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2悼亡者之瞳》龙族2悼亡者之瞳(174)
仿佛宝库洞开的瞬间,珠玉之光照亮了眼睛。温润的珍珠、剔透的翡翠、色彩千变万化的琉璃珠子、珐琅.的纽扣、黄金红金和白金丝卷……
正中的桌子上则是一具用黑布蒙着的半身像,老人带着得意的笑揭去那张黑布,半身像戴着一项赤金色凤凰压顶的凤冠,百乌云集于凤凰后,每一只鸟的双翼都是手工雕刻的羽毛,而遮面的珠帘是用一粒粒翡翠穿成。“哇噻!”诺诺惊讶得张大了嘴。
“这样的喜服,就要搭配凤冠,你的男朋友为你订制了一顶凤冠,”老人说,“全手工制作,需要半年的时间!但在开始之前,你先得选定你喜欢的造型。”
“喜欢么?恺撤握住诺诺的手,轻声说,“你戴上会光辉灿烂的。”
“那会是两公斤的黄金、108枚红珊瑚珠子和12块冰种翡翠打造的顶级中国首饰,全手工,能直接送去拍卖的!跟这个比起来什么卡地亚的结婚戒指,都是小儿科!”做首饰的老师傅牛逼哄哄,“在咱们中国,就是凤冠霞帔才给力!”
“听起来真的好重呀……”诺诺轻声赞叹。“喜服修改要多久?等着用。”恺撒转头问老师傅。“滚蛋!只是订婚,喜服要到结婚时候才穿的!”诺诺抢白他。
“早点准备到时候省力,你订了婚还跑得掉么?”恺撒自然而然地搂着她的腰让她靠自己更近一些.
“就算现在改好,结婚时也未必能穿,朋友……女和猪一样,胖起来是很快的……”诺诺像蚊子一样哼哼。
路明非摸着湿漉漉的隧道壁往前,手电他留给高幂他们了,那东西对他们会更有用。黑暗好像粘稠的泥潭,他跋涉在泥潭中。他不知道这条路的尽头会不会有一扇门,华丽丽地亮着彩灯,写着“EXIT”。但他只能往前走,他不能回头。
他想起希腊神话里那个叫俄耳甫斯的兄弟的故事兄弟弹得一手好琴,是能够弹得石头都落泪,地狱三头狗都鸣鸣地围着他卖萌的强者,他还有一个漂亮老婆欧律狄克。但欧律狄克给毒蛇咬死了,俄耳甫斯兄弟以泪洗面之后抄着他的家伙就奔地府去了,一路把冥河上的艄公都给弹哭了。最后杀到冥界老大哈迪斯面前说,我要我老婆。哈迪斯说你牛逼!行!老婆你带走,不过有个条件,走出冥界之前你不能回头看她,否则她就永远留在这里了。俄耳甫斯兄弟就带着老婆一路往前,老婆就跟在他后面喋喋不休地诉相思,俄尔甫斯兄弟横下一条心,愣是一路没回头搭理老婆。就在他们已经看到人间阳光的时候,老婆抱怨说你不爱我了。俄耳甫斯兄弟心里柔情忽然泛滥,回身拥抱老婆,老婆就此被地狱的长臂拉了回去,只留下一串眼泪给他。这个故事说明天下的英雄好汉,十有八九都是挂在那要命的温柔上,所以《葵花宝典》教育大家“欲练神功必先自宫’’委实道理精妙!不过说起来那又如何昵?东方不败倒是大仁大勇地照做了,可还有杨莲亭在后面埋伏着他呐!说起来没有遇到什么陈雯雯什么诺诺之前他也是一条好汉呀!他是那个威风凛凛的小屁孩,站在叔叔家的天台上,双手比着枪形对着夜幕中的红绿色啪啪地扫射,不害怕不惊恐,不忧伤更不绝望,是个相信自己会拥有全世界的小屁孩。可是后来他长大了,知道了这世界上并非所有人都是圣斗土,不是高喊着“希望”那种热血口号就能再站起来的。有些希望就像是肥皂泡泡啊,注定要破掉;有些人真的已经没有力气了,这一次倒下去就不会再站起来了。各种观众真是抱歉,主角这次撑不住了……不会再去抓那妞儿的手了,她已经……很幸福了啊。他必须强迫自己不断地想这个想那个,否则就会撑不下去。最后他想到了万博倩走之前说的那句话,“如果喜欢,什么人,就要去找她,别在原地等哦。”
说得真好,如果有人在外面等他的话,他也会跟万傅倩一样飞跑吧?可是没有啊。
说起来不该是你走出这个迷宫的啊,四个人里你最没价值,要是高幂和万傅倩出去了就能结婚了吧?赵孟华出去也会有柳淼淼和陈雯雯两个美少女得救,会围着他哭,你出去了能干啥?你挂在这里也就是芬格尔可能有点兔死狐悲罢了。
靠!想到这些事情果然就豪气横生啊!再也不惧黑暗里藏着的任何妖魔鬼怪!你看老子这渣到爆的人生老子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要勾魂么兄弟来嘛!没有存在感的人生就是坦荡荡!
他忽然摸不到隧道壁了,扑面摔倒在一堆煤渣上。
她仰起头,只看见无限高矿的黑暗中漂移的金色星光,望不到顶,也看不到壁。他走进这个巨大的空间,就像一只蚂蚁在深夜爬进圣彼得大教堂。他到达了地铁的终点,也是迷宫的尽头。
他越过一根根枕木向前摸索,穿越这个巨大的空间累得他气喘吁吁,最后他看到了一面人工开凿出来的岩壁,上面满是机械留下的痕迹,贴着岩壁的是梭形的水泥月台,奔到是石壁前摸索拍打。见鬼了,根本不像是有门的样子,看这么坚厚的石壁他此刻大概是在一座山的内部,在这岩壁上开凿通道确实是惊人的工程量。
妈的,不会被涮了吧?他心里嘀咕。这时候岩壁上有黄色的灯亮起来了,缓慢的闪烁着。路明非又惊喜起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无意中触动了什么开门的机关。他竭力抬头去看那盏在高处闪烁的灯,但是位置太高了看不清楚。
坚厚的岩壁开始震动了,裂痕自上而下出现,路明非脸色有点难看,这迷宫之门打开的架势倒像是黄金十二圣斗士打开叹息之墙,让人觉得里面会蹦出个哈迪斯来。
整个岩壁都是龟裂的纹路,片片碎石落下,尘埃弥漫,路明非捂着脸一步步后退。黄灯摇晃着似乎要掉下来了,他周围的岩石片片剥落。路明非抬头看了一眼,忽然心中生出一股刺骨的恶寒那盏黄灯正在看他!
他还没有来得及掉头逃跑,岩壁彻底崩裂了,蛇一般的东西从裂缝中游出,鳞片愕然!那黄灯是巨蛇的眼睛!
酒的麻衣和薯片妞都站了起来,不约而同地后退了一步。
龙对于混血种而言也是个很抽象的东西,很少有人见过真正形态的古龙,这种生物又具有彻底改变骨骼的结构伪装自己的能力,因此古代典籍里的龙有时候是带翼的四足恐龙,有时候则是貌美的娜迦,有时候则是独角的长蛇,画画的说龙的步骤是“一画鹿角二虾目、三画狗鼻四画牛嘴、五画狮毛六鱼鳞、七画蛇身八火炎,九画鸡脚画龙罢”,说白了就是个九不像。
然而此刻一切面纱都被剥去,这个史前遗族以至凶至戾、至伟岸=又至锋利的外表露于世!
那是一条真正的巨龙,率先突破岩壁的是他修长的脖子。
没有任何语言可以描述他古奥庄严的躯体,他显然是个爬行类,但是必然和爬行类都美丽。
只不过那种美是阴暗之美、雄浑之美和深邃之美,令人敬畏。全身青黑色的鳞片从前往后一次张开一次合拢,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满是骨突的脸上带着君主班的威严,他俯视路明非,
张开了巨大的黑翼,尖刺地嘶吼起来。
路明非死死的捂着耳朵,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停跳了。他果断地敬佩史上的屠龙的英雄人物,居然能在这种巨型生物面前昂然而立拔出剑来。
他并不知道在这样近的距离上,即使历史上的屠龙英雄们也会有半数因心脏爆裂而死,而他还能呆呆地站着。
龙蛇一般的长颈忽然一缩,双爪子刨地,小心地缩到角落里。他把头低到基本贴到地面,警惕地打量着路明非,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
他不太敢动,他记得什么野外生存书上说,要是野兽和你对峙千万别逃,野兽其实在观察你,你一逃他知道你心虚就跟在你屁股后面咬你。
不过龙是野兽么?这东西是智慧生物,卡塞尔学院的书上提到龙都是用他和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