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和鲁迅的两种不同主张,决定了中国国民性改造的两条不同道路。
第一条道路,是通过制度“渐进改良”之路。另一条道路,则是“思想改造”之路。
一九四九年以前,胡适是中国思想界的主流人物。他引领一时之风云,不但在思想文化领域开风气之先,在政治运作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局面形成的基础,是胡适的政治思想与当时执政者的政治思路有不谋而合之处。
因为与胡适同样有着长期的西方社会生活经验,对西方的政治文明有着切身的体会,孙中山也得出了与胡适相同的结论,那就是要用制度来训练国民。胡适认为,“宪政必须从幼稚园下手”,一步步地加以学习实践。孙中山认为,中国人从臣民到国民,必须经过一个“训政”期,即对民众进行政治制度的训练培养时期。孙中山说:“我中国人民久处于专制之下,奴性已深,牢不可破,不有一度训政时期以洗除其旧染之污,奚能享民国主人之权利?此袁氏帝制之时劝进者之所以多也。”民众学习民主,就如同幼儿学步一样,需要保姆的把持。他把革命党比喻成“新民”的保姆:“民国之主人者,实等于初生之婴儿,革命党者即产此婴儿之母也。既产之矣,则当保养之,教育之,方尽革命之责也。此革命方略之所以有训政时期者,为保养、教育此主人成年而后还之政也。”
1917年至192年间,孙中山总结革命经验与教训,在《建国方略》一书中提出了中国制度建设三步走的构想,也就是通过“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在中国逐步建立民主宪政制度。第一步是军政时期,要通过暴力革命从军阀手中取得政权。第二步是训政时期,在这个时期内,施行约法,建设地方自治,以促进民权发达。在此基础上才能开始第三时期,也就是宪政时期。
为培养国民参政能力,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专门撰写了《民权初步》,举凡国民集会、选举、社团章程、议事日程具体要求、步骤、方法等都做了详细说明和规定。孙中山乐观地认为,只要有“良师益友”也就是革命党的耐心引导,程度幼稚的中国国民很快会成熟起来:“中国今日之当共和,犹幼童之当入塾读书也。然入塾必有良师益友以教之,而中国人民今日初进共和之治,亦当有先知先觉之革命政府以教之。此训政之时期,所以为专制入共和之过渡所必要也,非此则必流于乱也。”
孙中山的这一社会改造思路与胡适的“制度先行论”一定程度上相当合拍。这就决定了胡适其后成为国民党的“浄友”,成为推动国民党在渐进宪政之路上前行的主要文化力量,以至于死后,胡适被国民党奉为“文化圣人”。不过,在胡适与国民党相遇之初,双方却是“不打不相识”,爆发过一场激烈的遭遇战。
1926年,蒋介石挥师北伐,开始统一中国的步伐。1928年,张学良东北易帜,至少在表面上,蒋介石统一了中国,完成了孙中山规划的第一步,“军政时期”。1928年,蒋介石召开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常务会议,宣布“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不久就制定了《中国国民党训政纲领》。
对国民党战胜北洋军阀,胡适等人是欢欣鼓舞的。但是,1929年国民党通过的这个《训政纲领》,却让他们大跌眼镜。《训政纲领》没有多少推进民主建设的实质内容,却开宗明义地强调了训政时期“以党治国”的原则。1931年,蒋介石更以《训政纲领》为核心,制定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在约法中规定,国家大权统揽在国民党手中,而党权又集于蒋介石一人之手。这样一来,蒋介石所谓的“训政”,就沦为了一党专政、个人独裁。
胡适等民主派知识分子大失所望,他们发现,蒋介石这个只有日本短暂留学经历的中专生身上有着太过浓烈的传统专制气息。由他来主导的训政,很难走上“宪政”之路。因此,胡适在1928年创办《新月》月刊,与同仁发起“人权运动”,抨击国民党专制统治,《新月》生存到1933年被国民党政府查封为止。1932年5月胡适又创办《独立评论》,继承《新月》之风,宣传民主宪政和自由人权。胡适在《独立评论》的发刊词中说:“我们叫这刊物做‘独立评论’,因为我们都希望永远保持一点独立的精神。不依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用负责任的言论来发表我们个人思考的结果。”正如这篇发刊词所宣布的那样,通过发表政论,胡适和他的朋友们以独立知识分子的身份,对国民党展开了长期的、激烈的批评。
在国民党成为中国主人不久的1929年,胡适就发表了《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直截了当地批评国民党身上的陈旧气味。他说,连北洋政府的教育部长都推行白话文教育,而国民党当国之后,发公文居然还用文言文。对于国民党的言论控制,胡适批评起来更是不客气:“上帝可以否认,而孙中山不许批评;礼拜可以不做,而总理遗嘱不可不读”,“在思想言论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说今日国民政府所代表的国民党是反动的”。
国民党宣布要在全国实行“一个主义”不久,胡适就发表文章,不留情面地批判国民党的思想独裁。胡适尖锐地指出:“三民主义成为一党的经典,这种一时的议论很可以助长顽固思想,养成夸大狂理,而阻碍新思想的传播今日的国民党到处念诵‘革命尚未成功’,却不想促进思想之变化,妄想做到思想的统一。殊不知统一的思想只是思想的僵化,不是某思想的变化。用一个人的言论思想来统一思想,只可以供给一些不思想的人的党义考试夹带品,只可以供给一些党八股的教材,决不能变化思想,决不能靠此‘收革命之功效’”。
除了批评国民党政权外,胡适还多次点名批评了蒋介石。在《人权与约法》一文中,胡适举蒋介石本人的例子说明国民党如何侵犯人权:“如安徽大学的一个学长,因为语言上顶撞了蒋主席,遂被拘禁了多少天。他的家人朋友只能到处求情,决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蒋主席。只能求情而不能控诉,这是人治,不是法治。”这是批评蒋介石把个人置于法律之上。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中,胡适写道:“程度幼稚的民族,人民固然需要训练,政府也需要训练。人民需要‘入塾读书’,然而蒋介石先生,冯玉祥先生,以至于许多长衫同志和小同志,生平不曾梦见共和政体是什么样子的,也不可不早日‘入塾读书’罢?”也就是说,包括蒋介石在内的国民党领导者,其实都不懂什么叫民主共和,都需要老老实实地背起书包、坐进课堂,从ABC学起。
这些“雷人”言论之激烈,在近代以来某些历史时期,足以被抓进监狱。有人说鲁迅不敢直接批评蒋介石,而胡适敢,这些事实证明确实如此。这些言论自然也引起了大权在握的国民党的强烈反应。国民党内一时群情激愤,尤其一些中下层党员,更是激动地纷纷呈请“辑办”胡适。他们利用舆论优势,把“反革命”“反党”“反动”“帝国主义的走狗”等种种帽子铺天盖地地扣到胡适头上,掀起一股围剿胡适的大潮。国民政府也饬令教育部出面“警告”胡适,并迫使胡适辞去中国公学校长一职,仓皇离开上海。曹聚仁认为“胡适的处境在那时期,并不比鲁迅更自由些”。
不过,国民党没有对胡适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毕竟国民党的终极政治目标和胡适的政治理想是在同一个大方向上。所以虽然心情沉重地离开了上海,但胡适发现,他的一些批评,对国民党的政策起到了推动作用。比如胡适在《人权与约法》中要求国民党“快快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这篇文章1929年5月发表,结果国民党6月间公布的“治权行使之规律案”即规定:“人民之生命财产与身体之自由,皆受法律之保障,非经合法程序,不得剥夺。”这等于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胡适的建议。所以胡适在6月19日的日记中说国民党此举“与我的《人权与约法》一文有关”。
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一文中要求国民党“废止一切‘鬼话文’的公文法令,改用国语”。“通令全国日报,新闻论说一律改用白话”。这篇文章1929年底发表,而1932年2月,教育部即奉国民党中执会指令,通令全国厉行国语教育,而且通令本身也改用了白话文。用沈寂的话说,“这个通令全国厉行国语教育的举动,无疑也是国民政府对《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一文所作出的反应”。
国民党的“纳谏”令胡适感到了希望。虽然有着强烈的独裁倾向,但蒋介石毕竟明白世界大势。掌控了南京政府后,他吸纳翁文灏、钱昌照等一批知识分子入阁,还答应“尽快结束训政、实行宪政”。这些举动使胡适认为国民党有走上真正宪政的可能。1935年,胡适曾评价蒋介石说:“他长进了,气度也变大了,态度变平和了,他的见解也许有错误,他的措施也许有很多不满人意的,但大家渐渐承认他不是自私的,也不是为一党一派人谋利益的。能相当地容纳异己者的要求,尊重异己者的看法。”这种口气,俨然是老师在表扬学生。因此,胡适也决定在承认国民党权的前提下来谋求政治改良。在胡适看来,国民党政权虽是一件并不理想的“工具”,但在中国当时的情况下,没有更合手的工具。若以暴力摧毁这件“工具”,国家民族就要付出血流成河的惨重代价。他说:“暴力革命带来的,必然是暴力专制政府。”
国民党这个工具确实不太好用。中国社会转型过于剧烈这一背景使国民党迅速暴露出它身上的保守性。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有一个明显的现象是:对西方文化了解越深的人,提出的现代化设计越合理。然而不幸的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熏染越重的人,越有机会掌握改造中国的权力。“半新半旧”型人物蒋介石身上有着深刻的矛盾性:一方面,他深知中国必须向西方学习,民主宪政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大方向;另一方面,他身上又有着深厚的旧文化影响,经常本能地在各个细节中表现出强烈的独裁主义倾向。
蒋介石文化水平不高,仅相当于高中水平。他深受传统儒家思想,一生服膺王阳明心学,因此相信“精神第一论”。他认为,“精神可以创造物质,亦可以补充物质之不足,且掌握物质者精神,运用物质者亦精神,物质但附丽于精神之一偏耳。”
因为教育背景、成长环境的原因,蒋介石对民主、人权理念理解不深。孙中山思想的优长之处在于他充分吸收了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思想,蒋介石却将孙中山哲学思想解释成“是渊源于中国固有的政治与伦理哲学之正统思想”,“是续承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以来中国的正统思想”。
在国民性改造问题上,蒋介石也表现出两面性。一方面,他认同孙中山通过军政、训政、宪政三步最终还政于民,将民众训练成现代公民的总体思路;另一方面,他却迷恋专制、集权手段,本能地喜欢统一思想、整齐划一、用政治力量控制一切。因此,在进行国民性改造时,他创造性地发明了“运动改造法”,即强制性地掀起政治运动来改造国民性。
和大转型时期每一个政治家一样,蒋介石对国民性问题也十分重视。蒋介石也对中国国民性进行过激烈的批判,他的批评集中在中国人“没有国家民族的观念”、一盘散沙、自私自利、苟且偷安、缺乏尚武精神等方面。他痛切地说:“百年以来中国在不平等条约重重压制之下,国民道德的堕落,民族自信的丧失,已到了极点。”他痛斥国民性中的落后部分:“外国人比我们中国人为冷血动物。唉,我们国家衰弱,民族凋敝,至此已极,可耻已极了。”中国人“不仅是学问道德差,就是言语行动态度上,也配不上给外人看”,“也可以说是不配做现在世界上的人,不能算一个现在世界上的人”。
和孙中山一样,蒋介石认为改造国民心理是国家建设至关重要的问题,要建立新国家,首先要训练出“新国民”。“现在我们的国家之所以衰弱危殆到这个地步,不是武力不够,是一般国民不能‘明礼义,知廉耻’,做成一个真正的‘人’。外国人欺侮中国,就是欺侮我们一般中国人不知努力做‘人’!如果我们能教好一般国民,个个都能做成功‘人’,外国人一定不敢再来欺侮,任何外来强大的敌人,我们都不必怕,都可以抵抗他!”
虽然具有两面性,但在具体的改造路径上,蒋介石却轻制度建设,重思想教育和政治运动,原因很简单:制度建设见效慢,道德教育、政治运动则可以立竿见影。所以,他首创以搞运动的方式,拔苗助长地改造国民性。具体地说,就是发起“新生活运动”,开创了近代以来自上而下的“运动群众”的先河。
蒋介石认为,一个国家国民性弱点具体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个国家的国民性,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就是由一般人基本生活的样法可以很明白的表现!也只有从一般人的基本生活实况,才可以看透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真精神!”他总结中国人生活习惯的第一个缺点是“污秽”,什么东西都肮脏不堪;第二是散漫,一切的行动都是随随便便,毫无纪律。第三是“懒惰”,尤其是不知道遵守时间;第四是“颓唐”,精神萎靡,体格羸弱。蒋介石说,这种生活是要不得的“鬼生活”。
蒋介石认为,中国革命之所以迄今尚未成功,“即在于全国国民之生活形态始终无所改进”。所以欲完成革命,非改革中国人的生活习惯不可。1934年,蒋介石在南昌发起了“新生活运动”,希望用从上到下的政治力量,来刷新中国人的生活习惯和精神面貌。蒋介石手订了《新生活运动纲要》与《新生活须知》,对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了林林总总繁琐详细的规定,比如关于吃饭,蒋介石就提了这样具体的要求:“食贵定时,莫态口服。饮具须净,食物须洁;要用土产,利勿外溢。遇酒勿酗,食量有节;饮嚼无声,座比正席;饭屑骨刺,毋使狼藉。宴客聚餐,相让举筷。注意微菌,生冷宜戒。鸦片屏绝,纸烟勿吃。耻养于人,自食其力。”这仅仅是冗长的纲要的一小节。除此之外,规矩遍布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升降国旗要敬礼,唱党国歌要起立,要遵守时间、爱惜公物、尊老爱幼、不随地吐痰便溺、不骂人打人……用当时人的话说,是“不厌其详”。
“新生活运动”的发起,显示了蒋介石在改造中国问题上的急切心理。新生活运动“欲以最简单最急切之方法,涤除我国民不合时代不适环境之劣根性,以求适合于‘礼义廉耻’”,“培养从前所未有而近代国民所必须有之德性”。中国传统型政治领袖在政治操作中通常都有一种基于“精神决定物质”理论的浪漫主义气质。正如柯伟林教授所说:“蒋介石在现代中国政治思想里贯彻一种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气质,其特点是主观的,道德力量被视为优越于客观的物质力量。”蒋介石“试图用兵刃和斧头塑造中国的新人”,他希望通过这场运动确立“兵营式秩序”,使人们的行为和思维整齐划一,成为符合他设计的“标准人”。
这种以“群众运动”来“运动群众”的方式注定要失败。从表面上,新生活运动立竿见影,取得了一定成效。各地纷纷汇报,运动开始不久,人民生活习惯立见改变。比如绥远省汇报推行工作开始一周后,由指导员傅作义率同全体干事及推行股职员,于某周日乘马视察全市,“街市游人甚多,车马络绎不绝,但秩序极为整齐,街市亦颇清洁”。湖北省“武阳汉三处,以前放浪于通衢,以及服装怪异者,行将除尽”,住户以及公共场所“污秽之地,亦日见减少”。湖南“长沙市上如禁烟,禁牌赌,禁止行路吸烟,禁止空车在街上游行,取缔市招及不洁食物,整理墙壁广告,清洁街道,行路靠左等均已见相当成效”。
但事实上,新生活运动中形式主义十分严重,雨过地皮湿,效果十分有限。大部分政府人员对待运动敷衍了事,上面催一催,下面动一动。他们虚应故事,汇报文章写得十分漂亮,实际工作却没做多少。因此,运动收效甚微。正如时人指出:“用外力强迫一个人的行为改正,不但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的,而且往往会得到与原意向背的结果。”“即使收到相当的效果,那种效果也是暂时的。”这从冯玉祥的记述中就可见一斑。冯玉祥说:“其实,新生活运动是说着骗人的,比如新生活运动不准打牌,蒋介石左右的大小官员是打麻将,推牌九,押宝。新生活不准大吃大喝,普通人吃一桌饭只花八块钱,蒋介石左右的大官吃一桌饭约六十元,总是燕窝席,鱼翅席。不但大官是这样奢侈,大官的女人奴才也是这样。”这一点可以得到佐证。南昌新生活运动有“妇女不得袒胸露背、裸露大腿”等规定,但江西省主席熊式辉的太太把擦了粉的大腿和涂了蔻丹的足趾显露在外,坐在藤轿上招摇过市,经常为群众所见,宪兵警察只能视而不见。
对新生活运动,胡适自然持批评态度。他发表文章预测,官僚主义将使这场运动沦为一场演出,只能增长国民的虚伪性:“若靠一班生活习惯早已固定的官僚政客来开会提倡新生活,那只可以引起种种揣摩风气,虚应故事的恶习,只可以增加虚伪而已。”他说,生活习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良好的生活习惯只能是空中楼阁:“我们不要忘了生活的基础是经济的,物质的。许多坏习惯都是贫穷的陋巷里的产物。人民的一般经济生活太低了,决不会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因此,政府要干的正事,是先改善人民的生活,要搞什么新生活运动,先让人民衣食足了之后再说:“提倡新生活的人不可忘记:政府的第一责任是要叫人民能生活,第二责任是要提高他们的生活力,最后一步才是教他们过新生活。”
“新生活运动”操作过程显示,在传统文化中成长起来的蒋介石思维深处有着强烈的专制倾向。体制的约束和胡适等在野力量持续不断地对他施加压力,使他的专制倾向无法发展到极端。胡适是一个非常具有政治智慧或者说政治实践感的人,他深知在中国这样一个老大国家推进新型民主政治的艰难和曲折,因此他非常注意抓住机会,和蒋介石进行“有打有拉”的斗争:每当蒋介石表现出专制集权、思想钳制的倾向时,他就不留情面地大力批判、毫不客气。而当蒋介石迫于国内外压力而进行一点民主建设时,胡适也会及时发表一系列政论,提供具体建议。这些政论很多都产生了切实的政治影响。除了公开发表政论外,胡适也常常直接致信包括蒋介石在内的国民党要人,对他们的言行或直言指责,或委婉劝谏,并总是正面提出应该如何的意见。他的意见也经常被不同程度地采纳。1934年4月,胡适托人带给蒋介石一封信,批评蒋介石规定全国刊物不能用西方年号一事,要求蒋介石“明定自己的职权,不得越权侵官,用全力专做自己权限以内的事”。并说:“名为总揽万机,实则自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之。”据沈寂先生研究,胡适的“这一直谏几天以后即起了效应”,五天之后,蒋介石通过媒体向社会解释,所谓要求“非必要不得用外国文字年号”事,是蒋以手令要求“行营政训工作人员”,只针对呈送的公文,不想“而政训处竟送中央全委通令全国,实属荒谬。我蒋介石非中央党部,非政府。我的手令如何能给中央宣委会,且通令全国,岂非笑话。望职员以后办事,务须认清系统,明白手续,方能为在上者分劳,不致将事办错云!”胡适在日记中对此事评论是:“各报所载文字相同,可见是他有意发表的,此事可见他知错能改过。”沈寂说:“这细小的纳谏,增强了胡适的信心。所以胡适处处维护这个政权。”
胡适虽然积极介入政治运动,但是绝不入阁当官。他一直坚持知识分子的在野态度,多次拒绝当局的从政邀请。他说:“我所以想保存这一点独立的地位,决不是图一点虚名,也决不是爱惜羽毛,实在是想要养成一个无偏无党之身,有时当紧要的关头上,或可为国家说几句有力的公道话。一个国家不应该没有这种人;这种人越多,社会的基础越健全,政府也直接间接蒙其利益。我深信此理,故虽不能至,心实向往之。以此之故,我很盼望……为国家做一个浄臣,为政府做一个浄友。”在民国知识分子中,他是坚守“民主宪政”理念最持之以恒的一个。丁文江、蒋廷黻等知识分子一度大力鼓吹“新式独裁”,认为中国还需要相当长时间的“开明专制”,胡适则从来没有过这种动摇,他坚信民主政治是中国通往未来的唯一大道。1947年,胡适仍然坚定地说:“我是学历史的人,从历史上来看世界文化的趋向,那民主自由的趋向,是三四百年来的一个最大目标,一个最明白的方向。”
在各方面力量的推动压力下,中国艰难地、一点一滴地朝着胡适等人设想的方面前进。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宣布进入“宪政时期”声音刚刚落地,日本开始全面侵华,“还政于民”胎死腹中。抗战胜利后,大规模的内战就全面爆发,国民党败走台湾,胡适的几十年努力告一段落。
不过,离开大陆后,胡适还是坚持他在大陆时期的一贯做法,继续对国民党的批评。1956年9月,蒋介石在自己69岁生日之前,希望社会各界给自己“各种缺点,作具体的指点与指正”。胡适借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的故事,告诫蒋介石要信任下属,凡事不要管得太多太死,要做一个“无智而能御众智,无能无为而能乘众势的元首”。
胡适在1958年4月8日,回到台湾,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他回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台湾可以更有效地批评国民党。他对赵元任说:“我有一个责任,可能留在国内比留在国外更重要,因为那边有一些人实在怕我说的话。”
在与蒋介石较量的一生中,胡适坚持说负责任的话,说公正的话,说理性的话,他基本做到了进退有据,不卑不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