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节曾述敏感为创作家的重要资格之一,创作家要有锐利的敏感,才能对于自然人生体感出常人所体感的深远的某物,写出示人。这所谓某物(SomeThing)者,或是人生的意义,或是时代的倾向,要之不外乎是一种抽象的东西。这抽象的东西,在文艺上是否就能适用呢?把这抽象的东西直接写出,是否就是文艺作品呢?决不是的。抽象的东西只是一种概念,纯概念的露骨的表出,在科学或道德当然可以,在文艺上是不适当的。因为文艺的本质是情感,而概念却是知或意的产物的缘故。
文艺上对于自然人生的处理,须具象的,不该是抽象的。作者原须用了锐利的敏感在自然人生上发见某物,但在作品上所描写的,却不是这某物的本身,而是包含着这某物的自然人生。莫泊桑评其师勿洛培尔说:“勿洛培尔不想谈人生的意义,他所想教示人的只是人生的精髓。”作者的任务,在乎从复杂的自然人生中选取出富于意义的一部分,描写了暗示世人以种种的意义。毫无意义地把任何部分的自然人生来描写固不可,完全裸露地单把所见到的意义来描写也不可。作者所当着眼的是具象的实世间,所当取材的也是具象的实世间。能在具象的邻家夫妇或同船旅客之中发见出某物来,仍用了这邻家夫妇或同船旅客作了衣服,把所发见的某物暗示世人,才是文艺作家的手腕。
有些作者先定了一个概念,然后再把人物事件附会上去,写成一种作品。这在文艺上宁是邪道,这类作品往往含着宣传与教训的色彩,也难得有出色的东西。原来在事象中发见某物,与把事象附会到既成的概念上去,全然是两件事。前者是有生命的作家的自然的产儿,后者是作家用了成见捏出的傀儡,傀儡是不会有生命的。
又,自然人生原是多元的东西,作家一时因了某物所选取的自然人生,其部分不论如何狭小,也仍是多元的,于作家在一时所发见的某物以外,当然更含有许多附带的意义。要具象地写自然人生,才能不挂一漏万。伟大的文艺作品所以能广泛地使读者随了程度各自欣赏,值得从各方面探究者,就为了其内容是具象的,有和自然人生同样的多元性,不明白地局限于某种狭小的教示的缘故。读者的翻读文艺作品,目的不在听作家的抽象的说教,乃在要看看那通过了作家心眼的自然人生。因了各自的程度与性向,在作品上得到共鸣的处所,于是才生鉴赏上的欣悦。若作家露骨地把概念加以限定,读者在作品中所见的不是自然人生,乃是作家的意见,而且是强迫了叫他看的意见,这时读者的心的活动就被束缚,毫无自由了。这类作品,在本来和作家有同感的人也许会耐心乐读吧,而在普通的读者却是味同嚼蜡的。文艺创作上对于自然人生的处理须具象的而不可抽象的,这理由因了上面所说,大略可知道了吧。这抽象的与具象的二语,实关系于文艺创作的全领域。创作与宣传的区别固然在此,即作品的形式上的文章,其好坏也可用这抽象的与具象的二语作了标准来说明。
文艺作品中文字应是描写的,不该是说明或议论的。在文艺作品之中,作家借了作品中人物的口来说自己的话的原是常有的,至于作家直接露出了面来对读者发挥议论或作说明的事,在我国古来文艺上虽所常见(特别在那从平话与演义蜕化来的小说上),但其实从现在看来,这恰和在京戏中于演者旁边突然见到有人打扇送茶一样,是很不统一自然的(我曾作过一篇专论这事的文字,附在开明书店出版的《文章作法》里)。就一般的原则说,文艺的文字彻头彻尾应以描写为正宗,说明或议论的态度务须竭力地排除。因为描写是具象的,而说明或议论是抽象的缘故。能具象地处理自然人生,在文字上自不得不是描写的,若抽象地概念地去写,结果终究逃不出说明或议论的范围。
此外,在这抽象的与具象的二语之下,可说述的文艺创作上的事项,如部分与全体,类型与个性之类,当然还很多。这里却无周遍说述的余暇,只好让读者诸君自己去类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