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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集》充分世界化与全盘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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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美国《展望周报》(The Outlook)总编辑阿博特(Lyman Abbott)发表了一部自传,其第一篇里记他的父亲的谈话,说:“自古以来,凡哲学上和神学上的争论,十分之九都只是名词上的争论。”阿博特在这句话的后面加上一句评论,他说:“我父亲的话是不错的。但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他老人家的算术还有点小错。其实剩下的那十分之一,也还只是名词上的争论。”

这几个月里,我读了各地杂志报章上讨论“中国本位文化”,“全盘西化”的争论,我常常想起阿博特父子的议论。因此我又联想到五六年前我最初讨论这个文化问题时,因为用字不小心,引起的一点批评。那一年(1929)《中国基督教年鉴》(Christian Year book)请我做一篇文字,我的题目是《中国今日的文化冲突》,我指出中国人对于这个问题,曾有三派的主张:一是抵抗西洋文化,二是选择折衷,三是充分西化。我说,抗拒西化在今日已成过去,没有人主张了。但所谓“选择折衷”的议论,看去非常有理,其实骨子里只是一种变相的保守论。所以我主张全盘的西化,一心一意的走上世界化的路。

那部年鉴出版后,潘光旦先生在《中国评论周报》里写了一篇英文书评,差不多全文是讨论我那篇短文的。他指出我在那短文里用了两个意义不全同的字,一个是Wholesale westernization,可译为“全盘西化”;一个是Wholehearted modernization,可译为“一心一意的现代化”,或“全力的现代化”,或“充分的现代化”。潘先生说,他可以完全赞成后面那个字,而不能接受前面那个字。这就是说,他可以赞成“全力现代化”,而不能赞成“全盘西化”。

陈序经、吴景超诸位先生大概不曾注意到我们在五六年前的英文讨论。“全盘西化”一个口号所以受了不少的批评,引起了不少的辩论,恐怕还是因为这个名词的确不免有一点语病。这点语病是因为严格说来,“全盘”含有百分之一百的意义,而百分之九十九还算不得“全盘”。其实陈序经先生的原意并不是这样,

至少我可以说我自己的原意并不是这样。我赞成“全盘西化”,原意只是因为这个口号最近于我十几年来“充分”世界化的主张;我一时忘了潘光旦先生在几年前指出我用字的疏忽,所以我不曾特别声明“全盘”的意义不过是“充分”而已,不应该拘泥作百分之百的数量的解释。

所以我现在很诚恳的向各位文化讨论者提议:为免除许多无谓的文字上或名词上的争论起见,与其说“全盘西化”,不如说“充分世界化”。“充分”在数量上即是“尽量”的意思,在精神上即是“用全力”的意思。

我的提议的理由是这样的:

第一,避免了“全盘”字样,可以免除一切琐碎的争论。例如我此刻穿着长袍,踏着中国缎鞋子,用的是钢笔,写的是中国字,谈的是“西化”,究竟我有“全盘西化”的百分之几,本来可以不生问题。这里面本来没有“折衷调和”的存心,只不过是为了应用上的便利而已。我自信我的长袍和缎鞋和中国字,并没有违反我主张“充分世界化”的原则。我看了近日各位朋友的讨沦,颇有太琐碎的争论,如“见女人脱帽子”,是否“见男人也应该脱帽子”;如我们“能吃番菜”,是不是我们的饮食也应该全盘西化。这些事我看都不应该成问题。人与人交际,应该“充分”学点礼貌;饮食起居,应该“充分”注意卫生与滋养:这就够了。

第二,避免了“全盘”的字样,可以容易得着同情的赞助。例如陈序经先生说:“吴景超先生既能承认了西方文化十二分之十以上,那么吴先生之所异于全盘西化论者,恐怕是毫厘之间罢。”我却以为,与其希望别人牺牲那“毫厘之间”来牵就我们的“全盘”,不如我们自己抛弃那文字上的“全盘”来包罗一切在精神或原则上赞成“充分西化”或“根本西化”的人们。依我看来,在“充分世界化”的原则之下,吴景超,潘光旦,张佛泉,梁实秋,沈昌晔……诸先生当然都是我们的同志,而不是论敌了。就是那发表“总答复”的十教授,他们既然提出了“充实人民的生活,发展国民的生计,争取民族的生存”的三个标准,而这三件事又恰恰都是必须充分采用世界文化的最新工具和方法的,那么,我们在这三点上边可以欢迎“总答复”以后的十教授做我们的同志了。

第三,我们不能不承认,数量上的严格“全盘西化”是不容易成立的。文化只是人民生活的方式,处处都不能不受人民的经济状况和历史习惯的限制,这就是我从前说过的文化惰性。你尽管相信“西菜较合卫生”,但事实上决不能期望人人都吃西菜,都改用刀叉。况且西洋文化确有不少的历史因袭的成分,我们不但理智上不愿采取,事实上也决不会全盘采取。你尽管说基督教比我们的道教佛教高明的多多,但事实上基督教有一两百个宗派,他们自己就互相诋毁,我们要的是那一派?若说,“我们不妨采取其宗教的精神”,那也就不是“全盘”了。这些问题,说“全盘西化”则都成争论的问题,说“充分世界化”则都可以不成问题了。

鄙见如此,不知各位文化讨论者以为如何?

二十四,六,二十二

(原载于1935年6月23日天津《大公报·星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