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月差不多只是生病,实在也不过是小病,感冒了一点风寒,却粘缠地重复了三次:觉得有点好了,到行里办一天半天的事,便又重新地生病,鼻子比前回更塞,头也更昏更重。这两礼拜里简直什么事都没有做,连孙中山先生的丧也终于不能去吊,别的可想而知。在家无事,“统计学”也翻看得不耐烦了,小说呢又是素不喜看的,所以真是十分地无聊。恰巧住在圣贤祠的朋友乙丙君来看我,借我好些新出的报看,使我能够借此消磨了好几天的光阴,这是应该感谢的。
这些定期刊里边有一本《心理》第三卷第三号,是我所最爱读的,大约可说是“三生有缘,一见如故”。张耀翔先生的《拜发主义与拜眉主义》一篇尤为最有精采的著作,我已经反复读了有五遍以上。张先生的研究结论,大约——一定是不会错的:“发为欢情之神,眉为哀情之神,故拜之。”关于这一点我不敢有什么话说,但是,恕我大胆,我觉得张先生力辩中国人不拜脚这一节话似与事实不符,(即使或者与学理符合。)张先生说,“使中国人果有脚癖者,不由诗词中,更由何处发表其情耶?”我可以答,“便由女人小脚上发表其情耳。”中国女子之多缠足这个事实想张先生也当承认,而女子因男人爱好小脚而缠足这也是明若观火的事实。三月间的北京报纸上就有几段文章可以作证,不妨抄录出来请张先生一览。
小脚狂
慎思
有一天我同这个同乡走路,道上遇见了三四个女学生,长的极其标致,他看见了她们,说道:“这几个,真是好极了!尤其是那个穿粉红色衣服的,眉锁春山,目含秋水,年纪不过二八,确是一个处女……哎,可惜是两只大足!”
我有个同乡,久居四通八达,风气大开的北京,并受高等教育,看来他当然是思想较新的人了。不想竟出我“意表之外”!
号为中国太戈尔的辜汤生先生,曾发表关于审美的一段说话:“中国女子的美,完全在乎缠足这一点。缠足之后,足和腿的血脉都向上蓄积,大腿和臀部自然会发达起来,显出袅娜和飘逸的风致。”——见十八日《京报》“显微镜”。
又一次他同我谈话,他说:“你不知道我又遇见了一个美人,真是娇小玲珑,十分可爱!我看见她那一对金莲,再小也没有了。走的时候,扭扭捏捏,摆摆摇摇,真个令人魂销!我瞻望了一会,恨不得把她搂在怀里接吻,但是她往北走了。”我听了这话,忍不住要大笑,又要肉麻。这大概是个“小脚狂”。诸君,这种“小脚狂”却不止敝友一个。(奉赠戊书券一)——见十日《晨报》“北京”。
名言录
张先生怀疑“拜足与缠足何关”?不承认缠足为拜足之果,其理由则为“既拜之矣则不当毁伤之”这一点。但我们要知道,“拜脚”一语乃是学术上的译文,只说崇拜——爱重异性的脚,并不一定要点了香烛而叩拜;其次因为男人爱重小脚所以女子用人工缠小了去供给他,毁伤的与拜的不是同一方面的人;复次毁伤是第三者客观的话,在当局者只看作一种修饰,如文身贯鼻缠乳束腰都是同类的例。这样看来,拜之而毁伤之,易言之,即爱之而修饰之,并无冲突的地方。中国妇女恐怕还有三分之二裹着小脚,其原因则由于“否则没有男人要”;如此情形,无论文章上学说上辩证得如何确切,事实上中国人仍不得不暂时被称为世界上唯一的拜脚——而且是拜毁伤过的脚的民族。我自己虽不拜大小各脚,少数的教授学生们也不拜之,而“文明女学士”尤“高其裙革其履”了,然而若科学的统计不能明示缠足女子的总数如何锐减,我们即一日不能免此恶名,正如我们不吸食福寿膏,唯以同胞多有阿芙蓉癖故,也就不得不忍受鸦片烟鬼国民之徽称而无从发牢骚也。我们要知道,国民文化程度不是平摊的,却是堆垛的,像是一座三角塔;测量文化的顶点可以最上层的少数知识阶级为准,若计算其堕落程度时却应以下层的多数愚人为准:譬如,又讲到脚,可以说中国最近思想进步,经过二十多年的天足运动,学界已几乎全是天足,(虽然也有穿高底皮鞋“缠洋足”的,)——然而大多数则仍为拜脚教徒云。我自信这几句话说得颇是公平,既不抹杀“女学士”们,也不敢对于满街走着的摆摆摇摇的诸姑伯姊(希望这里边不会有我的侄女辈)们的苦心与成绩当作不看见而完全埋没。“妳”们或者都可以谅解我么?至于“你”们,我觉得不大能够这样地谅解,至少张先生和站在他一边的诸位未必和我同意,肯承认他们应有负担拜脚国民的名号之义务。我是没法只能承受。虽然我没有“赏鉴”过;我不敢对蔼里斯博士抗辩,他所知道关于中国的拜脚主义似乎要比我更多而精审。
一九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于宣南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