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舜禹时期无疑是中国人记忆中的“黄金时代”。“禅让制”一直被当成“原始民主”的一个证据。事实上,“禅让制”不过是一种“民主作风”,或者说是专制的一种“变态”。和希腊文明比起来,中国文明在发育过程中存在“先天不足”。
当今中国社会的许多问题,其根源可以追溯到三千年前或者更远。文明进化的不彻底与再次发育的艰难,是“中国特色”的根本原因。
第一节寻根溯源
《尚书》中的专制精神
把中国历史上的一切丑恶都归罪于秦始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后世对春秋战国过于美好的想象。秦始皇之前的漫长中国历史决不是“不致影响大局”的。事实上,我们一再赞美的百家争鸣,正是君主专制制度的孵化器。或者说,秦帝国的一统天下,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汉武帝的独尊儒术,乃至后世历代帝王不断强化君主专制,这一系列恶性演进,都依赖于百家争鸣提供的思想资源。如果说春秋战国是中国的思想启蒙时代,那么它们启的不是民主之蒙、科学之蒙,而是专制之蒙、迷信之蒙。因此,春秋战国时代不可能是中国上升的开端,而正是中国历史猛烈下陷的开始。
不过,正如我们不能把专制主义的起源归因秦始皇一样,我们也无法把它的“创造权”授予争鸣百家中的孔子、老子、韩非子或者其他任何一个人。无论儒家、法家还是老庄,作为相当成熟的思想流派,在春秋战国之前显然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生长发育时期。比如,在儒教的圣人谱系里,孔子是排在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后,居第八位。孔子很明确地说,他所主张的,不过是复古而已(《论语·述而》:“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很显然,要追寻专制主义的起源,我们必须把目光投向春秋以前的一两千年幽暗模糊的时光,以寻找诞育诸子百家的思想子宫。
让我们首先翻开一本古籍,名叫《尚书》。这是中国现存的最早的一部“档案文件”。它记载的,是夏商周三代许多著名君主的“领导讲话”“会议记录”“政治通告”。耐着性子破解这些古奥晦涩的句子,你很快会发现,独断专行的专制精神已经遍布它的每一页。
读过初中历史课本的人都会知道,盘庚是中国商代最伟大的君主之一。他率领商朝人民迁都到殷(今河南安阳小屯村)。由于此地利于商民族的发展,衰落的商朝出现了光荣的复兴。应该说,这是一个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的好领导。
不过,就是这样一个造福于民的英雄人物,实行其英明领导的手段却不是耐心说服,而是暴力威胁。我们读读他于公元前十四世纪发布的动员大家搬迁的《盘庚》中的几个片断:盘庚计划迁都,臣民们都不愿意。于是他召集众人,训话说:“你们大家前来!我得教训你们,让你们消灭私心,不得傲慢不服,不得只顾安乐而不顾我的命令!”(王若曰:“格汝众。予告汝训汝,猷黜乃心,无傲从康。”)
“我的威严就像火一样猛烈,只不过我没有显露出来,所以你们才敢这样放肆!乱叫乱嚷,制造危险言论,我不知道你们在争什么!”(予若观火,予亦谋,作乃逸。今汝聒聒,起信险肢,予弗知乃所讼。)
“现在,我要告诉你们,迁都的计划是不会改变的。如果有人敢行奸作伪,不听我命,我就要割掉他的鼻子,灭绝他的后代,不让他的孽种在我的新都繁殖下去!”(鸣呼!今子告汝:不易!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完,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
在中华民族最初的一批历史文献中,专制表情已经显露无遗。通过这篇会议记录,我们可以想象得出参加会议的部众俯首帖耳、屏息静气的样子,也可以想见文字背后盘庚大王那圆睁的眼睛和怒张的鼻孔。很显然,这种动辄举起鞭子暴力威胁的统治作风不是从此时开始的,商朝君主们显然久已习惯了威严赫赫、独断专行。其实,早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建立之初,夏启就发布过类似的训令。夏启与扈氏大战于甘之野,向全军上下发布总动员令,其中就说:“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尚书·甘誓》)意思就是说,那些战争中不卖命的人,不但本人要被处决,连他的妻儿老小都要被处死。成汤讨伐夏桀时,也发布了类似的动员令,说:“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尚书·汤誓》)凡是不听命令的人,都要被举家杀掉,决不宽赦。从这些血淋淋的命令推断,普通臣民沦为逆来顺受、唯命是从的“沉默的大多数”,显然不是一天两天了。
让我们从希腊文献中寻找一篇相似的记载进行一下对比阅读,看看上古时代这两个地方的政治气氛有什么区别。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11世纪间,希腊发生了著名的特洛伊战争,史诗《伊利亚特》记载了战争发生前希腊联军的一次会议。和盘庚的迁都动员会议一样,在那次会议上,著名的阿伽门农王也做出了一项重要决定。虽然史诗不是历史,不过我们仍然可以相信荷马绘声绘色的描写为我们传达了上古希腊人的精神风貌。他描写会议开始时会场上的自由散漫情景说:“……于是那个会场成了一片喧哗了。当他们坐到座位上去的时候,他们底下的大地都呻吟起来,而在这一切声音之上,是那九个传令官的叫喊声,他们直着喉咙叫大家不要吵闹,注意听着王爷们发言。好容易,大家都在那些长条凳上找到了座位,而且都安静下来停止闲谈了,阿伽门农王就站起身来,手里拿着一根杖……对阿耳戈斯的队伍演讲。”
古代希腊人的会议显然不像商代的政治会议那样纪律严明。受根深蒂固的原始社会民主作风的影响,希腊人在会场上没大没小,随便粗率。领导不那么威风凛凛,部下也不那么驯顺老实。阿伽门农王的讲话也不像盘庚那样充满霸气,而是使用商量的口吻:“我的英勇的朋友们和达那俄斯的战士们,我必须对你们宣布,那克洛诺斯的伟大儿子宙斯给了我一下惨重的打击了……九个不幸的年头已经过去。我们的船舶木料腐烂了,索具也坏了。我们的妻子和小孩坐在家里等待着我们。而我们到这里来进行的这桩任务始终是毫无成就。所以,现在大家都看我的样儿吧。我的主意是,大家上了船,回到我们自己的本国去!那个街道广阔的特洛亚城永远不会落到我们手里了。”
请注意,他说的是“我的主意是”,而不是“我的命令是”。两份或许不甚精确的记载,仍能鲜明地反映出三千多年前的中国与希腊社会在权力结构、国民性格、社会生活氛围上的巨大差异。可以说,在夏启建立国家的时候,“原始民主”在中华大地上的遗留就已经所剩无几。
可疑的“禅让制”
在每一个民族的古老传说中,人类社会都是每况愈下。据说,人类最初来到地球上时,处于黄金时代。那个时候,春天永在,大地遍布鲜花,河里流着蜜和奶。由于人类的自作自受,世界逐渐堕落到白银时代、青铜时代,以至于贪婪和暴虐横行的黑铁时代。
在夏商周三代的历史遗迹中,我们没有找到专制主义的发源地。如此遥远的历史上游就已经被专制毒素污染得一片乌黑,这不禁让人汗颜并绝望:难道我们这个民族一降临到地球上,体内就携带着专制基因吗?别急,再往上翻一两页史书,我们就会生出希望,因为我们来到了尧舜禹时代。
尧舜禹时期无疑就是中国人记忆中的“黄金时代”。几千年来,中国人无数次地缅怀、回想、向往那个灿烂的时代。据说,那个时候是“大同社会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人人团结互助,社会充满温暖。
更让我们骄傲的,是那个时候的“禅让制”。据说,尧年老时,自动让位给德才兼备的舜;舜统治了一段时间后,又把权力转交给深受人民爱戴的禹。《史记·五帝本纪》载:“舜刚刚二十岁的时候,就以‘孝顺’闻于天下。他三十那年,尧询问天下有无可用者,‘四岳’都推荐舜,尧曰可。于是尧把两个女儿嫁给舜,以观察其在家庭内的表现,让九个儿子与舜朝夕相处,以观察其在社会上的行动。舜表现良好,治家有方,两个妻子在他的带领下都很有妇道,尧的九个儿子也和他处得很好……于是尧就让舜领导百官,效果不错……尧于是认识到舜之足以授天下。尧年老了,就使舜摄行天子之政,巡狩。舜摄政八年而尧崩。三年丧毕,让丹朱,天下归舜。”
这就是所谓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虽然由于年代久远,记忆模糊,我们几千年来仍对这一短暂的记忆感到温暖。在今天的历史教科书中,它被定义为恩格斯所说的“原始民主制”,或者说叫“军事民主制”。“即部落联盟的酋长和军事首领由联盟议事会选举产生。”从这个定义出发,历史学家们推定尧舜禹时期的中国社会形态是“部落联盟”,“四岳”推荐的过程被考证为“联盟议事会”。于是,中国历史被成功地归纳入“五阶段论”中。根据这些记载,人们宣称,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根中储存着丰富的“民主”营养。
然而,如果抛开历史教科书直接进入原始史料的比较阅读,我们很容易发现,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读”。就像蝙蝠不能被归为鸟类一样,中国的“禅让制”与“原始民主制”完全是两个概念。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先要弄明白什么是“原始民主制”,什么是“部落联盟”,什么是“联盟议事会”。
在相当于中国黄帝时代到尧舜禹时代的古希腊土地上,生存着原始部落的部落联盟。部落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民众大会。这个会议由全体男人参加,决定是否战争,以及推选战争领袖等重大事务。联盟的日常事务,由长老议事会决定。这个会议由各氏族派出长老组成。联盟的首领叫“巴西琉斯”,即军事首领。有人把巴西琉斯翻译成“王”,其实他与后来出现的王还不同,他不是一国之主,只是部落的军事首领。战时统帅军队作战是他的主要权力。(顾准《希腊城邦制度》)
这种原始民主制被恩格斯称为“军事民主制”,并且一度被认为是早期人类发展中必经的阶段。比如塔西陀时代的日耳曼人就处于这个阶段。
不过,只要多翻翻摩尔根等人类学家的著作,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军事民主制”与中国的“禅让式民主”有着本质的不同。首先,西方的“部落联盟”各部落间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涉及全联盟的大事,要各部落一致同意才能通过。也就是说,每个部落都拥有否决权。第二,“巴西琉斯”一般由各部落选举产生,轮流担任,他的地位与其他部落首领是平等的。他无权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死,无权剥夺他人的财产,如果不称职,也可以被长老们罢免。他可以说服别人,而不能强迫别人。塔西陀在描述日耳曼人的“军事民主制”时说,人们之所以听从“王”或酋帅,“倒并非因为他有命令的权力,而是因为他有说服的作用。如果人们不满意他的意见,就报之以啧啧的叹息声”。(塔西佗《日耳曼尼亚志》)
而中国式“原始民主”与此大不相同。首先,中国的部落联合体中,部落地位并不平等,存在着一个高于其他部落的统治部落。统治部落首领凌驾于其他首领之上,权力巨大。从古典文献的描述来看,尧舜禹三“帝”的地位高高在上,甚至可以对参加联合会议的其他首领生杀予夺。《尧典》说:“(舜)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祟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而禹的权力发展到这样的程度,仅仅因为召开部落会议时,一个部落首领迟到,就一怒之下把他杀掉。“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国语·鲁语下》)这在西方部落联盟中更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其次,在中国古史记载中,从来没有任何类似西方的“民众大会”这类“议会性质的会议”的记载,也从来没有出现过“选举”“表决”或者与其意义相近的字样。中国部落联合体的“酋长会议”的议事程序也与西方不同。从《尚书·尧典》的记载来看,虽然各部落都有发言权,但决议并不需要各部落一致通过,而是由最高首领一言而决。
阅读《史记》的记载,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尧选择舜做接班人的过程中,部落首领们,也就是“四岳”,起的是推荐作用,而不是决策作用。他们的推荐在尧点头“曰可”之后,才能生效,否则就没有意义。也就是说,他们在尧的政府班子中,担任的是顾问、咨询的角色,而并非“议会议员”的角色。尧“从善如流”,采纳了他们的意见之后,又对舜进行了独立考察。尧的考察方式也是典型东方式的:他把两个女儿嫁给了模范青年舜,利用丈人对姑爷的便利条件对他进行观察。在经过二十年的考察之后,尧认为这个姑爷孝顺懂事,可当大业,一言而定其为“接班人”,把班交给了他,自己在幕后传帮带了八年,直到尧死,舜才掌握实权。从这个过程看,“禅让”不能称为是“民主制度”,而仅仅是一种“民主作风”。任何对政治概念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制度”和“作风”是有着本质区别的:“民主制度”是一种规范人、大于人的硬性制度。而“民主作风”则是专制统治者偶尔表现出来的“善于纳谏”“虚怀若谷”或者“平易近人”的“作风”,它的本质是专制统治的一种变态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禅让制”只能称为一种改良的“世袭”,一种“开明专制”。由于缺乏制度上的规定,这种基于统治者自我克制而形成的优良政治传统只是昙花一现,在进行了两次后,马上让位给了父死子继的夏代“家天下”。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那么,为什么同时代的希腊人建立起来的是民主基础上的“部落联盟”,而尧舜禹时代的部落联合体却带有浓厚的专制色彩呢?这是因为中国的“部落联合体”是枪杆子造出来的。中华民族的两大始祖黄帝和炎帝,都是职业军人。他们在历史舞台上一亮相,摆出的第一个POSE就是战争,为后世子孙建立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政治传统。
翻开《史记》,我们读到的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炎黄大战”。司马迁说,自从神农发明了农业之后,人们走出蒙昧。不过,由于天下没有共主,“诸侯相侵伐”,各部落相互征战,天下一片大乱。那时实力最强大的两个部落,是炎帝部落和黄帝部落。为了争夺霸权,黄帝部落与炎帝部落大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炎帝战败,俯首称臣,遂与黄帝组成炎黄部落联合。
炎黄部落联合到一起后,实力更加强大,就开始征讨其他不服者。黄帝发现南方的九黎族桀骜不驯,于是联合炎帝,共同征服了九黎族的首领蚩尤。这场战争发生在涿鹿之野。相传这场恶仗规模巨大,惨烈异常,以至“流血百里”“血流飘杵”,最后杀得“九隅无遗”。
纵观黄帝的一生,就是战斗和征服的一生。只要发现有不服从自己的部落,黄帝就要领兵征伐。“天下有不顺者,从而征之,平而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一辈子都是处于领兵打仗之中。在两次大胜之后,黄帝又先后征服了东方的太皋,西方的少昊,北方的颛顼,树立了自己的绝对权威。“五十二战而天下咸服”,通过枪杆子确立了自己最高领袖的地位。“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是为黄帝。”即使在平定天下之后,黄帝仍然保持着军人的警惕,“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身边总是带着巨大的扈从部队,以保卫自己的安全。(《史记·五帝本纪》)
战争的结果,是一部分部落被消灭,更多的部落则选择的臣服。通过战争,黄帝把原来各自为政,混战累世的众部落联合成了一个以黄帝部落为首的部落联合体。中华民族的雏形由此形成。
除了炎帝和黄帝征杀一世外,后来以“禅让”树立自己文质彬彬形象的尧舜,其实也是在战争中树立了自己的权威。尧“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由于这一系列军事功勋,使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淮南子·本经训》)舜则除了治水之功,更以征服“苗”族而服众。
战争中产生的权力必然是专制的。因为胜利者和失败者当然是不平等的。在战争之后,失败者向胜利者臣服,并被并入胜利者为主体的联合体。在这样的联合体中,胜利者和失败者享有的权利自然是不同的,不可能建立起平等的“联盟”关系。
投票产生的希腊式政权
与中国通过征服产生的部落联合体不同,希腊的“部落联盟”诞生过程没有暴力介入,而是自愿联合的结果。
与黄帝时代大致同时的早期希腊,生活着许多穿着兽皮衣,以渔猎和原始农业为生的原始部落。摩尔根说:“凡属有亲属关系和领土毗邻的部落,极其自然地会有一种结成联盟以便于相互保卫的倾向。这种组织起初只是一种同盟,经过实际经验认识到联合起来的优越性以后,就会逐渐凝结为一个联合的整体。”(摩尔根《古代社会》)为了抵御海上入侵者,几个相邻部落在民主的基础上自愿联合成了部落联盟,在战时协同作战,在和平时期协商处理各部族的关系。
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联盟,部落之间的彼此关系必然是平等的,民主的,因为一旦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任何一个部落都可以选择退出。部落联盟的权力运作,也不需要暴力作为后盾。通过现存的历史材料,我们大致可以拼凑出希腊“部落联盟”的运作模式:部落联盟的最高权力属于民众大会。民众大会一般在需要解决重大问题如战争、媾和、迁徙或推举首领、裁决纠纷时才召开。部落首领或任何长老都可召集民众大会。嗓音洪亮的使者将人们召集到一起,并负责维持秩序。开会时将权杖交给发言者。在伊萨卡民众大会上,一个首先发言的贵族询问会议是什么内容时提到三点:是哪位有什么要求吗(即私人要求裁决的事务)?是敌军入侵吗?是有什么公共事务要解决吗?(《奥德修纪》)长老在会上表达自己的不满、批评执政者被视为他的“权利”。听众用叫喊、嘲笑、跺脚等方式“投票”。 (《伊里亚特》)
日常事务由“长老议事会”处理。在“长老议事会”中,议事规则是一个部落一票,各部落完全平等。
巴西琉斯的标准形象是“英雄”而不是“国王”。他的权力基础不是法定的制度,而是个人的智慧、勇敢、力量,以及因此而赢得的属下的忠诚。关于巴西琉斯的地位,史诗的记载似乎有着难以弥合的矛盾。一方面,巴西琉斯地位显赫,权势很大。成为巴西琉斯“并不是一件坏事,他会得到很多财富,受到很高的尊敬”。(《奥德修纪》)但在另一方面,巴西琉斯与普通人民间的距离还不太大。他们没有任职报酬,他和他的家属还要参加劳动。
部落联盟的产生,为希腊民族奠定了“投票产生权力”的良好传统,使希腊民族在婴幼儿时期就学会了与人平等相处,协商和妥协。他们认识到,通过民主的权力运作方式,每个人都可以获得更好的生存质量和更多的精神自由。这使他们对“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恶性权力运作方式产生了天然的免疫力,对希腊社会和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希腊的原始民主成了人类民主制度的最初源泉。随着历史的发展,天然的原始民主基因不断成长发育。在后来的岁月中,雅典的“王”,也就是“巴塞勒斯”,演变成了“执政官”,“长老会议”演变成了“议院”,“民众大会”演变成了直接选举制。“原始民主”演变成了“奴隶主之间的民主”,后来又扩大成为“所有雅典公民的民主”。可以说,到今天为止的现代民主制度,都没有脱离部落联盟时代的原始希腊人建立的基本模式。
第二节中西文化差异的第一推动力
蒙昧时代
为什么希腊人走到一起能够平等协商,而我们的祖先则只能像大猩猩一样彼此厮杀?难道是上帝在制造中国人和希腊人时使用了不同材料吗?
这样的猜测无疑是荒谬的,作为宇宙共主,上帝不会如此不公平。虽然中国人的自恋程度不亚于自认为是“上帝的选民”的以色列人,但是在创世之初,上帝并没有赐予我们什么独一无二的特殊品性。事实上,人类学家可以确证,在遥远的母系社会,不论东方还是西方,人类氏族内部的关系都是民主的。直到跨入父系社会之初,人类还没有发明专制技术。专制与民主的分歧,出现在父系社会晚期。
在遥远的母系社会,由于地广人稀,资源无限,那时的人们生活是无忧无虑的。他们在一个老祖母的带领下,三五十人组成一个氏族。白天外出采摘或者狩猎,黄昏时则回到住地,共同烧煮食物。吃过饭,大家讲述自己一天的所见所闻,或者围绕在长者身边,听她讲那些古老的传说和故事,在苍老的声音中沉沉睡去。
“民主”这个东西,虽然在后世变得那么高尚、昂贵、危险、遥不可及,被判定为地球上某些特定区域的人不配或者暂时不配享受,其实一开始它并不那么神奇。猿进化成人之后,茹毛饮血的不识字的原始人一直把“民主”作为处理集体内部关系的天然形式。母系时代人际关系相当简单,没有发展出后世那些复杂的礼仪禁忌。这情形,正如同《吕氏春秋》所说:太古时候,没有君主。人们群聚而居,只认识自己的母亲,不知道父亲是谁。没有复杂亲戚关系的讲究,没有上下长幼的分别,不知道进退揖让的礼节。
(“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他们不懂得什么叫“你的”和“我的”,不懂得什么叫自私、压迫、不平等,更不懂得什么叫欺骗、占有、巧取豪夺。每个人都很自然地把自己找到的食物和别人共享。一旦遇到什么大事,大家围坐在一起,七嘴八舌,择善而从。没有谁试图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也没有谁刻意想证明自己比他人高明。甚至男人们之间也没有动物式的竞争和决斗,因为母系社会女人的怀抱是向所有男人敞开的。斯塔夫里阿诺斯描述这种情形说:“由于亲属关系所具有的温暖的结合力渗透并决定了整个社会关系,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平等。每个人都有明确的为大家所公认的义务和报酬。虽然谁也不能确定或者预测自己的前景,但他们并不因此而感到担忧或者彼此疏远。”(《全球通史》)
第一个专制细胞
在历史的放大镜下细细寻找,在母系社会和父系社会的交接点上,我们终于发现了第一个发生基因突变的细胞。
专制总是以不平等为基础。而父子关系的诞生,是人类不平等的起源。
我表叔有点懦弱。他是一个普通工人,文化水平不高,对领导、对同事、对邻居甚至对商店售货员总是点头哈腰,满面笑容。可是一进家门,他的表情马上就会发生戏剧性的变化。特别是一见到他的儿子我的表弟,他脸上的温度立刻下降二十度。他和别人说话很唐僧,然而对我的表弟,却总是惜字如金。一不顺眼,甚至伸手就打,抬脚就踹。
唯一的原因就是,那是他的儿子。在传统中国,“家长”两个字不但意味着责任,更意味着等级、权力和距离。所以在《红楼梦》中,贾政从来不会和贾宝玉好好说话。
我曾经劝过表叔。我说,父子关系从根本上来说,也是人与人的关系。人和人应该是平等的。我表叔听了睁大眼睛,说,他是我做(读揍,制造的意思)出来的,你让他和我平等?
不要小看我表叔这句话。这是父权文化的理论起源。
在母系社会,“父亲”这个词还没有被发明。女人们的居所里轮流住着不同的男人,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事实上,那个时候,人们还不懂生殖的奥秘,总以为是自己的老祖母当初吞吃了一个红果,或者踩了巨兽的一个脚印,才导致家族的诞生。原始的图腾崇拜说明了人类对生命起源的困惑。秦始皇家族的起源传说,就是一个典型:据说女修织布的时候,一只黑色的鸟在她的窗外产下了一只卵。女修好奇地吃掉了这个卵,遂生子大业,成为秦人的祖先。
随着农业的出现,男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他们的结实的臂膀和小腿被证明比女人更适合开荒辟地,带来收获。处于支配地位的男人不再满足于和别人共享一个女人,他们把女人们当成自己的私有物,不许他人染指。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使人类弄明白了男人在生殖中的作用,使孩子的父系血缘头一次得到了确认。这一发现使男人们骄傲万分,一知半解的人类很自然地以种子和土地的关系理解男人和女人在生育中的作用。男人是决定性的,是种子。女人不过是水分和养料。所以,男人是新生命的创造者。知识总是导致罪恶,正如同伊甸园中的智慧果一样,基于这一理论,“父亲”诞生了。
在这种幼稚的伦理逻辑之上,人类进入了“父权制”社会。在两性之中,男人无疑更为狭隘、自私、残暴。在母系社会的传说中,女娲同时造出了男人和女人。而在父系社会的传说中,女人却是由男人的一根肋骨造成的。在母系社会,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以及男人与孩子们的关系都是模糊的和不固定的,因此男人的专横和攻击冲动无所附着。而进入父系社会后,女人和孩子都明确地归属于某一个男子,这导致家庭氛围出现了明显变化。男人是家庭绝对的主宰,女人和孩子都成了他的附属物。他的专横来源于三个方面:第一,他体力上占优,也就是说,他的专横气质由他的暴力资本做后盾。第二,他用自己强健的肩膀提供了家庭所需要的大部分物质来源:他养活了他们。第三,也就是更重要的是,他创造了新生命。每一个男人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小小的造物主。因此,他与家庭的其他成员是不平等的。
不平等必然导致专制。进入父系社会后,那些原本天生地养的孩子们头顶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权威:“父亲”。《说文解字》中对“父”字的解释是:“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就是说,“父”这个字,不仅仅表示一种血缘关系,更昭示着权力。在中国的早期家族之中,父亲是至高无上的权威,即所谓“家无二主,尊无二上”(《礼记·坊记》)。对于家中的其他成员,他拥有完全的权力。历史学家说:“父权相对母权有根本意义的不同。母权制下,大家族的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母系家长仅有分配食物权,而所有成员的食物都是相同的。而父系家长对妻子、子女及家族内的非自由人拥有生杀之权。父系家长过着多妻的生活,为了保证子女出自一定的父亲,他们要求女子的贞操。一旦女子越轨,男子即使打死妻子,也不过是行使他的权利。女子落在丈夫的绝对权力之下。”(李玉洁《中国早期国家性质——中国古代王权和专制主义研究》)在发掘甘肃秦魏家墓地时,考古学家们发现,在父系社会初期的十六座男女合葬墓中,男人们都是仰身正卧在墓穴正中,而女人则是侧身屈膝,伏附于男子之一旁。在中国龙山时代遗址中,经常可以看到杀人奠基的现象。也就是说,在建筑房屋时,杀一个人放到地基里,以保佑房屋建筑顺利吉祥。令人吃惊的是被杀者常常是这个家庭的亲生儿子。考古学家们推测,这可能是因为孩子过多,人口压力过大所导致的。这种做法毫无疑问在表明,在那个时代,孩子被认为是家长的所有物,如同牛马一样,可以任意处置。既然连生命都属于他,自然没有任何个人权利。(徐良高《中国民族文化源新探》)
应该说,父权制曾经是世界历史范围内一个普遍的现象。希腊早期社会认为“父亲”是家庭的核心,只有他才能代表整个家庭。在古罗马帝国时期,父权制的发展和中国一样登峰造极。父亲不但可以杀死自己的孩子,还可以把他们当成财产一样抵押和出卖。
父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专制权力。它具备专制权力的几乎一切特征:单向性、绝对性、残暴性。
弑父与杀子
从专制诞生的那一刻,对专制的反抗就随之而来。
在希腊神话中一个十分常见的主题是“弑父”。其中最有名的一个当然是俄狄浦斯的故事,他在命运的捉弄下,杀掉了父亲,娶了自己的母亲。这个故事因为弗洛伊德释读为父子冲突的经典隐喻而闻名。除此之外,“弑父”的神话其实还有许多。在希腊神话中,神界多次发生父子冲突,神界的统治权正是通过父子间的剧烈冲突而不断易手:老一辈的神王生下儿子后对他们百般提防,乌刺诺斯甚至把子女们囚禁于地下,克洛诺斯干脆把子女吞入腹中。而侥幸不死的儿子在母亲的帮助下坚决地对抗父亲,并最终把他推翻,取代他的权威。正是通过禁忌——放逐——反叛——取代的途径,希腊神族完成了一代代的传承。叛逆者并不因为反叛父亲而被舆论斥为邪恶,反而往往因为敢于反叛而变得更加强大和富有魅力。神的统治也通过这种连续的叛逆行径而日趋完美。(郑德青《中、希神话的比较及其所体现民族精神》)
神话是现实社会的隐喻。在父权诞生之后,希腊的儿子们就不断地反抗父亲:离家出走甚至拔刃相向。希腊神话中屡屡出现的代际间互相杀戮,说明了这种反抗的血腥性。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不满》一书中,把西方民主制度的产生直接归因于儿子对父亲的反抗。他认为,文明的发展过程就是从“原始父亲”的专制向“兄弟联盟”的民主转变的过程。他认为,在文明时代的曙光期,部落中的“原始父亲”在性方面对其儿子们进行控制和压抑。当儿子们触犯禁忌时,他们就遭到放逐的惩罚。被放逐的儿子们联合起来杀死“原始父亲”。联合起来的儿子们不再重蹈覆辙,而是以一种民主形式的“兄弟联盟”取代“原始父亲”的权威,从而导致了新的文明统治形式的产生。
这种对文明的解释方式更多地信赖于直觉和灵感。不过,“弑父精神”确实是推动西方社会不断发展的一个基本精神动力。人们对家庭权威的态度,决定了他长大之后对社会权威的态度。建立在“弑父文化”基础上的西方文化的一个突出特征是敢于反抗权威,在代际冲突中完成新陈代谢和自我更新,从而完成代际断裂,使社会永葆创造力和活力。
而遍观中国上古神话,我们绝对看不到这类“大逆不道”的故事。与此相反,我们看到了许多“杀子”的传说。据说,舜很有才干,为人称道,却招致了他的父亲瞽叟的妒恨,无缘无故经常毒打他。面对残暴的父亲,舜从来也不反抗。打得轻,他就乖乖忍受,打得重,他就逃到荒野中痛哭。尧听说了这些事情,认为他品德高尚,就准备重用他。这更使瞽叟嫉妒得发疯,他联合自己的另一个儿子象,一再谋杀舜。舜依然谨守孝道,知道他们要杀他,依然乖乖听众摆布,毫不反抗,只是在上天的帮助下才逃脱了死亡。因为这种“百忍成家”“不惜一切代价建设和谐家庭”的精神,他成了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圣贤,被万人歌颂。(《史记·五帝本纪》)
这个今天读起来相当变态的传说,在一九一一年以前,一直被作为教育中国人的最经典的故事之一,列为二十四孝之首。与此相类似的一个故事是,在一个大灾之年,一名叫郭巨的孝子为了省下一口粮食以确保母亲不挨饿,把自己的儿子活埋了。他的理论是儿子死了可以再生,母亲死了就不能复生了。这就是二十四孝中著名的“郭巨埋儿”。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许可以把中国文化解读为“杀子文化”。基于人类本性,我们可以想象,在父权诞生之初,中国的儿子们自然也曾对父亲进行了无畏的挑战。但不幸的是,这些挑战无一例外全部都失败。在中国的上古神话传说中,那些犯上作乱的神灵无一例外都被描绘成邪恶者,比如铜头铁额的蚩尤和人首蛇身的共工,他们的最终命运都是被严厉镇压。传统的中国人认为,下一代对上一代的任何挑战都是绝对不允许的。“悖逆”是最大的罪恶。与西方人相反,中国人缓解代际紧张的方式是要求下一代无条件地“顺从”,抹杀下一代的个性,使他们全面认同上一代的价值观念,从而使古老的传统得以继继绳绳,万世不变。正是在中国儿子们的俯首帖耳、百依百顺下,中国式父权获得迅速扩张,成长为笼罩整个社会的专制权力。
一个是肯定冲突,一个是强调和谐。对待父亲的态度,从另一个角度决定了中西两大文化的分野。
大陆与海洋
那么,是什么使得希腊的孩子们胆大包天,犯上作乱;而使中国的儿子们唯唯诺诺,逆来顺受呢?
这最初的原因,还真得到上帝那去找。因为他把这两个民族,放置在了不同的陆地上。或者说,在创造地球时,他的手不经意间一抹一碰,造成了黄河中下游地区和爱琴海岸天然的地理差别。
中国地理环境的第一个特点是天然适于农耕。远古时代的黄河中下游地区,是一片得天独厚的土地。那个时候的黄河两岸并非现在这样贫瘠荒凉,而是森林与草原相间,气候湿润温和,犀牛和大象漫步其间。更为优越的是,黄土结构疏松,使得人们仅仅利用原始的石刀木犁,就可以开辟大面积耕地。黄土的垂直纹理,有利于毛细现象的形成,具有良好的自肥能力。这两大特点决定了黄河中下游成了养育我们远祖的无比丰满的乳房。
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我们的祖先就在那些肥沃的河谷地带开始了定居生活。他们凭石刀木斧,就可以获得远高于同时期地球上其他大部分地区的产量。随着时间的流逝,几个窝棚演变成了村庄,一个村庄演变成了村庄群。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很快形成了大面积的、单纯的定居农业,这在同时期的世界其他地方是少见的。
考古学家在陕西发现了一个距离今天7000多年的村落遗址——姜寨。他们发现,这个村子里有100座左右的房子,这些房子分成五片,都围绕着村子中间一个巨大的广场而建,房门都开向广场。这说明,这个村子由一个先祖分下来的五个大家庭组成。每个大家庭由建在一起的二十座左右的房子组成。这五个大家庭又组成了一个团结在一起的家族。中间的广场,就是家族集会和祭祀先祖的地方。
房屋围绕着一个圆心,房门都朝着中心方向,无疑会使村庄中的相当一部分房屋采光不好。这种建筑布局说明了原始村庄的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全族的团结,相当一部分人不得不放弃生活的舒适。从他们拥有共同的仓库和共同墓地这一事实推断,这个村庄的生活方式是高度集体主义的。他们在族长的指挥下共同劳动,共同祭祀,收获的粮食放进公仓。特别能说明这个原始村庄集体大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事实是,在他们的公共墓地里,没有夫妻合葬墓,每个人都是单独地按辈分的高低和血缘关系的远近以及死亡的先后顺序埋在墓地里。也就是说,个体小家庭显然没有独立性。
姜寨古村庄体现着典型的中国精神:家长制、祖先崇拜、集体主义。血缘网络使一百多个小家庭被紧密地编织成了一个有着严明纪律的大家族。在这个村子里,一切由辈分最高的男性家长说了算。村子中间的广场上,每年都要举行祭祀祖先的盛大仪式。全村人的生活整齐划一,个人的自由在集体需要下被压制到很低的水平。(严文明《史前聚落考古的重要成果——姜寨评述》)
定居农业把人们牢牢束缚在血缘网中。人们世世代代按照古老的方式生活,终生是庞大家族的一分子,永远没有机会脱离。家族是人们唯一可以依靠的对象,父亲是永恒的权威,他的力量远远大于儿子。即使在年老体衰之后,他仍然比年轻人更受人尊重。因为定居农业中,人们的生活方式不过是上一代的毫不走样的重复,老年人的经验和智慧被一再证明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他们记得历次洪水的时间,知道什么时候播种最合适。那些对老年人的不敬会立刻受到惩罚:“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定居限制了人们的视野,使人容易产生惰性和依赖性,产生对习惯和传统的屈从。正像黑格尔说:“大江流域上的种族,因为它的天边永远显出一个不变的形态,因此习于单调,激不起什么变化。”“平凡的土地,平凡的平原流域把人们束缚在土壤上,把他卷入无边的依赖性里边。” (《历史哲学》)
正因如此,从一开始,中国社会就是“尚老社会”。与老有关的一切都是好的。“老实”“老练”“少年老成”“老板”“老总”……都有成熟、稳重、德高望重的意思。一切社会资源都被掌握在老年人手里,老年人对家族的支配是终生的,年龄越大,辈分越高,发言权就越大。父亲权威的强大,使中国式的儿子根本没有机会反抗。只要父亲在世,儿子就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不能拥有自己的独立身份和财产。“父母在,不敢言老”“父母在,不远游”“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财”。由此才出现了“老莱子七十娱亲”的尴尬故事:老莱子很孝顺,已经七十高龄了,在父母面前还身穿五色彩衣,装作小孩玩耍,让父母开心。有一次拿茶水上堂,不小心跌倒了,怕父母担心,就趴在地上学小孩子哭叫不起来。
而早期希腊人的生活却没有中国人那样单纯稳定。
以希腊地图看,希腊半岛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开放性。除了北部外,这个半岛的其他任何地方距海边都不过五十公里,海岸线极长,天然良港密布,海上又多岛屿,成为天然的航标,航海条件得天独厚。用顾准的话来说:“这种条件几乎是世界上任何其他地区都不具备的。”
如果有机会到希腊去旅游,你会马上发现希腊地理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内陆交通不便,土地十分贫瘠。希腊境内多山,山脉把半岛分割成几乎相互隔绝的几个部分,平原不足五分之一。即使在如此稀少的平原上,地上也到处是露出的岩石,地里有很多石块、沙砾,不利农业耕作。夏季炎热少雨,大部分河流干涸,不适宜农业生产。以致希罗多德说希腊“一生下来就是由贫穷哺育的”。诞生雅典文化的阿提卡地区,土壤尤其贫瘠单薄,出产的食物只有橄榄、葡萄、大麦和少许小麦。
一切文明皆是人类应对环境挑战的产物。“西方由于普遍缺乏农业长足发展的条件,所以,便无可选择地采取了其共同始祖米诺斯文明所开创的贸易、掠夺、殖民三位一体文明发展模式,并在打破原始氏族公社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西方文明社会所特有的、货币经济与私有制相结合的经济基础。”(江兵《论血缘与拟血缘群体共有制》)事实正是如此。希腊的地理环境使人们很难单纯凭借农业谋生。由于很多地方粮食不能自给,要靠用橄榄油、葡萄酒和羊毛来向其他地方交换,这使得贸易一开始就在希腊社会中占有重要位置。由于陆上交通不便,希腊的贸易基本上依赖于大海。“大海邀请人类从事征服,从事掠夺,但是同时也鼓励人类追求利润,从事商业。”在希腊早期的每一个部落中,都有相当多的人从事贸易或者海盗;生活在这个半岛上的每个人,一生中几乎不可避免地会与大海有亲密接触。海上贸易扩大了人们的眼界,激起了人们的勇气,也形成了人们“渺渺无限的观念”,形成世界是开放的、变动的、充满无限可能性的观念。这种观念不利于权威主义人格的培养。
无论是做海盗还是进行为时数月的远航贸易,都不是老年人的体力所能承受的。充满危险的大海显然是年轻人的天下。那些在海上飘荡多年的年轻人回到家乡,不但带回了浪漫的传说、惊险的故事,更带来了令人眼红的巨大财富。这令更多的小伙子宁愿丧命于大海的怀抱中,也不想老死田园。俄底修斯说:“我善于作战,但田园劳动我就不高兴,我也不喜欢那养儿育女的家庭生活,可是多桨的大船却永远使我醉心……我留在家中仅仅一个月,享受儿女、发妻、家财的幸福,但我的内心,不教我安静,驱使我到埃及去远行……”(斯威布《希腊神话和传说》)一旦长到成年,希腊的父亲们就不得不收敛他们的专横,因为他的儿子很有可能在某一个早晨不声不吭地离家出走,直到多年后才携带着财富和妻子重新出现。希腊社会不是尚老社会。在希腊传说中,我们读到更多的是对青春、活力的赞美。在希腊雕塑中,我们看到的更多是对青春、健美人体的歌颂。
希腊早期社会的父权,其强度和范围都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一般来讲,儿子成年后,父亲就会承认他的平等地位。这一传统后来演变成了一条法律:“雅典男性成年后(17周岁、18周岁)即完全摆脱父亲的控制,在通过由父亲或监护人及立法大会主持的市民资格考察以后,即可获得独立权利而登记造册。”
从家庭到酋邦
自从“父亲”诞生后,中国和希腊就开始正式分道扬镳,背道而驰:在中国,“父权”呈现压倒性优势,它不断扩张,从父亲、祖父演变成族长、酋长直至国王。血缘群体也不断扩大,从家庭、家族扩大到部落、部落联合体、酋邦,直至国家。
随着人口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事需要更多的人团结协作,比如建设大型水利工程或者其他公共建筑,特别是在大规模的战争中共同抵御外来侵略。父系社会的血缘关系有利于人类组织的迅速扩大,有亲缘关系的村寨很自然地联合成为部落,在联合过程中,中央集权所需要的纵向的金字塔形组织结构由“祖父——父亲——儿子”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提供了出来。人们自然而然地推举辈分最高的长老做部落的首领,并按长幼亲疏,确定彼此的尊卑关系。于是,血缘网络编织起来的人类群体从一个村庄扩大成了部落。女性服从男性,晚辈服从长辈,弟弟服从哥哥这个天然的组织原则给刚刚诞生的部落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使早期部落能够有力地抵御洪水、兴修水利、进行战争,保证了部族的繁衍发展。
任何事物都存在两面性。得天独厚的生活条件,一方面为中国早期文明的发育提供了充足的养分,另一方面也使人口问题在中国出现的时间比世界其他地方要早很多。据人口学家考证,在公元2年,也就是东汉初期的时候,黄河中下游5省的人口密度已经达到了42.8人/平方公里。这一人口密度看起来不太起眼,然而,意大利是在17年,法国、英格兰和威尔士则是在175年后,才达到了这一密度。事实上,有史以来,中国人的人口增长速度一直远远领先于世界大部分地区。
虽然我们无法考证原始社会末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确切人口密度,但我们可以确信的是此地的人口增长率一开始就遥遥领先世界。考古学家在发掘黄河中下游一带文化遗迹时,不约而同地发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规律,那就是在六千年前左右的新石器时代晚期,中国早期村庄的规模已经显著增大,原来互不接触的各个文化起源地,随着文化圏的不断扩大,已经开始剧烈碰撞,这在世界其他地方,是没有出现的。据估计,公元前4年至前3年期间,黄河中下游的人口增长了三到四倍。
中国地理环境的另一个特点是封闭性。与地中海沿岸相比,中国大陆是个内向的闭合体。中国西北部是青藏高原和蒙古草原,东南部则是浩瀚的大海,它们把中国与世界的其他部分分隔开来,难通消息。这种阻隔是如此有效,以至玄奘要去一次印度,得走上十来年;甘英出使罗马帝国,也是无功而返。因此,有人把中国文化称为“墙文化”。
与中国的总体环境相似,上古时代的黄河中下游一带也处于相对封闭的环境当中。往北,是无法耕种的草原,往南,是难于开垦的森林,往东,是无法跨越的大海,向西,则是不利农耕的高原。只有中原,是一马平川的黄土。没有出海口,也没有任人迁徙的新的“流着蜜和奶的土地”。在这样封闭的环境之中,人们很容易形成世界大同、资源有限的观念,从而导致“墙文化”中的竞争通常是内向的、互相消耗式的。
黄河中下游各个部落在相互碰撞前都过着自给自足的小国寡民生活,交往很少,形成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强烈排外心理。在人口的压力下,对土地、水源、财富这些稀缺资源的争夺必然导致早期中国部落像争食的野兽一样,展开战争。中国上古时代的生存战争,比之世界其他地方,都要激烈而持久。为了捍卫自己的基本生存资源,每一方都没有退路,因为逃到不适农耕之地,就相当于选择了灭亡。形势往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山不容二虎,卧榻之侧不容他人酣睡。各个原始部落交战起来,都是全力以赴,不给对方留活路。那些被征服和掠夺的部落、方国往往“人夷其宗庙,而火焚其彝器,子孙为隶”。
从黄帝到夏禹的国家形成时期,中华大地干戈四起,出现了一个血雨腥风的战争时期。从史前的仰韶时代到邦国林立的龙山时代,战争连绵不绝,规模宏大,天下一片混乱。这就是《史记》开篇所说的“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阅读《史记》等记载,我们往往会惊异于那时战争的频繁。考古学家们发现,在这一时期,先民墓地中无头墓、无尸墓、身首分离墓以及身带刀伤箭伤的尸体大量出现。大量的防御性城池遗址也是在此一时期首次出现。
激烈的生存竞争不断地推动着部落朝着自我膨胀和集权化的方向发展。可以说,中国早期国家,就是战争直接催生出来的。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之一是部落人口的多少,在战争的压力下,越来越多的亲族部落联合起来一致对外,导致部落的规模越来越大。决定部落战斗力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则是部落的管理水平。众所周知,战争需要纪律,需要统一指挥,集中权力,绝对服从。而东方式的“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毁灭性战争更需要残酷的纪律。只有建立起军事等级制的赏罚分明的部落战斗力才能强大,于是,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部落内部的组织纪律性不断提高,等级制不断强化,部落对人的控制越来越严密,部落成员的集体主义精神也日益强烈,“牺牲”与“服从”成为整个部落推崇的品质,“一切行动听指挥”成了全部落的纲领性口号。部落首领被赋予越来越大的权力,那些临阵脱逃者甚至可以被他处死。夏启发布于甘之野和夏桀发布于鸣条之野的血腥的动员令正说明了这一点。而连续不断的胜利又一次次地强化首领的权力和权威,给了那些领袖以巨大的权威和“克里斯玛”魅力,使人们更乐于跪拜在他脚下,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服从他的权威。部落内部残余的平等关系被彻底毁坏,部落首领很快脱离其他部落成员,成为高高在上,对自己的部属可以生杀予夺的专制领袖。
随着部落规模越来越大,祖先崇拜也愈演愈烈地发展起来,因为它是部落凝聚力的基础。血缘关系是部落内部人们保持相互信任和亲近感的唯一原因。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部落人口的不断增长,成员间的血缘关系越来越远,强化祖先崇拜,就成了把全部落人紧紧维系在一起的唯一手段。各个部落都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兴建起规模巨大的祭祀祖先的宗庙建筑。祖先崇拜不但为部落提供了统一的意识形态,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凝聚力,而且还为部落内部的伦理等级制度的合法性提供了解释。它教育全部落的人,部落首领的权力来自祖先的赐予,因此是天经地义的,不可抗拒的。它教育全部落的人,晚辈要永远服从长辈,女人要永远服从男人,伦理规范丝毫不容挑战。
在这种趋势的推动下,公元前三千年左右,黄河中下游一带的部落纷纷转化为“邦族”。它们是一个个巨大的血缘联合体,有史学家称之为“酋邦”。考古学家发现,“邦族”的共同特点是都以巨大的宗庙为中心,建立起一个防御性的中心城镇,“君主”或者说“酋长”居住在这个城市里。这些酋邦规模巨大,人口数万、数十万,控制的土地往往达数万平方公里。邦族完全是按血缘原则建立起来的,其“君主”是这个部族先祖的嫡系后代,部落里的其他人都是“邦人”,血缘上与“君主”都是同一个宗族。与“君主”血缘关系近的人,处于社会的上层;距离远的人,处于社会下层。和平时期,他们共同劳动,以自己收获的物产奉养君主,祭祀祖先。战争时期,每一个男人都成为战士,在“君主”的带领下全族出战。红山文化、良渚文化时代的部落组织都属于这种社会类型。
不同的希腊
与中国不同的是,希腊原始部落间虽然也经常发生冲突和龃龉,但却没有最终演变成中国从黄帝到尧舜禹时期“诸侯相侵伐”的连绵不绝、规模巨大的统一战争。
交通不便、土地贫瘠,一方面使希腊的人口增长率远远低于中国同时期,人口压力也相对较小;另一方面,崎岖的山路也阻挡了人们建立大一统政权的雄心。希腊早期历史上部落间大规模的兼并和征服战争很少。面对人口压力、物资贫乏,希腊人首先想到的是把眼光投向大海。他们的通常做法是泛舟出海,寻找更适合居住的肥沃土地,而不是向山岭那边土地同样贫瘠的另一个部落发动战争。即使有战争,在开放的环境下,结果也远不如东方式战争那样绝望。失败的一方也会逃往海外,矛盾和冲突随着一方的退却结束,所以很难形成征服与屈服的专制关系。“希腊文明在一定程度上与地理因素密切相关,海上文明的特点是它交通流动的方便性,不同政见者可以通过海上逃跑,独裁专制者无法实现他对不同政见者的消灭。因此,希腊文明流传着‘海上逃亡之门’说。”所以“希腊混合型的海上文明具有更大的政治宽容性、契约共享性与文化流动性”。
开放的生存空间,使希腊人天然产生出世界多元化的观念,他们的性格中多了一份通达,少了一份偏执;多了一份从容,少了一份焦虑。希腊人很早就认识到,彼此妥协,各退一步,换位思考,是达成和平共处的途径。受这一传统的影响,后来希腊早期国家也是诞生在部落的自愿联合基础之上。史学家把雅典国家的形成描述成“合作运动”。在传说中,是一个叫提秀斯的聪明人创建了国家。据说,提秀斯认识到,如果把阿提卡的各部落联合起来组织成一个统一的雅典国家,将有利于每一个人。于是他就开始行动了。他并不像黄帝那样运用武力的方式来完成这一事业,而是一村一家地去访问和劝说,使他的计划得到同意。他宣布将给他们一种可以保障自由的宪法。他说:“(我自己)在战时是你们的领袖,在平时则是法律的维护者,除此以外一切权利都与公民平等。”(《希腊的神话和传说》)仅仅通过一张嘴,没有任何暴力做后盾,提秀斯就建立起了一个国家。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不可想象的。
恩格斯说,雅典的产生过程非常纯粹,没有受任何外来的或内部的暴力干涉。这在整个人类的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
第三节王的出现
从酋邦到国家
人类社会中的专制基因,就如同人体内的癌细胞。癌细胞的生命力比普通细胞要强几十倍。它的意志不可阻挡,一旦在人体内形成气候,就会疯狂地自我复制,百折不挠地冲破重重阻碍,不完成对生命的完全控制、不把生命彻底破坏就绝不罢休。专制基因也是这样,它一旦在人类社会起源,就会顽强地向周围渗透,试图把专制精神扩散到整个人类社会。
在控制了部落之后,专制基因的下一个目标就是要冲破部落这一限制。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就是兼并战争。事实上,推动兼并战争大规模进行的心理动力之一正是专制心态。怀有专制心态的个人和组织是拒绝平等的,他们认为,天下的事物只有分出上下大小来,才能相安,平等是混乱和不稳定的根源。对于所有酋邦来说,战争是带来和平的唯一手段。只有通过较量实力,定出等级次序,建立了征服一臣服关系,两个部落之间才能实现关系的稳定。
在邦族的不断混战、联合、兼并中,以黄帝部落为核心的部落联合体滚雪球式地不断扩大。它以血缘的亲疏远近、归附的早晚或效忠的程度为分层标准,把黄河中下游广大地区内的不同部落统一为一个金字塔式的政治联合体。
不过,虽然兼并与联合是专制冲动造成的,但是兼并与联合的结果,却在部落联合体间首次制造出一定程度的民主因素。在部落联合体刚刚建立起来的时候,还没有发明后世的分封制度和官僚系统,统治技术还相当粗糙幼稚,不足以把最高统治者的专制意图有力地贯彻下去。统治部落对其他部落的控制是不成熟、不稳定、不严密的,大部分时候仅仅建立在其他部落名义上的臣服之上。因此联合体的权力结构非常脆弱,经常发生动荡。在黄帝之后,还出现过多次其他部落的首领与黄帝部落的继承人“争为帝”的记载,比如共工与颛顼,就曾经多次与黄帝及黄帝后人展开大战。
一个部落即使力量再强,相对于其他所有部落的总和,毕竟也是弱小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持联合体的团结,黄帝不得不给予四岳等其他部落首领以一定发言权。为了维护统治部落不稳固的权力优势,统治部落首领的选择必须慎而又慎,才能服众。因为一旦众部落不服,联合体就会分崩离析。因此部落间相互制衡的结果是,中国政治史出现了唯一一个最接近民主的阶段:禅让制时期。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政治结构刚刚诞生的时候,它的专制程度是最低的。不过,这种“禅让民主”,是专制政治建立的过程中必要的退却和前奏,而不是“民主制度”的可能温床。一旦统治者的统治技术成熟起来,他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专制之路,后世的历史证明了这一点。
到了尧舜禹时期,黄河中下游的大一统政治结构日趋稳定,对部落联合体首领的约束因素也越来越弱化。统治部落自然而然产生了“化家为国”,把在部落内部的专制统治扩大到整个天下的冲动。
我们可以大致确定,大禹通过禅让登上权力之巅的时候,他领导的仍然是由于治水等需要联合在一起的部族联合体,“四岳”“十二牧”组成的部族会议仍然如尧舜时代一样发挥着作用。不过,由于前无古人的“拯民于水火之中”的巨大治水功劳,禹的威望是尧舜所不能比拟的。各个部族都对他感激涕零,既崇拜他的功绩,也被他“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的道德力量所征服。
而在治水之后,他又成功地领导部族联合,彻底战胜了一直与中原部族为敌的三苗部落,获得了更大的权威。通过大规模战争,他在联合体之内建立了更严格、更有效的纪律与集权。在禹的统治后期,他已经在部落联合体内建立起了相当高的专制权威。《左传》记载:大禹在征服各部之后,“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就是说,他命各地首领到涂山来朝拜他,并且要携带方物,以示服从。《史记·夏本纪》云:“自虞、夏时,贡赋备矣。”也就是说,在大禹之时,已经确立了贡赋制度,各地部落,须向联盟中央交纳十一之税,以供治水及军事之用。而财政、军事大权牢牢掌握在强人禹之手。通过这种方式,禹聚敛了大量财富,他的部落很快成了诸部落中军事和财富实力最强的一个。在这种情况下,禹产生传位于子的想法是很正常的,因为他十分清楚权力能给人带来什么。不过,他不会明目张胆地冒破坏禅让制之罪名,他采取的手段很巧妙,那就是大力培植自己的儿子启的势力。《史记·燕召公世家》说:“禹荐益,已而以启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乎天下,传之益,而启与交党攻益,夺之。天下谓禹名传天下于益,已而实令启自取之。”也就是说,大禹当初虽然推荐益为接班人,却任命启为官员。到了老年,大禹认为启的势力还不足以名正言顺地统治天下,于是传给了益。不过,由于多年经营和培植,“势重尽在启也”,启马上就联合众人攻打益,夺取了权力。因此,天下人说禹名义上传位于益,实际上却令自己的儿子启自取之。
破坏禅让制当然会引起部族联盟的分裂。西方的有扈氏(位于陕西省户县)马上起兵反对。有扈氏一叛变,启马上进行镇压。他召集的是自己部族人组成的军队。在向全军发布总动员令时,他说:“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与则孥戮汝。”意思是说一切不为战争卖命冲杀的人,不仅本人要被处死,而且他的妻妇和孩子都要一同被处死。而卖命的人,则可以被“赏于祖”,在祖先神位面前获得赏赐,以表彰他对夏族的贡献。由此可以看出,夏启夺取最高权力,主要依靠的就是宗族的力量。他的君权很大程度上是直接从族权演变而来的。从夏代国家的产生过程,我们可以清晰看出,中国国家的产生,是一个直接化国为家的过程。
从此,权力由天下公器而成为一族之私有,启也就由一族之族长而成为全国之元首。“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任能,讲信修睦”的民主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人性中的自私与恶最终战胜了公平和正义,从此“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已,大人世及以为礼,域郭沟池以为固”。人们把权力当成私有物,传给自己的后代,同时建立起高大的城墙来保护自己通过军事剥削而获得的财货。
不过,虽然实现了形式上的家天下,中国历史上首个国家夏朝的专制主义统治是十分软弱和幼稚的。这是因为专制技术的发育需要一个过程。在夏代,各部落对中央政权的出现并不习惯,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控制也缺乏经验。它没有发明分封制度,无法实现对其他部落的直接控制。因此夏代虽然已经是国家,但是仍然保留了部落联合体的诸多特征:夏的天下共主地位主要是名义上的,它只对夏族部落的地域有绝对的控制权,其他部落只要承认夏政权的正统性,并向中央政权定期交纳贡物,就可以基本不受干涉地进行自我管理。因此,夏王朝和尧舜禹时代最根本的区别只在于帝系的传递由选贤立能变成了父死子继而已。夏代中央政权所依靠的主要是自己原来部落的支持,一直不甚强大,甚至建立不久,启的儿子太康就被后羿赶下了王位,经过数代混乱,直到少康之时才复国。经此一变,夏代的国王对天下“万国”的统治更是只剩下名义上的意义。
夏代传十六帝而亡。继承夏代的商代中央政权更为强大。这是因为夏朝建立过程中,启只灭掉了一个有扈氏。而商灭夏的过程中,却消灭了更多的国家:商的枪杆子更有威力。《孟子》说:“汤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在攻灭夏王的过程中,商先后灭掉了葛、韦、顾、昆吾等许多国家。
在朝代更替之际,专制技术往往会有飞跃式的进步,从而帮助专制基因更彻底地实现其意图。夏商周三代都没有发明官僚系统,国王的统治是直接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他的亲人们按血缘远近享有不同的政治权力,并世袭这些权力。国王居住在祖庙之侧,全国大事,由他召集近支贵族讨论解决,或者通过在祖先面前占卜解决。日常事务则由国王的叔伯兄弟协助。商王朝与夏王朝统治的一个重大区别是它找到了更有效地依靠血缘力量的途径。在征夏的过程中征灭了十一邦国之后,商王把自己的兄弟叔伯分封到这些国家,从而使商王族直接控制的地区比夏王族大大扩展,在其他邦国叛变的时候,它能够有力地调动自己的王族力量,迅速攻灭之。同时,商王还利用自己分封的亲人对异姓地方诸国进行监督,从而使商代的统治较夏代有力而稳定。分封制是血缘统治的有力扩展,商王创立的分封制的等级名称显明地表现了这一特点:“公”“侯”“伯”“子”“男”,都起源于亲属的称谓。
西周是先秦时代中国文明的最高峰。这个起源于西部的小国在成功地推翻了商代的统治后,深刻总结了有史以来的统治经验,创造了系统化、体制化的分封制。商代虽然发明了分封,但商王所封的同姓诸国只占商代三千多封国中的少数。而周王朝建立之时,乘自己兵威天下之际,把黄河中下游主要的邦国故地全部分封给了周王族的近支亲人,形成了周王族对天下各地牢不可破的直接统治。《荀子·儒效》载: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就是说,在西周建立之时,天下主要的七十一个邦国中,周王族拥有的多达五十三个。周王的近支叔伯子侄,只要智力正常的,都成了显赫的诸侯。
周王朝建立系统的分封制,目的十分明确,那就是确保周王族对天下的统治千秋万代。这在“封建”二字的起源上表现得很清楚:“封建亲戚,以蕃屏周。”也就是说,把亲人们分封到各地,是为了护卫周王。富辰对周襄王说得好:“周之有懿德也,犹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真怀柔天下也,犹惧有外侮。捍外侮者,莫如亲亲,故以亲屏周。”(《左僖二十四年》)也就是说,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一旦有外族入侵,还得靠自己的亲人。所以要把亲人分封出去。
因为建立在宗法关系的基础之上,所以西周天子与诸侯的关系带有明显的家长制因素。也就是说,天子对诸侯的权力关系主要是单向的、绝对的、不可以讨价还价的。保证周天子权力的相对集中和绝对正统地位,是这一制度建立之初的核心考虑。通过分封,西周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把父权直接扩展到全天下。
周天子对受封的诸侯享有绝对的权威。西周分封制的理论前提是土地王有制,即“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也就是说,天下土地的产权,根据宗法原则,都属于周王族的族长,也就是周王一人。诸侯仅仅是因为与族长的血缘关系而获得的土地,因此,“授民”“授疆土”的权力牢牢地把握在“周王”手中,诸侯的权力完全来自周王的赐予,没有任何条件与周王讨价还价。
通过分封,西周初步形成了大一统的政治模式。周王通过“朝聘”“征伐”“会盟”等形式严格控制着诸侯。周王规定,诸侯必须定期朝见天子,亲自去叫“朝”,派大夫去叫“聘”。一般而言,“每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若不能按期朝聘,“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池,三不朝则六师移之”。除了定期朝聘以外,诸侯还要为天子服劳役服兵役,天子随时征调要随时应征不得有误。
更为重要的,是周王还可以处罚直到征伐那些不听话的诸侯。如果诸侯不服从周王的命令,就会受到惩罚。或削以地或贬以爵、甚至“毁其家”“灭其国”。《国语·鲁语上》云:“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薄刑用鞭扑,以威民也。故大者陈之原野,小者致之市朝。”也就是说,诸侯如有大罪,周王则以甲兵讨伐;小罪,则在市朝处死,或者用钻笮、鞭扑等轻刑处之。这并不是理论上的规定,而是实际的法律。《竹书纪年》载:“〔夷王〕三年,致诸侯,翦齐哀公昂。”就是说,周夷王三年的时候,夷王召集诸侯大会,当众杀死了齐哀公。由此可见,周王凭借自己族长的地位,对诸侯可以要杀即杀。可以说,周王的权力已经达到了时代所许可的专制的顶峰。
通过系统化的分封制,周朝使中国早期政治实现了空前的稳定。依托分封制,专制体制达到了当时历史条件下最充分、最深入的实现。在皇帝制度出现前,西周社会就已经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统治,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的严密控制,实现了国王对所有臣民有效的高度专制。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惊人的成就。在政治稳定的基础上,这个时代在经济、文化上都创造了空前的辉煌,成为孔子等人怀念不已的尽善尽美的历史时期。
王
经常有人把西周的封建制度与西方的封建制度相提并论。其实,这在很大程度上又是一种“误读”。这两种“封建”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西周的封建制是直接建立在血缘的基础之上,而西方中世纪的封建制度却不依赖血缘关系。事实上,欧洲领主与封臣的关系主要是军事领袖与他的战友下属的关系,分封按照军功大小而不是血缘关系的远近。欧洲的封建关系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西欧的封建领主除给予附庸封地作为其武器、衣食等费用的来源外,还有保护附庸不受任何伤害的责任,而附庸则必须宣誓效忠于领主并向领主履行诸种义务。所以这种关系是双向的,相对的,可以讨价还价的。如果领主不能尽到保护附庸的责任,或对附庸不公平,附庸就可宣布解除对领主效忠的誓言。阿拉贡王国贵族向国王效忠的传统誓言是最好的佐证:“与您一样优秀的我们,向并不比我们更优秀的您起誓,承认您为我们的国王和最高领主,只要您遵从我们的地位和法律;如果您不如此,上述誓言即无效。”
正如同阿拉贡的誓言所体现出来的那样,汉语里的“王”和英语里的“王”也有本质区别。英语里的“KN”,除了“国王”之意外,还表示“大的”“主要的”。事实上,英国的贵族一直认为国王是自己队伍中的一员、“贵族中的第一人”。12世纪末,一位学者把国王与贵族的这种关系解释得非常清楚:“主公与臣属之间应该有一种相互的忠诚义务,除敬重之外,封臣对主公应尽的臣服并不比主公对封臣所持的领主权更多。”也就是说,国王与其他贵族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钱乘旦《英国王权的发展及文化与社会内涵》)而汉语中的“王”则远比英语威严煊赫。
“王”的象形字体在甲骨文直至金文中,“王”是一个象形字,象征“斧钺之形”。而“斧钺”则是杀戮的象征,它对外代表军事征服,对内代表刑罚。事实上,直到周代,王宫里最重要的陈设物还是“斧钺”,《仪礼·觐礼》中就说:“天子设斧,依于户牖之间。”在上古国王贵族的大墓中,玉钺做为权力的象征,是不可缺少的陪葬品。“王”字的出现,证明王的权力是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之上的。所以,《韩非子》直截了当地说:“王者,能攻人者也。”
通过“斧钺”这个形象,“王”字又与“父”字建立了微妙的联系。“父”乃斧之初字,“斧”最初曾是父权的象征。通过“斧钺”之形,王权与父权接通了。事实上,“王”这个字在诞生不久就被用于尊崇先祖。“父之考为王父。加王者尊也。”
为了给权力的暴力内核穿上一层华贵的外衣,中国的最高统治者无不把自己的地位与上天联系起来。夏启发布讨伐令时,就打着上天的幌子,他说:“予曾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就是说,有扈氏不遵天命,反抗王权,上天命我剿灭他们,我今天要代天行罚。商汤攻灭夏桀的时候,也宣称是遵循天命而为:“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不是我敢于犯上作乱,而是因为夏王多罪,上天命我杀掉他。
到了周朝,国王们终于建立了和上天的血缘联系,周王径直宣称自己是上天的儿子,并且是长子(元子)。《周书·召告》:“皇天上帝,改服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周人之王认为受着上帝的特殊保护,受命于天,因而才打败了殷人,君临天下。
宣称自己是上天的儿子,这不仅仅是虚荣心作怪,更重要的是,它是中国政治的现实需要。通过这种形式,王实现了对一切权力的垄断:不仅是世俗权力,而且包括神权。“国之大事,惟祭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把自己打扮成天子,垄断与上天交流的权力,是“王”控制天下人精神的重要手段:唯一可以令中国天子俯首的是上天,然而上天是虚幻的,所以中国专制者的权力实际上没有任何限制和禁忌。
集体主义的生活方式
自从开天辟地以来,中国人一直生活在集体当中。从氏族、部落到邦族,再到国家,随着集体规模的不断扩大,个人被维系集体的血缘绳索捆绑得越来越紧。到西周时期,这种控制达到了顶峰。
西周社会是一个完全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宗族社会,在分封制的组织下,西周社会就是一个大宗族套小宗族的连环套组织。每个宗族其实就是一个小小“国家”,在内部实行“高度自治”。在宗族之内,祖先的嫡系长子世袭“宗子”之位,《礼记·大传》说:“尊祖故敬宗。”“宗子”是全体族人敬奉的对象,在家族之中,他就如同皇帝在帝国之中,或者国王在王国之中,拥有至高无上的、说一不二的权力。正是因此,在铜器铭文中他干脆被尊称为宗君。
“宗君”的权力具体来说有这样几种,一是有权主持祭祀。祭祀祖先是一种神圣的仪式,只有身为嫡长的宗子才能主祭,正如同只有“天子”才能祭天一样。第二,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在西周社会,宗族内部是实行“血缘共产主义”的。每一个宗族都是土地公有,公有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井田制”。同宗兄弟“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仪礼·丧服》),就是说,宗族之内财产公有,谁家有富余,就缴公,谁家不够用,就从公家领取。负责收其有余,资其不足,以通有无的,正是宗子。
《礼记·内则》说:旁系子孙“虽然贵富,不敢以贵富之态进入宗子之家。虽然拥有众多车徒,也要舍之于门外,以寡约之态进门。子弟拥有上好的衣服、裘衾、车马,则必贡献最好的部分给族长,尔后才敢服用其次也。若非所献,则不敢以入于宗子之门,不敢以贵富加于父兄宗族”。可见宗族成员中有的人即使实际上比宗子更为富有,但是他们在衣服、器用、车马的享受上都不得超过宗子。这导致了中国特色的聚敛方式,即“先贵而后富”:越是嫡长,在血缘谱系上地位越尊贵,支配的财富就越多,就越容易富有。所以,宗族社会中的上层人物都是既得利益者,他们必然倾向于强化宗法制度,获得更多攫取财富和权力的机会。这就奠定了中国政治权力的“超经济强制”的传统。第三,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惩罚权甚至生杀之权。《左传·成公三年》记载,在郫之战中被楚军俘虏的晋国贵族知,被释归国前对楚共王说自己回国后如被晋君处死,死了也光荣,如得到晋君的赦免,而由自己的父亲荀首“以戮于宗”,死了也很光荣。这说明宗子有权处死宗族成员。《左传·定公十三年》载,晋国贵族赵孟有一次与其小宗邯郸午发生矛盾,于是“赵孟怒,召午,而囚诸晋阳……遂杀午”。可见那个时候,大宗宗子一怒,确可对小宗之人要召就召,要杀就杀。
可以说,在三代以前,中国人是完全生活在宗族之中的。历史学家说:“在春秋中期以前的中国社会中,没有具有自我意识的独立的人,有的只是许许多多以贵族为长的家族。”家族中的一切事情,都由家长一个人说了算,其他人都只有唯唯听命的份。历史学家张荫麟先生描述春秋以前的家族中家长的作用时说:“他作乱的时候领着整族作乱,他和另一个大夫作对就是两族作对。他出走的时候,或者领着整族出走,他失败的时候,或者累得整族被灭。”
宗族的稳定,是以抹煞个体的自主性和个性,强化宗族整体的虚幻性,导致宗族首领的全面独裁为代价的。随着集体不断扩大,与集体生活相适应的伦理规范就越来越严格。集体大于个人,集体重于个人,集体先于个人的观念被不断培养壮大,最终导致了个人的彻底消亡。在宗族社会内,个人的权利、义务、命运,都由自己全族的命运所决定,个人隐没于全族之内,无独立的人格、人权可言。(徐良高《中国民族文化源新探》)秦代中国虽然大规模打击宗族组织以提高国家控制力,可只在短期收到成效。到汉唐时期,宗族势力又强劲恢复,政府也乐于把宗族作为控制和稳定社会的一个工具,从而使宗族制度一直持续下来,对中国文化中的重人伦、重团体而轻个人、轻自由的特征产生了深刻影响。
孝
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需要与之配套的意识形态。家长制的本质是“不平等”,它管理的窍门是破坏人群的平等关系,区分出人的长幼尊卑,以此来建立秩序。在两性之间,它明确男大于女;在代阶之间,它明确长辈大于晚辈。在同辈之间,它也强行规定,兄长大于弟弟,后者必须无条件服从前者。父权家长制不能容忍“平等”。家长制思维认为,“平等”是秩序的最大威胁。当家长制权力结构高度成熟时,“孝顺”理念就被创造出来了。
“孝”的全部理论依据,是父亲创造了新的生命。
这是中国人全部伦理思考的起源。《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我们的身体、我们的生命、我们的幸福都是父亲赐予的。父亲是我们的恩人,我们一生下来就欠下了感情上的巨额债务。这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原罪”。事实上,这个“原罪”是永远无法赎清的。因为我们没法像哪咤那样剔肉还母,剔骨还父,然后再以平等之身对父亲“讲经说法”。所以,我们和父亲之间,永远是不平等的。所以,“孝始,身不属己;孝终,身不为己”。《礼记》说:“父母在不敢有其身。”
偿还这个“原罪”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在父亲生时,听从他的支配,永远不违逆他。另一个是在他死后,对他进行供奉,让他在另一个世界仍然能够温饱。
随着部落内部集权程度不断提高,部落和家族内部的伦理规范也日益严密地发育起来,在这种伦理规范中,尊者、长者永远处于主导地位,卑者、幼者永远处于服从地位。小宗要绝对服从大宗,晚辈要绝对服从长辈。尊长的权力不受任何约束,晚辈、幼者则只有义务,没有任何权利。宋人袁采在《袁氏世范》中论述中国式伦理的严密时说:“子之于父,弟之于兄,犹卒伍之于将帅,胥吏之于官曹,奴婢之于雇主,不可相视如朋辈,事事欲论曲直。”戴震也说:“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孟子字义疏证》卷上)
为了维系这种伦理原则,周人创造了系统成熟的礼乐制度。古人谓大礼有三百,小礼有三千,从大型活动到日常起居,莫不讲究礼仪。《礼记·坊记》说:“夫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坊者也。故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则民有所让。”《礼记·曲礼》又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纷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礼乐制度的核心精神是等级制,某一等级的人,才能享用这一等级的礼乐。一切社会关系,都不能逃脱礼法的控制。就乐而言,等级的内容包含有对乐舞名目、乐器品种和数量、乐工人数等等的绝对限定,超出规格就是严重违法。比如所谓“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这是一种寓教于乐的专制教育,通过这种潜移默化的熏陶,使人们达到分别贵贱、君臣和敬、长幼和顺、父子兄弟和亲的社会和谐的目的。考察西周两百多年的历史,多有因异族入侵而造成的政治危机,却鲜有王朝卿士大夫犯上作乱之举,可以说礼法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