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郡志》,五十卷,宋范成大撰。
成大有《骖鸾录》,已著录。
是书为成大末年所作,郡人龚颐、滕茂、周南相与赞成之。时有求附于籍不得者,会成大殁,乃腾谤谓不出成大手,遂寝不行。故《至元嘉禾志》序,谓《吴郡志》以妄议不得刊也。
绍定初,广德李寿朋始为鋟版,赵汝谈为之序。以周必大所撰成大墓志①,定是书实所自为,并申明龚颐三人者,常为成大蒐访,故谤有自来,其论乃定。
寿朋又以是书止绍兴三年,其后诸大建置,如百万仓、嘉定新邑、许浦水军、顾迳移屯,皆未及载。复令校官汪泰亨补之,自谓仿褚少孙补《史记》例。然少孙补《史记》虽为妄陋,犹不混本书。泰亨所续,当时不别署为续志,遂与本书淆乱,体例殊乖。
其书凡分三十九门,徵引浩博,而叙述简核,为地志中之善本。刊版久佚,此本犹绍定旧椠,往往于夹注之中又有夹注。考成大以前,惟姚宏补注《战国策》尝有此例,而不及此书之多,亦可云著书之创体矣。
【注】
①胡案:此处有误。据赵汝谈《序》“子盍亦观益公碑公墓乎?载所为书,篇目可考”,则指的是神道碑,并非墓志铭。查周必大《文忠集》,有碑无墓志。《范成大神道碑》有“别著《吴郡志》五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