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光集》事实和情理
早些日子,曾力言电视剧(推而广之,电影、小说等等创作皆适用)绝对不必合乎事实,与事实不符,正是一切创作的特点,完全和事实一样,那还叫甚么创作?
一直以来,很有些反对的意见,不过,绝大多数的反对意见都误会了意思,把不符事实和不合情理混淆或等同了起来。
不符事实绝不等于不合情理。不符事实是创作活动所必需;但不合情理则不会在好的创作活动中出现。举例以说明之,一个亿万豪富,家里不够豪华,气派不够大,行动不像豪富,虽然可以,因为豪富的生活情形如何,创作者可以知可以不知,不符事实也不要紧,谁也不会识遍天下豪富,焉知没有一个豪富就是这样的?就算没有,创造一个又有何不可?
但如果写到一个亿万豪富,有钱在银行,却又四出问人去借钱,且因借钱而受辱,这就是不合情理了。不合情理的创作,连最简单的道理都讲不过去的创作,就不会是好创作。
不符事实和不合情理的分别在此,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