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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校释》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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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不畏威,大威至。

严可均曰:「大威至」,御注、王弼、高翿句上有「则」字。河上无「则」字,末有「矣」字。魏稼孙曰:御注「民」作「人」。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作「大畏至矣」,壬本、景福本均作「大威至矣」。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第二句首有「则」字,句末无「矣」字。

谦之案:广明本「则大威至矣」,彭、傅、范同。柰卷作「大威至矣」,罗卷作「不畏威,民不畏威」。古「畏」「威」通用。

高亨曰:「至」者碍止之义。言民不畏威,则君主威权碍止而不能通行也,正所以为人君用威者警。下文云「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即明告以勿用威权矣。

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严可均曰:「无狭」,王弼作「无狎」。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狎」均作「狭」。

谦之案:邢玄、广明、庆阳、磻溪、楼正、柰卷、河上、高翿、严、顾、彭、赵并作「狭」(蒋锡昌校严本作「挟」,案怡兰堂本严亦作「狭」),傅、范本作「狎」,作「狭」是也。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注:「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言威力不可任也。」又「自爱不自贵」句,引王注:「自贵则物狭厌居生。」疑王本亦作「狭」。又毕沅疑说文解字无「狭」字。奚侗曰:「『狭』即说文『陕』字,隘也。隘有迫谊。『厌』,说文:『笮也。』此言治天下者无狭迫人民之居处,使不得安舒;无厌笮人民之生活,使不能顺适。」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谦之案:二「不」字,傅、范本并作「无」。又「厌」字,御注、范、夏竦古文四声韵并作「厌」。下一字是,上二字非。盖古厌饫、厌憎作「厌」,迫逼作「厌」(参照邓廷桢双砚斋笔记卷四)。此章下一字作「厌」,上二字皆作「厌」。经文五十三章「厌饮食」,六十六章「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亦作「厌」。又吴澄本上「厌」作「狎」,亦非。吴曰:「『不狎』,旧本作『不厌』。庐陵刘氏云:『上句「不厌」当作「不狎」。』今从之。夫惟不狎其所居而畏所畏,是以不厌其所生,而大可畏者不至矣。」案其说盖不明「厌」之二义,而妄改经文也。上「厌」字与下「厌」字,今字形虽同,而音义尚异。上「厌」,压也;下「厌」,恶也。盖「厌」字四声转用,最为分明(参照顾炎武唐韵正二十九叶)。「夫唯不厌」,「厌」,益涉切,则入声也。「是以不厌」,「厌」,于艳切,则去声也。释文出「厌」字:「于艳反。」是知有下「厌」而不知上二「厌」字,遂使老义为之不明。说文:「厌,笮也,从厂,厌声。」徐曰:「笮,镇也,压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将以厌众。」后汉杜邺传:「折冲厌难。」前五行志:「地震陇西,厌四百余家。」礼记檀弓:「畏、厌、溺。」荀子强国:「如墙厌之。」又解蔽:「厌目而视者,视一以为两。」集韵或作「厌」,亦作「压」。此云「夫唯不厌」,即「夫唯不压」也。下一「厌」字,于艳切,当如论语「学而不厌」之「厌」,周礼大司徒注疏「有嫌厌」之「厌」,淮南主术篇「是以君臣弥久而不相厌」之「厌」。「是以不厌」,即「是以不恶」也。夫唯为上者无压笮之政,是以人民亦不厌恶之也。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罗振玉曰:「是以」,敦煌辛本作「故」。

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故」。傅、范本「不」上均有「而」字。又「去彼取此」句见十三章、三十八章,淮南道应训引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威、至韵。武内义雄:增知、爱、贵韵。谦之案:严可均说文声类脂部收「至声」「威声」。王念孙古韵谱威、爱与贵同入脂部,至,并入脂部、至部。又知,入支部,则不但威、至为韵,威、至、知、爱、贵实支、脂合韵也。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四十五字,傅、范本四十八字。河上题「爱己第七十二」,王本题「七十二章」,范本题「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