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正德中,殷云霁字近夫,知清江,县民朱铠死于文庙西庑中,莫知杀之者。忽得匿名书,曰:“杀铠者某也。”某系素仇,众谓不诬。云霁曰:“此嫁贼以缓治也。”问左右:“与铠狎者谁?”对曰:“胥姚。”云霁乃集群胥于堂,曰:“吾欲写书,各呈若字。”有姚明者,字类匿名书,诘之曰:“尔何杀铠?”明大惊曰:“铠将贩于苏,独吾候之,利其资,故杀之耳。
译注:
译文
明武宗正德年间,殷云霁(寿张人,字近夫)任清江知县。县民朱铠死于文庙西边廊下,不知道凶手是谁,但有一封匿名信,说:“杀死朱铠的是某人。”某人和朱铠有旧仇,大家都认为很可能是他。殷云霁说:“这是真凶嫁祸他人,要误导我们的调查。朱铠左邻右舍谁和他亲近?”都回答说:“姚姓属吏。”殷云霁就将所有属吏聚集于公堂说:“我需要一个字写得好的人,各呈上你们的字。”属吏之中,姚明的字最像匿名信的笔迹,殷云霁就问他:“为什幺杀朱铠?”姚明大惊,只好招认说:“朱铠将到苏州做生意,我因贪图他的财物,所以杀他。”
注释
①缓治:延缓破案。
②狎: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