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1火之晨曦》龙族1火之晨曦(2)
§第一幕 卡塞尔之门
1.路明非
路明非在屏幕上无奈地打出“GG”(“GG”,指“Good Game”,在竞技类游戏中称赞对方玩得好,也是认负的意思),而后切出了游戏。屏幕上显示的最后一个场景,是十二艘人类巡洋舰以华丽的大和炮聚焦射击,把他的母巢化作了一滩血水。
他输掉了今天的第六局,胜负比例是零比六,这一次他坚持到了22分23秒才被拿下,不过最终还是被拿下了,对方的微操很好,用的又是人类,人类的机枪兵在这个游戏里是个变态的兵种,出枪速度为零,站住了拔枪就射,收枪就跑,路明非的小狗追不上,在路上就一只只被打爆了。
公共聊天频道里,对手正侃侃而谈,“人类打虫族未必要出坦克,高手都不太出坦克了,开始就爆兵,海量的机枪混着护士冲过去,连消带打,看住对方小狗没有升级速度之前压制住了,他就只有不断出兵跟你磨,他刺蛇不能成队你就赢了,后面巡洋舰编队出击,那是压倒性的啊……”路明非可以想像那家伙眉飞色舞的样子。
路明非没啃声儿,切到QQ上,那个戴棒球帽的女孩头像还是灰色的,一动不动。对方没上线,又白等了。他抓了抓脑袋,有点失望。另一个头像倒是跳了起来,是个长得很欠的熊猫。
“兄弟你虫族玩得不错了,下次再切!”熊猫是那个打赢了他的家伙,“你就差在微操上,战术意识是很好的。”
“好呀。”路明非说。
熊猫得意洋洋地下线了,路明非冲着屏幕吐了吐舌头。如果对方亲眼看见路明非的操作,大概就不会得意了,只会骂一句“变态”,而后掉头就走。路明非没有接鼠标,用的是老式IBM笔记本上面那个红点控制。谁都知道红点控制打竞技类游戏有多难,好比拿着一根擀面杖掏耳朵。但是路明非也懒得和那兄弟强调说他自己纯属无聊在挑战高难度,因为他自己也觉得这样做很无聊。靠微操打赢了频道里全部的人之后改用左手打,左手打赢了就扔掉鼠标用红点打,如果有一天他用红点都打遍全频道,又用什么办法来消磨时间呢?
何必呢?何苦呢?他有时候也跟自己说。老是打着一个老游戏等啊等,可她很少上线。
“一箱打折的袋装奶,半斤广东香肠,还有鸣泽要的新一期《最小说》,买完了赶快回来,把桌子上的芹菜给我摘了!还有去传达室看看有没有录美国来的信!还玩游戏?自己的事情一点不上心,要没人录取你,你考得上一本么?在你身上花了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婶婶的声音在隔壁炸雷般响起。
路明非觉得脑袋被震得嗡嗡作响,一叠声地答应着,一溜小跑出门。走廊里安安静静,他靠在门上,听见门里的婶婶还是嘟嘟哝哝地抱怨。下午的阳光从楼道尽头的窗户里照进来,暖洋洋地洒在他身上,走道里晾晒着纯白色的床单,窗外风吹着油绿的树叶摇曳,哗哗地响。
又是春天了,路明非这一年十八岁。
他和叔叔婶婶一起住,有一个名叫路鸣泽的堂弟,就读于当地最有名私立高中,学费高昂,师尊严苛,豪车如流水,美女如流云。还有三个月零四天他就得参加高考,这些天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耳边咆哮,告诉他末日就要到来,他应该焕发斗志,像只杀气横溢的斗鸡般扑在模考卷子上,显示出头悬梁锥刺股的决心。
可压力越大,路明非越懒,除了打《星际争霸》那个老游戏,就是躺在床上看着屋顶发呆,对于自己的前途全然提不起兴趣。
作为一个没什么存在感的人,他的懒惰并不难理解。
路明非有六年多没见过爸妈了,好消息是据说他们都还活着,每半年还会写封信给他,坏消息是每次来信妈妈都遗憾地告诉他回国探望他的计划又要推迟,因为“事情又有了新的进展”。他的爸妈都是考古专家,据说在忙一个大项目,结果一旦公布就会像斯文・赫定发现楼兰古城那样震惊世界。上初中时,路明非很为有这样的爸妈而自豪,读了很多考古方面的书,在放学的路上和同学津津乐道。但他很快发现该自豪的是放学时有爸妈开车来接的兄弟们。每每放学之后,一帮同学吊儿郎当地并排往前走,占了几乎半条街的路面,后面就一次次响起汽车喇叭声,然后队伍中立刻有个兄弟收敛了摇摆的幅度,老老实实的钻进自家的车绝尘而去。人一个个地少下去,最后往往只剩下路明非一个人,继续摇摆着向前。
兄弟们隔着车窗玻璃看出去,路明非的背影踢着石头自由自在地远去,于是非常地羡慕,羡慕他可以随便去哪儿,想逛商场逛商场,想买吃的买吃的,还能去打台球,反正他家管得不严,放学从不来接。
但其实路明非一个人的时候不逛商场也不打台球。他在网吧里坐得发腻之后,就回家了,进了楼却不进屋,从通往楼顶的铁栅栏里钻过去,坐在嗡嗡响的空调机旁边眺望这个城市,直到太阳西下。
路明非觉得自己的爸妈像是男女超人,也许只有某一天他坐的飞机失事了,他们才会忽然出现在他面前,托着飞机平安落地。若不是那样,他们始终在为世界忙碌,而不是为了他路明非。超人爸妈当然可以用来吹嘘,可事实上跟不存在也没什么区别,路明非都快记不得爸妈的长相了,只有偶尔看小时候爸妈和他在自家客厅里的合影时,才能勉强回忆起那一男一女,还有他家那栋外面爬满爬山虎的老楼。
叔叔婶婶对于路明非爸妈每次从国外寄回来的钱兴趣更大,而不是路明非这个人。托那笔钱的福,路明非可以上那个私立高中,也是托那笔钱的福,叔叔婶婶能买一辆小排量的宝马车,叔叔有钱去买一些仿得很像的名牌货,婶婶有钱在麻将桌上输,还是托那笔钱的福,他的堂弟路鸣泽在学校里有了“泽太子”的绰号。路鸣泽和他在同一所高中上学,不但成绩比他好,穿衣服也比他精致,而且只要有女孩一起吃饭就抢着给钱,叔叔婶婶还会穿得特别体面参加路鸣泽的家长会,让人感觉路鸣泽是个蜜罐里泡大的孩子,而他路明非就是“路鸣泽的哥哥”。
路明非倒也不是很介意,反正他是个没什么存在感的人。
连爸妈都不在乎他,对叔叔婶婶还能有多高的要求?
路明非两手抄在裤兜里,歪着脑袋看着地面,一路下楼,在便利店里买了婶婶要的袋装奶和广东香肠,又溜达到书摊上,买了一本新出的《最小说》。婶婶觉得路鸣泽就是聪明,好读书,求上进,还特别热爱文学,路鸣泽看《最小说》在婶婶的嘴里也是“我们家鸣泽在学习”,每次那个杂志出新一期婶婶比路鸣泽知道得都清楚,赶着路明非去买,搞得楼下报刊亭的大爷觉得路明非是个忧郁的孩子。但其实路明非很白烂,每次买完《最小说》就靠在报刊亭边把新一期的《家用电脑与游戏》看完,然后扔回摊上,坦荡荡地评价说家游越来越不好看了,拍拍屁股走人。
路明非有点蔫儿坏,比如他不喜欢路鸣泽,但他总是访问路鸣泽那个秘密的QQ空间。路鸣泽看了《最小说》,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叫“寂寞的贪吃蛇”,抄了很多哀伤的句子放在QQ空间里,配上他自己用手机拍的大头照,偶尔还上载几张用点红墨水抹在手腕上冒充割腕的照片,配的诗大概是说没有爱就要去死的意思。路明非知道堂弟春心思动,在学校里还没有泡到心仪的女生,所以想在QQ上遭遇点天雷地火。于是他新申请了一个QQ号起名叫“夕阳的刻痕”,挂上一张短发娇俏萝莉的照片,把年龄填成16岁,性别填成女,个性签名写成“让你的微笑和悲伤成为我这一生的刻痕”。
趁着路鸣泽在家上网的时候,他就溜去网吧和“寂寞的贪吃蛇”搭讪。三来两去,路鸣泽大概觉得他这条贪吃蛇终于找到食物了,他也愿意让自己的微笑和悲伤成为女生这一生的刻痕,于是每天都很高兴哼着信乐团的《离歌》,一再地约见面,想要轰轰烈烈地开始一次。路明非就总是约在婶婶拎路鸣泽去学钢琴的时候,路鸣泽总见不着“夕阳的刻痕”,唱着《离歌》的时候也就有点哀愁的调门儿。这是路明非这些日子来最开心的一件事了。
路明非就是这么一个人,没有多好,也没什么做坏事的本事,活到十八岁,还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
“明非啊,都说你要去留学啊。”报摊的大爷在他翻看不要钱的家游时忽然想了这茬。
“哪有,申请了一下,谁要我啊?”路明非有一搭没一搭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