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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情的终结》第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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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再也读不下去了。当日记里的某段内容让我感到太难过时,我总是一再跳过去不读。我想找到有关邓斯坦的情况,尽管我并不想找到那么多。不过,在我往下读的时候,这些情况就像历史上某个沉闷的日子一样渐渐远去,它们已经没有什么现时的意义。最后剩下的一则日记写了只有一星期:“我要莫里斯。我要平平常常的、堕落的、凡人的爱。”

我想:我所能给你的一切就是这个。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样子的爱。但是如果你以为我已经把这种爱都挥霍尽了,那就错了,因为还有足够多的部分剩下来,可供我们两人生活所用。我想到她往衣箱里装行李的那一天,当时我正坐在这里工作,不知道幸福离我是如此之近。我很高兴自己当时不知道,也很高兴自己现在能够知道。现在我可以采取行动了。邓斯坦没有关系,空袭警报员也没有关系。我走到电话机前,拨了她的号码。

保姆接了电话。我说:“我是本德里克斯先生,我要同迈尔斯太太说话。”保姆叫我别挂断。在等待听到萨拉的声音时,我觉得自己就像跑长跑跑到终点时那样喘不过气来。可是听筒里传来的却是保姆告诉我说迈尔斯太太不在家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我不信她的话。我等了五分钟,然后用手帕把话筒紧紧蒙上,再次打电话过去。

“迈尔斯先生在家吗?”

“不在,先生。”

“那么我能同迈尔斯太太说话吗?我是威廉·马洛克爵士。”

稍稍等了一小会儿,就听到了萨拉接电话的声音:“晚上好,我是迈尔斯太太。”

“听得出,”我说,“我听得出你的声音,萨拉。”

“是你……我还以为……”

“萨拉,”我说,“我马上过来看你。”

“不,请别来。听着,莫里斯。我正躺在床上。我是在床上跟你说话。”

“这样更好。”

“别犯傻,莫里斯。我是说我病了。”

“那你必须见我。你怎么啦,萨拉?”

“哦,没什么,是重感冒。听着,莫里斯。”她一字一句地说,语气活像一个家庭女教师,让我听了很生气,“请不要来,我不能见你。”

“我爱你,萨拉,我来了。”

“我不会在这里的,我会起来。”我想,跑步的话,我四分钟就可以穿过公共草坪,届时她会连衣服都还来不及穿好。“我会吩咐保姆不让任何人进来。”

“她可没有酒吧雇来撵人的保镖那样的身板,而我是要被撵才会走的,萨拉。”

“求求你,莫里斯……我在求你。我很久没求过你什么了。”

“除了一顿午餐。”

“莫里斯,我身体不太舒服。我只是今天不能见你。下个星期……”

“已经过了多少多少个星期了。我想现在就见到你,就今天晚上。”

“为什么呢,莫里斯?”

“你爱我。”

“你怎么知道?”

“这你别问。我想要你离开家,到我这儿来。”

“可是,莫里斯,我在电话上也一样能够回答你的话。我的回答是‘不’。”

“在电话上我摸不到你,萨拉。”

“莫里斯,我亲爱的,求求你。答应我不过来。”

“我马上就过来。”

“听着,莫里斯。我病得很厉害,今天晚上非常痛。我不想爬起来。”

“你不用爬起来。”

“我发誓:我会爬起来穿上衣服离开家,除非你答应……”

“萨拉,这件事对你我两人来说都比感冒更重要。”

“求你了,莫里斯,求你了。亨利马上就要到家了。”

“让他到家好了。”说完我便挂上了电话。

这天晚上的天气比一个月前我遇到亨利的那个晚上还要糟。这回不是下雨,而是雨夹雪了:雨水已经一半变成雪,有棱有角的霰粒像是在穿过你的雨衣纽扣眼一个劲往里钻;它们遮暗了公共草坪上的路灯光,所以跑步是不可能的了,况且由于腿的缘故,我也实在跑不快。我真希望自己带上了那只战时使用的手电筒,因为等我赶到公共草坪北侧那栋小楼时,时间已经过了八分钟。我刚准备离开人行道过马路时,楼门开了,萨拉从里面走出来。我高兴地想道:现在我总算拥有她了。我绝对肯定地相信:不等今夜过完,我们就会重新睡在一起。一旦此事再续,一切便皆有可能了。在此之前我一直不了解她,也从没像现在这样爱过她。我想这是因为我们越了解彼此就越相爱。我又回到了信任的土地上。

她走得太匆忙,没看到我正顶着雨雪从宽阔的马路对面过来。出门后她便向左拐弯,疾步离开了。我想她会需要找个地方坐下的,那时候我就可以捉住她了。我在她身后二十米远的地方跟着,可是她连头都没回过一次。她绕过公共草坪,走过池塘和那家遭到轰炸的书店,样子像是要去地铁。好吧,如果有必要,就是在拥挤的地铁车厢里同她谈也行,我已经作好了这样做的准备。她下了地铁站台阶,一直走到售票处。可是她没有随身带包,在衣袋里翻了半天也没找到零钱——连三个半便士的硬币也没有。如果有这三个半便士的话,她就可以待在地铁里来来回回地旅行到半夜。她重又爬上台阶,穿过跑着有轨电车的马路。一个狐穴已被堵住,但是狐狸显然又想到了另外一个洞穴。我感到得意洋洋。她很害怕,不过不是怕我。她害怕的是她自己,以及我们见面时会发生的事情。我自觉已在这场角逐中取胜,可以可怜可怜我的牺牲品而不用担心会有什么闪失了。我想对她说,别担心,没有什么可怕的,我们两人很快都会幸福的。噩梦差不多已经过去了。

就在这时候,她失去了踪影。我过于自信,让她在我前面走得远了点。她在前方二十米开外的地方过了马路(上台阶时那条不方便的腿再次把我耽搁了),一辆有轨电车在我们两人之间驶过,随后她人就不见了。她可能是往左拐上了高街,也可能是沿着帕克街往前走远了,可是顺着帕克街望过去我又看不到她。我倒并不很担心——今天找不到她,那就明天找。那个关于誓言的荒唐故事现在我原原本本都知道了,对于她的爱情我已经有了底,可以对她放心了。两个人如果相爱,就会在一起睡觉。这是一个已经得到人类经验检验和证实的数学公式。

高街上有一家泡腾面包公司开的连锁店。我在那里找了一下,她不在。随后我想起了帕克街拐角处的那座教堂,我马上就知道她准是去了那里,于是便追踪而去。果然,她正坐在一边的侧廊上,身旁是一根立柱和一尊其丑无比的圣母像。她没在祷告,只是闭着两眼坐在那儿。我只能借着圣母像面前的烛光看到她,因为整个教堂里的光线十分昏暗。我像帕基斯先生一样在她身后坐下等着。既然现在我已知道故事的结局,那么当初我完全可以等上几年的。我身上又湿又冷,但心里非常快乐。我甚至能够带着一份仁爱的心情看看远处的祭坛和悬在那里的那具雕像了。我想:我和雕像她两个都爱,可要是一具偶像和一个人之间发生冲突的话,我知道哪一个会赢的。我可以把手放在她的大腿上,或者把嘴唇贴在她的胸脯上:而他却被囚禁在祭坛后面,没有什么好法子来为自己的缘由辩护。

突然间,她用一只手捂住肋部,开始咳嗽起来。我知道她很难受,我不能让她一个人难受,所以便挪到她身边坐下。她咳嗽时,我把一只手放在她的膝头。我想,如果自己手一点便能消除她的病痛就好了。咳完了那阵以后,她说:“请你让我一个人待着吧。”

“我绝不会再让你一个人待着。”我说。

“怎么啦,莫里斯?那天吃午饭时你可不是这个样子。”

“那天我心里有怨恨,我不知道你爱我。”

“你凭什么认为我爱你?”她这么问,却听凭我的手搁在她膝盖上。于是我便把帕基斯先生如何偷走她日记的事情告诉了她——现在我可再也不想我俩之间有什么假话了。

“这样做不好。”她说。

“不好。”刚一说完她又咳嗽起来,咳完之后,她精疲力竭地把肩膀靠在我身上。

“我亲爱的,”我说,“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我指的是等待。我们会一起离开的。”

“不。”她说。

我搂住她,抚摸着她的乳房。“我们就从这儿重新开始,”我说,“我曾经是个糟糕的情人,萨拉。这都是因为缺乏安全感造成的。我不相信你,我对你了解得不够。但是现在我有安全感了。”

她沉默不语,但依然靠着我,像是赞同我的话。我说:“我告诉你最好怎么办吧。回家去,在床上躺两天——你不必这样带着感冒去旅行。我每天给你打电话,看看你情况怎么样。等你身体恢复以后,我再来帮你收拾东西。我们不在这里待。我在多塞特郡【54】的一个表亲有座空着的乡间小屋,我可以用。我们上那儿去住几个星期,休息一下。我该能把我的书写完。我们可以过后再去见律师。我们两人都需要休息。我很累,对于没有你的生活,我已经厌倦透了,萨拉。”

“我也一样。”她说话的声音如此之低,要不是因为我对这句话很熟悉,我会听不出她说的是什么。自从帕丁顿旅馆里那第一次做爱之后,这句话就像广播节目开头的信号曲一样,自始至终回响在我们的关系里:“我也一样”的孤独、痛苦、失望、快乐和沮丧;这是一句要求与你分担与分享一切的声明。

“钱会比较紧,”我说,“但不会太紧。出版社已经约我写一部《戈登【55】将军传》,预付的稿酬足够我们手头宽松地过上三个月。那时我的小说就可以交稿了,而且可以为此得到一笔预付稿酬。两本书今年都会出版,它们应该够我们过到下一本书准备就绪的时候。有你在,我就能工作了。你知道,现在的每时每刻都可能是我出头的时候。我迟早会成为一个俗不可耐的成功人士。你会讨厌这一点,我也会讨厌这一点,但是我们可以买东西,可以阔一阔,这会很有意思,因为我们要待在一起。”

猛然间,我意识到她睡着了。她匆匆跑出来,弄得筋疲力尽。此刻,就像以往在出租汽车上,在公共汽车里,在公园长椅上有过的那么多次一样,她枕着我的肩膀睡着了。我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不去吵醒她。在光线昏暗的教堂里,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惊扰她。圣母像周围的烛光摇曳不定,教堂里再无别人。我的上臂被她的身体压得渐渐酸痛起来,这是我平生有过的最大快感。

据说,在酣睡中的孩子耳边悄声低语说的话会对他们产生影响,于是我开始悄悄地对萨拉耳语起来,声音低低的,不会吵醒她,心里希望自己的话能像催眠曲一样沉到她的无意识里。“我爱你,萨拉,”我低语道,“以前绝不会有谁像我爱你一样爱得这么深。我们会幸福的。亨利只是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别的并不会在乎。自尊心的伤口很快就会愈合。他会给自己找到一种新的生活习惯,用它来取代你的位置——或许他会开始集古钱希腊币。我们会离开的,萨拉,我们会离开。现在谁也没法阻拦我们。你爱我,萨拉。”说到这儿我停住了,开始考虑是否该买一只新的旅行箱。这时候萨拉咳嗽着醒了过来。

“我睡着了。”她说。

“现在你得回家了,萨拉,你身上冰凉冰凉的。”

“那不是家,莫里斯,”她说,“我不想离开这儿。”

“这里很冷啊。”

“我不在乎冷。这里还很黑呢,在黑暗里,我什么都会相信。”

“相信我们自己吧。”

“我就是这个意思。”说着她又闭上了眼睛。我抬头望着祭坛,心里感到得意洋洋,就好像自己是他【56】的一个对手似的。我一边思忖着:你瞧见了吧,这才是辩得赢的道理呢,一边用手指轻轻抚摸着她的乳房。

“很累吧?”我问她。

“非常累。”

“你不该这么跑着躲开我。”

“我要躲开的并不是你。”她挪动了一下肩膀,“求求你,莫里斯,现在你走吧。”

“你该躺在床上。”

“我很快就会的。我不想同你一起回去,只想在这里同你说再见。”

“答应我,别在这儿待得太久。”

“我答应你。”

“你会给我打电话吗?”

她点点头,但是,我垂下目光看她搁在大腿上的那只像是件什么被遗弃的东西似的手时,却发现她的食指和中指交叉着【57】。我怀疑地问道:“你对我说的是真话?”我用自己的手指把她那交叉着的食指和中指掰开,说:“你该不会又在盘算着怎么躲开我吧?”

“莫里斯,亲爱的莫里斯,”她说,“我没这个力气了呀。”她像孩子似的用拳头抵住眼睛哭了起来。

“对不起,”她说,“走吧。求求你了,莫里斯。行行好。”

我总算是机关用尽,把她折磨到头了。听到她这般苦苦的哀求,我再也不能继续折磨她了。我吻了吻她那坚韧的、打着结的头发,吻完之后就感觉到她那带着咸味、上面沾着什么东西的嘴唇贴到了我的嘴角上。“天主保佑你。”她说。我想,这是她在给亨利的信里面写上后又划掉的话。别人同我们道再见,我们也就回别人一声再见,除非我们是斯迈思。我把她的祝福重复一遍送回给她时做得颇为勉强,但转身离开教堂时看到她蜷缩在烛光光晕的边上,活像一个从外面进来寻找一点热气的乞丐的样子,我便能够去想象一位保佑她或者爱她的神明了。当初开始写我们的故事时,我自以为是在作一篇有关恨的记事,但是写着写着,恨却不知道被忘到什么地方去了。我所知道的一切就是:尽管她有错,尽管她不可靠,但还是要比大部分人都好。我们当中不妨有谁能够信信她——要知道,她从来就没有信过自己。

2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我得费很大劲才能保持理智。现在我是在为我们两人工作。早上,我给自己定下了规矩:小说最少要写上七百五十个字,不过一般到十一点钟时,我都能写完一千字。希望的力量之大真是惊人。去年拖了一年的小说现在眼看就要写完了。我知道,亨利九点半左右动身去上班,萨拉最可能打电话来的时间是九点半到十二点半之间。亨利已经开始回家吃午饭了(帕基斯是这么告诉我的);三点钟以前,萨拉没有机会再打电话来。十一点以后,我会修改一下当天写好的东西,再写写信,一直到十二点半。这时候,我会暂时从期待中解脱出来,只是心情很沮丧。两点半以前,我可以在大英博物馆的阅览室里消磨时间,为《戈登将军传》做笔记。读书和做笔记时,我没法像写小说时那样专注,有关萨拉的思绪会时不时地钻到戈登的中国远征经历和我之间。为什么会请我来写这部传记?这个问题常令我感到不解。他们挑选一个相信戈登所信的天主的作者来写这本书会更好些。我可以欣赏戈登在喀土穆战役中所作的顽强抵抗——还有他对那些安安稳稳待在家里的政客的痛恨,但搁在我书桌上的那本圣经却是属于一个同我的思想大相径庭的世界的。或许那家出版商指望我对戈登基督徒身份所作的玩世不恭的处理会引起公愤,让我臭名远扬。我可不想让他开心——戈登信的这位天主也是萨拉的天主,我才不会去攻击萨拉相信自己爱着的任何幻影。在那段时间里,我一点也不恨她的天主,因为事实最终不是已经证明了我比天主还要强大吗?

一天,我正在吃三明治,我那支笔迹不易擦掉的化学铅笔不知为何老是会戳到三明治上面去。这时候,对面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那人用出于对干我们这个行当的人的尊敬而压低了的嗓门招呼道:“我希望现在一切都正常了,先生,如果您能原谅我的打扰的话。”

我隔着桌子望过去,便看到了那撇让人难以忘却的小胡子。

“很正常,帕基斯,谢谢你。违反规矩来块三明治?”

“噢,不了,先生,我不能……”

“来吧,权当它是工作开销好了。”他不太情愿地拿了块三明治,把它打开,惊讶地说,“里面是真正的火腿。”那模样就像是他接受了人家一枚硬币,结果竟发现它是一块金币似的。

“我的出版商从美国给我寄了听罐头。”

“您太客气了,先生。”

“我还存着你的烟灰缸呢,帕基斯。”我压低了嗓门,因为邻座的人已经抬起头来在生气地瞪着我。

“它只不过是有点儿情感上的价值罢了。”他也压低了嗓门回答我。

“你儿子怎么样?”

“脾气有点躁,先生。”

“没想到会在这儿碰上你。是在上班?你该不会是在盯我们两人当中哪一个的梢吧?”阅览室里尽是些灰头土脸的人——那几个头戴帽子、围着围巾、躲到屋里来取暖的男人,那个在苦读乔治·艾略特【58】全集的印度人,还有那个每天都把脑袋埋在同一堆书旁睡觉的男人,我无法想象他们当中有谁会同争风吃醋的闹剧有关系。

“哦,不,先生,这不是上班,今天我休息,孩子今天在上学。”

“你在读什么?”

“《泰晤士法律报告集》,先生,今天我在读拉塞尔的案子。这些东西会给你的工作提供某种背景,先生,很开眼界。它们能把你从日常琐事中间拉出来。我认识这桩案子里的一个证人,先生。我们曾在一间办公室里工作。唔,他已经载入史册了,而我永远也没可能了。”

“噢,这个可说不准,帕基斯。”

“这点我知道,先生,让人泄气的就是这个。我能办的最大案子就是波尔顿案了。法律禁止出版离婚案里牵扯到的证据材料,这对于我这个行当的人来说是个打击。法官提到我们的时候从来都不用名字,先生,他对我们的职业经常抱有偏见。”

“这我倒从来没想到。”我同情地说。

就连帕基斯都能唤醒一种渴望。看到他我就不能不想起萨拉。我乘地铁回家,希望能有个人作伴,可是当我坐在家里,心急如焚地盼望着电话铃响时,就看见同楼的房客又出去了,说今天没空。五点钟时,我拨通了萨拉的电话。但一听到电话的振铃声,我就把听筒又放了回去——也许亨利回来得早,而眼下我不能同亨利说话,因为萨拉爱我,萨拉要离开他。可是姗姗来迟的胜利与久久不去的失败一样折磨人的神经。

八天以后,电话铃才响起来。电话不是在一天中我期待的时刻打来的,因为当时还不到上午九点。我说“喂”的时候,那头答话的是亨利。

“是本德里克斯吗?”他问。他的声音听上去有点怪。我感到纳闷:是不是萨拉把事情告诉他了?

“是我。”

“出了糟糕的事情,应该让你知道。萨拉死了。”

在这样的时刻,我们的行为是多么俗套。我说:“我非常遗憾,亨利。”

“你今晚有事吗?”

“没有。”

“我很希望你能过来喝一杯。我不想一个人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