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写又写》五、长相歧视
人的长相,不由自己控制(通过外科手术改变容貌者别论),所以不应该评论、攻击、揶揄、歧视……不然,就是人身攻击,被普遍视作不道德行为。
可是一个人的长相如何,确实影响一个人的命运,古今中外,都有不少实例可循。很容易回答的一个问题:俊美的和丑陋的去办同一件事,何者更易成功?
容貌歧视,人们都不放在面子上,而深藏于心中。当面显露出来的态度和心中所想的,可以截然相反。所以从表面看来,好像并不存在这种歧视,其实,这种歧视,深入人心。连古人都说“虽无过犯,面目可憎”,“面目可憎”不是罪,可就是令人憎,真是冤枉。
由于再“面目可憎”,可是看得久了,也慢慢会习惯,而自己看自己的时间最久,所以人对自己的长相,评价自然也最高,很少人会觉得自己“可憎”的,于是本来有一些动作、一些表情,可以大大减少天然的可憎程度的,就被忽略了。更有甚者,有一些神情举止,增添可憎程度的,都被夸张使用,颇有惨不忍睹之效果。
当然,那是感到“惨不忍睹”者的不是处,可是人家确然有这样的感觉,似乎也无法干涉他人内政,长相“抱歉”者,多一点自律,于人于己,都是好事。
是普通人,问题不大;看见一些频频出镜的大人物,长相有异于常人者,再加上没有自知之明,真是一种视觉污染,看多了,绝对影响身心健康。
说到底,还是歧视!
是的,不过歧视的不是长相,是有如此长相者的言和行。
有这样的言和行,那是招人来歧视他,若不歧视,岂非辜负了他的一番苦心?
大家若因此歧视我,我没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