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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庙集》糟糕的《国语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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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蒋君同我做“好朋友”的时候,照例我每月的最后一天拿到薪水以后,总很高兴的跑到伊那里去:“到东安市场去吧,买东西去!”“好吧!你又是去买书,买乱七八糟的书!”伊这么笑着说了一句,便跟着我走出门了。从伊的宿舍到东安市场并不很远,所以我们照例是不坐洋车,缓缓地步行走去。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一天,仿佛是小雨初晴,阴沉沉的天气,北河沿地上的泥土还很湿。伊是穿了皮鞋,新做的八块大洋一双的皮鞋,所以只顾昂头挺胸地走去。我呢,脚上一双一元八角买来的布鞋已经穿了两个多月,布面的前后都已经磨破了,在路上一溜一溜的实在是不胜其苦。“到东安市场去买皮鞋吧。有钱只顾买书,自己用的东西全不注意,真是淘气!”伊似嗔带笑的说。“好吧!一双皮靴——八块大洋,呀,我穷鬼买不起呀!”我们一面谈,一面走,不知不觉间已到东安市场了。

我还记得那一天争论的结果,皮靴是仍旧没有买成,照例我在书摊上买了许多新出版的书,伊又到布店里量了些布,一个月的薪水便用光了。那一天买的几部书之中,我还清楚记得的,是内中有一本凌独见编的《国语文学史》——当我在书摊上发见这本书以后,我仿佛同捉着一个贼似的,因为在买书的不多天以前,我在“何往”先生的家里,“何往”先生一手拿着纸烟,一手执着笔作文,笑嘻嘻的对着桌上的《国语文学史》说:“槽糕,商务印书馆竟出版了这样的书!”那时还有一位朋友也在旁边,他听了“何往”先生的高论,便伸手把桌上那本书轻轻地拿走了,我还没有看见那本书的内容——究竟那个《国语文学史》糟在什么地方呢?这个问题在我脑中盘旋了好久。现在已经在书摊上发现了这本大著,那有放过它的道理,于是便不问三七二十一把它买了回来。我把这本书夹在皮包里,好像关着一个贼似的,心中只想回家的时候,仔仔细细拷打它一番!

不料这本书在我的书架上搁了一个整年多,我自己还没有亲自看过它一次。有一天,一个姓叶的朋友来玩,他要向我借这本书看,我说:“这本书是不值得看的,糟糕!”姓叶的朋友于是没有借书就走了。过两天,又有一个姓杨的朋友来玩。他又要向我借这本书看,我说:“罢了,这本书也值得看么?糟糕!”那位姓杨的朋友也被我说得没趣的走了。

几天以前,曙天因为要选诗,跑到我这里来借参考书,一眼便瞧见书架上的那本《国语文学史》,伊说:“这本书我拿去!”一面说,一面伊便把书架上的那本书拿到书袋里去了。我说:“这样糟糕的书也拿去参考么?拿去有什么用处?”

曙天把这本书拿去看了两天,便又拿来还我了。伊说:“你说这本书糟糕,究竟错在什么地方呢?”——这一问倒把我这个“疯子”问住了,因为“糟糕”两个字是“何往”先生口中说出来的,但是,“究竟糟在什么地方呢?”曙天这个问题,不读《国语文学史》是不能回答的,所以我当时只好沉默了;因为说来也惭愧,骂了一年,《国语文学史》倒没有翻过半页!

昨天因为一个小问题而生了大气以后,自己倒在床上也觉得有些无味了。顺手到书架上取书,便把凌著的《国语文学史》带下来。“我虽然没有详细的看,可是大略的翻了一翻,觉得它搜集的材料很不少。”(黎锦熙序中语)——我的翻是从后面翻过来的,因为这一本三百五十九页的大书,我实在没有留神来从头翻起。我从后面翻到三百四十六页,看见有许多“楹联”,我想“楹联”也可以入文学史么?且看这副妙联:

大着肚皮容物

立定脚跟做人

我当时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试问凌先生,这副妙联是什么用意,是骂人还是劝人?再看“育婴堂”的妙联:

我是一片婆心把个孩儿送汝

你做百般好事留些阴骘与他

这种妙联简直是“糟糕!”试问把“孩儿”丢在“育婴堂”里是不是“一片婆心”?试问是不是受经济压迫或者是旧礼教压迫(如私生子)才把“孩儿”丢在“育婴堂”里?凌先生,你老如是相信“阴骘”的,我劝你赶快把这本《国语文学史》的版毁掉,省得“贻误人家子弟”,流毒无穷!

到了三百三十四页,凌先生索性把他自己的两首大作也扯到文学史上来了,我们且恭读凌先生的两首大作:

狂风

半夜忽然有狂风,

吹得风户叽咕,

梦中糊涂未细辨,

惊呼有贼撬墙洞。

城站酒家

城站一带酒家多,

生意盛衰竟若何。

炉前如有年少妇,

可断酒客必满座。

这样凌先生自己也知道“卑劣得很”的诗,倒要扯在《国语文学史》上来!中国近代就是无诗人可入文学史,也何至于劳及凌先生!后来我又想,人类自私的心是免不了的,假如我来做文学史,一定要把我许多肉麻的情诗都抄在文学史上,也许连从前C君送我的情诗也要抄上去呢。

我大略把凌先生的《国语文学史》翻了一遍,觉得有很多地方与“何往”先生的大著《国语文学小史》相同。“何往”先生的大著虽未出版,但他的油印本在我这里也有一本。凌先生在他的自序上说:

《国语文学史》,胡适之先生已编到十四讲了,大可拿来现成用一用,为什么还要另编呢?这里面,却有两个理由:

1,他主张从汉朝说起,我却主张从唐虞说起。

2,区分时期上,他只分两期:北宋以前为第一期,南宋以后为第二期。我却认为必须要分四期:自唐虞到周为第一期,自秦到唐为第二期,自宋到清为第三期,民国以后为第四期。

这样说来,凌先生的意见完全与胡先生不同,也许凌先生的意见比胡先生高得多,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注,听说凌先生是胡先生国语讲习所里面所教出来的高足。)老实告诉凌先生罢,上面所说骂你著作“糟糕”的“何往”先生,就是你的大老师胡适之先生!你说你的著作不是抄袭的,我且随便举出一段来:

胡著《国语文学小史》说:

南唐割据江南,正是儿女文学的老家,故南唐的词真能缠绵宛转,极尽儿女文学的长处:后来李后主(煜)亡国之后,寄居汴京,过那亡国的生活,故他的词里往往带着一种浓挚的悲哀。儿女的文学最容易流入轻薄的路上去。儿女文学能带着一种浓挚的悲哀,便把他的品格提高了。李后主的词所以能成为词中的上品,正是因为这个道理。

凌著《国语文学史》:说(一百四十二页)

做儿女恋爱的文学,最容易流入轻薄的路上去,南朝的《子夜歌》,就是好例子。后主在位的词,也免不了这个毛病。儿女恋爱的文学,能够避去轻薄,羼入厚重的真挚的悲苦的情操进去,就成词中的上上品了。后主亡国之后的词,好过在位时节的词,就是这个倾向啦!

这一段我不敢说凌先生抄袭,也许是“贤者所见略同”,——也许还不能算是凌先生的“贼赃贼证”!但是我要问问凌先生:《子夜歌》怎样“轻薄”?《子夜歌》里何以没有“真挚的悲哀的情操”?

我大略的把凌先生的大著翻了一遍,大概,凌著可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暗暗抄袭胡著《国语文学小史》的,大体上还说得过去,一部分是凌先生自己做的,像汉以前的文学,宋以后的文学几章内,引证的错误,诗词句读的荒谬,论断的离奇,真可令人大笑三日,可惜我没有许多闲功夫,不能一一替他抄出来!

写到这里,手也酸了。我真傻,这样热的天气,不学郁达夫先生坐在树底下对着水去,却在这里做歪文章同凌先生捣乱,真是何苦来!但是我想,商务印书馆现在正登起大广告,叫高级中学生买凌著《国语文学史》来读,——我的弟弟正在中学读书,也许要上凌先生的当了! 白花几角大洋是小事,把许多似通非通的文学观念装到小孩头脑中去,才真是冤枉呢!我怎样可不写篇小文把这个鬼葫芦插破!我又想,做中国文学史真不容易,谢无量,凌独见那样头脑不清的中国人是没有做中国文学史资格的,藉耳士(Giles)那样荒谬的外国人也没有资格来做中国文学史!著作中国文学史的大业,推来推去,也许不能不推到北京的文豪们的身上!然而文豪们只顾聚餐,在中国做学生也活该倒霉!——也许到我儿子进中学的时代,中国还没有一部可以读的文学史出版罢!

一九二四,八,七。

(附记)这里所根据的胡适《国语文学史》,系他初次在教育部的讲演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