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风传奇》剑风传奇(7)
当那群狼呆呆的看见格斯那比狼眼还凶的眼神,仿佛要吃人的样子。
它们退却了,散去了,飞也是的逃走了。
格斯也疲惫的倒在了地上。
若狼群不散去,那么死的将是他。
他真的精疲力尽了。
格斯在绝望的惊奇后,瘫在了地上,像个死人一样。
他倒在了茫茫荒原中。
绝望、恐惧……
车队,长长的车队,像一条长龙。
在这荒原中,竟然会有车队。
天无绝人之路,看来天不绝他――格斯。
一个年老的士兵道:“喂,看看,还是小孩而已。是活着的吗?”
一个年轻的士兵马上跑过去看,道:“是的,但伤得很重……”
年老的士兵惊讶道:“……这些野狼是他杀的吗?”
年轻的士兵惊愕道:“不会吧……不管怎样,这家伙的运气真好呢!
竟然在这种荒野被我们碰到!”
年老的士兵喃喃地道:“运气好?你是指被禁卫兵团碰到吗?”
年老的好象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道:“对了,安加斯队说缺少一人呢……”
他看着格斯的伤势,道:“说起来,发生了什么事呢?这箭伤!”
年轻的士兵,回答道:“不知道,他大概是个出走的奴隶吧!总之在这样的时势中……”
就这样,车队的禁卫兵团把格斯抬起来。
长长的车队消失在茫茫黑夜中……
“甘卑若……”
格斯在梦中叫着他的名字。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没有杀死西丝……我没有把你当作狗……”
仿佛又回到了以前……
甘卑若在清晨的草坪上教他练剑……
甘卑若在战场上教他杀敌生存之道……
――四年后――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世界在不停的变化,但是不变的还是那无休止的战争。
在这四年里,格斯随军不停的攻城惊地,不停的撕杀……
这次,他所在的雇佣兵团,他们的任务,是打开城门。
他们运用了许多的云梯、硝烟来攻打城堡……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城门终于破了――“去吧!”
“冲进去!”
一声号令,后面的大部队冲了进去。
“谁斩了敌方大将首级,重重有赏!生擒者,更加奖励……”
指挥者对前面的雇佣兵团激励道。
士兵们个个如粮似虎,蜂拥而入,企图建立军功。
突然,几个土兵被砍了回来。
只见他们倒地而吐血而死。
大家都止住步子,看究竟怎么回事。
“是巴积逊!”
有人叫道。
“灰色骑士……巴积逊!”
马上有人附和道。
“巴积逊,是那斩掉三十人的巴积逊吗?”
“听说他还能徒手将巨熊杀死啊!”
大家议论开了。
“弓箭队呢?弓箭队在哪里?”
指挥者问道。
“现在正在城门外……不在这里,叫过来的话,要一段时间,长官广有士兵回答道。
那个巴积逊说道:“无论多少人也不可能通过这里。”
他威胁道:“想身首异处的就站出来吧!!”
大家被吓住了。
你想有哪个人愿意身首异处,因此没有一个人敢出来。
指挥者急忙道:“喂,你们怕什么,杀了他就可以一举成名啊!”
隔了一会儿,见还是没人上前,指挥者激将道:“你们还算是骑士吗?上吧!为了骑士的荣耀而战吧!”
下面有人反驳道:“虽然是那样说!我们只是雇佣兵而已!名誉、荣耀等等对我们来说,一文不值。”
另外有个雇佣兵附和道:“是呀,我们的命更值钱,更实在……”
有人起哄道:“要上,你自己上吧!”
指挥者想到:“哦……这班家伙”
正当他失望的时候,有人从队伍中走了出来。
“……哦?”
他惊讶道:“是谁?果然还有珍惜骑士名誉的人呀!”
第四章 弃暗投明
下面的人也疑惑的看着这个不要命的人,看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一个胖士兵惊讶道:“好象是个雇佣兵呢!真是英勇的战士。”
一个瘦的士兵附和道:“很年轻呢!真实英雄出少年呀!”
胖的士兵道:“喂……你看那柄剑!是很巨大的剑呢!”
瘦的士兵马上置疑道:“那小子要搬动那长官的东西吗?”
一个年老的士兵冷冷地道:“小子年少气盛想逞威风……正蠢材,他会被杀掉的!”
下面的人有惊讶的、有嘲笑的,更多的是不屑的。
指挥者问道:“小子……你是要打倒那个巴积逊?”
“多少钱?若我杀了他的话……”
格斯理都没理他,直接问道。
“什……什么”指挥者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的头颅赏多少钱啊?”
格斯不耐烦的解释道:“你说他是什么斩掉三十人的人吧?”
“我是雇佣兵啊!跟骑士不同,名誉不能当饭吃,付这个吧!”
格斯做了一个“三十”的手势。
“好……好吧……”
指挥者道:“如果成功地把他干掉,我便付五个金币!”
“十个……”
“七个吧!不能再多了!”
他们讨价还价起来,仿佛没把巴积逊放在眼里。
“真没办法呢!”
碰见了个吝啬的主,没办法,格斯只好答应了。
众人退到一旁。
在战场中只剩下格斯和巴积逊了。
巴积逊举着巨大的斧头道:“哼!嘿嘿……小子,你会后悔的!”
巴积逊好象替格斯可怜道:“因为凭七个金币,你那个头便要被砍下来!”
巴积逊冷笑道:“想不到象你这样年轻的小子会站在战场上,你们的兵源看来似乎相当不充足呢……”
他突然对格斯身后,挑逗道:“这么说来,他们只是一班会躲在孩子背后的废物……”
然而,格斯一句话也不说。
因为他知道,在战场上说多了无异于自杀,因此他只是向巴积逊进攻而来。
“什……什么……”
“好……好快呀!”
“这是怎么快速的攻击!”
大家都惊愕了。
“呜……”
“胡……”
大家只看见剑和斧激烈的碰撞着,剑光闪烁极快,把人都笼罩在其中。
“看!”
“看看!巴积逊被压制着!”
有人叫道,大家不敢相信一个年轻人竟然有如此犀利的剑法,但是,事实就在眼前。
“呜……”
“格呀呀呀!”
大家明显的看见,激战中,格斯占了优势,而且,格斯越战越勇,巴积逊节节退让。
突然,巴积逊的巨斧被格斯的巨剑砍裂了。
巴积逊愣了一下,结果格斯的剑已劈开了他的头。
他倒了下去,死了……
或许,他还不明白怎么回事,但是,格斯明白――和高手决斗,话多是个致命的错误,而且,动手之后还愣头愣脑就更不对了。
有一个错误就该死了,何况是两个……
“什么?”
大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巴积逊竟然被一个毛孩子打败了。
然而,事实就在眼前――格斯仗剑而立,而巴积逊在他脚下,头盔裂开了。
“趁现在敌方阵脚大乱!一鼓作气打败他们!”
指挥者忙命令道。
大家又奋勇向前,冲锋陷阵了。
兵败如山倒,一泻千里,势如破竹。
自从巴积逊被杀了后,敌人吓破了胆!
“咦?对方也有个厉害的人呢!”
士兵惶恐道。
于是,节节后退。
城楼上,一个人老人问道:“跟你比,哪一个强呢?”
那个年轻人答道:“笨蛋,次元是不同的!他怎么能和我相提并论了!”
年轻人的手下道:“是嘛,格里弗斯!这城堡也完蛋了!趁早离开吧!”
所谓擒贼先擒王。
巴积逊死了,这个城也算被攻下了。
硝烟仍然四起。
战事却平静了下来。
一场大战后的格斯,平静如常。
指挥者递过一个钱包。
“这是半年的薪金和这次的奖金。你数清楚吧!”
有意要称赞几句:“真是了不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