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新定诗格 唐 崔融
《唐朝新定诗格》一卷,唐崔融撰。此书中国历代书目不见著录,惟《日本国见在书目》“小学家”类录有“《唐朝新定诗格》一卷”,不题撰者。《文镜秘府论》东卷《二十九种对》提及“崔氏《唐朝新定诗格》”,又地卷《十体》引作“崔氏《新定诗体》”,可知“《诗格》”、“《诗体》”即为一书。市河宽斋《半江暇笔》云:“我大同中,释空海游学于唐,获崔融《新唐诗格》等书而归,后著作《文镜秘府论》六卷。”可知《文镜秘府论》所引“崔氏”云云即出自崔融《唐朝新定诗格》。
崔融(六五三—七○六年),字安成,齐州全节(今山西省丘西)人。仪凤元年(六七六年)词殚文律科及第;永隆二年累补宫门丞,兼直崇文馆学士。中宗为太子时,融为侍读,兼侍属文。武后时,自魏州司功参军迁著作郎,历右史、著作郎、进凤阁舍人。长安二年(七○二年),再迁凤阁舍人,知制诰,兼修国史。中宗神龙元年,贬袁州刺史。召拜国子司业。神龙二年受敕撰《则天实录》成,封清河县子。又奉敕撰《则天哀册文》,用思精苦,发病而死,年五十四。追赠卫州刺史,谥曰文。事迹见新、旧《唐书》本传。
崔融与李峤、苏味道、杜审言为“文章四友”,诗文以“华婉”著称,朝廷大手笔多由其草拟。有文集六十卷。曾编《珠英学士集》,专选初唐朝士之诗,今存唐写本残卷二卷。王梦鸥以为《唐朝新定诗格》之撰与《珠英学士集》之编有关:“一则可为入选之诗张目;一则可以搪塞落选者之口,其有此书,信非徒作。”(《初唐诗学著述考》,页八十七)但据可以查明之诗例来看,《唐朝新定诗格》中为例之诗大多乃六朝作品,唐人仅崔明信、褚亮、上官仪三者而已,皆不及武后之世。据《唐会要》卷六十三云,《三教珠英》乃编成于武后大足元年(七○一年)。《珠英学士集》之编则更在此后。由此可知,《唐朝新定诗格》与《珠英学士集》未必有联系。
据《文镜秘府论》所引《唐朝新定诗格》,其内容计有“十体”、“九对”、“文病”、“调声”诸节,除“调声”直承沈约之说以外,其余均唐人议论,与元兢《诗髓脑》颇为接近。所谓《唐朝新定诗格》,或相对于齐、梁时代而言。
《唐朝新定诗格》虽不见中国历代书目著录。但后人伪托李峤之《评诗格》,实即剪取崔氏书而成。又旧题白居易之《文苑诗格》,其“依带境”、“菁华章”、“影带宗旨”、“雕藻文字”、“联环文藻”诸节,亦受崔氏书中“十体”节之影响。
十 体
一形似体。二质气体。三情理体。四直置体。五雕藻体。六映带体。七飞动体。八婉转体。九清切体。十菁华体。
一、形似体。
形似体者,谓貌其形而得其似,可以妙求,难以粗测者是。诗云:“风花无定影,露竹有余清。”又曰:“映浦树疑浮,入云峰似灭。”如此即形似之体也。
二、质气体。
质气体者,谓有质骨而作志气者是。诗曰:“雾烽黯无色,霜旗冻不翻。雪覆白登道,冰塞黄河源。”此是质气之体也。
三、情理体。
情理体者,谓抒情以入理者是。诗曰:“游禽暮知返,行人独未归。”又云:“四邻不相识,自然成掩扉。”此即情理之体也。
四、直置体。
直置体者,谓直书其事,置之于句者是。诗曰:“马衔苜蓿叶,剑莹鸊鹈膏。”又曰:“隐隐山分地,苍苍海接天。”此即是直置之体。
五、雕藻体。
雕藻体者,谓以凡事理而雕藻之,成于妍丽,如丝彩之错综,金铁之砥炼是。诗曰:“岸绿开河柳,池红照海榴。”又曰:“华志怯驰年,韶颜惨惊节。”此即是雕藻之体。
六、映带体。
映带体者,谓以事意相惬,复而用之者是。诗曰:“露花疑濯锦,泉月似沈珠。”此意花似锦,月似珠,自昔通规矣,然蜀有濯锦川,汉有明珠浦,故特以为映带。又曰:“侵云蹀征骑,带月倚雕弓。”“云”、“骑”与“月”、“弓”是复用,此映带之类。又曰:“舒桃临远骑,垂柳映连营。”
七、飞动体。
飞动体者,谓词若飞腾而动是。诗曰:“流波将月去,潮水带星来。”又曰:“月光随浪动,山影逐波流。”此即是飞动之体。
八、婉转体。
婉转体者,谓屈曲其词,婉转成句是。诗曰:“歌前日照梁,舞处尘生袜。”又曰:“泛色松烟举,凝华菊露滋。”此即婉转之体。
九、清切体。
清切体者,谓词清而切者是。诗曰:“寒葭凝露色,落叶动秋声。”又曰:“猿声出峡断,月彩落江寒。”此即是清切之体。
十、菁华体。
菁华体者,谓得其精而忘其粗者是。诗曰:“青田未矫翰,丹穴欲乘风。”鹤生青田,凤出丹穴。今只言“青田”,即可知鹤,指言“丹穴”,即可知凤,此即是文典之菁华。又曰:“曲沼疏秋尽,长林卷夏帷。”曲沼,池也。又曰:“积翠彻深潭,舒丹明浅濑。”“丹”即霞,“翠”即烟也。今只言“丹”“翠”,即可知烟霞之义。况近代之儒,情识不周于变通,即坐其危险。若兹人者,固未可与言。
(以上《文镜秘府论》地卷)
九 对
第一,切对。
谓象物切正不偏枯。
第二,双声对。
诗曰:“洲渚递萦映,树石相因依。”
第三,叠韵对。
第四,字对。
字对者,谓义别字对是。诗曰:“山椒架寒雾,池篠韵凉飙。”“山椒”即山顶也,“池篠”傍池竹也。此义别字对。又曰:“何用金扉敞,终醉石崇家。”“金扉”、“石崇”即是。又曰:“原风振平楚,野雪被长菅。”即“菅”与“楚”为字对。
第五,声对。
声对者,谓字义俱别,声作对是。诗曰:“彤驺初惊路,白简未含霜。”“路”是途路,声即与“露”同,故将以对“霜”。又曰:“初蝉韵高柳,密茑挂深松。”“茑”草属,声即与“飞鸟”同,故以对“蝉”。
第六,字侧对。
字侧对者,谓字义俱别,形体半同是,诗曰:“忘怀接英彦,申劝引桂酒。”“英彦”与“桂酒”,即字义全别,然形体半同是。又曰:“玉鸡清五洛,瑞雉映三秦。”“玉鸡”与“瑞雉”是。又曰:“桓山分羽翼,荆树折枝条。”“桓山”与“荆树”是。如此之类,名字侧对。
第七,切侧对。
切侧对者,谓精异粗同是。诗曰:“浮钟宵响彻,飞镜晓光斜。”“浮钟”是钟,“飞镜”是月,谓理别文同是。
第八,双声侧对。
双声侧对者,谓字义别,双声来对是。诗曰:“花明金谷树,叶映首山薇。”“金谷”与“首山”字义别,同双声对。又曰:“翠微分雉堞,丹气阴檐楹。”“雉堞”对“檐楹”,亦双声侧对。
第九,叠韵侧对。
叠韵侧对者,谓字义别声同,名叠韵对是。诗曰:“平生披黼帐,窈窕步花庭。”“平生”、“窈窕”是。又曰:“自得优游趣,宁知圣政隆。”“优游”与“圣政”,义非正对,字声势叠韵。
夫为文章诗赋,皆须属对,不得令有跛眇者。跛者,谓前句双声,后句直语,或复空谈。如此之例,名为跛。眇者,谓前句物色,后句人名,或前句语风空,后句山水。如此之例,名眇。何者?风与空则无形而不见,山与水则有踪而可寻,以有形对无色。如此之例,名为眇。
(以上《文镜秘府论》东卷)
文 病
第一,相类病。“从风似飞絮,照日类繁英。拂岩如写镜,封林若耀琼。”此四句相次,一体不异。“似”、“类”、“如”、“若”,是其病。
第二,不调病。是名不调,不调者,谓五字内除第一、第五字,于三字用上、去、入声相次者。平声非病限。此是巨病,古今才子多不晓。如“晨风惊叠树,晓月落危峰”。“月”次“落”,同入声。如“雾生极野碧,日下远山红”。“下”次“远”,同上声。如“定惑关门吏,终悲塞上翁”。“塞”次“上”,同去声。
第三,丛木病。诗云:“庭梢桂林树,檐度苍梧云。棹唱喧难辨。樵歌近易闻。”“桂”、“梧”、“棹”、“樵”,俱是木,即是病也。
第四,形迹病。形迹病者,于其义相形嫌疑而成。如曹子建诗云:“壮哉帝王居,佳丽殊百城。”“佳山”、“佳城”,非为形迹坟埏,不可用。又如“侵天”、“干天”,是谓天与树木等,犯者为形迹。他皆效此。
第五,翻语病。翻语病者,正言是佳词,反语则深累是也。如鲍明远诗云:“鸡鸣关吏起,伐鼓早通晨。”“伐鼓”,反语“腐骨”,是其病。
第六,相滥病。相滥者,谓“形体”、“涂道”、“沟淖”、“淖泥”、“巷陌”、“树木”、“枝条”、“山河”、“水石”、“冠帽”、“襦衣”,如此之等,名曰相滥。上句用“山”,下句用“河”;上句有“形”,下句安“体”;上句有“木”,下句安“条”。如此参差,乃为善焉。若两字一处,自是犯焉,非关诗处。或云两目一处是。
第七,涉俗病。诗曰:“渭滨迎宰相。”官之“宰相”,即是涉俗流之语,是其病。
(以上《文镜秘府论》西卷)
调 声
傍纽者:“风小”、“月脍”、“奇今”、“精酉”、“表丰”、“外厥”、“琴羁”、“酒盈”。
纽声双声者:
土 烟
天 坞
右已前四字,纵读为反语,横读是双声。错读为叠韵。何者?“土烟”、“天坞”是反语。“天土”、“烟坞”是双声。“天烟”、“土坞”是叠韵。乃“天”字而得双声、叠韵。略举一隅而示,余皆放此。
(以上《文镜秘府论》天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