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幻之旅》惊幻之旅(1)
第一章 不速之客
有人说:“旅行使人存在。”
我却说:“旅行令人觉得自己更渺小。”
大自然景像愈伟大,愈发显得人如蚂蚁,微不足道。
这几年以来,我的足迹已踏遍了大半个地球,听来似乎我是个对旅游相当狂热的旅行家,但事实并非如此。
我经常在外地东奔西走,比季侯鸟还忙碌,但绝对不是“为旅游而旅游”。至于到底所为何事,只要各位留意我叙述的种种经历,自会明白。
甫自英国抵港,离开机场后马上赶到教堂,参加一个老朋友的婚礼。
自红勘海底隧道过海到港岛,塞车是必然的事。
既有塞车,就有迟到,这是城市人生活的一部分。
当的士停在教堂门外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
我迟到了整整一小时。
小高在教堂的婚礼仪式,当然早已完成,我这样想。
但想当然的事,往往未必理所当然。
我一下车,就有人为我提行李。
那是一个身高一米九八的大汉,他衣着整齐,穿西装,结上蝴蝶领带,衬衫雪白得像鲜奶。
他是我的管家――老卫。
他最大的优点和最大的缺点,都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那是“少说话”。
我问他:“小高呢?”
老卫答:“等。”
我眉头一皱,道:“他在等什么?”
老卫再答多一个字:“你。”
我吓了一大跳,心中大骂:“小高过了今天便是老高了,做事还是疯疯癫癫。结婚便结婚,等什么?我既不是伴郎,也不是新郎、新娘,我迟到了,又有什么好等的呢。”
我一面心中大骂,一面以一百米短跑的冲刺速度,旋风似的卷入教堂。
一个我认识的老神父,一看见我,便立刻朗声说道:“感谢主,他终于来了。”
然后,我感觉到最少有几百对眼睛同时向我身上望过拉来。
我心中把小高骂得更厉害,但脸上却只得努力地制造一个笑容出来。
小高,你真有出息!
为了我一个人,你竟然斗胆把婚礼仪式押后,让几百为亲友嘉宾,在教堂里呆呆地等了一小时。
我忍不住上前问老神父:“结婚是神圣的事,你怎能容许高天豪先生把婚礼仪式随便押后?”
老神父微微一笑,道:“这并不是高先生一个人的意,而是经过投票决定的行动。”
我陡地呆住,半晌才道:“又不是竞选议员,投什么票?”
老神父道:“在场所有宾客都知道你正由英国乘搭飞机回来时间延误在所难免。但很多人都想见一见你,所以由高先生提议投票决定,是否要等你到达,才举行婚礼。结果,以五百零九票对一票,通过赞成继续等候你。”
老神父说完这些话之后,教堂里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是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场面。
我并不是什么明星、球星、歌星,只是一个游手好闲、全凭一己喜恶而行事的“浪子式人物”。但小高却把我捧得像个“超级偶像”,真是荒谬绝伦,可恶复可笑。
在这些离奇的掌声下,我的脸不由自主地发热。
这时候,我看见小高正兴高采烈地冲过来。
他比我年轻三岁,属犬,星座是狮子座。
算来算去,都是“犬科动物”。(笔者按:这只是洛云与小高之间老朋友的玩笑话,其他属犬又属于狮子座的朋友,请勿过敏及见怪。)说句真心话,小高的笑脸,实在是很可爱的。
幸好我并不是个同性恋者,否则今天便是我失恋的日子。
和小高拥抱在一起,在这一瞬间,我们既有太多的喜悦,也有太多的感慨。
连小高也脱离了王老五阵营,我却连女朋友也没有,究竟是他太早熟,还是我太迟钝?
难说!难说!
小高笑道:“我还以为你会把英伦的大笨钟抬回来给我做结婚贺礼哩!”
我摇摇头:“你太聪明,大笨钟不配做你的礼物。”
小高退开半步,双手热情地捏着我两边肩膊。“你能及时赶来,已是最佳礼物。”
我哈哈一笑:“早知如此,应该叫人把我用花纸和丝带包起来送给你。”
婚礼仪式很热闹,小高是男主角,我是超级性格演员,反而那个伴郎,沉默得像一块布景板。
至于新娘,绝非等闲人物。
她复姓司徒,芳名婉婉。
姓氏并不冷僻,名字也不怎样特别,但连名带姓凑在一起,却给人一种奇异鲜明、气派独特的感觉。
司徒婉婉的家世,大有来历。她的老头子司徒九,更是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江湖异人。有关这两父女的来龙去脉,以后自有详细描述。
婚礼仪式结束后,我问老卫:“全场唯一投反对票的人,是不是你?”
我以为一定是他,岂料他摇头。
我大感诧异:“不是你又是谁?”
老卫回答:“新娘。”
这答案,出乎我意料之外,但细心一想,却在情理之中。
司徒婉婉果然并非等闲之辈,小高有福了。
晚上,照例大排筵席,设宴在五星级大酒店的宴会部,场面一流,菜式价钱更一流。
但味道却是第八流。
小高本非庸俗之人,但到了结婚之日,这个平时十分潇洒的高先生,立刻变得像个粤语残片里的人物,不断捧着杯子在数十张酒桌间钻来钻去。
看见这俊俏而忙碌的新郎,我庆幸今天娶老婆的人并不是我。
吃不到的葡萄不一定酸,已塞进嘴巴里的葡萄可能又涩又苦。
婉婉当然漂亮,谁敢说她不是个美人胚子?
她若连外表都不及格,小高又岂会一头撞进她的怀抱?
好不容易才吃过炒饭、伊面,酒席散了,一对新人笑吟吟地在一门外送客。
但我走不了。
因为小高千叮万嘱,吩咐我一定要留下来。
平时,只有小高听我的。
但今天,他是至尊我是板凳,他怎样说,我就只好怎样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