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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证释》宗圣讲述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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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之书,文王所作;易卦之象,伏羲所制;

文王演之以尽其变,是为周易;故卦象一而用二,卦名同而用殊;

以伏羲初制为先天象,文王复演为后天象;以此分别,体用斯明。

然夫子删订六经,独宗周易,而不及文王以前者;文王之作,足赅各易也;文王之易,虽属后天,而先天存乎其中;

人之生也,神存形中;言形而神在,以神之德,体物不遗也;先天之象亦然,先天以后天用,后天以先天神;先后并行,神用无极;

故曰「神无方,易无体。」以体不见。由其而用见也。

然体不可见,因而忘之,不可也;先天之象,不用可也,因而蔑之,不可也;

故言后天必及先天,原始要终,易之道固如是;

推来溯往,易之用亦当然;明乎先天,则知后天所出;明乎后天,则知先天所存;

气数不同,名类异致;虽犹木本与枝,水源与流;一脉所传,而在既变之后,形神各别,理气殊途;有一而不一,同而未同者在也。

故言文王之易,必溯以前之易;习文王之卦,必本以前之卦;卦同而异,以用不同;易异而同,以体无异;故虽有同异,而不得不求其合也。

合则通,通则神;不合不通,滞于物,而失其神;将何以致易之用哉?故学者,必将先后天二者,气与数之分,明晰无遗。再将二者之合,通贯无滞;

庶可以因文王之作,探伏羲之制;即可由周易,包括以前之易也。请将先后天卦象之同异者略述之。

先天八卦方位次序,与后天异;先天乾坤上下,离坎东西;震居坤左,巽在乾右;艮连坎坤,兑接离乾;此为相对,方位卦象皆相对也。

乾阳坤阴,离阴坎阳;震艮皆阳,巽兑同阴;

阴下阳上,阴上阳下;一阳与一阴对,二阳与二阴对,无相失也;

故其数为乾一、兑二、离三、震四、此左之行卦;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此右之下行卦;而其本数,则与河图同;

其式为左右两行,左则自下数,右则自上数;左为震一、离三、兑七、乾九,右为巽四、坎二、艮八、坤六。

            九 乾                       巽 四

            七 兑                       坎 二

                          五

三 离                       艮 八

            一 震                       坤 六

此即先天卦数,合河图者也;以乾九坤六,为乾坤大用;左为阳数,一三七九,顺行而上;

右为阴数,四二八六,逆行而下;五在中央,以一合六为水,三合八为木,七合二为火,九合四为金;

五为土 ,以成交互之则;一与四、三与二、七与八、九与六、皆成五,即中央所得之数也;故卦八而数九,中数暗藏;明卦之体不见,而寓于用也。

乾用九,坤用六,为用之最大者;以阳极于九,阴终于六;

九六为乾坤之用,即全易之用;故以九六代卦之用。九与六合为十五,成中央土数,即体也;

体以用见,故乾坤以下各卦之用,皆为五,不违其体;体一而用殊,八卦各有所用,而体则一;

五在中央,名为中数;中者天下之大本,八卦皆自此出;万物皆归于中道,此数之妙,亦气之所存也;

数以纪气,气行无垠;周流无息,而不离其宗;即永系于中也。

中之气,先天之真,八卦之气,两仪之象,八卦有物;

故气有二,而成生化;有升降消长,而成变化;真气无形;独居中央,无动无变;八卦有名有数,中气无名,而数以用成;

此即伏羲本河图之象,制卦象也。卦八用九,而不以九卦者;为示中气之先天,而有异乎他物也;然有物,则有此气;卦虽八,而中气仍在,其妙义可见矣!

后天八卦之象,方位次序,均与先天异,以先天之已变也;

其象本于洛书,而成二五交错之用;故离上坎下,震东兑西;乾居西北,坤处西南;巽在东南,艮移东北;离阴而在上,坎阳而就下;

震木在东,如日之出;兑金在西,如月之升;乾以金而连兑,巽以木而接震;同类相亲也。

坤以地而守南隅,艮以土而归北角,土气分布也;阴阳皆交互以成生化,五行有生制以为功用;以其后天之象,必由二五之交错,气数之升降往来,而后见其生化,成其功用也。

               四 巽                    离 九

               三 震                    坤 二

                             五

               八 艮                    兑 七

               一 坎                    乾 六

由八卦之序数之,则为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循环以行,牵引以用;

而其本数,则为坎一、坤二、震三、 巽四、乾六、兑七、艮八、离九,其式仿洛书也。

坎为一,自下始;左右皆由下上,阴阳皆交互行;不似先天在左上右下,左阳右阴;两相对待,而未交合也;

后天之象,在生化之后,本已交合;故气为同化,数为连生;

自坎至巽,为左之四卦;自乾至离,为右之四卦;

其数原以一二三四居左,六七八九居右;而其中二八易位,坤艮易方;

故左则坎一、坤八、震三、巽四,右则乾六、兑七、艮二、离九,

以成后天之数,合乎洛书者也。

洛书之数,二在西南,与七连;八在东北,与三接。正符河图之数。二七为火,转为金,三八为木也;

故后天卦数,下则坎一与乾六合,上则巽四与离九合,金水为横也;

左则坤八震三合,右则艮二与兑七合;木火为纵也;

以在后天金火易位,变为水火上下;金木东西,而巽木仍连震;

乾金仍接兑,离与坎对;水火相交,坤与艮偶;土地分化,土为四季之旺,分布于四行中;故土在后天,得时最多,以成生化之本也。

水火既济,则万物以生;雷泽归妹,则万物以化;

有地山之谦,以行其令,厚其德;则万物以成,而后后天之用可见也;

且以乾六与巽四合十,则天风姤之象,示气之媾遇也;

以坎一与离九合十;则水火即济之象,示气之交济也; 

震三兑七亦合十,坤八艮二亦合十;则谦与归妹之象,示气之通贯和好也。气皆交和,用乃宏大;

数皆错列,功乃周密;而体以用见,神以功名;则中数之五与十,仍存其中矣!此后天八卦之象,全本乎洛书者也。

述圣讲义(一)子思

周易一书,文王所本于连山、归藏者,而复推衍其变,以与伏羲之作相证也;

故卦象不异,而序异焉;文王六十四卦序,虽参伍错综,往复循环,与本宫本卦之序异,而仍不变其宗。

宗者伏羲八卦之序是也,伏羲八卦为各易根本。无论何易,皆由其序而推衍之;故连山、归藏、周易三者,其所宗皆同;

即本宫本卦,及六日七分、十二辟卦之序。亦自伏羲卦序所变,初无异也;其所异者,为其用耳。

用者合于时宜,孚于人事;本于天道,翕于鬼神,而无间隔也;

故夏有连山。商有归藏,周有周易,时之殊也;

有天地之序,日月之度,岁时之历,人物之生,幽明之道,不相侔者,则卦用以变;

故有本宫、本卦、六日七分、辟卦之异;及夫纳甲、纳辰、纳音、运气、占候之差也;

盖卦以象物事,物事不一,则卦用不同;而卦之为卦,仍止六十四;其应于变者,唯有异其序。序异则用殊,虽卦同,而为象不同;

故各序皆有其象。以致其用,非重复也;亦别有他易,而异于伏羲文王之制也;

制羲之制最古,时世简朴,事物纯省;故为序者少异例,以不用也,递降而时移世易,物繁事多,则必推其变,以穷其用;

而后序之异例日加,为易亦日众,此自然之理也;苟有贤者,能通其变,则卦序犹可推衍之以应于用;亦如文王之变连归为周易也。

故周易;文王之制,周代之作;为孚有周政教之用,应当时事物之变也;

三代之政教极于周,故夫子删订以周易为主;周鉴二代,崇五帝;明周之作,即足概以上之制;取周易,足以窥各易之用也;

然周易之序,序周时之政教,即足概以上之制;取周易,足以窥各易之用也;然周易之序,序周时之政教,应事物之变者;以后有所传者、亦可辅周易而广其用。

非仅限于周易也;故于各序之列。有由来者,亦宜习之;以广易道,而神变化,此固夫子之微意也。

本宫之序,以乾、坤、坎、离、震、巽、艮、兑 相对之卦次;

如乾本宫卦,一世为姤,二世为遯,三世为否,则变于坤,四世为观,五世为剥,皆坤卦所变;六世游魂为晋,则乾附于坤;七世归魂为大有,则乾反于乾;

自本卦至三世,属本宫所变;自四世至五世。属对宫所变;六为附于对宫,故曰游魂,言在外也;七为返于本宫,故曰归魂,言归本也;

此本宫之序例,以本位与对位,相生相变,次第以成;七世而终必有始,往必有复;故三变而易对宫,七变而还本位,与其本卦成一宫;

八卦虽属一宫,已见交错往还之象;非纯一宫卦也。

盖既有生化。必有阴阳;阳合于阴,阴交于阳,生化始成;阳还于阳。阴还于阴,循环始见;本来天地万物生化,固如是也;

故卦序象之,其异乎周易者,则所交错往复,仅限于相对二宫,而不及他卦;

故其所象者,先天初化,万物始生;二气初调,五行未杂;其数简,其气纯;与周易之错杂循环者异矣!

且本宫之序为纵,周易之序为横;

本宫八卦,为一宫卦属,而不连他宫卦;

如乾宫各卦,皆属金;纳甲纳辰、皆同乾卦;唯游魂属艮,归魂属坤,不同乎乾;

以其气变,数亦易也,气变则改其情,数易则殊其名,此必至者也;然其大用,仍不离其宗;

故所取者,仍本宫内之所合卦;如晋取艮,则遯卦之所合;大有取坤,则否之所合;个二世三世之卦也。

夫卦在后天,以下卦为主;而本宫卦以上卦为先,

如姤卦乾上巽下;不从巽而属乾,则以卦之变自下始也;

乾之变初爻为阴,则成巽,而姤卦出;故以下卦明变也。

二变则为艮,三变则成坤,四以后所变者,上卦各爻;

故反以对宫为主,而坤不动也;迄七变归魂,而始还于本来,

而后后天之用见,如大有一卦,乾在下,与前一二三世相孚;而乾卦之气乃完,生化循环之用乃尽;其序之次第,皆自然而然;

亦犹天地生化之序也,乾宫如此,他宫亦然;其例皆同,不待尽述。

本卦之序,有方圆二图,即世传之先天六十四卦方圆图;

宋人所得于道家者,实古人所留传也;

其序一依伏羲八卦位次之数,既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全与河图数合;

乾与坤对,一始一终;离与坎对,一来一往;余卦顺序,分阴分阳;以明气之升降,数之消长也;

自乾卦始,为一之一,属乾卦者则为夬、大有、大壮、小畜、需、大畜、泰、八卦。

顺序数之,则夬为兑乾合,为一之二;

大有为离乾合,为一之三;

大壮为震乾合,为一之四;

小畜为巽乾合,为一之五,

需为坎乾合,为一之六;

大畜为艮乾合,为一之七;

泰为坤乾合,为一之八;

是八卦皆属乾卦所合而生者。乾之所生八卦,凡乾在下者,无论上卦何属,皆归乾,

其次第则全依先天数;自一至八,一为乾、八为坤、相循环也,故皆相对。

其次则兑卦所属,自履始,为乾兑,为二之一;

次为兑卦,为二之二;次为离兑之暌,为二之三;次为震兑归妹,为二之四;次为巽兑之中孚,为二之五;次为坎兑之节,为二之六;次为艮兑之损,为二之七;次为坤兑之临,为二之八;

是八卦皆属兑卦所合而生者,故为兑卦属;而其数以兑属先天数二,故皆统于二。犹乾所统于一也。以下各卦皆依此例;以迄于坤卦,为八之八,而殿六十四卦焉。

乾始坤终,乾一坤八;气数相得,而成全易之序,为图或方或圆皆同也;

盖此卦序,纯本先天之象,以明天地物事之序,有所定也;位有定方;至有定时;上下有次,左右有纪;升降有度,往复有制;

不相差于黍粒,不相失于毫毛;故其致用不同后天,而异乎周易之序,且不同先天生化之例,而异乎本宫各卦之序;

其象之所指,为明先天之物与事,俾知气数之本源,而得生化之初象;方以象地,圆以象天,天地既立,万有斯定;

故其制为道家所重,实足以探先天之奥,明无为之道;超形迹之上,达天人之源者,惜乎世人未知其用耳。

本卦序与本宫序,二者有可印证处;

如本卦乾卦所生八卦,夬、大有、大壮、小畜、需、大畜、泰、诸卦。

合之本宫;则仅本卦之乾,与归魂之大有,属乾宫;

其泰、大壮、夬、需、四卦,则属对宫坤宫;

其小畜、大畜、二卦、则一属巽宫,一属艮宫;

是八卦分属四宫也。而所属者,仍与本宫之例合;

如对宫四卦,原由本宫变;乾坤对变,原定例也;

大小畜二卦,虽非本对宫,而小畜由巽合,即本宫一世之所变;大畜与艮合,即本宫二世之所变;

本宫一世为姤,亦变巽也;二世为遯,亦变艮也;卦虽不同,所合之例仍同。

故本宫乾宫八卦,由对宫与对宫合变者,亦四卦;

与巽艮合变者,亦二卦;是与本卦之变例,异而不异也,坤卦亦然;

所属八卦除本宫外,亦属乾宫者四卦,属震兑二者二卦,与本宫之变例皆同;

故卦虽殊,气之所合不殊也。乾之气由西下,而与对宫坤合;

坤之气由东上,而与对宫乾合;无论何序,其例不差,盖天地阴阳之气,原来如是也;

凡本卦各卦,皆以阴阳升降,本对合化,而生各卦,其例不乱,故其序有定,如指与臂;其象有数,如线串珠;无或差池,无少凌乱。

不过本卦之序,明先天之真,由下而上,以返本复始;

故其卦以下卦为主;本宫序则为明后天之象,由内而外,溯源达流,故其卦以上卦为本;

一自下而上,一自上而下,其变化次序不同耳。

苟细按之,自得其故;如为人事吉凶,物理变化;

则本宫之序,便于用也。如为天道往复,元气动静,则本卦之序,得其真也;

故术家卜筮,必取本宫飞伏纳甲之图;而道家修恃,必重本卦方圆合数之象;

皆易中精妙,非浅识可得;此不过举其大要,以明其用耳。

易之合岁时者,有辟卦序、有六日七分、岁象序;

辟卦者,以乾坤二宫卦,除游魂归魂二卦外,分配十二月;自四月起乾,五月乾之一世姤,六月二世遯,七月三世否,八月四世观,九月五世剥;十月则为坤,十一月坤之一世复,十二月二世临,正月三世泰,二月四世大壮,三月五世夬;

周而复始,以象二气之流行,明寒暑之迭更也。

另有分各月属春夏秋冬四时,而分各宫分配之者;即以震巽二宫分配四孟月,离坎二宫分配四仲月,艮兑二宫分配四季月,而循环交错,以周一岁,与十二辟卦相应;

其取义盖本周天之数,三百六十;天地主其纲,则半为天,半为地,各得百八十;故以乾坤二宫之卦,分主冬夏;自已至戌,属天气,即乾主之;

自亥至辰,属地气,即坤主之;而更以六子,分象四季之气;

震巽为长,乾坤之长男长女,故震配春夏二孟月,即正月四月;

巽配秋冬二孟月,即七月十月;

坎离为中男中女,故配四仲月,即二五八十一月;

艮兑为少男少女,故配四季月,即三六九十二月;

如是乾坤二宫总主一岁,犹二气之升降消息也。

震巽六子分主四时,犹五行之分合生化也;故一年三百六十余日,合之于六子之爻,亦三百六十爻;

乾坤二宫,则合十二月;虽纲目交错,日月代嬗;若不相接,实则后天二五生化,固交错而行,代嬗以成,非复先天之单纯也。故卦象往复,爻象错杂;

气数相间,循环无尽;虽以一岁为例,非限于岁月也。

本来卦象,无所不包;其序既殊,其用自异;而一岁气数,恰符周天之数;

日月推行,恰符阴阳消息之度;远者可譬于近,难者可喻于易;

就其简明者衍之,足以推于精微。极于高深;非日六十四卦,专为岁序用也;

故此岁序之易,亦言易之一例,有不可不知者焉。

六日七分岁象序者,以全易六十四卦分配一岁;

而将坎离震兑四卦,当二至二分;震主春分,离主夏至,兑主秋分,坎主冬至,谓之四正;

余六十卦,以每月五卦,一卦主六日七分;

因一岁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一,则卦六十合三百六十爻;

每日八十分,一卦合六日七分,恰当一岁之数;

其气始于中孚,其时始于冬至之月;

由复至咸,共半岁;为八十八阳爻,九十二阴爻;

自姤至中孚,亦半岁;为八十八阴爻,九十二阳爻 ;

恰当百八十爻,而主阴阳寒暑之数。

而中孚至复,咸至姤,恰得六日七分;定为例,实天时之度数,自然之序也;

卦以交错,爻以次第;一升一降,一往一复;象气之周行,后天生化之例也;

故其序可以纪岁候时,可以占天验气;即四正之卦,分管四时,以候四气;春夏秋冬有其序,生长收藏有其令;木以长春,火以长夏,金以长秋,水以长冬;五行不失其常,二气不乱其道;以往复循环无尽,而消息进退可见;其易之传,盖已久矣!

盖自黄帝造甲子,历数渐明;尧舜之时,历象尤备;其制仿于易卦,本于河洛之图,合于日月之纪,非率尔之作也;

易传曰;「悬象着明,莫大乎日月。」日为阳,月为阴;后天之离坎,代先天之乾坤;故岁象以坎离为主,当冬夏二至;冬至为阳生阴消,夏至阴生阳消;

实一岁寒暑之枢机,而四时气候之中宰;震司春分,如日之升;兑司秋分,如月之上;为阴阳之管钥,实岁时之道路;

皆为气数所至,而象最明;以之合时令,则足为历家之所法;以之体天道,则足为生化之模范。

盖其序之取义;虽近辟卦, 而尤善焉;不过辟卦法乎先天,故以乾坤二宫,为一岁之综;而岁象法乎后天,故以坎离四正,为一岁之纲;

先天乾坤对位。主于上下,此伏羲八卦之序;

后天坎离震兑分主四正,此文王八卦之序;

二者各有取义,而后者最宜于后天之用;以所象无不交错往复,所配皆以消长平均;

以合一阴一阳之道,而能会通日月之行也。

故中国之历法,实本此序;而后人以之占筮,亦无不验;其为易之精妙,亦足与周易相证;

即合之其它各易,不问为先天后天,亦无不贯通;要以后人多不明其用,忽其旨趣;门户之见,以责难之,方技之辞,以鄙夷之;遂使上古流传之易,反为俗人所讹,岂不惜欤!

述圣讲义(二)——子思

周易之用,在乎人之诚,不必一例;

如周易之序,固为周时太卜所司;而太卜所用,兼及连、归,不限文王之易也;

则可知易之为用,不以序为限;但有是序,即有是变;有是变,即有是用;伏羲之易,有伏羲之用,文王之易,有文王之用;

夫子合二者而作杂卦序,即夫子之易,亦有夫子之用也。

推之连山之易,有连山之用;归藏之易,有归藏之用;

八宫之易,有八宫纳甲之用;岁象之见,有六日七分之用,分而言之,各有其用;

合而通之,则易之用,广无不包,变无可穷;

而能通之为一者,则见天地之心;斯非圣知不克也!

就其最简易者,则但执一易;审其象,参其数,列其图;而合其先后天,明其辞而衍之经与传,则亦可以得易之用矣!

故易之种类虽众,精其一者,能通其余;若一而未精,虽多奚益? 目迷于象数之异,手迷于图表之繁,能纪其粗,而遗其精;逐其物、忘其神;则为易百年,曾不得易道之一二;此后世有扫象之说也。

夫易之本在象,而扫之,将何以见易? 岂非以世人之驰于外,而遗其内;

求其未,而弃其本欤! 故习易者,必先去其蔽,所敝者,多而不精,博而不深;能于貌,而不及于神;以为能通习,而不知无一得也;

故各易之序。夫子不录;仅取文王者着为经,而集其它关乎易理者,述之为傅;

做学者知所宗,而不纷其智,知所本,而不乱其思;庶由一以通其余,由易以达事难,由近以赅其远;则习之有成,而易道亦不荒塞;此则夫子删易之微旨也。

夫易之致用。非为卜筮也;若为卜筮,则巫祝在,夫子不以之首六经也;

夫子以易为六经之首者,以其用明天人之道,类万物之情;定日月之行,奠山河之度;可以致治平之业,可以正性命之功;

可以四达神鬼之情;可以敷教化之德;故其用在此,而不为卜筮也。

然卜筮亦易所固有,卦爻之辞,吉凶之占;悔吝之途,君子小人之道;皆着于象数,征于言文;苟按其数而卜之,因其辞而决之;

则所谓易逆数也。通变化而行鬼神者,皆在传中揲卦之法,可见之也;故经不备者,传则补之;经取其约,约而后尊;传取其博,博而后宏;

用宏而道尊,则易之精粗皆备;故传所举者,有各易之例;凡连山归藏之类,八宫岁象之图;上自先天,旁及河洛,无不征取,以为周易之辅,而明易道之大也。

故读经则专文王之制,虽伏羲之序不列;读传则必广搜各易之图,而不限于一种;此讲易时必旁及各序也。

人或疑其言之杂,不知正欲其杂也;人或谓异于经文,不知正求其异也;

杂则变例多,而用可广;异则分类明,而道可通;此传之本旨,夫子订易之征意也。故传中之辞,各不相类;

方位次序各不同;名类上下各不一,其所以然者,各易之原制如是也。

各易皆可用于卜筮,而周易最善;其次则八宫纳甲法,其次则岁象六日七分术;

而伏羲先天本卦方圆序,则为示修养之道,明先天之气;

若用于卜筮则浅矣!然亦能通,不过难测耳;至俗傅各种卜易法,皆由数者变化而来,有当有未当也;

与周易等者,前有连山、归藏,后有夫子杂卦;皆以卦爻象数为本,不取甲辰,不用日月;其道简而理微,人多难知;

故卜者不用,而好八宫与岁象术;其实理数一也,苟通者无所忤焉。

做周易之卜,古之史传常见其例;其应甚灵,岂古可用,而今不宜哉?

盖用之在人,能诚而通神者,何易不可灵? 否则虽俗浅之术,亦不得其效;

故易之用,不在序之异也;序之所异,不为卜也;其理见前,可以知矣,周易之精,在以后天之物象,明先天之气数;

一卦一爻,各有所象,而贯通先后天,以明其变化;故不枝不离,而独来独往;为最宜于时中之道,合于戒慎之教也。

以文王作此,正囚辱之时;忧天下之乱,存革正之心;鉴前人之敝,立新教之意;故其辞巽而决。其旨正而中,其道极变化,而仍守常度;

其志攘暴乱,而先重仁德,故与夫子中庸之教,修道戒慎为本;忠恕时中为用,立诚复始为成,其义正同。

夫子取之以继尧舜之传,而明文武之治,即所谓祖述宪章者,易经居其首也,中庸之书,继易而作;皆言事而归于道,言人而归于天,原怡返终,正其性命,明物达情,通其精粗;

故言博而约,辞详而明;为古圣心传之所存,而儒家至教之所寄也。后之学者当加意焉!

亚圣讲述——孟子

夫子删定六经,取文王之易为首,同于尚书,为三代以上之遗;于此可见二帝三王之政教,神农伏羲之制作也;

而不取连山、归藏,及伏羲神农之易,独采文王者;

为文王之易,即各家之所传;传至文王变例已多,易道更明,易习易知也,伏羲神农尧舜之时,有象无文,有文未备;连山、归藏之易,有文异义,有变未全;唯文王之易,象仍古昔,文备义明;变推新例,体具用昭;

故言易至文王,为最宜于时之制,而易道亦更发皇光大矣!

此夫子序易,以周易为本者也;然周易虽善,旧制亦不可尽弃;伏羲之作,固为易之源,不可不知;即神农尧舜夏商之易,亦不可不明;

则将其说备载于传,系之于经,故曰系辞。而以证诸经文,广其变,推其用也;

故有先天乾坤上下之位序,为伏羲之遗,即天地定位一章所述也;有日月成岁,合乎天行之序,即揲蓍求卦象一岁之一章所述也;

有纳甲应爻,分宫飞伏之序,即出震齐巽,先甲后甲各所述也;

有日月代行,水火上下之序,即后天卦位,三索得男女各节所述也。

其它如地代有终,归藏之羲也;艮为终始,连山之义也,方圆之图,伏羲之制也;

纳甲纳音,黄帝之制也;岁象辟卦,神农之制,及于尧舜,而更推衍者也;

九宫五行,五运六气,河洛之遗,及于黄帝,而更发明者也。

故易者成于各圣,传于千古,而其义备于传,以与周易证明也。夫子犹以为未足,更合伏羲文王之作,先后天之象,各家之制,而成杂卦传;

杂者合也,合各种而一之,以见其会通一贯之义也;

故以之终诸书,而成夫子之易,是易虽取文王,而仍包各书,夫子之作亦附焉,此读者所宜知也。

易之致用,一而已;一者道也,故各易,皆为明道用;

无论为伏羲,为文王,为先天后天,为连山、归藏,皆不离于道;然道自一,何以各易不同?

则为明道之方,有不同耳,道本无方无体,人之求之也,则有其方,以悟其体;

是犹行路,或车或马或步行,其行一也;所以行不同也,故各易各有其方,以明其用;在太上之时,道至简,事至略;人朴物醇,生计至易;

故象之者,亦直朴无文,而见道亦真;其后则渐降渐变,渐繁而文;而象之者,随之而异;故易自古入今,自简趋繁,人事使然;道之为道,固未改也。

故一易之用,为应时之需;时之不居,易亦必变,此易之所以为易也;

伏羲之易,名为先天,义为修道,政尚虚静,教崇纯朴,其时然也;

神农黄帝以迄尧舜,生息日众,世事日新;政日以备,教日以详;善恶以明,吉凶斯判;故其易亦由简而繁,其用由纯而杂;

尧舜之后,文胜于质,政明于教;礼备于德,事增于物;变化既多,气数以分;于是三代之易,更张其旧,名适时宜,以为新制;

至文王而变益异,时势既迫,事物乃非;道晦不明,教亡不复;政失其纪,俗失其常;善不敌恶,吉不侔凶;君子道消,小人在位;易道至是穷矣!

穷则必变,敝则必革;此汤伐桀之时也;

文王师之,以变为新易,而寓教于卦象焉;故周易者,革旧改新,正教明道者也;

当时晦塞,值身穷因,而欲为此挽回教政,光复道德,其非易事。盖可知矣。故其为象曲折反复,为辞宛委丁宁;

一变前日之作,而成独有之制;此其与伏羲之旧大殊,与连归之辞亦异;而成一后天之易也。

盖文王之易,与时相宜;后天者,奉时也;本无先后天之名,以别于伏羲,故曰后天;以能奉天时,故曰后天;其实易一也,

用异耳;若分先后,则文王以前者,皆宜先之;伏羲以后者,皆宜后之;而独先伏羲后文王者,以二易足尽易之体用耳。

若推而言之,则连、归各易,皆后天也;以其明伏羲之变,同于周易也;

不过归藏出,而连山亡;周易成,而归藏息;时之既易,易亦随之,由历代之文物考之,则连归可备参证;

若以时之宜,变之极,明易之道,为后世之则;则唯周易足与伏羲表里,取周易而他易其中矣! 此夫子以周易为轻。而博搜各易之义为传也。

周易之用,为救时明道,而本于易之原旨;易者以六爻三极,合天地人者也;天道阴阳,居上两爻;地道刚柔,居下两爻;人道仁义,居于中央;此名三极,以人道为纲;

故三四爻,人之位,善恶之门,吉凶之途,皆在是焉;人为天地之中,道之所存,时之所依;教政所出,生化所成;

故天地之道,依人而明,时之敝,依人而新,教政之失,依人而复振;仁义之不讲,时之乱也;教政之不明,人之责也;唯人能理乱救亡,正失止敝。

故圣人则之,以负其任;而文王适逢之,乃明易之变,而济道之穷;

以教寓于象,而济道之穷;以教寓于象,以心存于卦;

故其易与前异者,应夫时也。道之不明。时之所为;时之不回,则人心失所主,而变生焉;变之乱者,时之咎也;变之治者,人之功也;人应时而为变。变乃通,通乃道;

故道在时,而圣人乃能用时;用时变时,是曰时中;道之存也,时之隆也,则守其常;道之晦也,时之污也,则达其变;唯变乃复于中道,而道乃明。

圣人在因时明道,非守死而忘时也;乃因时而变之,以存亡正失也;

故文王之易在于是,其意若曰;伏羲之易,经常之道,不可变也;时无明之者,易乃日晦;必以变而新之,则前者益光大;

其义取在革卦,革以去故。言去时之污也;而其用取之鼎卦,鼎取新也;言新易之道,而光大伏羲之制也;

故其序以往复循环为则,以吉凶相对,善恶相当;明世道之无往不复,而人心无时不动;必以善制恶,以新革故,以成循环之数,而复归于道;此则文王之易所以异也。

夫连、归递嬗,夏商异代;其政教不一,制度各殊,故文王因之;而鉴于二者,成其新作,存其所长;尤能揭二代之善制,合两易之成规;以开有周之政教,为尽美尽善之礼乐制度;此夫子有从周之叹也!

故文王之易,为易道之大明;其旨在变,变以复道;乃宜于时之敝,道之衰,教之亡,政之失也;

故夫子独取之,以鉴于周道之微;春秋之乱,非重新易教,不克以复尧舜文王之道,而续伏羲神农黄帝之德也。其意见于杂卦焉,苟有明哲之主,而取用之;以新政教,振仁义;以尽人道,合乎天地之原旨;而因时推变,以孚革故鼎新之义;则文武之治,周初之礼乐制度,固当复见于世。

则夫子老安少怀之志,大同之愿,时中之智,皆将见于行事,非复微言之拟,文章之可知而已;

观夫杂卦传末云:「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云云,盖已自言其效,或者他日必验于世;时乎时乎,吾知之矣!运之流行,宁无极乎 ! 请留吾言,以待后人之证之也。

亚圣讲述(二)——孟子

易道兼体用,统神形者也;先天卦象,可用以释道之真体;而明神天之德,成诚明之功;

后天卦象,可用以释道之大用;而明人物之生,成位育之德;合而言之,则内圣外王之道,大学之修齐治平,中庸之中和诚明,莫不在易中也! 智者见之谓智,仁者见之谓之仁;以道无大小,所见者有大小耳。

易之初,有象无文;象则随人所解,文则泥于一诠;故以象用,而不重文字也;

易之后,兼象与文;象存其真,文释其例;二者并重,则后天物事可见;从文明象,则先天性亦知;故易在后天藏体于用,犹寓神于形也;

以人言之,其未生也,无神形可分;迨其既生,形着神隐,神在形中,未尝无也;神主其真,形达其用;知觉运动俱全,而生育以见焉;易之为用亦然,卦爻形也,气神也;

明其卦爻,得知其气;知气始终,得知生化;故必从象求之。

一卦一爻 ,象也;合数卦爻,亦象也;总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无非象也;皆有其气,则皆有其神;故一易有一易之序,序之异者,象之异;象之异者。气之异;气之异者,神之异;神之异者,用之异;用之异者,生与化也,消与息也,往与复也,去与来也,变与不变,静动也,生与无生,成败也,吉凶悔吝之事也,从逆反侧之道也,上下终始之行也,大小分合之情也;

而皆归于阴阳,辨于五行;存于二气,通于微显;孚于人天,以究其性情;探其数命,而致其德;立其道,此易之大用。

有各易,而无不通;用各象,而无不达者也;智者察同,昏者察异;异其初,同其终也;何哉?

为其不越于道耳。道之用或有异,其本大同;易虽多种,原始反终,则归于一;一者道也,故曰:易以道阴阳,言由阴阳而归于道;二者为一,此则易之真用也。

夫子以周易为本,而于各易略采其一二,列之于传,明易之为用无二也;文王之易,所异于众者,为其取象;极变化之例,明循环之道;

言无道无往不复,而人事应之;人事无处不交,而天道顺之;如人物生化,此往复也;气候递嬗,此交错也;有阳必有阴,有阴必有阳,此交错也;阴穷则阳生,阳尽则阴息,此往复也。

日往则月来,寒往则暑来;一交一错,而成纪焉;冬尽则春回,夜尽则朝回;一往一复,而成度焉;不得有失,有数可数;不得有差,有气可候;天道如是,万物亦然;故今之是者,昨之非;往之得者,来之失;此成则彼败,早生则晚杀;

有见于前,必应于后;有开于旧,必复于新;日久则移,风久则改;满者则倾,中者则侧;昔之壮者今则老,今之微者后则盛;盛衰倚伏,成败推移;吉凶无定时,悔吝无定位;生死相续,荣枯相联;莫不自成循环往复之象。自合交错来去之数;象数如是 卦乃应之;故文王之易。纯取此义,而异乎各易也。

夫文王作易,有为而作之也;当商纣无道,汤德既衰;暴政虐民,污吏乾位;时非俗敝,上下交困;天怒民怨,神鬼同愁;文王身在忧囚,处地艰险;救民之志未已,切肤之痛且深;

鉴诸天道之推迁,欲期人事之改革;故明志于易,易者变易也,言当变易之际,必有以处变易之道,而成变易之功;

时之变易,即天之变易;天之变易,则人事不得不变易之,以顺承天。

故其取义重于鼎革二卦,而明变足以适道;拨乱反正,足以顺天应民;故明易之道,以寓其教,而在以天时示人事之则;如秋冬肃杀,万物皆残;若不易以春和,则生机且息;如子夜暗澹,万物同昧,若不易以朝阳,则大道莫明;

此皆天之必变易者,而人事亦当应之;故卦象重在明变,变则通,通则道,而往复循环者,变之所由来;交错消息者,变之所自至。

故综论卦象之旨,不过明易之为易,而推衍其变;以教天下后世,知道在变;则变为道,不复以天不变,道不变为言;

盖变者、变而复于不变,非永变不亡也;故变亦道也。试当桀纣之时,果无汤武之变? 天下尚有人类乎?故其变,天也;

天之宜变,则变为天,岂悖天哉?故易道至文王为一大变,自商汤至纣,为数之穷,穷则变耳;而夫子之时,周德既衰,诸候僣窃;人民涂炭,政教乖违;以易言之,毋亦应变之世乎! 故夫子取其义也。

夫周易之用,虽重明变,亦非有背于伏羲之旨;

伏羲之易,重常道 以道为本,而人事随之;其用主常。

文王之易,以用为本,其羲主变;然二者一也,一由上而下,一由下而上;文王以人事明天道,其终亦归于天道;

故变而不失其常,其卦序始乾坤,终坎离;始咸恒,终既未济;仍以伏羲之序为本。

乾坤定位,故首上经;坎离代用,故终上经;乾坤交错,故咸恒首下经;坎离往来,故既未济终下经;合而言之,仍以乾坤为经,坎离为纬,与伏羲卦象同;分而言之,则多一交错之用,即所以见其变也。

既未济坎离二卦交错,以终全易;而取未济,不用既济者;明人事虽合终分,虽交终离;以复于先天之不生不灭,犹本天道立言,为天道由无入有;

虽人事纷纭,时时交错,及其至也,终返其本来,有仍归无;如首之乾坤定位,上下不侔;而终未济之水火不相射,即伏羲八卦位次也;

水自下,火自上;水火相离,天地大定;此由有反无之道,而不生不灭之观;至此生机已息,天地终老;万物入定,世界将倾。

故全易之数,至此乃终;而出于乾坤者,仍归之乾坤;成于阴阳者,仍分于阴阳;坎离不交,而一切同归于尽;

此未济一卦。为天地大结束;而由生化言之,为生化之气绝;由修持言之,则因缘之业净;了然无碍,阔然无罣,空然无存;是则无声无臭之时,而将同于上天之载;故曰大终,以人事无可再续也。

夫人事既尽,易义自终;既无生化可言,更何交错之迹;故曰:未济。明其济则为生,未生将何用哉?

文王之易,主于用者也;未济用穷,故全易至此尽矣;果有续者,则再来天地,仍循环于初始之乾坤,则又一太极矣! 

此义与先天卦象,自乾至坤,各不相离,正同,如本宫卦,大终于归妹,其羲亦然;以归妹之象,地气已尽;

天地分离,与未济之乾气尽;水火分离,皆孤阴阳之象也; 

故传曰;「未济男之穷也,归妹女之终也。」言此二卦,为二气之大终;终则生化息,而易道尽;易以道阴阳,阴阳既尽,更何易道之存? 故易之终,必终于二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