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式 佚名
《诗式》,唐佚名撰。三宝院本《文镜秘府论》西卷《文二十八种病》第二十一“支离病”下记载:“《诗式》六犯:一犯支离,二犯缺偶,三犯相滥,四犯落节,五犯杂乱,六犯文赘。”小西甚一《文镜秘府论考考文篇》认为此书“撰者不明”。尽管皎然著有《诗式》五卷,但空海引皎然语均出自其《诗议》,而不及《诗式》,相信“六犯”不出于皎然。从“六犯”内容来看,如“相滥”、“文赘”病下,《文镜秘府论》复引崔融说,尤其是“文赘”病下注“或名涉俗病”,“涉俗”正为崔融命名;又旧题王昌龄《诗中密旨》“犯格八病”节全袭用此《诗式》之“六犯”及崔融《唐朝新定诗体》之“六犯”节。以此推论,作者当与崔融同时或稍前。《宋史艺文志》八著录有唐代“僧辞远《诗式》十卷”,此“六犯”节未知是否出于彼书。
六 犯
三宝院本《文镜秘府论》栏外书此段文字,题作《诗式》。可知西卷《文二十八种病》中此六病乃出于佚名之《诗式》,旧题王昌龄《诗中密旨》亦袭用其中“六犯”。
一犯支离。二犯缺偶。三犯相滥。四犯落节。五犯杂乱。六犯文赘。
一、支离。不犯诗曰:“春人对春酒,新树间新花。”犯诗曰:“人人皆偃息,唯我独从容。”
二、缺偶。谓八对皆无,言靡配属。由言匹偶,因以名焉。诗上引事,下须引事以对之。若上缺偶对者,是名缺偶。犯诗曰:“苏秦时刺股,勤学我便耽。”不犯诗曰:“刺股君称丽,悬头我未能。”
三、相滥。谓一首诗中,再度用事。一对之内,反覆重论。文繁意叠,故名相滥。犯诗曰:“玉绳耿长汉,金波丽碧空。星光暗云里,月影碎帘中。”
四、落节。凡诗咏春,即取春之物色;咏秋,即须序秋之事情。或咏今人,或赋古帝。至于杂篇咏,皆须得其深趣,不可失义意。假令黄花未吐,已咏芬芳;青叶莫抽,逆言蓊郁。或专心咏月,翻寄琴声;或意论秋,杂陈春事。或无酒而言有酒,无音而道有音,并是落节。若是长篇托意,不许限。即假作《咏月诗》曰:“玉钩千丈挂,金波万里遥。蚌亏轮影灭,蓂落桂阴销。入风花气馥,出树鸟声娇。独使高楼妇,空度可怜宵。”又《咏春诗》曰:“何处觅消愁,春园可暂游。菊黄堪泛酒,梅红可插头。”
五、杂乱。凡诗发首诚难,落句不易。或有制者,应作诗头,勒为诗尾;应可施后,翻使居前,故曰杂乱。假作《忆友诗》曰:“思君不可见,徒令年鬓秋。独惊积寒暑,迢遰阻风牛。粤余慕樵隐,萧然重一丘。”
六、文赘。凡五言诗,一字文赘,则众巧皆除;片语落嫌,则人竞褒贬。今作者或不经雕匠,未被揣磨,辄述拙成,多致纰缪。虽理义不失,而文不清新。或用事合同,而辞有利钝。即假作《秋诗》曰:“熠耀庭中度,蟋蟀傍窗吟。条间垂白露,菊上带黄金。”又《咏秋诗》曰:“熠耀流寒火,蟋蟀动秋音。凝露如悬玉,攒菊似披金。”此则无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