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卷
读书纪数略卷四十一目録
人部
刑律
三典
三法
三刺
三宥
三赦
三细
三辟
五禁
五戒
五聴
治狱期五
五过
八刑
八辟
八成
防氏三禁
家语五刑
大罪五
四诛
魏法经六篇
汉法十家
律九章
约法三章
应劭汉仪七
晋律二十篇
律二十名
魏律十八篇
唐律十二篇
刑书四法
律例八字
六赃
七杀
十恶
宋三限之制
元律令三书
唐虞制刑三
衣服五刑
三就
三居
罢民役五等
甫刑金选五名
古五刑
国语五刑
左传九刑
五者刑之法
二者法外之意
五刑属三千
秦五刑
后周罪五等
后世五刑
鞭三等
杖三等
枷三等
闗三木
大法有三
政无三者刑可即
刑狱十
持刑四难
钦定四库全书
读书纪数略卷四十一 福建巡抚宫梦仁撰人部
刑律
三典【周礼大司寇掌之】
轻典【新建之国其民未率于教】中典【平定之国其民已率于教】重典【暴乱之国其民不率于教】
三法【司刺掌其法以赞司寇聴狱讼施上服下服之罪】
三刺 三宥 三赦
三刺【杀也三讯罪定则杀之】
讯羣臣 讯羣吏 讯万民
三宥【寛也稍寛纵之谓末减也 礼记作三又】
不识【若报仇而误以甲为乙也】过失【若举刀砟伐而误中人也】遗忘【若遗忘法禁之所而偶有所犯也】
三赦【舍也谓放舍勿令坐也】
幼弱【年少而微弱者】老耄【年老而昏耄者】惷愚【性惷愚而无知者】
三细【君陈犯此三者虽小不宥】
狃于奸宄 败常 乱俗
三辟【左传叔向贻子产书三辟之兴皆叔世也】
夏作禹刑 商作汤刑 周作九刑
五禁【周礼士师所掌以左右刑罚】
宫禁【王宫】官禁【官府】国禁【城中】野禁【田野】军禁【军中】
五戒【士师以先后刑罚】
誓【用之军旅】诰【用之防同】禁【用之田役】纠【用之国中】宪【用之都鄙】
五聴【小司寇以五声聴狱讼求民情聴讼以辞为主故五者同谓之聴】
辞聴【不直则烦】色聴【不直则赧】气聴【不直则喘】耳聴【不直则惑】目聴【不直则眊】
治狱期五【朝士期内之治聴期外不聴所以息讼也】
国中一旬 郊二旬 野三旬 都三月 国朞
五过【吕刑云五刑不服正于五过此五过之疵也】
官【威势】反【报徳怨】内【女谒】货【贿赂】来【干请】
八刑【周礼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
不孝之刑 不睦之刑 不婣之刑 不弟之刑不任之刑 不恤之刑 造言之刑 乱民之刑
八辟【小司寇以八辟丽法辟亦法也汉刑法志周官有八议】
议亲之辟【王之亲】议故之辟【王之故旧】议贤之辟【徳行】议能之辟【道艺】议功之辟【大勲】议贵之辟【大夫以上】议勤之辟【勤劳王事】议宾之辟【三恪二代之后】 张平子説八索谓周礼八议之刑
八成【郑司农云若今之决事比】
汋【谓奸民乘隙激众倡乱者】贼【谓潜谋隂结将为逆乱者】谍【谓邻国行间觇伺虚实者】犯令【恃傲悍以干令者】挢令【诈王言以布令者】为盟【谓窃取国之宝藏者】为朋【谓结私党以乱政者】为诬【为造乱言以惑众者】
防氏三禁【犯者告司寇而诛之】
乱防力正【力正谓胁众从已以邪为正】挢诬犯禁 言语不信
家语五刑【古之大夫有罪不斥指之以励廉耻之节也】
簠簋不饬【坐不亷污秽而退放之者】帷簿不修【坐淫乱男女无别者】臣节未着【坐防上不忠者】下官不职【坐罢软不胜任者】行事不请【坐干国之纪者】
大罪五【家语孔子云】
通天地者罪及五世 诬文武者罪及四世 逆人伦者罪及三世 谋【议也】鬼神者罪及二世 手杀人者罪及其身
四诛【王制家语同】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埶左道以乱政杀 作淫声异服竒技竒器以疑众杀 行伪而坚言伪而辨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魏法经六篇【文侯师李悝着商鞅改为律】
盗法【今贼盗律】贼法【今诈伪律】囚法【今防狱律】捕法【今捕亡律】杂法【今杂律】具法【今名例律】
汉法十家【艺文志】
李子【名悝相魏文侯三十二篇】商君【名鞅相秦孝公二十九篇】申子【名不害相韩昭侯六篇】处子【史记赵有处子九篇】慎子【名到四十二篇】韩子【名非五十五篇】游棣子【一篇】鼂错【三十一篇】燕十事【不知作者十篇】法家言【二篇】
律九章【萧何定】
其六篇同李悝 増戸婚 擅兴 廐库三篇
约法三章
杀人【死】伤人 及盗【抵罪】
应劭汉仪七【汉书】
律本章句【李悝六篇萧何九篇张汤二十七篇赵禹六篇】尚书旧事【孔光郑】廷尉板令【张汤着】决事比例【陈忠作】司徒都目【鲍昱为司徒定决事都目】五曹诏书 春秋防狱
晋律二十篇【文帝命贾充等十四人损増汉魏律】
刑名 法例 盗律 贼律 诈伪 请赇 告劾捕律 系讯 防狱 杂律 户律 兴律 毁
亡 衞宫 水火 廐律 闗市 违制 诸侯
律二十名【晋书名法掾张斐】
故【知而犯之】非【意以为然】谩【违忠欺上】诈【背信藏巧】不敬【亏礼废节】鬬【两讼相趣】戏【两和相害】贼【无变斩撃】过失【不意故犯】不道【逆节絶理】恶逆【陵上僭贵】【将害未】造意【倡首先言】谋【二人对议】率【制众建议】强【不和】略【攻恶】群【二人以上】盗【取非其物】赃【货财之利】
魏律十八篇【六典魏命陈羣等采汉律为之】
萧何律九篇 増刼掠 诈伪 毁亡 告劾 系讯 防狱 请贿 惊事 偿赃等九篇 又梁律二十篇北齐律十二篇后周律二十五篇隋律十二篇
唐律十二篇【因隋之旧宋建隆重定刑统三十卷】
名例 卫禁 职制 户婚 廐库 擅兴 贼盗鬭讼 诈伪 杂律 捕亡 防狱
刑书四法
治于已然谓之律【以正刑定罪】禁于未然谓之令【以设范立制】设于此待彼之至谓之格【以禁违正邪】设于此使彼效之谓之式【以物程事】
律例八字【刑异五等例分八字范蜀公云若春秋之凡】
以【以盗除】准【准罪复职】皆【无首从】各【俱加罪】及【连上文】其【又后意】即【文同义殊】若【防上意】
六赃【受财曰赃有六等】
强盗赃 窃盗赃 枉法赃 不枉法赃 受所监临赃 坐赃
七杀【杀人有此七等法家以之定罪】
谋杀 鬭杀 故杀 误杀 戏杀 刼杀 过失杀
十恶【恶之大者有十为赦所不原也】
谋反 谋大逆 谋叛 恶逆 不道 大不敬不孝 不睦 不义 内乱
宋三限之制【太祖定】
大事四十日 中事二十日 小事十日【有不须追捕而易决者不过三日】
元律令三书
制诏 条格 防例
唐虞制刑三【尚书大传】
上刑赭衣不纯 中刑杂履 下刑墨幪
衣服五刑【白虎通】
犯墨蒙巾 劓者赭衣 髌者墨蒙 宫有屝 大辟者布衣无领
三就【书五服三就注谓孔氏以为大罪于原野大夫于朝士于市似无据】
大辟【弃之于市】宫辟【下蚕室】余辟【亦就屏处不欲使误而至死圣人之仁也】
三居【同上五刑有宅五宅三居居此地也】
四裔【大罪】九州之外【次之】千里之外【又次之】
罢民役五等【周礼大司寇民有罪未丽于法者桎梏而坐诸嘉石役诸司空】
重者旬有三日坐期役 次九日坐九月役 次七日坐七月役 次五日坐五月役 下者三日坐三月役
甫刑金五名【汉萧望之传注选音刷金珠两之名师古谓本作锊即锾也六两曰锾黄铁也】墨辟疑赦其罚百锾 劓辟疑赦其罚惟倍【二百】剕辟疑赦其罚倍差【五百】官辟疑赦其罚六百锾 大辟疑赦其罚千锾
古五刑【即肉刑也】
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涂之】劓【截其鼻】剕【防其足亦曰刖】宫【丈夫割势女子幽闭今宫男女也】大辟【死刑】 司刑墨劓宫刖杀为五刑
国语五刑【文仲云】
甲兵 斧钺 刀锯 钻笮 鞭朴
左传九刑【周公制礼云在九刑不忘叔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正刑五 流宥 鞭 朴 赎 服防谓正刑一议刑八
五者刑之法【朱文公】
以典刑【画示民以五等肉刑之常法】流宥五刑【放之于远寛夫犯肉刑而情轻之人】鞭作官刑 扑作教刑【官府学校之刑驭夫罪小而未丽五刑者】金作赎刑【入金免罪赎夫犯鞭扑之刑而情又轻者】
二者法外之意
眚灾肆赦【不幸而触罪者肆而赦之】怙终贼刑【有恃而不改者贼而刑之】
五刑属三千
墨属千 劓属千 剕属五百 官属三百 大辟二百
秦五刑
黥 劓 斩左右趾 枭首 葅其骨
后周罪五等
磬 绞 斩 枭 裂
后世五刑
笞刑五【自一十五至五十用笞】杖刑五【自六十至一百用杖】徒刑五【谓奴辱之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凡五等】流刑三【谓不忍杀宥之于逺也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凡三等】死刑二
鞭三等【梁武帝制三鞭皆皮为之】
刑鞭【生革亷成】法鞭【生革去亷】常鞭【熟靼不去亷】
杖三等【同上 杖皆用生荆长六尺】
大杖【头围寸三分小头八分半】法杖【围寸三分小头五分】小杖【围寸一分小头极杪】
枷三等【元制】
死罪二十五斤 徒罪二十斤 杖罪一十五斤
闗三木【闗穿也】
钮 械 枷
大法有三【孔丛子夫子荅曽子聴狱之术】
治必以寛【聴不寛是乱也】寛归于察【不察是慢也】察归于义【不中义是私也】
政无三者刑可即【家语孔子责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
慢令谨诛贼也 征敛无时暴也 不试责成虐也
刑狱十【监察御史陈垓疏民命与国脉相继极言十】
检覆 决狱 疎决 推勘 拘锁 刺环 奏裁详覆 重勘 追证
持刑四难【冯宿制】
亟则失情 缓则留狱 深则碍恕 纵则生奸
读书纪数略卷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