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在马路上行驶,差不多已有三十多年了。起初的路线很少,只有一路和三路(即行驶靶子场到静安寺,东新桥到麦根路两线)。创始当口,所雇的开车夫训练未熟,毛手毛脚,因此电车肇祸时时发生。一般居民也少见多怪,相惊伯有,都不约而同的说道:“趁电车身畔不可携带铜钱用品,以防触电危险。”等到风行了几年,这种幼稚的思想才算消灭。
后来法租界、华界都陆续铺设路轨,相继行驶。公共租界方面,除有轨电车外还有一种无轨电车,最初行驶只天后宫桥到郑家木桥一段,每客只取铜元两枚。电车分头等、三等两级,没有二等者,不知是何取义。
到了现在,人们已视电车为交通上利器,不论怎样荒凉僻静地方,只要有了电车通达,市面就会慢慢儿兴旺起来,荒僻区域即可一变为人烟稠密之地。
西人眼光远大,用大资本来做零碎生意。吾国短视的资本家都讪笑西人是傻瓜,以谓集了巨大的资本不去做大买卖,情愿做这种几只铜板的生意,岂不可惜?不知电车事业一经发达,永久立于不败地位,车价也可随时增加。生意虽说零碎,然积少成多,获利又很大。从前公共租界的电车收入每天不满一万元,现在已达到三万元以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