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光集》主持人
“蔡枫华事件”(大家都知道是甚么事件的了,所以不必详为介绍)是不是被过分渲染了呢?作为一个节目主持人,是不是只能照着剧本的对白来念,而不能说几句自己想说的话呢?
这些问题,电视台行政方面可能自有它的意见和规矩,但实实在在感到,蔡枫华并没有说错甚么,他说的那两句话,根本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道理,怎么会忽然形成“事件”了?
在事后的各种报导之中,有提及他当晚“心情不好”,“所以发泄”者,也属于推测。就算真的心情不好,节目主持人不会超凡入圣,自然也有人的七情六欲,心情不好自是寻常事,至于“发泄”云乎哉,也滑稽得很,主持人应该可以就自己的观点发表意见,不然,要人来主持何为,弄一架录昔机就可以了。
由于电视深入民间,所以各种各样的清规戒律特别多,唯恐一有差错,就“造成坏影响”,其实大可不必。把气氛弄得活泼一些、独特一些、有个人风格一些,正是一个好主持人的特质,比刻板规矩、枯燥的公式化的主持人,好不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