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俗于过年时候多吃杂拌儿,平伯取以名其文集。杂拌儿系一种什锦干果。故乡亦有之,称曰梅什儿,唯繁简稍不同,梅什儿虽以梅名,实际却以糖煮染红的茭白片和紫苏为主,半梅之类乃如晨星之寥落,不似杂拌儿之自瓜子以至什么果膏各种都有也。平伯借它来做文集的名字,大约是取它杂的意思,集内三十二篇文章,确有五分之一的样子是有考据性质的,但是,正如瓜子以至果膏究竟还是同样的茶食,这些文章也与别的抒情小品一样是文学的作品。平伯所写的文章自具有一种独特的风致——喔,在这个年头儿大家都在检举反革命之际,说起风致以及趣味之类恐怕很有点违碍,因为这都与“有闲”相近。可是,这也没有什么法儿,我要说诚实话,便不得不这么说。我觉得还应该加添一句:这风致是属于中国文学的,是那样地旧而又这样地新。
我以前在重刊本《梦忆》序上曾经说过:“现代的散文在新文学中受外国的影响最少,这与其说是文学革命的还不如说是文艺复兴的产物,虽然在文学发达的程途上复兴与革命是同一样的进展。在理学与古文没有全盛的时候,抒情的散文也已得到相当的长发,不过在学士大夫眼中自然也不很看得起。我们读明清有些名士的文章,觉得与现代文的情趣几乎一致,思想上固然难免有若干距离,但如明人所表示的对于礼法的反抗则又很有现代的气息了。”
唐宋文人也作过些性灵流露的散文,只是大都自认为文章游戏,到了要做“正经”文章时便又照着规矩去做古文;明清时代也是如此,但是明代的文艺美术比较地稍有活气,文学上颇有革新的气象,公安派的人能够无视古文的正统,以抒情的态度作一切的文章,虽然后代批评家贬斥它为浅率空疏,实际却是真实的个性的表现,其价值在竟陵派之上。以前的文人对于著作的态度,可以说是二元的,而他们则是一元的,在这一点上与现代写文章的人正是一致,现在的人无论写什么都用白话文,也就是统一的一例,与庚子前后的新党在《爱国白话报》上用白话,自己的名山事业非用古文不可的绝不相同了。
以前的人以为文是“以载道”的东西,但此外另有一种文章却是可以写了来消遣的;现在则又把它统一了,去写或读可以说本于消遣,但同时也就是传了道了,或是闻了道。除了还是想要去以载道的老少同志以外,我想现在的人的文学意见大抵是这样,这也可以说是与明代的新文学家的意思相差不远的。在这个情形之下,现代的文学——现在只就散文说——与明代的有些相像,正是不足怪的,虽然并没有去模仿,或者也还很少有人去读明文,又因时代的关系在文字上很有欧化的地方,思想上也自然要比四百年前有了明显的改变。现代的散文好像是一条湮没在沙土下的河水,多少年后又在下流被掘了出来;这是一条古河,却又是新的。我读平伯的文章,常想起这些话来,现在便拿来写在后边,算作一篇题记。久病初起,胡涂的头脑更加胡涂,有些话说的不得要领,愿平伯勿笑也。
民国十七年五月十六日,周作人,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