、鎭將論勘一款,姑爲安徐,使之戴罪行公,任譯及門將通事等,令該府使,分等嚴棍懲勵。闌出倭等,卽以違約闌出之狀,詳細通報于島主,以爲如法處斷之地,仍爲嚴辭責諭於差倭,使之卽爲還歸。朝市,係是本府按例施行之事,不當仰稟朝令。所謂差倭,不過任使之一倭也。我國書契成給之後,固當依例受去,如有往復之事,則還歸本國,更以國書或書契來請可也。而乃敢中間爭執,多發悖說,至於違約闌出之境。渠輩雖不可以事理責之,然兩國重事,皆朝廷決處,無得中間操縱者,江戶旣與我國,牢定約條矣。雖對馬島主,亦不過奉行指揮,彼此相通而已,況幺麿差倭乎?且其本事,卽是數三奸譯輩幻弄所致,論以事體,朝廷豈有許施之理?使島主,須卽委曲轉達于江戶,無至生梗之地爲宜。」上可之。
○執義呂東植啓言:「近年以來,賊變層生,而凶窩未破,亂本自在。乃者逆觀之招出,而金鍾秀之眞贓斷案,畢露無餘矣。使鍾秀而生存,則當施之律,萬無一逭。今此配享之黜,自是應行之事,有何所持疑乎?」上曰:「黜享,亦涉重難,不允。」又啓言:「日前聯箚諸臺,自上特加譴罰,而其箚辭失當之狀,已悉於批旨。如此臺言,前所未有,請聯箚諸臺,加施刊削之典。當此大論方張之時,違牌臺諫,一體刊削。」上曰:「依啓。」上謂左議政李時秀曰:「黜享,事係重難,故不允。卿意何如?」時秀曰:「金鍾秀所被知遇、恩禮,果何如也?其所圖報之道,只在嚴忠逆之辨,明向背之分,以尊國勢,靖世道而已。伊時龜賊之罪,固已彰著,若使鍾秀秉義嚴討,自任以曉人,則豈有今日之世變乎?顧戀宿處,奬翊扶護,如敬臣者類,慣習言論,遂成滔天之厲階。苟究其故,鍾秀何以逃其罪乎?公議終恐難遏矣。」時秀又曰:「向來德山縣殿牌作變罪人,旣已正法,而連山、同福兩邑,亦有似此罪人,皆因覆啓文案之未下,累年不得擧行云矣。」上曰:「酌配則何如耶?」時秀曰:「罪同罰異,恐有欠於刑政矣。」時秀曰:「此時輔相之備員,誠爲急務。」上曰:「右相旣無造朝之期,徒事敦勉,反欠誠實。欲體諒矣。」
○遞右議政徐龍輔爲判府事。敎曰:「再諭之後,意謂卿不俟駕屨,附奏之至,依舊浼浼,卿之不動,可謂堅矣。一味相持,亦非誠心相待之意,今姑勉副。」
○命卜相。賓廳,以徐龍輔、李敬一、金載瓚、韓用龜、金恩穆封入,以金載瓚爲議政府右議政。
○以洪義浩爲司諫院大司諫。
○三司〈大司諫洪義浩,掌令任百禧,修撰洪冕燮。〉合啓:「噫嘻痛矣!金鍾秀之罪,可勝誅哉?其地處何如?恩遇何如?而凶國禍家,乃其習性,背公死黨,卽渠伎倆。自在先朝,屢犯罔赦之案,輒蒙涵貸之典,而奈其梟音不悛,獍腸難革,收召怪鬼,作爲淵藪?平日經營,無非讎視國家,背馳義理之事,窩窟部落,寔繁其類,果然窮天地亘古今所未聞所未有之極惡大憝。如敬臣、觀鎬者,出於今日,而鍾秀之凶肚逆節,眞贓斷案,於是乎和盤托出矣。龜賊之爲萬古所無之凶逆,卽婦孺、輿儓之所共戟手切齒者,而惟彼觀鎬,乃敢曰見驅,曰非逆。甚至『義理主人』等說,不自覺其順口直發,而先入之見,掩諱不得,慣聞之處,丁寧納招,言出於觀鎬,而其本則鍾秀也。使鍾秀生在地上,則當施之律,三尺難逭,實我聖明之所俯燭也。而堂箚臺啓,未卽蒙兪,輿情憤菀,容有極哉?竊伏覩堂箚批旨若曰:『其沒在於龜、祿事未發之前,或未知龜、祿之凶言而然乎?』臣等竊以爲此有不然者。夫逆龜逆祿,卽鍾秀平日依附之所也,連腸共肚,如貫一串,爛漫綢繆,何所不有?則謂鍾秀不知龜、祿之凶言,豈理也哉?又以配食之故,以示鄭重之義,夫以鍾秀有萬可罪,無一可稱。而肅肅廟庭,濫與從享之列者,已多公議之沸鬱,則到今干犯惡逆,罪關宗社之後,何可晷刻仍置於莫重莫嚴之地乎?請故左議政金鍾秀爲先黜享,仍施追奪官爵之典。」批曰:「凶供雖如此,今無可問之地,又與龜、祿有間,而庭享亦重,勿煩。」
八月
8月1日
○庚午朔,司饔院啓言:「幸行經宿時,各邑地方官進排御供物膳,請依例知委。」敎曰:「供上進排,各邑之貽弊不少,置之。」
8月2日
○辛未,諭右議政金載瓚曰:「國之設官,輔相爲大,雖一日不備,國勢之岌嶪,世道之板蕩,實有難言之慮,況此許久者乎?卿試思之。今日國事,以爲何如?亂賊、凶逆,莫探根窩之所出,人心世俗,難回淳厚之美風。蕫率之任,非卿莫可,一自授任之後,輿士拭目,予亦自此以後,國事無虞。卿世祿名閥,早蒙昔日之眷遇。況先卿之忠藎,小子亦嘗屢承於昔年,則卿以追先報今之義,保予必倍他人。卿若不知則已,若知而不肯起,則是負予至意也,負昔年也,負先卿也。望卿幡然而起,弘濟時艱。」
8月3日
○壬申,詣永禧殿,行酌獻禮,仍詣儲慶宮,展拜。
○右議政金載瓚附奏以爲:「再昨年枚卜之初,進退無地,控告無所。身在邱墓之側,而竊以有事必告之禮,告之于父母之墓。至以『神天在上,矢不二三』,成說於不昧之靈。又以有懷無隱之義,敢以是仰陳實情,竟伏蒙至仁盛德,與天無極,薄竄旋宥,慰撫備至,不枉其性,俾全所守。臣當世世生生,隕結爲報,而他日泉下,庶有歸見先父之顔矣。臣今所叨與前無異,所處與前無異,而若使迫於嚴命,一或移易,則前後橫決,判爲兩截,上以欺殿下也,下以欺臣父也云。」敎曰:「日昨敦召之諭,釐悉小子之至意。今玆附奏之啓,歷陳難安之事端,以卿之老成,或未盡思而然乎?抑予之不敏,未能盡誠禮而然乎?自顧思量,專由於予,予豈敢不益盡十分誠禮,欲望一心幡然?然則未能得面諭,豈可捨文字?傳云:『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又曰:『君臣有義。』《語》曰:『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在國爲忠臣,在家爲孝子』,未聞捨孝而爲忠,亦未聞去忠而求孝也。非忠非義,國何爲國?非禮非義,君何爲君?是故有禮而不可無義,有孝而不可無忠。君臣之義,天地之常經,父子之親,人倫之至重也。然以父而比君,君加大焉,於家而在國,國莫重焉。以加大莫重之義,較移孝爲忠之事,先大後小,先重後輕。此所謂:『忘家而慮國,義重於恩也。』兩節之大,雖曰竝弘,一理之先,亦有自別。於是乎君臣之義,無所自逃,而不可自有其身者明矣。父子之親,有所不捨,而亦不可後公先私者決矣。卿之許國也,故位至崇班,而先朝眷遇,小子卜相,卿之至孝也,故事亡如事存,告於先墓,而先卿若以不仕爲戒則已,若不然則必於卜相後,告其不欲出,予誠不知其故。以先墓之告,爲藉重之事,則父與君,雖曰一體,上所謂『先重後輕』,正謂今日也。予雖寡昧,旣居其位,則卿何可如是恝視乎?予亦聞先卿事。我先朝之時,令望夙著,忠孝兼全,朝紳仰望,如仰山斗,以如此忠孝,知卿固執,則必悶予之無輔慮國之無賴。若知卿幡然,則必喜予之有倚,嘉卿之改悟。卿若以先告於先墓難安,則盍又告予小子敦勉之意於先墓,而卽起造朝乎?卿又以辛酉所遭言之,則卿之語予此事,可謂屢矣,予之語卿開諭,亦謂多矣。然予猶不詳諭,終未釋然開悟於卿志,當一陳之。予當聞之。凡人之自廢其身,比如有病,委積深痼之疾,不覺沈沈然入於四肢,其臟胃肺腑,亦爲自然受傷,元氣凘敗,則血枯痰滯之證,亦爲種種焉發於春夏秋冬,仍爲廢身,不能復爲恒人之事。至若暫時疾恙癬疥瘡瘢之類,其時雖瘢急,人指謂難差,已以爲無用於世,及其治療,一時完然蘇醒,則卽爲平人,孰敢曰病廢之人乎?譬卿所遭於向年,不過此類。自古及今,如此逢橫厄遭無理之事何限?而人人未嘗甘爲自廢之計。若皆計自廢,則世豈有完人乎?此卿之可怳然之語也。又有一言者,予之嗣服之後,默觀朝廷之事,官高位尊者,皆似有奉身之意,新進年淺者,亦自欲占便之習,此豈專責於群下?亦皆自反而慙恧處矣。卿當先自入來,鎭安振肅,然後他人更無奉身占便之心。望卿知此箇等道理,卽起登途,以副小子如渴之望。」
8月4日
○癸酉,同敦寧鄭尙愚疏。略曰:
嗚呼!先大王臨御二十五年,撑天地、亘古今之義理、嚴忠逆、辨淑慝之志事,一心闡明者,卽臣叔一人也,終始對揚者,卽臣叔一人也。夷險一節,九死靡悔者,亦臣叔一人也。以先王則哲之明,一見离宮,而托以心膂:『焦心竭誠,矢死靡他』之八字御筆:『整倫綱於隻手,樹風聲於來世』之十行聖敎,豈但爲眷遇臣叔而然哉?寔出於明義理、辨忠逆之苦心盛意也。嗚呼!《明義》一部,卽我東《麟經》,而是書也,何爲而作也?非但討乙、丙之逆,卽嚴誅戊、己之凶也。先王精微之義理在此,嚴正之秉執在此,而臣叔之一心闡明在此,終始對揚在此。噫!彼龜賊,背馳我先王之義理,疑亂我先王之秉執,矯誣我先王之志事。粤在乙未冬代聽之時,孺慕彌篤於昔年,睿疏將徹於大朝,而先有下詢於龜賊,龜賊不滿之不足,而至於誣衊,誣衊之不足,而至於威脅。拈出《續典》中一條,肆發至凶悖大不道之說,使聞於睿聽,是可忍也?是可忍也?是日,卽宣禧宮展拜之日也。臣叔,以陪扈宮僚,昵侍前席,驚慟絶悖之凶言,仰瞻玉涕汍瀾,腸摧膈裂,誓不欲共戴,身不敢己有。而奈之何人心狃安於明張,世道潰裂於黨私,根祗潛扶,枝葉滋蔓,復逞前日未斷腕之習,甘背他人所藉手之義。聲討龜賊者,陰中以危禍,顧護龜賊者,至稱以士類,凶窩未破,逆種寔繁。夏賊之凶言,傳襲於龜賊,奎、坤明之凶言,傳襲於夏賊,人心詿誤,國勢憂虞。丁未秋,臣叔自北藩納符之日,對金鍾秀於閣僚之中,面斥其懲討之玩愒,義理之湮晦,同登筵席,痛陳其心口判異,退而陳章,於是焉凶徒之逞毒於臣叔,百倍於前矣。蓋自乙未之冬,逆魁之背馳也,詬罵也,矯誣也,人所不知之中,臣叔獨知,故渠輩以爲:『若滅此口,則一國之口可杜,戕此一人,則一綱之打可售』,乃以無文蹟無證據之事,倡出至罔測至憯毒之說,白地交誣,必欲赤族乃已。證據之言,則曰風傳,曰安知,不曰豈無苗脈,此古所謂『莫須有』也。古今天下,寧有是耶?臣叔與榮賊,自初角立,積受媢嫉,自有一、二事,塗人耳目者。丙申御極初講筵,臣叔以參贊官,因文義有所陳勉,而眷眷忠愛之意,自溢於言外。其詳必載記注,一按可知,立幟於榮賊,已判於此筵矣。又於己亥間,榮賊之以逆湛,定號完豐也,臣叔於筵席,逆折奸萠,退坐衆會之中,對榮賊據理詰責,此亦有目覩之人。自此以後,榮賊於臣叔,磨牙切齒,百計謀害,畢竟得保軀命者,莫非先大王曲費造化之德也。每於筵席,敎臣叔若曰:『卿之己亥一着,無愧古人。』此實榮賊之所以爲榮賊,臣叔之所以爲臣叔也。雖以凶魁煥之之必欲甘心者,當其節惠之時,亦不敢異議於忠獻二字,則於此亦可見臣叔之平日秉執矣。
批曰:「卿叔之遭誣,前旣伸雪,而今見卿疏,本事益知之,可勝歎哉?今則卿亦無憾矣。」
○以金銑爲司諫院大司諫。
8月5日
○甲戌,次對。大司諫金銑曰:「臣等俄陳合辭,未蒙批旨,且懲討義急,不敢循例陳啓矣。」上曰:「廟庭黜享前例有無,臺臣知之乎?」校理申在明曰:「顯廟配享趙絅,以人望不叶,臺臣論啓,黜享矣。」銑曰:「大官爲重也。故大官之負犯,尤當嚴討,庭享,莫重也。故庭享之當黜,一時爲急矣。」左議政李時秀曰:「鍾秀之罪惡,小臣向已仰陳。而大抵數十年來,世道之日以詿誤,人心之日以陷弱,至于今生出許多變怪者,是誰之罪?當日之眷注何如?倚毗何如?而龜、祿之罪,萬無不知之理,渠若嚴討,則可爲報答聖恩,扶持世道之道,而非徒不能割斷,乃反奬詡愛護,至使擧世趨向,皆爲倚歸,駸駸然馴致裕、達諸賊之事。至於鄕曲卑微之一敬賊,敢肆窮天地亘古今所無之凶言者,皆渠之罪,使渠生在,無以自明。凡懲討之道,得其根窩而罪之,然後世道可以底定,國事可以無虞。向者臺批,以『先朝際遇』爲敎,蓋其際遇如此,故其罪犯之如此,尤爲痛惋。且大官自別,故其罪尤大,庭配至重,故黜享時急。今此齊聲請討,非但爲輿情之快洩,實是靖世道、淑人心之一大機會。伏願亟允三司之請焉。」上曰:「非謂渠無罪。渠是大官,且黜享前例,只有一人。追奪則自當黜享,而此是十分審愼處矣。」兵曹判書韓晩裕、戶曹判書徐榮輔、承旨朴宗薰等,迭請處分,竝不允。
○三司〈大司諫金銑,執義呂東植,司諫申溆,應敎趙鎭順,掌令申光軾、任百禧,獻納韓耆裕,校理申在明,正言尹致謙修撰洪羲應、洪冕燮,副修撰安廷善。〉合辭:「噫!彼鍾秀之許多逆節,有非數度文字所可殫記者,則殿下猶復持難,未卽允許者,抑或以罪狀臚列,尙有未盡而然耶?鍾秀之諸般罪惡,皆本於自稱士流,而自欺而欺世也,心雖可欺,人可欺乎?人雖可欺,天可欺乎?渠旣自以爲士流,而源其心術之微,覷破其情狀,則直一患得失之鄙夫,包禍心之凶人耳。方榮賊之當路也,奴顔婢膝,蠅營狗苟,至勸其兄上章請留,詡之以千古奇男子,則渠所謂士流,尙如是乎?渠又自許以義理,而所謂義理,卽讎視國家,脅持君父之陰圖慝計,而龜、祿輩之所譸張排布者也。夫龜之處地何如?則渠乃附麗依歸,蛇盤蚓結,爲其血黨死友,異身同腸。唱和悖論,傳襲凶圖,推重之,尊仰之,認以爲義理主人,故與其徒黨之同謀共計者,爛漫綢繆,茶飯說去。如敬、觀之遐土卑微者,亦皆耳擩目染於義理主人之說,遂作窮天地亘古今所無之極惡大憝,渠所謂義理,不過爲逆爲賊耳。及其嘯聚寔繁,勢成威立,睚眦之怨,必欲湛滅乃已,氣焰所熾,乃敢威福自由,附己者謂之向國,而吹噓奬拔,惟意所欲,異己者謂之背馳,而擠陷網打,無所不至。自占領袖之目,廣張籠罩之術,不逞之輩,逐利之類,靡然從之,作爲淵藪,以致前後逆變之作,凶獄之出,而罔非鍾秀之黨也。是以,一轉而爲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