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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校释》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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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

严可均曰:「朴虽小」,御注作「扑」,王弼作「朴」。「天下不敢臣」,王弼作「天下莫能臣也」。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英伦诸本「莫能」作「不敢」,景福本作「莫敢」,又均无「也」字。

谦之案:道藏王本脱「朴虽小」三字。「天下不敢臣」,谓道尊,可名于大也。

王侯若能守,万物将自宾。

严可均曰:「王侯若能守」,御注、河上、王弼作「侯王」,梁武与此同,河上、王弼「守」下有「之」字。

罗振玉曰:梁武、景龙、敦煌三本并作「王侯」。

劳健曰:「王侯若能守」,傅与景龙、敦煌皆如此。范作「王侯若能守之」,诸王本「侯王若能守之」。他本皆无「之」字,「王侯」皆作「侯王」。释文云:「梁武作『王侯』。」按「侯」「守」二字,自谐句中韵,与第四十二章「王公以为称」,「公」「称」字同,当作「王侯」。

谦之案:作「王侯」是也。惟公、称,侯、守协韵之说,皆非。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严可均曰:「人莫之令」,河上作「民莫」。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民」均作「人」。广明、景福二本「均」下有「焉」字。

谦之案:「人」字,诸王本作「民」,永乐大典作「人」,傅本作「民」,范同此石。室町本「均」下有「焉」字。

易顺鼎曰:按唐韩鄂岁华纪丽引作「民莫之合而自均」,「令」疑「合」字之误。「莫之合」,即听其自然之意也。言天地相合则甘露自降,若民则莫为之合,而亦且自均,极言无为之效耳。

谦之案:玉篇:「均,平也,等也。」周礼「均其稍食」,注云:「均,犹调度也。」又字林:「均,田也。」此言「人莫之令而自均」,盖古原始共产社会之反映,语意与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相同。作「令」、作「合」、作「命」谊均可通,惟此作「令」是故书。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天将知止。

严可均曰:「天将知止」,御注、王弼作「夫亦将知止」,河上作「夫亦将知之」。

罗振玉曰:景龙「夫」作「天」,无「亦」字。景福本「夫」作「天」,有「亦」字。

谦之案:作「天」乃字误。宋刊河上本、室町本皆然。白玉蟾曰:「一本作『天亦将知之』,下同。」毕沅曰:「河上公作『天亦将知止』。」知其误已久。广明本「夫」字稍缺,吴云亦误校为「天」,云:「『天』,傅本作『夫』,易州本亦作『夫』。」不知「天」乃「夫」字之误。王弼、傅、范皆作「夫」。范应元曰:「『夫亦将知止』,马诞、王弼同古本。」当从之。

知止不殆。

严可均曰:御注作「知止所以不殆」,河上作「知之所以不殆」,王弼作「知止可以不殆」。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英伦三本作「所以」,景龙、敦煌二本均无此二字。

俞樾曰:案唐景龙碑无「可以」二字,是也。王注曰:「知止所以不殆也。」盖加「所以」二字以足句,而写者误入正文,故今河上作「知之所以不殆」。此作「可以」者,又「所以」之误矣。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所以」。聚珍板殿本作「可以」,「可以」为「所以」之误,俞说是也。

譬道在天下,犹川谷与江海。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道」下有「之」字。「与江海」,御注、河上作「之与江海」,王弼作「之于江海」。

罗振玉曰:「之于」,御注、景福、英伦三本作「之与」,景龙、敦煌二本均作「与」。

易顺鼎曰:王注云:「犹川谷之与江海也。」是本文「于江海」当作「与江海」。牟子引此云:「譬道于天下,犹川谷与江海。」字正作「与」。

蒋锡昌曰:道藏王弼本「于」作「与」,当据改正。二字古本通用,见经义述闻及经传释词。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名、臣、宾、均、名韵(耕、真通韵),有、止、殆、海韵(之部)。奚侗:臣、宾、均韵,有、止、止、殆、海韵。

谦之案:臣、宾,真部,名,耕部,均真、耕兼收,此为耕部通真部之证。离骚亦「名」「均」为韵,奚侗未及此。武内义雄本「止」作「之」,云:「『无名』『有名』之两『名』字韵,其间『朴虽小』以下三十五字,臣、宾韵,之字为别韵,疑错简,参照『名亦既有』以下三句,有、之、殆韵。」武内殆亦未知耕、真通韵也。

王念孙曰:「止」与「有」为韵,「有」,古读若以,见诗及楚辞(读书杂志卷三之四)。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六十四字,敦煌本六十五字,河上本七十字,王弼、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圣德第三十二」,王本题「三十二章」,范本题「道常无名章第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