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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十三章 衣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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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记・礼运》说:“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火之利。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为醴酪。治其麻丝,以为布帛。”这是古人总述衣食住的进化的。(一)古代虽无正确的历史,然其荦荦大端,应为记忆所能及。(二)又古人最重古。有许多典礼,虽在进化之后已有新的、适用的事物,仍必保存其旧的、不适用的,以资纪念。如已有酒之后,还要保存未有酒时的明水,见下。即其一例。此等典礼的流传,亦使人容易记忆前代之事。所以《礼运》这一段文字,用以说明古代衣食住进化的情形,是有用的。

  据这一段文字,古人的食料共有两种:即(一)草木之实,(二)鸟兽之肉。(三)但还漏列了一种重要的鱼。古人以鱼鳖为常食。《礼记・王制》说:“国君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又说:“六十非肉不饱。”《孟子》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梁惠王上篇》。则兽肉为贵者,老者之食。又说:“数罟不入汗池,鱼鳖不可胜食也”与“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并举。《诗经・无羊篇》:“牧人乃梦,众维鱼矣。大人占之,众惟鱼矣,实维丰年。”郑《笺》说:“鱼者,庶人之所以养也。今人众相与捕鱼,则是岁熟相供养之祥。”《公羊》宣公六年,晋灵公使勇士杀赵盾。窥其户,方食鱼飧。勇士曰:“嘻!子诚仁人也。为晋国重卿,而食鱼飧,是子之俭也。”均鱼为大众之食之征。此等习惯,亦必自隆古时代遗留下来的。我们可以说:古人主要的食料有三种:(一)在较寒冷或多山林的地方,从事于猎,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衣其羽皮。(二)在气候炎热、植物茂盛的地方,则食草木之实。衣的原料麻、丝,该也是这种地方发明的。(三)在河湖的近旁则食鱼。

  古代的食物虽有这三种,其中最主要的,怕还是第二种。因为植物的种类多,生长容易。《墨子・辞过篇》说:“古之民,素食而分处。”孙诒让《闲诂》说:“素食,谓食草木。素,疏之假字。疏,俗作蔬。”案古疏食两字有两义:(一)是谷物粗疏的。(二)指谷以外的植物。《礼记・杂记》:“孔子曰:吾食于少施氏而饱,少施氏食我以礼。吾祭,作而辞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飧,作而辞曰:疏食也,不足以伤吾子。”《疏》曰:“疏粗之食,不可强饱,以致伤害。”是前一义。此所谓疏食,是后一义,因其一为谷物,一非谷物,后来乃加一草字头,以资区别。《礼记・月令》:仲冬之月,“山林薮泽,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道之。其有相侵夺者,罪之不赦”。《周官》太宰九职,八曰臣妾,聚敛疏材。《管子・七臣七主篇》云:“果素食当十石”,《八观篇》云:“万家以下,则就山泽。”可见蔬食为古代重要的食料,到春秋战国时,还能养活很多的人口。至于动物,则其数量是比较少的。饮血茹毛,现在只当作形容野蛮人的话,其实在古代确是事实。《义疏》引“苏武以雪杂羊毛而食之”,即其确证。隆古时代,苏武在北海边上的状况,决不是常人所难于遭遇的。《诗经・豳风》:“九月筑场圃。”郑《笺》云:“耕治之以种菜茹。”《疏》云:“茹者,咀嚼之名,以为菜之别称,故书传谓菜为茹。”菜即今所谓蔬,乃前所释疏食中的第二义。后世的菜,亦是加以选择,然后种植的,吃起来并不费力。古代的疏食,则是向山林薮泽中,随意取得的野菜,其粗粗而有劳咀嚼,怕和鸟兽的毛,相去无几。此等事实,均逼着人向以人工生产食物的一条路上走。以人工生产食料,只有畜牧和耕种两法。畜牧须有适宜的环境,而中国无广大的草原,古代黄河流域平坦之地,亦沮洳多沼泽。就只有走向种植一路了。

  古人在疏食时代的状况,虽然艰苦,却替后人造下了很大的福利。因为所吃的东西多了,所以知道各种植物的性质。我国最古的药书,名为《神农本草经》。《淮南子・修务训》说:“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一日而遇七十毒。”此乃附会之辞,古所谓神农,乃农业两字之义,并非指姜姓的炎帝其人。《礼记・月令》说“毋发令而待,以妨神农之事”,义即如此。《孟子・滕文公上篇》“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义亦如此。《神农本草经》,乃农家推原草木性味之书,断非一个人的功绩。此书为中国几千年来药物学的根本。其发明,全是由于古代的人们,所吃的植物种类甚多之故。若照后世人的吃法,专于几种谷类和菜蔬、果品,便一万年,也不会发明什么《本草》的。

  一方面因所食之杂,而发现各种植物的性质;一方面即从各种植物中,淘汰其不适宜于为食料的,而栽培其宜于作食物的。其第(一)步,系从各种植物中,取出谷类,作为主食品。其第(二)步,则从谷类之中,再淘汰其粗的,而存留其精的。所以古人说百谷,后来便说九谷,再后来又说五谷。到现在,我们认为最适宜的主食品,只有稻和麦两种了。《墨子・辞过篇》说:“圣人作,诲男耕稼树艺,以为民食。其为食也,足以增气充虚,强体适腹而已矣。”《吕氏春秋・审时篇》说:“得时之稼,其臭香,其味甘,其气章。百日食之,耳目聪明,心意睿智,四卫变强。《注》:“四卫,四肢也。”■气不入,身无苛殃。黄帝曰:四时之不正也,正五谷而已矣。”观此,便知农业的发明、进步,和人民的营养、健康,有如何重要的关系了。

  古人所豢养的动物,以马、牛、羊、鸡、犬、豕为最普通,是为六畜。《周官》职方氏,谓之六扰。名见郑《注》。马牛都供交通耕种之用,故不甚用为食料。羊的畜牧,需要广大的草地,也是比较贵重的。鸡、犬、豕则较易畜养,所以视为常食。古人去渔猎时代近,男子畜犬的多。《管子・山权数》说:“若岁凶旱,水,民失本,则修宫室台榭,以前无狗,后无彘者为庸。”可见狗的畜养,和猪一样普遍。大概在古代,狗是男子所常畜,猪则是女子所畜的。家字从宀从豕,后世人不知古人的生活,则觉其难于解释。若知道古代的生活情形,则解释何难之有?猪是没有自卫能力的,放浪在外,必将为野兽所吞噬,所以不得不造屋子给它住。这种屋子,是女子所专有的。所以引伸起来,就成为女子的住所的名称了。《仪礼・乡饮酒礼》记:“其牲狗”,《礼记・昏义》:“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可见狗是男子供给的肉食,猪是女子供给的肉食。后来肉食可以卖买,男子就有以屠狗为业的了。牛马要供给交通耕种之用,羊没有广大的草地可资放牧,这种情形,后世还是和古代一样的,狗却因距离游猎时代远,畜养的人少了,猪就成为通常食用的兽。

  烹调方法的进步,也是食物进化中一种重要的现象。其根本,由于发明用火。而陶器制造的成功,也是很有关系的。《礼运》云:“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而捭豚,汗尊而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注》云:“中古未有釜甑,释米,捭肉,加于烧石之上而食之耳。今北狄犹然。”此即今人所谓“石烹”。下文的《注》云:“炮,裹烧之也。燔,加于火上。亨,煮之镬也。炙,贯之火上。”其中只有烹,是陶器发明以后的方法。据社会学家说:陶器的发明,实因烧熟食物时,怕其枯焦,涂之以土,此正郑《注》所谓裹烧。到陶器发明以后,食物煮熟时,又可加之以水。有种质地,就更易融化。调味料亦可于取熟时同煮。烹调之法,就更易进行了。烹调之法,不但使(一)其味加美,亦能(二)杀死病菌,(三)使食物易于消化,于卫生是很有关系的。

  饮食的奢侈,亦是以渐而致的。《盐铁论・散不足篇》:贤良说:“古者燔黍食稗,而豚以相飨。当即捭字。其后乡人饮酒,老者重豆,少者立食,一酱一肉,旅饮而已。及其后,宾昏相召,则豆羹白饭,綦脍熟肉。今民间酒食,旅重叠,燔炙满案。古者庶人粝食藜藿,非乡饮酒,媵腊,祭祀无酒肉。今闾巷县伯,阡陌屠沽,无故烹杀,相聚野外,负粟而往,挈肉而归。古者不粥,当作饪,熟食也。不市食。及其后,则有屠沽、沽酒、市脯、鱼盐而已。今熟食遍列,施成市。”可见汉代人的饮食,较古代为侈。然《论衡・讥日篇》说:“海内屠肆,六畜死者,日数千头。”怕只抵得现在的一个上海市。《隋书・地理志》说:梁州、汉中的人,“性嗜口腹,多事田渔。虽蓬室柴门,食必兼肉”。其生活程度,就又非汉人所及了。凡此,都可见得社会的生活程度,在无形中逐渐增高。然其不平均的程度,亦随之而加甚。《礼记・王制》说:“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然后天子食,日举,以乐。”《玉藻》说:“至于八月不雨,君不举。”《曲礼》说:“岁凶,年不顺成,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这都是公产时代同甘共苦的遗规。然到战国时,孟子就以“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责备梁惠王了。我们试看《周官》的膳夫,《礼记》的《内则》,便知道当时的人君和士大夫的饮食,是如何奢侈。“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荣枯咫尺异,惆怅难再述”,正不待盛唐的诗人,然后有这感慨了。

  《战国・魏策》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昔人据此,遂以仪狄为造酒的人。然仪狄只是作酒而美,并非发明造酒。古人所谓某事始于某人,大概如此。看《世本作篇》,便可知道。酒是要用谷类酿造的,《仪礼・聘礼》注:“凡酒,稻为上,黍次之,粟次之。”其发明,必在农业兴起之后。《礼运》说:“尊而饮。”郑《注》说:“尊,凿地为尊也。饮,手掬之也。”这明明是喝的水。《仪礼・士昏礼疏》引此,谓其时未有酒醴,其说良是。《礼运疏》说凿地而盛酒,怕就未必然了。《明堂位》说:“夏后氏尚明水,殷人尚醴,周人尚酒。”凡祭祀所尚,都是现行的东西,前一时期的东西。据此,则酿酒的发明,还在夏后氏之先。醴之味较酒为醇,而殷人尚醴,周人尚酒;《周官》酒正,有五齐、三酒、四饮,四饮最薄,五齐次之,三酒最厚,而古人以五齐祭,三酒饮;可见酒味之日趋于厚。读《书经》的《酒诰》,《诗经》的《宾之初筵》等篇,可见古人酒德颇劣。现在的中国人,却没有酗酒之习,较之欧美人,好得多了。

  就古书看起来,古人的酒量颇大。《史记・滑稽列传》载淳于说:臣饮一斗亦醉,一石亦醉,固然是讽谕之辞,然《考工记》说:“食一豆肉,饮一豆酒,中人之食。”《五经异义》载《韩诗》说:古人的酒器:“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四升曰角,五升曰散。”古《周礼》说:“爵一升,觚三升,献以爵而酬以觚,一献而三酬,则一豆矣。”一豆就是一斗。即依《韩诗》说,亦得七升。古量法当今五之一,普通人亦无此酒量。案《周官》浆人,六饮有凉。郑司农云:“以水和酒也。”此必古有此事,不然,断不能臆说的。窃疑古代献酬之礼,酒都是和著水喝的,所以酒量各人不同,而献酬所用的酒器,彼此若一。

  刺戟品次于酒而兴起的为茶。茶之本字为荼。《尔雅・释木》:“,苦荼。”《注》云:“树小如桅子,冬生叶,可煮作羹饮。今呼早采者为茶,晚取者为茗,一名。蜀人名之苦荼。”案荼系苦菜之称。荼之味微苦。我们创造一句新的言语,是不容易的。遇有新事物须命名时,往往取旧事物和他相类的,小变其音,以为新名。在单音语盛行时,往往如此。而造字之法,亦即取旧字而增减改变其笔画,以为新字。如角,刀刁,及现在所造的乒乓等字皆其例。所以从荼字会孕育出茶的语言文字来。语言从鱼韵转入麻韵,文字减去一画。茶是出产在四川,而流行于江南的。《三国吴志・韦曜传》说:孙皓强迫群臣饮酒时,常密赐茶以当酒。《世说新语》谓王好饮茶。客至,尝以是饷之。士大夫欲诣,辄曰:今日有水厄。即其证。《唐书・陆羽传》说:“羽嗜茶。著经三篇,言茶之原、之法、之具尤备。天下益知饮茶矣。其后尚茶成风,回纥入朝,始驱马市茶。”则茶之风行全国,至推及外国,是从唐朝起的。所以唐中叶后,始有茶税。然据《金史》说:金人因所需的茶,全要向宋朝购买,认为费国用而资敌。章宗承安四年,乃设坊自造,至泰和五年罢。明年,又定七品以上官方许食茶。据此,即知当时的茶,并不如今日的普遍。如其像现在一样,全国上下,几于无人不饮,这种禁令,如何能立呢?平话中《水浒传》的蓝本,是比较旧的。现行本虽经金圣叹改窜,究竟略存宋元时的旧面目。书中即不甚见饮茶,渴了只是找酒喝。此亦茶在宋元时还未如今日盛行的证据。《日知录》引唐綦毋粟《茶饮序》云:“释滞消壅,一日之利暂佳,瘠气侵精,终身之害斯大。”宋黄庭坚《茶赋》云:“寒中瘠气,莫甚于茶。”则在唐宋时,茶还带有药用的性质,其刺戟性,似远较今日之茶为烈。古人之茶系煎饮,亦较今日的用水泡饮为烦。如此看来,茶的名目,虽今古相同,其实则大相殊异了。这该是由于茶的制法今古不同,所以能减少其有害的性质,而成为普遍的饮料。这亦是饮食进化的一端。

  次于茶而兴起的为烟草。其物来自吕宋。名为菸,亦名淡巴菰。见《本草》。最初莆田人种之。王肱枕《蚓庵琐语》云:“烟叶出闽中,边上人寒疾,非此不治。关外至以一马易一。崇祯中,下令禁之。民间私种者问徒刑。利重法轻,民冒禁如故。寻下令:犯者皆斩。然不久,因军中病寒不治,遂弛其禁。予儿时尚不识烟为何物,崇祯末,三尺童子,莫不吃烟矣。”据《陔余丛考》转引。据此,则烟草初行时,其禁令之严,几与现在的鸦片相等。烟草可治寒疾,说系子虚,在今日事极明白。军中病寒,不过弛禁的一藉口而已。予少时曾见某书,说明末北边的农夫,有因吸烟而醉倒田中的。此系予十余龄时所见,距今几四十年,不能忆其书名。藏书毁损大半,仅存者尚在游击区中,无从查检。在今日,无论旱烟、水烟、卷烟,其性质之烈,均不能至此。则烟草的制法,亦和茶一般,大有改良了。然因此而引起抽吸大烟,则至今仍诒害甚烈。

  罂粟之名,始见于宋初的《开宝本草》。宋末杨士瀛的《直指方》,始云其壳可以治痢。明王玺《医林集要》,才知以竹刀刮出其津,置瓷器内阴干。每服用小豆一粒,空心温水化下,然皆以作药用。俞正燮《癸巳类稿》云:“明四译馆同文堂外国来文八册,有译出暹罗国来文,中有进皇帝鸦片二百斤,进皇后鸦片一百斤之语。又《大明会典》九十七、九十八,各国贡物,暹罗、爪哇、榜葛剌三国,俱有乌香,即鸦片。”则明时此物确系贡品。所以神宗皇帝久不视朝,有疑其为此物所困的。然其说亦无确据。今人之用作嗜好品,则实由烟草引起。清黄玉圃《台海使槎录》云:“鸦片烟,用麻葛同雅土切丝,于铜铛内煎成鸦片拌烟。用竹,实以棕丝,群聚吸之。索直数倍于常烟。”《雍正批谕旨》:七年,福建巡抚刘世明,奏漳州知府李国治,拿得行户陈达私贩鸦片三十四斤,拟以军罪。臣提案亲讯。陈达供称鸦片原系药材,与害人之鸦片烟,并非同物。当传药商认验。佥称此系药材,为治痢必须之品,并不能害人。惟加入烟草同熬,始成鸦片烟。李国治妄以鸦片为鸦片烟,甚属乖谬,应照故入人罪例,具本题参。则其时的鸦片,尚未能离烟草而独立。后来不知如何,单独抽吸,其害反十百倍于烟草了。

  中国食物从外国输入的甚多。其中最重要的,自然当推蔗糖,其法系唐太宗时,得之于摩揭它的,见《唐书・西域传》。前此的饴,是用米麦制的。大徐《说文》新附字中,始有糖字。字仍从米,释以饴而不及蔗,可见宋初蔗糖尚未盛行。北宋末,王灼撰《糖霜谱》,始备详其产地及制法。到现在,蔗糖却远盛于饴糖了。此外菜类如苜蓿,果品如西瓜等,自外国输入的还很多。现在不及备考。

  中国人烹调之法,在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康有为《欧洲十一国游记》,言之最详。但调味之美,和营养之佳良,系属两事,不可不知。又就各项费用在全体消费中所占的成分看,中国人对于饮食,是奢侈的。康有为《物质救国论》说:国民的风气,侈居为上,侈衣次之,侈食为下。这亦是我国民不可不猛省的。

  衣服的进化,当分两方面讲:一是材料,一是裁制的方法。

  《礼运》说“未有麻丝,衣其羽皮”。这只是古人衣服材料的一种。还有一种,是用草的。《礼记・郊特牲》说:“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野夫黄冠。黄冠,草服也。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也,诸侯贡属焉。草笠而至,尊野服也。”《诗经》:“彼都人士,台笠缁撮。”《毛传》:“台所以御暑,笠所以御雨也。”《郑笺》:“台,夫须也。都人之士,以台为笠。”《左氏》襄公十四年,晋人数戎子驹支道:“乃祖吾离,被苫盖。”《注》:“盖,苫之别名。”《疏》云:“言无布帛可衣,惟衣草也。”《墨子・辞过》云:“古之民未知为衣服时,衣皮带茭。”孙诒让《闲诂》说:“带茭,疑即《丧服》之绞带,亦即《尚贤篇》所谓带索。”案《仪礼・丧服传》云:“绞带者,绳带也。”又《孟子・尽心上篇》:“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注》云:“屣,草履。”《左氏》僖公四年,“共其资粮屦。”《注》云:“屣,草屦。”可见古人衣服冠履,都有用草制的。大概古代渔猎之民,以皮为衣服的材料。所以《诗经・采菽》郑《笺》说黻道:“古者田渔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参看下文。而后世的甲,还是用革制的。戴在头上的有皮弁,束在身上的有革带,穿在脚上的有皮屦。夏葛屦,冬皮屦,见《仪礼・士冠礼》、《士丧礼》,履以丝为之,见《方言》。农耕之民,则以草为衣服的材料。所以《郊特牲》说黄衣黄冠是野服。《禹贡》:扬州岛夷卉服,冀州岛夷皮服,岛当作鸟,《疏》言伪孔读鸟为岛可见。观野蛮人的生活,正可知道我族未进化时的情形。

  麻丝的使用,自然是一个大发明。丝的使用,起于黄帝元妃嫘祖,说不足信,已见上章。麻的发明,起于何时,亦无可考。知用麻丝之后,织法的发明,亦为一大进步。《淮南子・汜论训》说:“伯余之初作衣也,麻索缕,手经指挂,其成犹网罗。后世为之机杼胜复,以领其用,而民得以形御寒。”手经指挂,是断乎不能普遍的。织法的发明,真是造福无穷的了。但其始于何时,亦不可考。丝麻发明以后,皮和草的用途,自然渐渐的少了。皮的主要用途只是甲。至于裘,则其意不仅在于取暖,而兼在于美观。所以古人的著裘,都是把毛著在外面,和现在人的反着一样。《新序・杂事》:“虞人反裘而负薪,彼知惜其毛,不知皮尽而毛无所傅。”外面罩著一件衣服,谓之裼衣。行礼时,有时解开裼衣,露出里面的裘来,有时又不解开,把他遮掩掉,前者谓之裼,后者谓之袭。藉此变化,以示美观。无裼衣谓之“表裘”为不敬。之上,亦必加以禅衣谓之裼。穷人则著毛织品,谓之褐。褐倒是专为取暖起见的。现在畜牧和打猎的事业都衰了,丝棉较皮货为贱。古代则不然。裘是比较普遍的,丝棉更贵。二十可以衣裘帛,《礼记・内则》。五十非帛不暖。《礼记・王制》。庶人亦得衣犬羊之裘,即其明证。丝棉新的好的谓之纩,陈旧的谓之絮。见《说文》。

  现在衣服材料,为用最广的是木棉。其普遍于全国,是很晚的。此物,《南史・林邑传》谓之吉贝,误为木本。《新唐书》作古贝,才知为草本。《南史》姚察门生送南布一端;白居易《布裘诗》:“桂布白似雪”,都是指棉布而言。但只限于交广之域。宋谢枋得《谢刘纯父惠木棉诗》:“嘉树种木棉,天何厚八闽?”才推广到福建。《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六年,置浙江,江东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则推广到长江流域了。其所以能推广,和纺织方法,似乎很有关系的。《宋史・崔与之传》:琼州以吉贝织为衣衾,工作由妇人。陶宗仪《辍耕录》说:松江土田硗瘠,谋食不给,乃觅木棉种于闽广。初无踏车椎弓之制。其功甚难。有黄道婆,自崖州来,教以纺织,人遂大获其利。未几,道婆卒,乃立祠祀之。木棉岭南久有,然直至宋元间才推行于北方,则因无纺织之法,其物即无从利用,无利之可言了。所以农工两业,是互相倚赖,互相促进的。此节略据《陔余丛考》。

  衣服裁制的方法:最早有的,当即后来所谓黻。亦作■。此物在后来,是著在裳之外,以为美观的。但在邃初,则当系亲体的。除此之外,全身更无所有。所以《诗经・郑笺》说:“古者田渔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衣服的起源,从前多以为最重要的原因是御寒,次之是蔽体。其实不然。古人冬则穴居,并不藉衣服为御寒之具。至于裸露,则野蛮人绝不以为耻,社会学上证据甚多。衣服的缘起,多先于下体,次及上体;又多先知蔽前,后知蔽后;这是主张衣服缘起,由于以裸露为耻者最大的证据。据现在社会学家的研究,则非由于以裸露为耻,而转系藉装饰以相挑诱。因为裸露是人人所同,装饰则非人人所有,加以装饰,较诸任其自然,刺戟性要重些。但蔽其前为,兼蔽其后即为裳了。裳而加以管,古人谓之襻。短的谓之,长的谓之,所以《说文》称为胫衣,昔人所谓贫无,还是有的,并非裸露。又古人的、裆都是不缝合的,其缝合的谓之穷,转系特别的。见《汉书・外戚传》。这可见和,都是从裳变化出来的,裳在先,和在后。裳幅前三后四,都正裁。吉服襞绩打裥。无数,丧服三襞绩。《仪礼・丧服郑》注。着在上半身的谓之衣。其在内的:短的谓之襦。长的,有著装绵。谓之袍,无著谓之衫。古代袍衫不能为礼服,其外必再加以短衣和裳。戴在头上的,最尊重的是冕。把木头做骨子。外面把布糊起来,上面是玄色,下面是朱色。戴在头上,前面是低一些的。前有旒,据说是把五采的绳,穿了一块块的玉,垂在前面。其数,天子是十二,此外九旒、七旒等,以次减杀。两旁有纩,是用黄绵,大如丸,挂在冕上面的,垂下来,恰与两耳相当。后来以玉代黄绵,谓之袍。冕,当系野蛮时代的装饰图诒下来的。所以其形状,在我们看起来,甚为奇怪,古人却以为最尊之服。次于冕者为弁,以皮为之。其形状亦似冕。但无旒及纩等,戴起来前后平。冠是所以豢发的。其形状,同现在旧式丧礼中孝子带的丧冠一样。中间有一个梁,阔两寸。又以布围发际,自前而后,谓之武。平居的冠,和武是连在一起的。否则分开,临时才把他合起来。又用两条组,连在武上,引至颐下,将他结合,是为缨。有余,就把他垂下来,当作一种装饰,谓之。冠不用簪,冕弁则用簪。簪即女子之笄,古人重露发,必先把“缁”套起来,结之为,然后固之以冠。冠用缨,冕弁则把一条组结在右笄上,垂下来,经过颐下,再绕上去,结在左笄上。冠是成人的服饰,亦是贵人的服饰,所以有罪要免冠。至于今之脱帽,则自免胄蜕化而来。胄是武人的帽子,因为怕受伤之故,下垂甚深,几于把脸都遮蔽掉了,看不见。所以要使人认识自己,必须将胄免去。《左氏》哀公十六年,楚国白公作乱,国人专望叶公来救援。叶公走到北门,“或遇之,曰:君胡不胄?国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盗贼之矢若伤君,是绝民望也。若之何不胄?乃胄而进。”又遇一人,曰:“君胡胄?国人望君,如望岁焉,日日以几,若见君面,是得艾也。民知不死,其亦夫有奋心。犹将旌君以徇于国,而又掩面以绝民望,不亦甚乎?乃免胄而进。”可见胄的作用。现在的脱帽,是采用欧洲人的礼节。欧洲人在中古时代,战争是很剧烈的。免胄所以使人认识自己,握手所以表示没有兵器。后遂相沿,为寻常相见之礼。中国人模仿他,其实是无谓的。有人把脱帽写作免冠,那更和事实不合了。古代庶人是不冠的,只用巾。用以覆髻,则谓之帻。《后汉书・郭泰传注》引周迁《舆服杂事》说:“巾以葛为之,形如■,本居士野人所服。”《玉篇》:“■,帽也。”《隋书・舆服志》:“帽,古野人之服。”则巾和帽是很相近的。著在脚上的谓之袜。其初亦以革为之。所以其字从韦作。袜之外为屦。古人升堂必脱屦。脱屦则践地者为袜,立久了,未免汗湿,所以就坐又必解袜。见《左氏》哀公二十五年。后世解袜与否无文,然脱屦之礼,则相沿甚久。所以剑履上殿,看做一种殊礼。《唐书》:棣王琰有两妾争宠,求巫者密置符于琰履中。或告琰厌魅,帝伺其朝,使人取其履验之,果然。则唐时入朝,已不脱履。然刘知几以释奠皆衣冠乘马,奏言冠履只可配车,今而■,跣而鞍,实不合于古。则祭祀还是要脱履的。大概跣礼之废,(一)由于靴之渐行,(二)由于席地而坐,渐变为高坐,参看后文及下章自明。古人亦有现在的绑腿,谓之。亦谓之邪幅。又谓之行滕。本是上路用的,然亦以之为饰。宋绵初《释服》说“解则见。《诗》云:邪幅在下,正是燕饮而跣以为欢之时”,则着在袜内。《日知录》说:“今之村民,往往行媵而不袜,古人之遗制也。吴贺邵美容止,常著袜,希见其足,则汉魏之世,不袜而见足者尚多。”又说袜字的从衣,始见于此,则渐变而成今日的袜了。窃疑袜本亦田猎之民之服,农耕之民,在古代本是跣足的。中国文化,本来起自南方,所以行礼时还必跣。

  衣服的初兴,虽非以蔽体为目的,然到后来,著衣服成了习惯,就要把身体的各部分,都遮蔽起来,以为恭敬了。所以《礼记》的《深衣篇》说:“短毋见肤。”作事以短衣为便,今古皆然。古代少者贱者,是多服劳役的。《礼记・曲礼》说:“童子不衣裘裳。”《内则》说:“十年,衣不帛,。”就是短衣,就是不裳。《左氏》昭公二十五年,师己述童谣,说“鹆,公在乾侯,征褰与襦。”褰即是。《说文》。此皆服劳役者不著裳之证。然襦在古人,不能算做礼服,外必加之以裳。既然如此,自以照现在人的样子,于襦之外,罩上一件长衫为便。然古人习于衣裳袍衫之外,亦必加之以裳。于是从古代的衣裳,转变到现在的袍衫,其间必以深衣为过渡。深衣的意思,是和现在的女子所著的衣裙合一的衣服差不多的。形式上是上衣下裳,实则缝合在一起。他的裳分为十二幅,前后各六。中间四幅对开。边上两幅斜裁,成两三角形。尖端在上。所以其裳之下端与上端,腰间。是三与二之比。如此,则不须襞绩,自亦便于行动了。深衣是白布做的,却用镶边,谓之纯。无纯的谓之褴褛,尤为节俭。今通作蓝缕,其义为破,此又是一义。士以上别有朝祭之衣,庶人则即以深衣为吉服。未成年者亦然。所以戴德《丧服》变除说:“童子当室,为父后。其服深衣不裳。”然自天子至于士,平居亦都是著一件深衣的。这正和现在的劳动者平时著短衣,行礼时著袍衫,士大夫阶级,平时著袍衫,行礼时别有礼服一样。然古人苟非极隆重的典礼,亦都可以著深衣去参与的。所以说“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礼记・深衣》。民国以来,将平时所著的袍和马褂,定为常礼服。既省另制礼服之费,又省动辄更换之烦,实在是很合理的。

  《仪礼・士丧礼》疏,谓上下通直,不别衣裳者曰“通裁”,此为深衣改为长袍之始。然古人用之殊不广。后汉以后,始以袍为朝服。《续汉书・舆服志》说:若冠通天冠,则其服为深衣服。有袍,随五时色。刘昭《注》云:“今下至贱吏、小史,皆通制袍,禅衣,舁缘领袖为朝服。”《新唐书・车服志》:中书令马周上议:“礼无服衫之文。三代之制有深衣,请加袖,为士人上服。开胯者名曰缺胯,庶人服之。”据此,则深衣与袍衫之别,在于有缘无缘。其缺胯,就是现在的袍衫了。任大椿《深衣释例》说:“古以殊衣裳者为礼服,不殊衣裳者为燕服。后世自冕服外,以不殊衣裳者为礼服,以殊衣裳者为燕服。”此即所谓裙襦。妇人以深衣之制为礼服,不殊衣裳。然古乐府《陌上桑》云:“湘绮为下裳,紫绮为上襦,”则襦与裳亦各别。然仍没有不著裳的。隋唐以来,乃有所谓褶。《急就篇》注云:“褶,其形若袍,短身广袖。”天子亲征及中外戒严时,百官服之,实为戎服。

  曾三异《同话录》云:“近岁衣制,有一种长不过腰,两袖仅掩肘,名曰貉袖。起于御马院圉人。短前后襟者,坐鞍上不妨脱著,以其便于控驭也。”此即今之马褂。《陔余丛考》说:就是古代的半臂。《三国魏志・杨阜传》说:明帝著帽,披绫半袖,则其由来已久。《玉篇》说:裆,其一当胸,其一当背。《宋书・薛安都传》载他著绛衲两当衫,驰入贼阵。《隋书・舆服志》:诸将军侍从之服,有紫衫金玳瑁装裆甲,紫衫金装裆甲,绛衫银装裆甲。《宋史・舆服志》:范质议:《开元礼》:武官陪立大仗,加蛇裆甲,《陔余丛考》说:就是今演剧时将帅所被金银甲。案现在我们所著,长不过腰,而无两袖的,北方谓之坎肩,南方有若干地方,谓之马甲。大概系因将帅服之之故。宋人谓之背子。见《石林燕语》。

  衣服不论在什么时代,总是大同小异的。强人人之所好,皆出于同,自然决无此理。何况各地方的气候,各种人的生活,还各有不同呢?但衣服既和社交有关,社会亦自有一种压力。少数的人,总要改从多数的。昔人所谓“十履而一跣,则跣者耻;十跣而一履,则履者耻”。其间别无他种理由可言。《礼记・王制》:“关执禁以讥,禁异服,察异言。”其意乃在盘诘形迹可疑的人。并不在于划一服饰。《周官》大司徒,以本俗六安万民,六曰同衣服,意亦在于禁奢,非强欲使服饰齐一。服饰本有一种社会压力,不会大相悬殊的。至于小小的异同,则无论何时,皆不能免。《礼记・儒行》:“鲁哀公问于孔子曰:夫子之服,其儒服与?孔子对曰:丘少居鲁,衣逢掖之衣。长居宋,冠章甫之冠。丘闻之也,君子之学也博,其服也乡。丘不知儒服。”观此数语,衣服因地方、阶级,小有异同,显然可见。降逮后世,叔孙通因高祖不喜儒者,改著短衣楚制。见《史记》本传。《盐铁论》载桑弘羊之言,亦深讥文学之儒服,见《相刺篇》,《刺议篇》。可见其情形还是一样的。因为社会压力,不能施于异地方和异阶级的人。然及交通进步,各阶级的交往渐多,其压力,也就随之而增大了。所以到现代,全世界的服饰,且几有合同而化之观。日本变法以后,几于举国改著西装。中国当戊戌变法时,康有为亦有改服饰之议,因政变而未成。后来自刻《戊戌奏稿》,深悔其议之孟浪,而自幸其未果行。在所著《欧洲十一国游记》中,尤极称中国服饰之美。其意是(一)中国的气候,备寒、温、热三带,所以其材料和制裁的方法,能适应多种气候,合于卫生。(二)丝织品的美观,为五洲所无。(三)脱穿容易。(四)贵族平民,服饰有异,为中西之所同。中国从前,平民是衣白色的。欧洲则衣黑色。革命时,欧人疾等级之不平,乃强迫全国上下,都著黑色。中国则不然。等级渐即平夷,采章遂遍及于氓庶。质而言之:西洋是强贵族服平民之服,中国则许平民服贵族之服。所以其美观与否,大相悬殊。这一点,西人亦有意见相同的。民国元年,议论服制时,曾有西人作论载诸报端,说西方的服饰,千篇一律,并无趣味,劝中国人不必摹仿。我以为合古今中外而观之,衣服不过南北两派。南派材料轻柔,裁制宽博。北派材料紧密,裁制狭窄。这两派的衣服,本应听其并行;且折衷于两者之间,去其极端之性的。欧洲衣服,本亦有南北两派。后来改革之时,偏重北派太甚了。中国则颇能折两者之中,保存南派的色彩较多。以中西的服饰相较,大体上,自以中国的服饰为较适宜。现在的崇尚西装,不过一时的风气罢了。

  中国的衣服,大体上可谓自行进化的。其仿自外国的,只有靴。《广韵》八戈引《释名》,说“靴本胡服,赵武灵王所服”。《北史》载慕容永被擒,居长安,夫妻卖靴以自活。北齐亡后,妃嫔入周的亦然。可见南北朝时,汉人能制靴者尚少,其不甚用靴可知。然唐中叶以后,朝会亦渐渐的穿靴,朱文公《家礼》,并有衫带靴之制了。《说文》:“,革履也。”《韵会》引下有“胡人履连胫,谓之络缇”九字。此非《说文》之文,必后人据靴制增入。然可悟靴所以广行之故。因为连胫,其束缚腿部较紧,可以省却行滕。而且靴用革制,亦较能抵御寒湿,且较布制者,要坚固些。此以初兴时论,后来靴亦不用革。

  古代丧服,以布之精粗为度,不是讲究颜色的。素服则用白绢,见《诗经・棘人》疏。因为古代染色不甚发达,上下通服白色,所以颜色不足为吉凶之别。后世采色之服,行用渐广,则忌白之见渐生。宋程大昌《演繁露》说:“《隋志》:宋齐之间,天子宴私著白高帽。隋时以白■通为庆吊之服。国子生亦服白纱巾。晋人著白接篱,窦苹《酒谱》曰:接篱,巾也。南齐桓崇祖守寿春,著白纱帽,肩舆上城。今人必以为怪。古未有以白色为忌也。郭林宗遇雨垫巾,李贤《注》云:周迁《舆服杂事》曰:巾以葛为之,形如■。本居士野人所服。魏武造■,其巾乃废。今国子学生服焉,以白纱为之。是其制皆不忌白也。《乐府白歌》曰:质如轻云色如银,制以为袍余作巾。今世人丽妆,必不肯以白为衣。古今之变,不同如此。《唐六典》:天子服有白纱帽。其下服如裙襦袜皆以白。视朝听讼,燕见宾客,皆以进御。然其下注云:亦用乌纱。则知古制虽存,未必肯用,习见忌白久矣。”读此,便知忌白的由来。案染色之法,见于《周官》天官染人,地官染草,及《考工记》锺氏,其发明亦不可谓不早。但其能普遍于全社会,却是另一问题。绘绣之法,见《书经・皋陶谟》今本《益稷》,《疏》。昔人误以绘为画。其实绘之本义,乃谓以各色之丝,织成织品。见于宋绵庄《释服》,其说是不错的。染色、印花等事,只要原料减贱,机器发明,制造容易,所费人工不多,便不得谓之奢侈。惟有手工,消费人工最多,总是奢侈的事。现在的刺绣,虽然是美术,其实是不值得提倡的。因为天下无衣无褐的人,正多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