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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浅述》周易浅述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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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院编修陈梦雷撰

渐渐卦、下艮上巽。上顺下止而不遽进。以象言之、则山上有木、其高以渐。故曰渐。渐卦次艮。按、序卦、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止必有进、消长自然之理、渐所以次艮也。全彖以艮男下于巽女、有女归之象。然必正而有渐、乃吉。而为士进身之道、亦即此可推矣。六爻取象於鸿。皆自下而上、皆以论士进之义。故唯二五以正应而吉。初在下无应故厉。三过刚无应故凶。四之无咎、以顺巽也。上羽仪之吉、超乎世外者也。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渐。女归吉。利贞。

渐、渐进也。木生於山虽高、然必以渐而长。卦德止於下而巽於上。

皆有不遽进之义。以二体言、则艮男下於巽女。女之适人必俟媒妁之言、六礼之备亦有其渐、故有女归之象。礼义廉耻之重、天下国家之本、无如女之归、故以取象。时解作士之进必以渐、是又因类推言之也。女归以渐为吉、而又利於得正。不渐则为淫奔、不贞亦未合礼。卦中唯二五以得正而吉、故曰利贞也。咸卦止而悦、其感以正、取女者之吉也。渐卦止而巽、其进以正、女归者之吉也。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

之字、疑亦渐字。

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

以卦综释利贞之义。按、此卦综归妹。归妹下卦之兑进为渐上卦之巽、九得五之位。九进居五、又为得位之正。其进以正、正己正人可以正邦。

即所谓有功也。

其位、刚得中也。

刚得中、释上文进得位之言。

止而巽、动不穷也。

止、不轻动。巽、不躁动。然如是而动必有功、不至於困穷矣。凡进之心愈急、则进之机愈沮。今内止、则未进之先廉静无求。外顺、则方进之时相时而动。所以进不穷也。按、本义以卦德言渐进之义。今按、文义似亦承上进以正可以正邦而释之。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地中生木、以时而升。山上之木、似乎高矣、然其进必以渐。君子以之、成己成物皆有其渐。贤字、本义疑衍。程传作居贤善之德。居德以渐、勤修积累。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也。善俗以渐、从容化导。始乎乡邦及乎天下也。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巽有飞鸟之象。互离坎。离为飞鸟、在坎水之上。又鸿之行有序而进有渐。昏礼用鸿、取不再偶。于女归之义尤切、故六爻皆以取象。干、水涯也。初六以阴居下、当进之始、有鸿渐於干之象。艮为少男、小子之象。

鸿飞、长者在前、幼者在后。幼者惟恐失羣、危而号呼、长者必缓飞俟之。

初无应於上、危厉不免於号呼、有小子厉有言之象。然以渐不敢躁进、於义亦无咎矣。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操心危厉、言以抒诚、不敢躁妄、得在下始进之义。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磐、大石也。远於水进於干而益安矣。衎衎、和乐也。艮为石、有磐石象。互坎有饮食象。六二柔顺中正、进以其渐、而上有九五之应、有鸿渐於磐、饮食相呼、和乐自得之象。如是则吉矣。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不素饱犹不素飡也。二五相应可以正邦而有功。二大臣位。衎衎疑於尸素、故传推言之。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禦寇。

鸿、水鸟。陆非所安也。九三过刚不中而无应、而居艮体之上、有水鸟自干而进於高平之陆之象。内卦少男、外卦长女。故彖以女归为吉、爻之二五、三四皆取夫妇之象。二五当相应之位为正、三四不当相应之位为邪。卦取上进。三上比四、夫征之象。互坎中满、妇孕之象。三变成坤、离绝夫位、坎体亦不成、夫征不复之象。三悦四之阴、不当往而往、故夫征不复。四悦三之阳而从、不当合而合、故妇孕不育。不育者、不敢育也。

如是其凶甚矣。然雁羣不乱、止则相保。三四虽非夫妇之正、然以三之刚、四能顺之、情好相比、可禦患难。三互二四为坎为盗贼、三四五互离又为戈兵、故有禦寇之象。

象曰。夫征不复、离羣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顺相保也。

丑、程传以为离羣可丑。窃按、丑、类。三与上为羣类者也。今上无正应而求四、是离其羣类以往、不复宜矣。四合于三、非女归之正道也、虽孕不敢育矣。然变坎成坤、行险而顺。欲禦寇贼以相保守、或可耳。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桷、平柯也。鸿不木棲、得平柯可以安。或者、偶然之辞。六四巽体而乘刚、在艮山之上、有渐于木之象。然柔顺得正、三以一阳横於下、有或得其桷之象。其占则无咎也。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三得四顺以相保、四从三顺以得安。顺则不拂、巽则不迫。故虽乘刚而又可以自安、与禦寇意相近。盖三四非应。以夫妇之道言之、则为邪。

若相比以图安、犹庶几也。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陵、高阜也。九五居尊、在艮山之上、有鸿渐于陵之象。二以阴应五、有妇象。互离大腹而中虚、不孕之象。自二至五历三爻、三四间隔其中、又离居三、有三岁不孕之象。然二五皆居中得正而相应、女归之贞而以渐者也。三四终莫能胜之之象、宜其吉矣。卦以上为女、下为男。爻则以五为男、二为女、盖就阴阳相应言之。易之取象不可为典要者也。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中正相应、二五之愿也。时解以明良终合成治言之。亦可、但不必拘耳。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陆作逵、云路也。仪、羽毛之饰也。上九至高、有鸿渐于逵之象。上九无位。然渐进至此已极其高、犹贤达君子高蹈远去。而其进退去就、可为当世仪表、非无用者也。故有其羽可用为仪之象。占者如是则吉矣。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立志卓然、不可得其乱也。全彖以渐进取女归之象、而要之正士君子之出处亦如之。二五明良遇合。初始进无援者也。三躁进而四取容。若上则达人之高致乎。

归妹归妹、上兌上震。雷震而泽动、有相从之象。女之长者曰姊、少者曰妹。兌以少女从震之长男、亦为女归之象、故曰归妹。归妹次渐。按、序卦、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渐有女归之义。归妹女之归也。归妹所以次渐也。全彖以少女从长男、以悦而动非正。六爻自二至五皆不当位。三五皆以柔乘刚。初上虽得正而阳下阴上、故所往皆凶而无利。六爻唯五取帝女下嫁、尚德而不尚饰为最吉。二虽有女德之贞、而不得良配、亦不能成内助之功。初以安分为美、四以愆期为憾。盖阳爻虽无应、犹喜其有女德也。若三以不正反归、上以无应不终。盖阴爻无应、则女之失德者、亦以说而动、必致凶矣。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归妹。征凶。无攸利。

妹、少女也。渐曰女归、自彼归我娶妇之家也。此曰归妹、自我归彼嫁女之家也。兌以少女从震之长男、故曰归妹。男女相从以正则吉。今上动下悦、以说而动、恣情纵欲者也。自二至五皆不得正、三五又以柔乘刚、初上得位、亦柔上而刚下、皆非室家之宜、故征则必凶。凡占得此皆无所利。夫妇、人道之本。女说男动、位皆不正、何所不至。故诸卦之凶、未有如此之甚者。圣人垂戒之意深切矣。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

归、女之终。生育者、人之始。此释卦之名义而赞其大也。

说以动、所归妹也。

说以动、以卦德言之。所归者妹、女子不由礼也。

征凶、位不当也。无攸利、柔乘刚也。

诸爻皆不当位、所处不正、故动必凶。以柔乘刚、失尊卑之序、故无所利。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

雷动泽随、男动女从之义。男女之道欲其永远有终、必有以豫知其不终之敝。女子从人以说而动、后必不永其终。当说动之时知其敝、则可以永其终、与君子偕老矣。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初九居下而无正应、有娣之象。然以刚居刚、女子有贤正之德、能承助其君者。以震为足、兌为毁折、有跛能履之象。以全卦言、为说以动则征凶。以此爻言、得娣之正、故其征吉。

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恒、常久之德。有嫡有妾、人道之常。谓以九居初也。相承、能承助其君也。以恒、以分言。相承、以德言。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

九二阳刚得中、妹之贤者。上有正应而反阴柔不正、所配不良而内助之功不能大显。二互三四为离为目、阳明而当兌之毁折、故有眇能视之象。

幽人、抱道守正而不偶者。以男女之象言、则五为二之配。以上下之位言、则五为二之君。二以阳居阴位、居下卦之中、有幽人之象。以九二之刚中上应六五之阴柔、女之贤不遇其夫。犹臣之贤不遇其君也[文澜本“也”作“者”]。以其所居非正、故又戒之利贞、宜固守其正也。

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幽静自守、女子之常。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须、或作待、或作斯须、皆未当。按、天官、织女贵而须女贱、今从之。初九在下为娣。六三居下之上、非娣也。然阴柔而不中正、为说之主、女之贱者也。以此于归、人莫之取、有反归为娣之象。

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六居三、贱居贵、柔乘刚、皆未当也。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九四有阳刚之德而无正应、有贤女不轻从人、愆期以待时之象。愆期者数、有时者理。非终不归者也。三四皆失位而三反四迟者、泽善淫而雷动有时也。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志有所待、女德之刚也。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

卦以归妹为名、故在九二言上配於五、在六五又言下嫁於二。帝乙、始制帝女下嫁之礼者。六五柔中居尊、下应九二、故有帝乙归妹之象。五尊、女君之象。初在下、娣之象。袂、臂之饰。阳爻有外饰华美之观。五六而初九、有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之象。尚德而不贵饰、女德之盛也、有月几望之象。小畜中孚之月几望以位言、阴盛足以抗阳也。此以德言、阴盛足以配阳也。占者如是则吉矣。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有中德之可贵而行、故不尚饰。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夫妇共承宗庙祭祀者也。女当承筐篚而无实、士刲羊而无血、皆无以承宗庙之祭矣。震有虚筐之象。兌有羊象。坎为血卦。今上变为离、无血之象。上六以阴柔居归妹之终、与三无应、约婚而不终者、故有承筐无实、刲羊无血之象。占无所利矣。

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卦为归妹言、故象传不及刲羊无血也。合全卦而论之。以说而动、爻位不正、故皆凶。分六爻而占之。则得中而应刚德者皆吉。二五有应者也。

五以得中为尚德、二以得中为守贞。然二应柔而五应刚、故二又不如五也。

余四爻无应、则以本爻有刚德者吉而阴柔者凶。故初以安分而征吉。四虽迟而有时。三以越分而反归。上以无实而不终。盖女德能刚则贞也。

丰丰卦、下离上震。以明而动。动而能明、皆有丰大之意、故为丰。丰次归妹。按、序卦、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物所归聚势必盛大、丰所以次归妹也。全彖当丰盛之时、宜守中不使至於过盛。盖丰则多故、故有戒辞也。六爻以六五为丰之主。五柔暗、故欲得二四刚明之臣。二应五而四比五。初远五、亦偕四同往以辅乎五。此四爻所以吉也。独三不从五而远应上、故至於折肱。至上则处丰之时、自蔽已甚、宜其凶也。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丰、大也。以明而动、盛大之势。大则有亨道、理势然也。假、至也。

丰盛非王者车书一统不能至此。未至此固无可忧、至此则似可忧。然圣人以为徒忧无益也、当守常不使於过盛、如日之方中可矣。全卦上震下离、有日出东方光明盛大之势、故有亨象。日之在东、其象非王者不能当、故有王假之之象。坎为加忧。离卦坎之反、有勿忧之象。日自东至中、其势皆盛、过此则昃矣、故有宜日中之象。日之不能常中者、势也。宜日中者、圣人持盈虚丰之道也。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

明则风微、动则成务、故能致治盛大。以卦德释卦名义也。

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尚大、当丰之时、所尚自大。犹不期而自侈、所以可忧也。如日之常普天下、则可以保其丰。不然徒忧无益也。

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人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日中有必昃之势。故当丰之时者、不可有过中之心。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折狱、象电之照。致刑、象雷之威。噬嗑明罚勅法、详审立法、使人不敢犯也。折狱致刑、明察下情、使人有所惩也。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凡卦爻取刚柔相应、此则取明动相资。盖全卦以五为丰之主、五方柔暗、欲得刚明之臣以自辅。初远於五而与四应。四、初之配也。故有遇其配主之象。旬、均也。初四皆阳、均敌非应之正。然同有阳刚之德、明动相资、故虽旬而无咎。同德共事、往以辅五、必有功矣、故曰往有尚。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災也。

旬则与配均、可以相济。初在下僚、道宜如此。当丰之时、求胜其配则有災。此虽爻辞外之意、亦即不过中之义也。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蔀、障蔽也。来注作草名。今按、宜作乱草障蔽为是。震为蕃草、故以取象。南北斗形皆如量、故名斗。震亦有斗象。大其障蔽、日中而昏、则斗可见矣。六二当丰之时、离明之主而上应六五柔暗之君、故有丰其蔀、日中见斗之象。二以阴居而五又阴、故有往得猜疑疾恶之象。然二有文明之德、中虚之诚。人皆信之、终当有以发其蔀而行其志、故有有孚发若之象。占者如是则吉矣。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取信於君、可以发其心志矣。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沬。折其右肱。无咎。

沛、作旆、幡幔也。蔽甚於蔀矣。沬、小星也。三与上应。上柔暗失中、蔽甚於五。则三之所见甚於斗。故有丰沛见沬之象。三欲应上、而上之阴柔无位不可有为。又此爻变为艮、艮为手。未变阳爻为右。三四五互为兌为毁折。有折其右肱之象。以有用之才、置无用之地。上之不可有为、非三之咎也。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保丰大事、非柔暗者所能。人作事在右肱。上以三为右、则上为左。

右折、则左亦不可用。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九四上承六五之暗主、己又居阴、刚明不足、故象与六二同。夷、等夷也、指初九。初以下偶上、视四为配。四以上就下、视初为夷。九四刚而明不足。初刚在下、离体至明。资以辅五、则丰盛之治可保、宜其吉也。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不中不正、不当也。比阴居阴、不明也。六二中正、不得言不当。以应五、故丰蔀耳。六二以阴居阴、幽不待言。九四以阳居阴、幽与二同。

故象传不释於六二而於此释之。下求於初为行。震性动、有行象。得人以事君、行则吉矣。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六五质虽柔暗、若能来致天下之明、则有庆誉而吉矣。章指二。而初与四亦在所来。二虽质柔致疑、然离体文明、亦章也。自二之五曰往、自五之二曰来。初与四虽非应、然保丰盛之治、非有刚明之才不能。四比五而初应四。四以位柔不足、求初共辅之、皆可以保丰。然使五非柔中虚己以来之、则庆誉无由致矣。庆集於身、誉流天下、所以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言庆则誉可兼。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闚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覿。凶。

以阴柔居丰之极、动之终。所处既高、有丰其屋之象。质本柔暗、有蔀其家之象。变离中虚、又阴质空虚、有闚其户阒其无人之象。九三正应、以上九障蔽之深、莫与为用。相去三爻、又离居三、有三岁不觌之象。全卦宜日中。二五日中之位。初四未及乎中。三上皆过乎中者也。而上又以动体之终处丰之极、故凶最甚也。

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闚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

上六之丰其屋者、不过欲以自高、如飞翔於天际而己不知、适以自蔽其家而空其门。昏昧自高、人皆棄之。非人之远己、乃己之远人、是自藏也。全卦以明动相资而成丰。彖有王假之言、唯有天下者可当此象。故六爻以五为主。而他爻皆宜辅五以保其丰、故不拘爻位之相应也。保丰之道宜於日中。三与上皆过中、故三折肱而上无人。独取於初二与四也。五既阴柔、辅五者贵有阳刚之德。二虽正应而质柔、必孚而后能发。四虽材刚而位柔、必遇初乃可共济。初虽阳刚得正、犹必待配主之遇、又凛过旬之戒。国家当全盛之日、持盈保泰之道不出於庙堂、而赖於疎远之小臣、而遭遇之不偶又如此。欲天下之常丰、岂易言哉。

旅旅卦、下艮上离。山止於下、火炎於上。去其所止而不处、为旅之象。

又入而丽乎内则为家人、出而丽乎外则为旅。旅卦次丰。按、序卦、丰、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失居遂至覊旅、旅所以次丰也。全彖以处旅本无大通、虽亨亦小。然道无不在、不可以暂时而苟且、故必守正乃吉也。六爻则旅之道以得中为善。卑则取辱、高则召祸。初卑、故有琐琐之災。三居下之上、焚次丧仆。上居上之上、焚巢丧牛。皆高之过也。

四虽无太高太卑之失而未得中、故心亦不快。唯二以得中而怀资得仆。五以得中而誉命。然五不当位、犹不免於矢亡。然则居旅之善、唯六二乎。

旅。小亨。旅贞吉。

按、本义、山止于下、火炎于上。为去其所止而不去之象、故为旅。

按、大全、山止而不动、旅馆之象。火动而不止、旅人之象。二说皆通。

六五得中而顺上下之二阳、艮止而丽于明、占有亨道。但在旅、则虽亨亦小耳。六爻唯六二居中得正为最善。盖道无不在、不可以偶然覊旅而苟且、必守正则吉也。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

以卦综言之。丰下卦之离得中于外卦、顺乎二刚。覊旅之人得托援、虽在覊旅可小亨矣。以卦德言之。下艮止而上离丽乎明。非贤不主、非善不与、所谓于止知其所止者、贞而得吉矣。

旅之时义大矣哉。

旅之亨小、而其时义则大。义莫大于贞。高则取祸、卑则取辱。唯贞则吉。时义之大如此、人未可忽之也。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慎刑如山、不留如火。取其止以为慎、取其火以为明也。此于旅之义无与、但取火在山上之象耳。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災。

当旅之时、阴柔居下。不务远大、局于琐屑。有琐琐取災之象。

象曰。旅琐琐、志穷災也。

其志猥陋穷迫、自取災也。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六二以阴居阴得正。又艮为门、二居其中。有即次得安之象。阴主利而二居中、互巽为利市三倍、有怀其资之象。艮为少男而二居中得正、有得童仆贞之象。即次则安、怀资则裕。得童仆之贞、则无欺而有赖。旅之最吉者也。

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童仆之贞最难、故象传独言之。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九三与六二相反。二柔而中正、故即次。三过刚不中、上近于离、故有棼次之象。二居中乘柔、故得仆。三过刚无徒、又下之柔已为二所得、有丧仆之象。九居三、于爻虽贞、于旅则厉也。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在旅与下过刚、义当丧仆。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九四以阳居阴、在上之下、用柔而能上[文澜本“能上”作“能下”]者、故有旅于处之象。非其正位、故不曰次而曰处。非其次舍、暂时棲息者也。得资足以自利、得斧足以自防。四互巽为资财、又离为戈兵、有得其资斧之象。然旅虽有处、胜于三之焚次、终不若二之即次也。得资斧、胜于三之丧仆、亦不若二之得童仆贞也。九以刚明之才、处近君之地、不能得位以有为、而在覊旅之中、所以心不快也。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九居四、非所安之位。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六五处离之中。文明得中、有射雉之象。矢、刚物。六居五失刚。又坎有矢象。离、坎之反。有一矢亡之象。然柔顺文明、又得中道。火体光明、其性炎上。互得兌巽。兌为口为誉、巽为命令、有誉闻外著、宠命自上之象。其始不无亡矢之费而所丧不多、终有誉命也。时解或作人君居文明之位、使贤者旅进。虽不无弓旌之费、而有得贤之誉、上承天命。或作士人覊旅以取功名、虽不无资斧之费而终得众誉、膺君命令。按、二说皆不必拘。大抵人君无旅、旅则失位[文澜本“位”作“国”]。故不取人君之义、唯以覊旅言之。占者则或君或臣、随事为占。要之始虽小失、终有所获也。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火性炎上、有上逮之象。自人臣言、上逮为得君。人君言之、自人君言之、上逮为得天、皆不必拘。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

离为飞鸟又为科上槁、而火性炎上、有鸟焚巢之象。火有声、有笑号之象。又应三为兌说、先笑之象。上变为震动、号咷之象。离为牝牛、上九骄而不顺、又震为大涂、有丧牛于易之象。上九过刚、处旅之上、离之极、故象如此。三与上应、皆以刚居上。三承九四之离、他人焚之也。上居离极、自焚也。同人亲也、故先号咷后笑。旅亲寡、故先笑后号咷。三焚次、巢尚在、犹可归也。丧仆、牛尚存、犹可行也。今巢焚则欲归无所、牛丧则欲行无资、凶之甚矣。

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旅而过高、岂能安居、义有焚巢之事矣。骄亢不顺、祸生所忽而不自觉、故曰莫之闻也。全卦当旅之时、不宜用刚、故阳爻三皆不利。而柔又贵于得中。故初不及乎中、亦不免於災。柔顺中正、唯二得贞吉之义。而五之居刚、亦不免于亡矢。则旅道之难言也。

巽巽卦、一阴在二阳之下。顺于阳而善入、故名为巽。巽卦次旅。按、序卦、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于巽。巽者、入也。覊旅亲寡、非巽顺无以取容、巽所以次旅也。全彖以阴为主、故所亨者小。而以阴从阳、故利有所往而利见大人。六爻虽以二柔为主、而必以居中得位为善。初不如四。四得位、初不得位也。然初上位与中俱失。三四虽得位而失中。二得中而又失位。唯九五居中得位、所以为申命之大人。此全彖六爻之大畧也。

巽。小亨。利攸往。利见大人。

一阴伏于二阳之下、其性巽以入。于象为风、亦委曲善入者也。顺则能亨、阴为主、故所亨者小。盖卑巽、则才智不足以识远任重矣。以阴从阳、有利有攸往之象。盖巽以从人、人无不说也。然失其所从、未必利往。

必利见大德之人。此则因其从阳、教之以所从之人也。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有利见大人之象。

彖曰。重巽以申命。

风者、天之号令。柔顺善入、有命令之象。申命、叮咛反复之意。此释卦之义也。

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论成卦则以初四之柔为主。论爻之吉凶则以二五之刚为重。二中而不正。巽乎中正、其志大行、指九五也。柔指初四也。

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随、相继之义。命、风象。申命、随风象。行事、即行其所命。三复申戒、然后见之行事、则民晓然于吾意之所在而易从也。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

巽为进退为不果。初六重巽之下柔之过、故有进退不决之象。然以柔居刚、为巽之主。若临事以武人之贞处之、则有以济其不及而得利矣。此与履六三皆以阴居阳、变纯乾、有武人之象。然履宜谦而三居下之上、故危之。巽不果、初又居下之下、故以武人勉之。

象曰。进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贞、志治也。

过疑则志乱、不武之甚。武而得正则志治矣。治、谓修立也。履志刚故凶、此志治故利。

九二。巽在牀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

古之尊者坐于牀上。卑者拜于牀下。九二以刚居阴、不能自安、过于卑巽、有巽在牀下之象。史、作策告神。巫、歌舞事神。九五阳刚居尊而非应之正。当巽之时。二居臣位、非丁宁烦悉其辞不能自达。又二互三四为兌为巫为口舌、三四五互为离为文明、有用史巫纷若之象。然二居中、卑巽不至已甚。九五同德、三四虽间于上、藉之为史为巫以上达于五、故占得吉而无咎也。

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中则不亢不谄。

九三。频巽。吝。

过刚不中、居下之上、非能巽者。然下既乘刚、上又临之以巽、不得不勉而为之、而屡巽失、故有吝道也。复之六三频复曰无咎、此则吝者。

圣人不贵无过、而贵改过。屡失屡复、复在失后、故虽厉无咎。频巽频失、失则巽后、故吝。又巽与复不同。复则天心之来。心本难纯、故以频复为无咎。巽不过卑巽之一节而已。乃不出于中心、失而复改、改而复失、故为可吝。

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前倨后恭、穷盛不安。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阴柔无应、承乘皆刚、宜有悔也。然以阴居阴、居上之下、其悔可亡。

三品者、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君庖。初六利武人之贞、田亦武事。

初以阴居阳、故勉之以利贞。四得位不为无悔、且于武事有功。中互离为戈兵、故有田获三品之象。三虽得阳之正而过刚、非能巽以入者、故吝。

四得阴之正、能巽以入、故无失而有得也。

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武人之功成也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

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有贞而得吉之象。当巽时而刚、疑有悔矣。

然中而得正、故悔可亡而无不利。有悔、是无初也。悔亡、则有终矣。庚、更也。取变更之义。十干以戊己为中。凡事过中则变、故庚有变更之义。

巽不欲其过、故二阴爻皆以武事勉之。五君位、尤不宜过于巽。命出于君。

必有所更改、乃为申命。但更新之事不可轻。必取先庚三日之丁、以丁宁于先。又取后庚三日之癸、以揆度于后。乃得吉也。巽五变蛊、亦乱极更治。此曰先庚、蛊曰先甲。此曰无初有终、蛊曰终则有始。盖此乃事过中而更之于后、蛊则事已坏而图之始。甲为十干之始、故曰有始。庚过十干之中、故曰有终。大抵有所变更、得此爻则吉也。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中则不过于巽。

上九。巽在牀下。丧其资斧。贞凶。

上九至高、而曰牀下者。居巽之极、又以阳居阴故也。故与二爻同象。

旅九四以阳居阴、得其资斧。此上九亦以刚居柔、丧其资斧。何也。旅道宜柔、故刚居柔者得。巽戒过柔、巽之极而居柔、失所断矣。又旅四离体为戈兵。巽上九在互离之外、故有丧资斧之象。虽贞亦凶、况不负乎。此资斧、本义专就断言。资与齎同、不义[“不义”义字衍、从文澜本]作资财。

象曰。巽在牀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

上穷、巽至於穷极也。正乎凶、程传作问答之辞、本义以为必凶。今从本义。全卦以巽名而不欲过于巽、故彖言亨而仅得小亨。巽之道、可以有所往而见大人。若过于巽则不能。六爻五在上以刚中为巽而言吉。二在下以柔中为巽而吉。此巽之得其宜者也。二阴爻、卦之所以为巽者。初居下之下而失位、故进退。四居上之下而得位、故有功。然皆未得中、故不言吉也。若三居下之上而以过刚失中。上居上而以穷极失正。宜其吝且凶矣。

兑兌卦、坎体而塞其下流、其象为泽。一阴进乎二阴之上、喜见乎外、故其德为说。兌卦次巽。按、序卦、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说也。物相入则相说、兌所以次巽也。全彖以卦体柔外有亨之道、而刚中利于正。此全彖之大指也。六爻以二阴为说之主、四阳皆为阴所说者。三为下兌之主。以柔居刚、动而求阳之说者。其恶易见、故凶。

上为上兌之主。以柔居柔、静而诱阳之说者。其恶难知、故不言凶咎。四阳爻则在下多吉、在上多凶。初与阴无係、故吉。二已近三、入说犹浅、故悔亡。四入上兌、处三五之间而莫決畧、故未宁。五与上比、说之将极、则厉矣。此六爻之大畧也。

兌。亨利贞。

按、本义亨利贞有二义。卦体刚中而柔外。刚中故说而亨、柔外故利于贞。此一义也。又柔外故为说亨、刚中故利于贞。亦一义也。后说卦中自然之象、前说以利贞作戒辞。亦相通。大抵说有亨道、而妄说不可不戒。

卦辞与咸同。咸以艮阳下兌阴则相感、感则亨矣、而相感易至于不正。兌以二阳下一阴则相说、说则亨矣、而相说亦易流于不正。故皆言利贞也。

又三男之卦皆不言利贞、盖阳刚即贞也。三女之卦多以利贞戒之、阴柔之质、易至于不正也。

彖曰。兌、说也。

释卦名义。圣人谓说人以心不以言、故去言称兌。

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

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

三上柔外、二五刚中。柔外而不刚中、则违道干誉、非贞也。

象曰。丽泽兌。君子以朋友讲习。

两泽相丽、互相滋益。朋友讲习、其象如此。天下之说不可极。惟朋友讲习、过说无害。然天下至可说者、亦莫如朋友讲习。讲者、资友讲之、以究其理。习者、我自习之、以践其事。习而不讲、则精义不出、昏而无得。讲而不习、则至理不入、殆而不安。朋友讲习之余、心与理洽。天下之说、莫过于此。

初九。和兌吉。

爻位皆刚、处说之初。不比于柔、又无係应。和而不流之象。故吉。

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邻于阴则疑、说之过。二四疑于三、五疑于上。初去阴远、故曰未疑。

九二。孚兌吉。悔亡。

刚中为孚象。居阴比阴、与五未应为悔。以刚中与五同德、不係于三之阴、则吉而悔亡之象。

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迹比三若可疑、志刚中则可信。

六三。来兌凶。

阴柔不中正、为兌之主。上无所应、有来就二阳以求说之象。然初刚而正、二刚而中、必不从也、其凶可知。

象曰。来兌之凶、位不当也。

不中正故也。

九四。商兌未宁。介疾有喜。

九四上承九五、下比六三。以所居位柔、未能自決。又互巽为进退不果。故有商度所兌、未能安宁之象。上下兌之间、介象。质本阳刚、故有介然自守、疾恶柔邪而有喜之象。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大臣无私交、天下之福庆也。

九五。孚于剥。有厉。

剥指上六、阴能剥阳者也。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而近于上六。

上六为说之主。虚说之极、他无係应。专附乎五、妄说以剥阳。九五信之。

有孚于剥而致危厉之象。恃一己之刚明、值国家之宴安。以小人为不足畏而过信之、则蛊惑心志、紊乱是非、无所不至矣。二比于三而能孚于五而悔。五比六乃不孚于二而致厉者。二臣位、犹能刚中以事君。五君位、易狃于所说而不戒。三在下而来兌、其侧媚之态易见。上居高而引兌、其弥缝之术最工。又二居阴不过刚、而志上孚于五。五居刚自谓刚明、不下接乎二、则上得而引之矣。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居刚比上、适当其位也。此与履五意同。履五当君位而凡事決之已、虽正亦危。此则居君位而昵于小人、其危甚矣。

上六。引兌。

以阴居说之极、引下五阳而剥之者也。故九五当戒、而此爻不言吉凶者。九五阳刚、或能知戒、未必从之也。

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三居刚而来兌、媚说之私见矣。上居柔、方以柔道牵引、使人不觉、其迹未光显也。全卦以说虽有亨道而利于得正、故以远于说为贵。二阴爻为说之主、皆所不取。说至上而极。五以近之而厉。四介于二说之间而未宁。二近三、以上孚于五而吉、然始犹未免于悔。唯初刚而得正、远于阴柔、故得和兌之吉。乃知阴柔说人、君子所宜深远。古人所以有美疢药石之喻、而易事难说、所以为君子也。

涣涣卦、下坎上巽。取风行水上、离披解散之象、故名涣。涣卦次兌。

按、序卦、兌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人心忧则结聚、说则舒散。涣所以次兌也。卦以涣为名。彖辞取聚涣济涣为义。故六爻之中、以刚柔上下相比合者乃能济涣。初柔二刚、相合以任济涣之责、故初吉而二得愿。四柔五刚、相合以成济涣之功、故四元吉而五无咎。三上相应、反以远而不能相及、故三但涣其躬之难、上不过涣血以远害而已。此六爻吉凶之例、又与他卦不同者也。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涣取风行水上、解散之象。亨就卦综言、详彖传。爻辞多以涣为吉、取解散险难之义。彖兼聚涣济涣二义。下卦坎为鬼神、中互艮为门阙、九五居尊位、有王假有庙之象。巽木在坎水之上、有利涉大川之象。人心涣散、圣人思所以聚之。假庙者、聚一己之精神以聚祖考之精神。使天下知报本返始、则涣者可聚矣。此因散而聚之义也。天下之难、非阳刚得位无以解散之。木在水上、大川可涉。此解散患难之义也。然祭祀或以媚神、涉川或以行险侥倖、则非正矣、故又戒以利贞。九五居尊得正、为济涣之主、亦贞之义也。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此卦程朱所论卦变各異、皆牵强。今以卦综论之、甚合。此卦综节。

节外卦之坎来居内卦。二刚在下卦之中、不至困穷。节下卦之兌在此卦居外为巽。以阴居四得其正位、上同于五也。刚来不穷、英雄迁而得所、有其地矣。四上辅五、刚柔相济、有其辅矣。此其所以亨也。

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

九五互艮。上画为庙。九居五、王在庙中。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取乘舟济川之义。此二节承上。有此卦综之德、所以王假有庙、所以繫天下之心。乘木有功、可以济天下之难也。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风行水上、天神之象。享帝于郊、象巽之高。水在地下、人鬼之象。

立庙于宫、象坎之隐。皆所以合其散。

初六。用拯马壮吉。

居涣之初、拯之为易。初阴柔、非能拯涣者也。然坎为美脊亟心之马、二有刚中之才。能顺九二、事必有济。故有用拯马壮之象、故吉也。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能顺二也。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

以卦综言、坎刚自外来。互震为足为动、有奔象。二居中、互震为本位、有奔其机而得所安之象。以阳居阴、有悔矣。然居中而得所安、悔可亡矣。当涣之时、播迁而得所安、则不至于困穷而涣可济矣。

象曰。涣奔其机、得愿也。

济涣之愿可成。

六三。涣其躬。无悔。

此后四爻皆以涣为吉、盖因涣以济涣也。阴柔而不中正、有私于己之象。然居阳位以应乎上、志在散其私以济时、人臣之致身事主者也。无可悔矣、悔亡者、有悔而亡。无悔者、无可致悔也。

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外与上应、志在天下而不为私。

六四。涣其羣。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居阴得正、上承九五、当济涣之任者。下无应与、有能散其朋党之象。

高则为丘、平等为夷。互艮为山丘。小羣既散、大羣自合。众正盈朝若丘山。然初三二阴皆与四等夷者、思虑不能及此。故有涣有丘匪夷所思之象。

六爻唯此最善而吉。盖初二三上皆不得正。唯九五以刚阳得正、为济涣之主。四则以阴柔得正、为辅君以济涣之臣也。

象曰。涣其羣元吉、光大也。

去朋党以事君、光明正大。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坎水、涣象。巽风、号令之象。令出必行、如汗之出而不反居畜积也。

涣王居、犹散小储以成大储也。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能散号令、由中及外。如汗之浃于四体。又能散其居积、以聚天下之人心。此济涣之主也、可以无咎矣。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旧说以有德居尊位、故能涣也。又按、来注以王居为帝都。五变为坤、有国都之象。谓当涣散之时、迁都正位。如光武之都洛阳、宋高宗之即位、应天以聚人心之涣也。今观象传王居无咎上去涣字、释之曰正位、意甚合。

姑存之。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下卦坎为血为加忧。上与三应。有伤害畏惧之象。上九以阳居涣之极、能出乎涣者。有涣之使血去逖出之象。如是则无咎矣。然三以应上为美、上不以应三为美、何也。盖易爻大都以阴应阳者、为柔得刚之援。以阳应阴者、为刚受柔之累。又三在险中、则欲得上援以出险。上在险外、则必欲离下以远害也。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血去则惕亦出、皆所以远害也。全彖兼聚涣济涣二义、而皆要之于正。

初与二皆欲聚涣者也。然人心国势不可涣、而私意朋党不可不涣。号令居积不可不涣、患害尤所当急涣者也。故三四五上四爻、皆因涣以济涣者也。

五为济涣之君、四为辅君济涣之臣。六爻独四五得正故也。亦即利贞之义乎。

节下兌上坎。泽中有水、所受有限、为节之象。节卦次涣。按、序卦、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物既离散、必须节止、节所以次涣也。全彖以二五得中、刚柔各半。有亨通之道、但不可过中而至于苦。

彖传又推而极言之。六爻大抵当位者吉、不当者凶。初四五当位而吉者也。

二三不当位而凶者也。上虽当位而亦凶、则以处于穷极故也。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节。亨。苦节。不可贞。

节、有限而止也。凡事有节、自有亨道。然至于太甚则苦、不可守以为贞也。卦中阴阳各半而二五皆阳、节贵于得中也。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

刚柔适均而刚得中。节所以亨、以能得中故也。以卦体释节之亨也。

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

甘节为吉、苦则穷矣。

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

以卦德言之。内说欲进者矣。说则易流而行于坎险、则止说而不流、乃为有节。以卦体言之。九五当位、有能节之势。居中得正、又坎为通。

盖节而中正、则可以通行、所以亨而不至于苦也。

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极言节道。天地四时、自然之节。圣人则因其自然者、立制度以节之。

如九赋九式之类。财不至于匮乏、民不苦于诛求。

象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数度、所以为节。议德行、商度以求其中节也。制数度、节民于中。

议德行、节身于中也。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户庭、户外之庭也。初前九二。九阳奇、有户象。初四有应、宜出者也。然九二以阳爻蔽于前。又四为坎体、出则入于坎窞。又以刚在下而无位。皆不可出。初九阳刚得正、当节之初。宜止而止、故有不出户庭无咎之象。

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通则出、塞则止。

九二。不出门庭。凶。

门庭、门内之庭也。九二前遇六三。六耦、有门象。九二居中、有可行之时。六三非有所窒塞、时可行矣。乃失刚不正、又以上无应与、止而不行、知节而不知通者也。故有不出户庭凶之象。又按、初九来兌始。兌于时为酉、阖户之象。九二互体震。震于时为卯、闢户之象。初九时当止、位虽有应、其行非时。九二于时当行、位虽无应、其止非其时。是故节而止者易、节而通者难。

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九五刚中同德、可出以共成节亨之功。九二时可出而失之、故凶。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阴柔而不中正、当节而不节若之象。兌为口、有嗟若之象。无咎、与他处可同、言无所归咎也。

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嗟乃自取、无所归咎。

六四。安节。亨。

九五当位以节、能节以制度者。四承君之节、顺而行之、有安节之象。

柔顺得正、上承九五、有亨道矣。

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安于臣节、承上之道也。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甘者、味之中。节以中为贵、中则人说之而不至于苦。九五居中得正、所谓当位以节中正以通者、故有甘节之象。其占则吉。往则有可嘉尚、谓立法于今、可垂于后也。他爻之节、节其在我者。九五当位以节、节天下者也。节天下而使天下甘之、其功夫矣。甘在临之三、以我求说于人、故无利。在此、则人自说于我、故有尚。

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中则不过而不至于苦。可兼正、故止言中。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居节之极、过乎中矣、故有苦节之象。虽正而不免于凶矣。凶则有悔。

然礼奢宁俭、故虽有悔而终得亡之矣。盖苦节之悔、犹胜于不节之嗟也。

上六得正为贞、穷极故凶。凶故悔、贞故悔亡。

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节、道也。至于苦则穷、不可通行于世也。今卦以节为名。在学为不陵节、在礼为节文、在财为樽节、在物为符节、在臣为名节、在君师为节制。随其事皆可为占。全彖节有可亨之道而贵于中正。六爻在他卦中可兼正、在此卦则虽中而不正亦凶。盖不正不可为节、但恐其过中而至于苦耳。

九五居中得正、故得甘节之吉。六三不中不正、故凶咎不待言。余四爻则必以得正为善。初九得阳刚之正而无咎。六四得柔顺之正而吉。上六虽以卦极致凶、亦以得正而无咎。九二虽居中、反至于凶、则以阳居阴、失正之故也。天下未有不贞亦[文澜本“亦”作“而”]可谓之节者。故彖不必言利贞、而爻则必正乃吉也。

中孚中孚卦、下兌上巽。风行泽上、感于水中、中孚之象。以卦画言之。

内外皆实而中虚、中孚之义。二五皆阳为中实、亦中孚之义。盖中虚者、信之本。中实者、信之质。卦所以称中孚也。中孚次节。按、序卦、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节制使人不越、上下信从。中孚所以次节也。全彖以诚信之极、虽无知之物可感、虽患难可涉、而皆利于以正也。六爻以孚之道在刚中、故独二五为孚之至。初之应四、初实而四虚。至三之应上、三虚而上实。故皆未能尽孚之道。盖他卦皆以阴阳相应为吉、此则独以刚中同德为孚。此全彖六爻之大畧也。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孚心可相信也。以一卦言为中虚、以二体言为中实、皆孚之象。又上巽以顺下、下说以应上、亦相孚之义。豚鱼、江豚。至则有风、信之可必者。泽上有风、有豚鱼之象。木在泽上、外实内虚、舟楫之象。诚信之至如豚鱼则吉、以涉险难亦利。然必利于正固乃可、不则硜硜匹夫之谅矣、以为信可感豚鱼、于义亦优。然不如以象言为当。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

以卦体言之。六三六四在内、则中虚无私主矣。九二九五刚而得中、事皆不妄矣。以卦德言之。下说以孚乎上、上巽以孚乎下、可以感化乎万邦矣。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以卦象言。

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天者、理之正而已。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议狱、兌象。缓死、巽象。风无形而能震川泽、诚也。议狱缓死、求之以诚也。如舜之好生洽民、舜之中孚。不犯有司、天下之中孚也。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中孚之初上应六四、度其可信而信之则吉。若有他则失所安、戒之也。

卦中二柔。四得正、三不正。初宜应四而间于三、故有此象。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志定于始、恐变于终。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縻之。

兌为正秋为口舌。鹤、感秋而鸣者。二为阴。有鸣鹤在阴之象。二五以上下位言之、则五为君二为臣。以先后之序言之、则二可为父而五可为子。二中孚之实、而五亦以中孚之实应之、有鹤鸣子和之象。好爵尔縻。

按、大全张氏谓我爵指五。五为君位、故以爵言。吾亦五也。尔指二。縻、二係于五也。今按、好爵诸家皆以为爵禄、独本义以为懿德。盖谓二五刚而得中、皆能修其天爵者也。如此则我吾仍指二、尔指五为顺。盖懿德之实可以相感。二之所有、吾亦繫恋之也。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九二以实感、九五以实应也。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敌谓上九、信之穷者也。三阴柔不中正、居说之极。与不中正之上九为应、而不能自主。互二四为震、或鼓之象。互四五为艮、或罢之象。兌泽之流、或泣之象。兌口之开、或歌之象。

象曰。可鼓或罢、位不当也。

不中不正故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六四居阴得正、位近于君。有月无光、借日之光以为光、而几于望之象。又下卦兌互震、震东兌西、日月相望之象。又震为马。俩马一色为匹、犹对也。初与四为匹、四乃绝之以上信于五、有马匹亡之象。此大臣能杜私交以事主者也、故无咎。

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下绝初九之类而上从于五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九五刚健中正、而居尊位、孚之主也。下应九二、与之同德、故为有孚挛如之象。此彖所谓孕乃化邦者也。故无咎。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有德有位、乃为正当。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鸡鸣必先振羽、故曰翰音。巽为鸡、又鸡之鸣有信、故于中孚言之。

上九居卦之最上。鸡非登天之物、以居卦之极。信非所信而不知变、又有翰音登天之象。虽贞亦凶也、况不贞乎。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九而不变则凶也。全卦以诚信在中、则可以涉险难、然皆利于得正。

六爻在他卦皆取阴阳相应、此独取二五中实之同德为孚。盖中可兼正。即卦之贞也。四亦以正而无咎。初以正而吉而戒其有他。至三上则不中不正、失所谓贞。即失所谓孚矣。

小过小过、下艮上震。山上有雷、其声小过。为卦四阴二阳、阴多于阳。

又阴居尊位、阳失位而不中。小者过其常也、故为小过。小过次中孚。按、序卦、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人之所信必行、行则有过、小过所以次中孚也。全彖以阴小过于阳亦可以亨、但利于守正、宜于小事而不宜于大事。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四阴二阳、阴过于阳。初爻上爻、阴之不中而过者也、故皆凶。二五两爻、中而不过者也、故无凶咎。若三四两阳爻、当四阴方过之时。四居柔在下、不过危厉。若三居刚在上、必致凶戕矣。大抵阴过则阳多伤、而阴又不宜至于太过、又圣人扶阳抑阴之微旨乎。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小谓阴也。四阴在外、二阳在内。阴多于阳、小者过也。以事言之有三义。小有所过、一也。大者不可过而小者可过、二也。所过者小、三也。

既过于阳则可以亨矣、然必利于守正。盖不正、则所过不小矣。二五以柔得中、有可小事之象。三四以阳刚失位不中、有不可大事之象。此卦错中孚。中孚大象离、有飞鸟之象。今错变为小过大象坎不见离、有鸟飞已过但遗音之象。本卦中二阳爻、有鸟身之象。上下四阴爻有鸟翼之象。三四五互为兌口、有遗音之象。阳上阴下宜顺其性、有不宜上宜下而大吉之象。

过非美名。大过阳多于阴、易犹许其往。小过阴多于阳、则圣人多戒辞。

此时非可以吉。然能善于自处小事而不为大事、处下而不处上、则可以大吉矣。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

阴多阳寡、小者过也。过而亨。时当小过、不顺时岂能亨。惟小者过、所以亨也。此以卦体释卦名义与卦辞也。

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时当小过而不失其正、乃可谓与时行。失正、则非与时偕行之义矣。

柔得中、以二五言。柔顺得中、则处一身之小事能与时行矣、所以小事吉。

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以三四言。凡大事、必以刚健中正君子为之。今失位不中、阳刚不得志矣、所以不可大事。

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以卦体言、飞鸟遗音、不宜上宜下。上逆下顺者。上卦乘阳、四五失位、逆也。下卦乘阳[文澜本“下卦乘阳”作“下卦承阳”]、二三得位、顺也。故占此者、凡事不宜上而宜下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雷在天上为大壮。出于地而上于山、其声小过而已。三者之过、皆小者之过。本义谓可过于小而不可过于大。盖可过乎恭、不可过乎傲。可过乎哀、不可过乎易。可过乎俭、不可过乎奢也。又谓可以小过、而不可甚过。盖恐其恭之甚为足恭。哀之甚而为丧明。俭之甚而为豚肩不掩豆也。

初六。飞鸟以凶。

大全以初上为鸟翼、故于初上言飞鸟。然初二五上皆翼、取象未确。

窃按、全卦有飞鸟之象。而上卦震二三四互巽、亦有鸟象。小过之时、不宜上宜下。初在下者也、乃阴柔不正、上应于四。则上而不下、犹小人附权贵以取祸者。故有飞鸟以凶之象。曰以者、初躁动援四而四以之也。洞林占谓致羽虫之孽、亦此意。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初不安于下、凶乃自取、无可如何。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三阳在二之上、有父象。四在三上、有祖象。五以阴居尊、有妣象。

然五尊而初二卑、又有君臣之象。二越三四而上应于五、是过其祖矣。然五阴非正应、是所遇乃妣也。然以爻位言之、五又君也。过祖、有继世之誉。过君、则有犯分之嫌。当小过时、上逆而下顺。二柔顺中正、过而不过。下与初比。故有不及其君而遇其臣之象。如是则无咎矣。过祖非敢抗祖、乃遇其妣。君不敢过而与臣遇。正所谓可小事而不可大事、不宜上宜下者。故无咎也。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臣过其君、非小过之义矣。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本义以弗过防之谓不能过于防阴、然于四爻異同。今依胡氏以弗过为句。小过阴过之时。二阳皆称弗过、谓阳不能过阴也。从、随也。柔过之时、众阴害阳。三虽得位而弗能过乎阴、则当离之。若不防则随有戕之者至矣、故凶。盖此卦不宜上。三居下卦之上、众阴势方上进故也。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如何、言其甚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九四以刚居柔、似有咎矣。然当过之时、以刚居柔。小过乎恭者、无咎之道也。弗过遇之、亦宜从胡氏之说、弗过绝句与九三同。遇之、前遇乎阴也。三之阴在下。艮性止、故惟防之而已。四之阴在上。震性动、阳性上行、故往遇之。然小过之时、不宜上宜下。三居二阴之上而自恃其刚、故阴或戕之。四居二阴之下而以刚遇柔、未必致戕、而往则亦厉、故必在所当戒也。然往固非、固守而不能随乎时宜亦非也、故又曰勿用永贞。盖小过九四变而为谦、又有终吉之象矣。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以刚居柔、前与柔遇。故曰不当、不可长。他卦多于上爻言之、此言于四。故程传以长为上声。谓当阴过之时、阳不能长而盛也。然于终字义有未安。盖阴阳消长、理势自然。窃意此句即勿用永贞之意。言往厉虽在所戒、而阴之过终不可长。是以当随时变通、不可固执也。长字如字、未知是否。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全卦有坎体。而三四五互为兌为西。六五以阴居尊、以阴过乎阳、不能和而为雨。有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之象。坎为弓、有弋象。二阴在阳之下、有在穴象。六五当阴过之时、虽居尊不能有为。下取六二以为助、两阴相得。不能大事、所取者下、有公弋取彼自穴之象。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己上、太高也。阴阳和则雨。小畜一阴不能固阳、阳尚往故不雨。此则四阴过阳、阴太高亦不能与阳和而为雨矣。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是谓災眚。

此爻与九四正相反。四前遇阴。上六已高、不复遇阳矣。动体之极、又阴过之极。震有飞鸟象。变离为网罟、有飞鸟离之象。阴柔过高、天災人眚皆所自取、凶之甚也。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卦不宜上。上则过亢、必取凶也。全卦阴过乎阳、占者宜小事不宜大事、凡事宜下而不宜上。六爻唯二最吉。以在下卦之中、不至太过。而所居得正、又合利贞之义也。五不正不能有为。若初之不正而援上、上之动极而过高、皆凶之甚者。二阳爻则四以居柔而无咎、三以恃刚而致凶、与时行之难也。

既济既济、下离上坎。水在火上、相交为用、天下事已济之时也。又涉川曰济。既济未济二卦皆有坎体。坎在内有险为未济、坎在外则无险为既济也。又以卦画言之。六爻皆应、刚柔皆当其位。至此无不济矣、故为既济。

既济次小过。按、序卦、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也。全彖当既济之时、自有可亨。然六爻阳在阴下、故亨者小。刚柔皆当、故利于贞。然事之既济、则圣人忧盛危明之心正于此始。盖治乱相因、理势自然也。六爻皆有戒辞。内三爻皆既济之象、即彖之初吉也。外三爻渐入于未济、即彖之终乱也。此全彖六爻之大旨也。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既济、事之既成也。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六爻相应各得其正、故为既济。亨小。按、本义作小亨。既济之终未济之始、犹日中则昃之意、故亨亦小也。六爻皆正、所以利于贞也。既济故初吉。终为未济故乱。此虽圣人警戒之辞、亦理数之自然。又内卦离明、外卦坎险、亦初吉终乱之象也。

彖传柔得中终止、又推文王言外之意。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

按、本义谓者下脱小字。小者亨、盖爻有三阴得位而三阳下之、故曰小者亨也。然按彖辞、似以事之既济则泰否相仍、所亨亦小。夫子彖传又推言外之意、大旨亦並行不悖也。

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

以卦体言。六十四卦六爻皆应而得位者、独此而已。

初吉、柔得中也。

指六二也。

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文王初吉终乱之占。就理数自然言之、如泰极为否之类。夫子彖传则又于言外而推之于人事也。盖未济则图其济、既济宜保其济。柔在二则吉、在上则乱。盖柔顺得中则善、处济之初所以吉也。然天下治乱相乘、终极必变。终以优柔自处则有止心、止而不挽救、乱之所由生也。然则当既济之时者、始则柔顺文明、终必贵于刚健振作。庶几知穷变通久之道、而具拨乱反正之才者乎。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之。

思患、坎离象。豫防、离明象。按、大全项氏谓人之用莫大于火、而火常生患。善济火者莫如水。常储水以防火、则其患亡矣。此说似近而意未备。窃按、水在火上则水火有相济之功、而其终也有相克之患。盖水能灭火、火亦能干水。思其患而豫防、则相为用而不相为害。以此推之天下事、莫不皆然也。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初应六四、坎有轮象。轮所以行、曳之则不行矣。初九当济之初、守正而不轻进、有曳其轮之象。坎为狐。初在一卦之后、又有尾象。狐必揭其尾而后济。濡尾则不掉、不速济也。以刚在下、有濡其尾之象。徐进而不躐等、无咎之道也。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得慎始之义。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茀、车之蔽也。离为中女。二柔妇象。上应九五、坎为舆。离又中虚。

茀象。二五本正应、以当既济之时。九五刚中之君反有中满之势、不能下贤以行其道。又坎为盗。故有妇丧其茀之象。言失其所以行也。卦历六爻复于二、为七位。中正之道不可终废。二历七数、中正自在、与五必有合也。故有勿逐七日得之象。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不失其中、则济世之具在我。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九三应上坎体、坎居北、有鬼方之象。离为甲胄为戈兵、九三以刚居刚、有高宗伐鬼方之象。自四至上历三爻、又离居三、有三年克之之象。

必三年而后克、言其不轻济也。然既克之后而用小人、则除一乱又生一乱矣、故戒以勿用。既济之后、常存未济之虞也。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师至三年、师老财匮矣。兵不可轻用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繻作濡。衣袽、以塞舟之罅漏者。四坎体之下、有漏舟之象。当既济之时、以柔居柔、以豫而知戒者。故有衣袽已备、终日不忘戒惧之象。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乱生于治、疑祸患之将至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五阳、东邻之象。二阴、西邻之象。离有牛象。五坎水能灭火、有杀牛象。禴、夏祭。离为夏、禴祭之象。九五居尊而时已过、不如六二之在下适当其时、故有东邻杀牛之大祭、反不如西邻之禴祭受福之象。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方来之吉犹未艾、二之所以胜五也。

上六。濡其首。厉。

既济之极、坎险之上。而以阴柔处之、故有狐涉水而濡其首之象、危厉可知。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危亡不久。既济全彖六爻、皆有警戒之词。盖天道否泰循环、固理势之自然。亦圣人治不忘乱、安不忘危之深心也。

未济未济、下坎上离。火在水上、不相为用。又六爻皆不得位。故为未济。

未济次既济。按、序卦、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既济物之穷。

穷无不变易者、变易不穷。未济则未穷也。未穷则生生不绝矣。又后天八卦以坎离、居先天乾坤之位。盖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故坎得乾之中画、离得坤之中画。上经首乾坤而终坎离、后天首咸恒而终既济未济。既济水火之交、六爻皆当、万物之终也。未济水火不交、六爻皆反、终则有始也。此未济所以次既济、而为全易之终也。全彖卦虽未济、终有可亨之道。几济而犹未济、故无所利。而彖传又以刚柔之应以见其亨、盖未济固终济也。六爻下三爻在坎险之中、皆未济之象。上三爻离明、则未济者终济矣。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未济、事未成也。水火不相交、不相为用。卦之六爻皆失其位。故曰未济。未济有终济之理、故亨。既济已然之亨、又阳居阴下、故曰小。未济方来之亨、又阳在阴上、故但曰亨。彖传柔得中、则又就卦体而推之人事也。坎有狐象。坎在下、小狐象。狐老者多疑、小者轻于济。狐尾大、涉必揭其尾。汔、几也。几济而濡其尾、则未能济矣、何所利乎。盖未济虽终有可亨之道、使如小狐之濡尾、则亦无所利。戒占者之辞也。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彖未济之亨、就天运之自然言之。夫子又专指六五一爻、言人事有致亨之道也。柔而得中、则既非柔弱无能、又不刚猛偾事。小心慎密、处置得宜。未济者终济、此其所以亨也。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未出中、指二也。九二在坎险之中、未能出也。不续终、指初也。初在下为尾。二所以不能出险、以初阴柔力微、故首济而尾不济、不能续其后也。虽不当位而刚柔皆应、则彼此相辅、终成济险之功。此二语又覆解亨之义。盖柔既得中、又与刚应、故能亨也。二五固刚柔应、然全卦刚柔皆应、故于此覆言之。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辨物如火之明、居方如水之聚。又水火異物、故以之辨物、使物以羣分。水火各居其所、故以之居方、使方以类聚也。

初六。濡其尾。吝。

以阴居下、当未济之初、未能自进、故有濡尾之象而至吝也。既济濡尾无咎、此则吝者、既济阳刚得正、离明之体。当既济之时、知缓急而不轻进。故无咎。此则才柔不正、坎险之下。又当未济之时、冒险躁进。则至于濡尾而不能济矣。故吝。然彖言无攸利而此但言吝、则以卦之初、失尚未远也。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程传作不知之极、从之。坎之初不如离之初明知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

坎有轮象。九二上应六五、有阳刚之才、可以济矣。而居柔得中、自止而不进、有曳其轮之象。九居二非正。而得为下之宜、正也、故曰贞吉。

既济初两象、此分初二两爻。初欲进不能而吝、才柔故也。二可进而不轻进而吉、才刚与既济初九同故也。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九居二非正、以中故得正也。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阴柔不中正、居未济之时、以征则凶。利涉大川。本义谓将出乎坎、有利涉之象。盖行者可以水浮、而不可以陆走也。又曰、或疑利字上当有不字。今从后说为优。盖二阳刚犹以守贞为吉、三阴柔非利涉可知矣。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未济六爻皆不当、独于三言之者、阴柔居险极也。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九居四不正而有悔、勉而贞则吉而悔亡、戒之也。未济之四即既济之三。三以上为鬼方、四以初为鬼方。坎北方、有鬼方象。离为甲胄戈兵、有伐之之象。既济九三以刚居刚、故言高宗。此以刚居柔、则大国诸侯出征者也。四变互震、震惧也。临事而惧、可以胜矣。在既济言惫、此则受赏。盖既济之世利用静、未济之世利用动。当未济之时、以刚居柔、上承六五、以克初阴。虽隔初三爻、有三年之久。而有刚健之才、有承有应、故有代[“代”当作“伐”、从文澜本]伐鬼方而终受赏之象。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已出其险、则伐乱之志可行也。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以六居五、非贞也。然文明之主、居中应刚、虚心以求下之助、故得贞而吉。离体光明、虚以应九二之实、故又有君子之光而有孚之象、其吉可知。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日光曰晖。言如日光之盛也。六五乘承应皆阳刚、君子相助为理、故曰其晖吉。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上与三应。三坎为酒食、又以征凶而安于未济、有饮酒之象。上应之、有孚于饮酒之象。然上在五之上、有首之象。时虽未济、至五则济矣。上九阳刚、可以有为。乃过于逸乐自纵、以信于三。有饮酒而濡其首、虽有孚而亦失之象。盖时在需、则酒食而吉。若未济之极即济之初、安可昵其私人、饮酒濡首以厉阶兆乱乎。本义大意亦同、但未及六三之应耳。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知节、则能随时以取中矣。全彖当未济之时、终有可济之理、故有亨道。但轻于济、则无所利耳。六爻吉多凶少、较胜于既济、然亦皆有戒辞。

盖既济者固宜保于既济之后、未济者亦宜慎于方济之初也。合全易而论之。

天地之道、不外于阴阳。五行之用、莫先于水火。上篇首天地、阴阳之正也、故以水火之正终焉。下篇首夫妇、阴阳之交也、故以水火之交终焉。

乾上坤下、离东坎西。此先天之易、天地日月之四象也。故居上经之始终、以立造化之体。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此后天之易、六子之用也。故居下经之始终、以致造化之用。既济之后犹有未济者、示造化之用、终必有始也。

周易浅述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