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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五年》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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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他虽然年未二十,但是已为人父,而且御字已经10年,具有足够的资格承当这一光荣。

这次预筑陵寝的工程和别项工程不同,差不多完全没有廷臣劝谏。惟一的争执在于风水问题,已如上文所述。最后由于皇帝宸衷独断,才平息了这场纠纷。争论者没有想到,平日他们以道德的名义解决技术问题,现在却要用技术的名义去解决道德问题,只是皇帝以秦始皇和骊山为例,不肯过于讲究,以致坚持风水的人,不能继续用这个名目作党争的根据。

筑陵是本朝大事,有司职责所系,于是组成了一个类似于委员会的机构,成员有尚书三人、司礼监太监和高级军官数人,总其成的是定国公徐文壁和首辅申时行。军官之所以参加这个机构,是由于大量的土木工程需要兵士的体力。徐文壁是开国勋臣徐达之后,各种重要的礼仪都少不了由他领衔,而全部的擘划经营无疑还要由申时行一力承担。到1587年,申时行已亲赴大峪山督工多次,其尽瘁王事的忠忱,当然会被年轻的皇帝所体会并因此增加对于申先生的信任。

定陵的建筑经过详见于当日工部的记录报告之中,其建筑结构则因1956年的发掘而为400年后的人们所了解。整个看来,玄宫的宗教色彩浓厚。其石制椅案缀饰以帝后的标志如龙凤,其下缘则为莲瓣,乃是佛家传统。其懵懂于下世超生的观念,实际上是一种希望,一种幻想。内中埋藏的金银和瓷质的面盆固然予人以现实化的感觉;可是木雕的人俑马匹却又只有玩具一样大小,显示着筑陵的人将“长生不死”的观感,认作一种心理状态,只能于半信半疑间得之。

今天,有思想的观光者,走进这座地下宫殿的玄宫,感触最深的大约不会是这建筑的壮丽豪奢,而是那一个躺在石床中间、面部虽然腐烂而头发却仍然保存完好的骷髅。它如果还有知觉,一定不能瞑目,因为他心爱的女人,这唯一把他当成一个“人”的女人,并没有能长眠在他的身旁。同时,走近这悲剧性的骸骨,也不能不令人为这整个帝国扼腕。由于成宪的不可更改,一个年轻皇帝没有能把自己创造能力在政治生活中充分使用,他的个性也无从发挥,反而被半信半疑地引导进这乌有之乡,充当了活着的祖宗。张居正不让他习字,申时行不让他练兵,那么他贵为天子并且在年轻时取得了祖宗的身份,对事实又有什么补益?富有诗意的哲学家说,生命不过是一种想象,这种想象可以突破人世间的任何阻隔。这里的地下玄宫,加上潮湿霉烂的丝织品和胶结的油灯所给人的感觉,却是无法冲破的凝固和窒息。他朱翊钧生前有九五之尊,死后被称为神宗显皇帝,而几百年之后他带给人们最强烈的印象,仍然是命运的残酷。

至于首辅申时行,他在监督定陵工程的时候究竟产生过多少感想,又产生过多少感慨,在留传到今天的官方文件上自然是查不到的。我们所能看到的是申时行在参与了破土典礼以后给皇帝的祝辞:“永绥列圣之神灵,预卜万年之兆域。”我们还能看到的是他在1586年举行正殿上梁典礼以后给皇帝的祝辞:“爰诹升栋之辰,适应小春之候。先期则风和日暖,临时则月朗星辉。臣工抃舞以扬休,民庶欢呼而趋事。”,这些辞藻上的对偶和华丽表现了想象中的至美至善,但是皇帝和他的老师彼此也都明白,对这样的文字不能过于认真。因为其时陵墓工程已延续多年,其耗用的财力已使国库受到影响,而征用的军民人力,也应当使“欢呼而趋事”者感到了难以解脱的痛苦。1587年即万历十五年国史上记有这么一条:“赐寿宫工人汤药及老弱饥号难以回乡者路费。”这条通令不可能未经皇帝和总揽工程的首席大学士过目,但是所谓赏赐是否确实发下,发下的数字又是否足敷使用,则无从证实了。

第五章海瑞——古怪的模范官僚

1587年阳历11月13日,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海瑞在任所与世长辞。他是一个富有传奇性的人物,对他的生平行事应该如何评论,人们曾经发生过尖锐的争执。这争执一直延续到多少年以后还会成为问题的焦点。

和很多同僚不同,海瑞不能相信治国的根本大计是在上层悬挂一个抽象的、至美至善的道德标准,而责成下面的人在可能范围内照办,行不通就打折扣。而他的尊重法律,乃是按照规定的最高限度执行。如果政府发给官吏的薪给微薄到不够吃饭,那也应该毫无怨言地接受。这种信念有他自己的行动作为证明:他官至二品,死的时候仅仅留下白银20两,不够殓葬之资。

然则在法律教条文字不及之处,海瑞则又主张要忠实地体会法律的精神,不能因为条文的缺漏含糊就加以忽略。例如他在南直隶巡抚任内,就曾命令把高利贷典当而当死的田产物归原主,因而形成了一个引起全国注意的争端。

海瑞从政20多年的生活,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纠纷。他的信条和个性使他既被人尊重,也被人遗弃。这就是说,他虽然被人仰慕,但没有人按照他的榜样办事,他的一生体现了一个有教养的读书人服务于公众而牺牲自我的精神,但这种精神的实际作用却至为微薄。他可以和舞台上的英雄人物一样,在情绪上激动大多数的观众;但是,当人们评论他的政治措施,却不仅会意见分歧,而且分歧的程度极大。在各种争执之中最容易找出的一个共通的结论,就是他的所作所为无法被接受为全体文官们办事的准则。

海瑞充分重视法律的作用并且执法不阿,但是作为一个在圣经贤传培养下成长的文官,他又始终重视伦理道德的指导作用。他在著作中表示,人类的日常行为乃至一举一动,都可以根据直觉归纳于善、恶两个道德范畴之内。他说,他充当地方的行政官而兼司法官,所有诉讼,十之六七,其是非可以立即判定。只有少数的案件,是非尚有待斟酌,这斟酌的标准是:

“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

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

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

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用这样的精神来执行法律,确实与“四书”的训示相符合。可是他出任文官并在公庭判案,上距“四书”的写作已经两千年,距本朝的开国也已近两百年。与海瑞同时的人所不能看清楚的是,这一段有关司法的建议恰恰暴露了我们这个帝国在制度上长期存在的困难:以熟读诗书的文人治理农民,他们不可能改进这个司法制度,更谈不上保障人权。法律的解释和执行离不开传统的伦理,组织上也没有对付复杂的因素和多元关系的能力。

海瑞的一生经历,就是这种制度的产物。其结果是,个人道德之长,仍不能补救组织和技术之短。

海瑞以举人出身而进入仕途,开始被委任为福建一个县的儒学教授,任期4年。到1558年升任浙江淳安知县的时候,他已经45岁。

这淳安县,乃是往来三省的孔道。交通发达,本县人民的负担也随之加重。原因是按照本朝立国时所订立的财政制度,政府中的预算并无旅费一项,全国1040个驿站,名义上由兵部掌管,实际上一切费用,即过境官员本人及其随从所需的食物、马匹和船轿挑夫,全部由该地方负责。兵部只发给旅行人员一纸勘合:驿站所在之处,即须按照规定供应。七品官海瑞的声名开始为人所知,就是因为他能够严厉而巧妙地拒绝了官员滥用这种权力而增加地方上的负担。

这一段故事说,当日以文官而出任总督的胡宗宪,兼负防御倭寇的职责,居官风厉,境内的官民无不凛然畏惧。一次,他的儿子道经淳安,随带大批人员和行李,作威作福,对驿站的款待百般挑剔,并且凌辱驿丞。县令海瑞立即命令衙役皂隶拘捕这位公子押解至总督衙门,并且没收了他携带的大量现银。他在呈报总督的公文内声称,这个胡公子必系假冒,因为总督大人节望清高,不可能有这样的不肖之子,也不可能拥有这么多的金银财物。

如果这段故事夹杂了夸张和渲染,那么,海瑞对付鄢懋卿的经过则属确凿无疑,因为有他收入文集中的缄牍可以为证。

1560年,左副都御史鄢懋卿被任命清理盐法,南北各省的食盐征收专卖都归他节制,以期增加政府收入,加强抗击倭寇的财力。对于这位钦差大臣,地方官自然毕恭毕敬,不敢有丝毫怠慢。而钦差大臣本人也不能避免标榜俭朴以沽名钓誉的时尚,先期发出通令,内称本院“素性简朴,不喜承迎。凡饮食供帐俱宜简朴为尚,毋得过为华奢,摩费里甲”。这样的官样文章早已为人所司空见惯,不过视作一纸具文,即在钦差大人本身也不会想到会有人认真对待。

淳安县县令海瑞对这一通令可是毫不含糊。当鄢都院的节使尚未到达淳安,他已经接到一个禀帖。禀帖的一开头规规矩矩地写着“严州府淳安县知县海谨禀”,紧接着就把通令的原文节录于后,再接着就说台下奉命南下,浙之前路探听者皆曰,各处皆有酒席,每席费银三四百两,并有金花金缎在席间连续奉献,其他供帐也极为华丽,虽溺器亦以银为之云云。最后要求钦差大人摒弃奢华的排场和搜刮,并且说,如果不能拒绝地方官这样的阿谀恭维,将来势必无法做到公事公办,完成皇上委托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