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命之歌》64
文昌一怔,脚下一顿,定神看去,只感到心中狂跳。那是一个年约十五、六岁的美丽少女,身段裹在貉裘内,下身穿了百褶黛绿长裙,看不出身段美,可是眉目如画,粉面桃腮,五官无一不美,衬托得极为匀称而调和。钻石般的大眼睛,在黑而长的美睫相映下,显得晶莹光亮而特出,流露出一丝儿惊恐,貂裘中掩着猩红的小樱嘴,更令人心跳甚急,予人平空生出一种恋爱而珍惜的情愫,她那修长的身材,与楚楚动人的表情,令文昌心中一震,心说,好美的女娃娃,端的是我见犹怜。
已不容他再看,梯口有人影出现,他向少女奔去。
“哎……”少女惊呼,花容变色。
他伸手一拨,把少女拨开,一闪便到了窗下扭头冷笑道:“不久之后,贵店就要关门大吉。”
上来的是未受伤的军官,拔剑冲上怒吼:“恶贼你走得了?投降!”
文昌飘上窗台,哈哈大笑道:“少陪有空再来贵店打扰。”
语声中,他飘然而下落在邻屋瓦面上,走了。
厅中共有三名体面的中年人,原先全惊呆了。军官现身之后,三入神魂入窍。靠北首一个中年人方面大耳,五绺长须拂胸,伸手一抹长须沉声问:“宋百户,怎么回事?”
宋百户正想纵上窗台,闻声一惊,止步扭头一看,脸色一沉,极不愿地收剑入稍,躬身行礼大声道:“卑职在捉贼。”
“捉贼?青天白日之下在酒楼捉贼。”中年人不悦地问。
“大人容禀……”军官将后楼所发生的事一一禀明。
大人略一沉思,道:“你可通知府台大人办理,不必在闹市酒楼之中拔剑吓唬小民,被人误解,有损王爷声誉,你走吧!”
宋百户行礼退走,一面答:“遵命,卑职告退。”退是退了,却用奇异的目光不友好地瞪了大人一眼。
大人大袖一挥,宋百户悻悻地下楼走了。美丽的少女以为文昌要对她无礼,却没想到恰好相反!文昌只瞥了她一眼,便避开了她的目光,大出意外,人走了,她却走向中年人道:“爹,宋百户在说谎。”
“说谎?孩子,别乱说。”中年人摇头含笑答,又问:“乖孩子,吓坏你没有?”
“这人不像是贼……”
“呵呵!人不可貌相,水不可斗量,大奸巨盗不一定有狰狞或猥琐的相貌。孩子,你未免太武断了。”
“这间酒肆的东主中,有一人是冷百户。”
“这与自称蔡文昌的小贼有何关连?”
“有的。爹请想想,一个百姓小民,怎敢和冷百户作对?”
“孩子,你不看贼人会飞檐走壁?这种人胆大包天,才不怕什么百户千户哩。孩子,不必胡思乱想了,姓封的吸血鬼这次失财大快人心,也是一大快事。”
“爹,那吸血鬼要在我们家的后园侧加建高楼,那怎成?”
“孩子,那也是无法之事,只要他不犯禁,为父岂能阻止他加建高楼?再说……再说……唉!不必说了。”他面上有怪异的神情。
***
文昌越过两度屋脊,到了一条横街旁,青天白日在屋顶上行走,毕竟不象话,他想下去,下面却出现了先前在店门见过的两个老花子,其中一人向上招手含笑叫:“老弟,快下,先找地方暂避,跟我们来。”
横街上没有其他的人,文昌一跃下了地,轻如鸿毛。两个老花子同时翘走大拇指喝采:“了不得,老弟,轻如鸿毛,天下大可去得。”
文昌淡淡一笑,拱手道:“承让了。两位……”
先前发话的老花子呵呵一笑,拍拍讨米袋:“咱们是穷家帮西安府团头,我怪丐冯韬。他,狂乞郎夏田。”
穷家帮,并非是真有这么一个帮,只是口头上叫叫而已,也是花子团头们信口胡诌的代表身分代名词。花子与花子之间,除了同病相怜,不时互相照应之外,根本没有帮派的组织,他们谋生已是不易,怎有工夫搞组织?
文昌正式留意两个老花子,心中狐疑。怪丐冯韬身材伟岸,满脸乱虬须,大牛眼,朝天鼻,一股酸臭味从身上散发,触鼻令人恶心。
狂乞年约花甲,大马脸蒜头鼻,鲶鱼嘴,山羊灰胡,身材高瘦,脸上泛起怪笑的表情,却没有笑,挟着一根老山藤打狗杖,破棉衣绽露出不少黑色的破棉絮。
“唔!这人身上的气味极像那晚暗算我的人,可是脸型并不太像。”文昌在心里嘀咕。
那晚他被一个花子样的老怪物所暗算,心里一直怀恨,突然指着怪丐冯韬问:“姓冯的,早些天你是否曾在灞桥镇附近呆过?”
怪丐一怔,随又呵呵怪笑道:“废话!我怪丐吃定了府城,白天沿街伸手,晚间在城隍庙借宿,到灞桥镇喝西北风么?”
文昌心中一宽,道:“两位,咱们素昧平生,桥归桥,路归路。”
“老弟,你大概是初到府城的江湖晚辈,地头不熟,需要朋友,你闹了冷百户的店,乱子闹大啦,不久之后,公人四出,必定缉拿你归案,府城中没有容身之地,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俗语说,胳膊往里弯,咱们都是江湖人,有助你一臂之力的道义,跟咱们来,老怪丐替你安排,不然麻烦得紧。”
文昌一听也对,道:“有劳两位,咱们走。”
怪丐领他急走,信口问:“老弟尊姓?”
“小姓蔡,名文昌。”
“蔡老弟,是在楼上计算了西安吸血鬼封老三么?”
“不错。”
“那家伙可恶,早晚咱们要抄他的家。老弟,干得好。”
三人沿小街子乱钻,接近了城根,怪丐直趋一栋幽暗的破屋前,伸手轻扣虚掩着的班剥大门。
“吱呀”两声门响,木门半开。怪丐大踏步抢入,呵呵狂笑着叫:“喂!来见见第一次来到咱们地头,便反吸了吸血鬼一口血的年轻朋友。”
文昌随后掀帘而入,踏入了客厅,不由一怔。
客厅不大,但坐了不少人,正中一张八仙桌,三个敞着老羊皮外袄,内穿窄袖子蓝色夹劲装的中年人,大马金刀地半躺在桌椅上,三双直缝靴都高高地搁上了桌面,不轻意地扭头向外瞧,用目光迎接着三人进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