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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福州府志》卷之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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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货志十一

恤政

鳏寡孤独,皆世之穷民而无告者也。国家保惠元元,政多周恤,仁之至也。仁先于斯四者,则匹夫匹妇,罔有不被其泽者矣。兹详志之,即前代者,亦并存焉。

闽县

宋居养院安济坊馆前街发政坊内。元符元年置。以处民之穷而不能自存者,月以丐者赡米之半给之。

元义冢二所一在东门外旧同庆寺基,一在南门外吉祥寺废地,泰定四年置。

国朝养济院在法海寺前。洪武间设。以处老弱废疾及孤独不能自存者,月有米,岁有衣,病则给药,死则斥官地葬之。正德六年,巡按御史贺泰令有司外建官厅,内四周为屋。十三年,巡按御史周囗又建养济院一于东门外易俗里官窑厂,为屋三十七间,以处恶疾,民间称便,后又并入城内,郡人苦之。

城东丛冢在东门外易俗里金鸡山。弘治间,知府蒋囗因旧有漏泽园,遂易其名。

城南丛冢在南门外嘉崇里吉祥洋上,二丛冢俱元之义冢丘也。国朝成化十七年,知府唐珣因更辟之,揭以今名。郡城以横山为第一案,仓前山为第二案,高盖山为第三案。今横山旁为义冢,仓前山掘为盐仓,而高盖山近为豪家占夺,其冢累累,凿地脉甚矣,形家云:不利封植而培护之,非守土,曷冀哉?”

侯官县

元养济院五所在乌石、文儒坊、北禅、三合、社坛,俱府城西南隅。

义冢三所一在文林坑,宋时建。一在湖边兴福庵后,泰定四年建。俱草市都。一在一都高安山。

国朝养济院

城西丛冢府城西草市都文林坑,即元义冢址也。国朝洪武间创于贵安山。正统末,镇守尚书薛希琏以其逼临官道,乃徙于灌洋坑。成化间,知府唐珣复建今所,仍辟而大之。

旧怀安县

国朝养济院右二坊太平桥边,洪武间置。今县并侯官,而院未废。

城北丛冢府城北门外太平里旧闽山院废地也。县旧有义冢,在太平山,宋绍兴间,郡令芙蓉寺僧营建,男左女右,各四穴,广二丈二尺,深二丈,以待不能葬者。乾道六年,监簿黄启宗又为三坟于其东。永乐中,圯于洪水。成化十七年,知府唐珣更建今所。

古田县

元惠民药局县治北。

国朝养济院旧在县治北之后林,洪武八年置。弘治初,知县屠容改创于十二都彭洋。

义冢县治西北伏龙冈。初在县治北二里许,宋县令吕晋夫建。后县令刘元亮移于今所。

闽清县

国朝养济院城隍庙右。

义冢县治东南,成化十八年,知县王漟立。

长乐县

国朝养济院县治西龙津坊。

义冢郑山,距县十五里。

漏泽园县西南隅。弘治十三年,因旱灾,部檄郡县建置。知县王涣得官地一所,广二亩,仍买其旁园三亩五分囗之,周园八十六丈。

连江县

元义冢二所一在观音塔边,一在兑峰庙边。

国朝惠民药局宣化桥南左偏。成化十九年,知县凌玉玑改建。

养济院天王寺前。

义冢三所一在清河观音塔西,一在钦平上里北禅寺侧,俱县西;一在县南新安里西泉山。

罗源县

元义冢三所一在圣水寺,一在四明山,一在铁障山。

国朝养济院城西门外。

义冢三所俱安金里。一在铁障山下,宋元符二年,北溪张尉创;一在莲花峰下圣水寺侧,宋宝庆间,环溪陈显伯创;一在四明山下,元双石桥黄咳创。

永福县

国朝养济院县治西。元时建于县东五里,洪武十四年移置今所。

义冢县东五里。梁知郡山前,宋县令蔡囗建,元及国朝皆因之。

福清县

元养济院州西隅北溪。旧在州北门,大德四年,知州毋逢辰移今所。

国朝养济院县西隅后。洪武间建,成化十九年,知县庞王从重建。

义冢县北隅弥陀寺后山,宋宪使李迪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