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提起狼来,谁都有一种反感,因为在于人有害的猛兽中间,只有狼最是贪残,也最是怯弱,值得憎恨。抗美援朝的时候有一句口号,叫“打倒美国狼”,正是最适切的比喻。
从前看过瑞典斯文赫定的《中央亚细亚旅行记》,说那里狼多得很,本地人用一种钓狼的方法极是特别。那旅行记上有一张插图,画着一辆马车,两匹马牵着,身上都穿着甲一样的东西,车上几个人,一个拿着短刀,一个拿着藤条做的圈套,在旷野上跑着。马车的周围全是狼,黑压压的挤作一片,看去煞是可怕,有些狼往车上扑去,拿圈套的人便往狼那边套,套住了往上拉,上边拿短刀的人就动手剥狼的皮,剥了皮再把狼往车外扔去。车外的狼群便都奔过来,把没皮的狼肉分吃了,又跟着马车跑。这一种景象,是狼群所独有的,它不但对别人凶恶,就是自己同类的肉也是要吃的,结果还是敌不过人给钓了去。
中国讲故事的书里,狼不大出现,也没有很好的故事。《聊斋志异》中有两则,其一说一人遇见两只狼,此人避至稻草堆下,持短刀自卫,一只狼蹲在面前,良久不去,假装打盹,他乘隙砍狼死,回过身去,却见另一只狼已经从稻草堆打洞过来,预备前后夹攻,可是也立即被他发见杀死了。又在某书说有人遇狼,上树躲避,群狼大集,听一个首领指挥,在树根叠累起来,先是四只,随后三只两只,末后首领攀登顶上,几乎可以够得着了,其人惶惶,刀砍第一只狼的头,首领既死,狼随逃散。这两则说狼的智慧未免有点理想化了,据说它实在没有这样聪明,实际的情形只是欺软怕硬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