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道,其犹张弓!
严可均曰:「张弓」,御注、河上作「张弓乎」,王弼作「张弓与」。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与」字。御注、景福、敦煌庚本「与」作「乎」。
谦之案:遂州、严本亦无「与」字。傅、范本「弓」下作「者欤」。邢玄、庆阳、磻溪、楼正、柰卷、高翿、顾、彭并作「张弓乎」,类聚七十四引同。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
严可均曰:「不足者与之」,王弼作「补之」。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景福本均无「者」字,下句同。又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本「补」均作「与」。
谦之案:严本「抑」作「案」,李道纯本「下」作「低」。邢玄、庆阳、磻溪、楼正、河上、柰卷、遂州、顾、彭均作「与之」,同此石。
又谦之案:严遵曰:「夫弓人之为弓也,既○既生,既翕既张,制以规矩,督以准绳。弦高急者,宽而缓之;弦驰下者,摄而上之;其有余者,削而损之;其不足者,补而益之。」据此,知四句皆以张弓明消息盈虚自然之理。焦竑曰「『抑之』、『举之』二句言张弓,『有余』、『不足』二句言天道」,非也。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则不然,损不足,奉有余。
严可均曰:「而补不足」,御注无「而」字。「人道」,各本作「人之道」。「损不足」,各本「足」下有「以」字。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敦煌庚、辛本均无「而」字。景龙、景福、敦煌辛本均无「以」字,敦煌庚本「以」作「而」。
谦之案:遂州、邢玄、庆阳、磻溪、高翿、严、顾、彭均无「而」字。遂州、严、顾亦无「以」字。
易佩绅曰:道在天下均而已,均而后适于用。此有余则彼不足,此不足而彼有余,皆不可用矣。抑其高者,损有余也;举其下者,补不足也。天之道如是,故其用不穷也。
沈一贯曰:人之道则不然。裒聚穷贱之财,以媚尊贵者之心;下则棰楚流血,取之尽锱铢;上则多藏而不尽用,或用之如泥沙:损不足以奉有余,与天道异矣。
熟能有余以奉天下?其唯有道者。
严可均曰:御注「以」字在「能」字下。「其唯有道者」,各本无「其」字。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广明、敦煌庚本「能」下均有「以」字。「有余以」,御注、景福二本均无「以」字。
谦之案:傅本作「孰能损有余而奉不足于天下者,其惟道者乎」!严、彭、范亦作「损」字,彭有「不足于」三字。李道纯曰:「『孰能以有余奉天下』,其中加『不足』二字者非。」譣义,有道者不以有余自奉,而以奉天下,于义已足,傅本「不足」二字赘。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不处,斯不见贤。
严可均曰:「为而不恃」,御注无「而」字。「功成不处」,河上、王弼「成」下有「而」字。「斯不见贤」,各本作「其不欲见贤」,高翿句末有「邪」字。
罗振玉曰:「功成而不处」,敦煌庚、辛本「功成」作「成功」,景龙、御注、敦煌辛本均无「而」字。「其不欲见贤」,敦煌庚本「贤」下有「也」字,辛本「则其欲退贤」。
武内义雄曰:敦本「见」作「示」。
谦之案:河上注:「不欲示人知己之贤。」是河上「见」亦作「示」,顾欢同。遂州本「见」作「贵」。「斯不见贤」,「斯」即「厮」字。「斯」「厮」古今字。左传哀二年「人臣隶圉免」,杜注:「去役。」释文:「厮字又作斯。」新序杂事四、潜夫论叙录「役」均作「斯役」。此云「斯不见贤」,案诗毛传:「贤,劳也。」圣人能损有余,补不足,裒多以益寡,抑高而举下,岂劳烦役者耶?傅本「贤」下有「邪」字。高亨曰:「『贤』下当有『邪』字。本章全是韵文,无『邪』字则失韵,是其证。」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邓廷桢:举、与韵,云:「『与』,一本作『补』,举、补亦韵也。」奚侗:举、补韵。陈柱同,增余、下韵。高本汉同。武内义雄:恃、处韵。谦之案:诸说均不全。此章与、举、与(补)、余、下、者、处、邪皆鱼部,实通篇一韵。恃、处非韵,武内说误。
右景龙碑本七十五字,敦煌本七十四字,河上、王本七十九字,傅本七十七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题「天道第七十七」,王本题「七十七章」,范本题「天之道章第七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