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明代的国民性,我首先想到的三个字就是“流氓气”。
明代社会的最大特点是,几乎所有社会阶层都呈现出“流氓”面貌。
首先是皇帝们。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流氓,这是尽人皆知之事。朱元璋最喜欢的肖子朱棣,表面上慷慨仁慈,处处以唐太宗为法,骨子里其实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氓。正史记载,当大臣汇报说他的政敌的女儿们“平均每天被二十条汉子轮奸。年小的都怀身,春节除(夕)夜生了个小龟子,又有个三岁的女儿”时,朱棣哈哈大笑,说道:“依由他,小的长到大,便是摇钱树!”
明武宗朱厚照更是著名的“流氓皇帝”,他不爱读书,不认识多少字。在位短短的十几年间,曾收有100余流氓做义子。他在出巡路上,和大臣抓阄比酒,自己输了却不认账。在扬州城到处追逐处女和寡妇,在清江浦把自己钓的鱼卖给臣下,要价奇高,弄得有的大臣几乎破产……
他的继承者明世宗则是性变态,公开命大臣们进献春药,有时一天临幸多达数十人。他派人到民间强抢了一千零八十个八岁至十四岁的幼女,来炼制“元性纯红丹”。为了采得足够的炼丹原料,他强迫宫女们服食催经下血的药物,许多人因失血过多甚至血崩而死。
我们再来看王公贵族。朱元璋的儿子们大半都有流氓性格。洪武初年,封在山西不久的晋王,威逼民间子女入宫,不中意者打死烧成灰送出宫外;将七至十岁的幼男阉割150多名,伤痕尚未痊愈,就令人送到府内,致使多名幼童死亡。朱元璋十三子代王,“早年作了多少蠢事就不必说了,到晚年头发花白了,还带着几个肖子,窄衣秃帽,游行市中,袖锤斧杀伤人,干些犯法害理的勾当”。末子伊王“封在洛阳,年少失教,喜欢使棒弄刀,不肯呆在宫里,成天挟弹露剑,怒马驰逐郊外,人民逃避不及的被亲自斫击,毫无顾忌。又喜欢把平民男女剥光,看人家的窘样子,高兴发笑。”(吴晗《朱元璋传》)
到明代中后期,朱氏后人这种流氓气愈演愈烈。伊王传了六代到了六世孙朱典模时,有一次忽然把洛阳城门关闭,派人在城中大抢民女。共抢得七百多人,留下九十人供他玩乐,其余的则叫其家人用银子来赎。代王朱桂的后代也绍承家风。他的孙子辅国将军朱仕则,强占寺庙财产,被僧人告到地方官那里,巡按御史因此上疏参了他一本。朱仕则闻听此事,怀里藏了一把小刀,直奔巡按御史衙门,要求御史为他平反。御史不准,他从怀中抽出小刀,麻利地割下自己的右耳,扔到御史怀里,然后一个“撞羊头”把御史老爷撞个倒仰,把这位御史老爷弄得狼狈不堪,无法招架。最后还是衙门里人多,连推带劝,总算把这位瘟神弄走了。
明代其他勋戚贵族大半都在地方上胡作非为。贵族阶层流行的发财方式,是收养大批黑社会成员,把持行市,霸占渡口,强行收税。翊国公郭勋即以黑吃黑而闻名史册。甚至孔圣人的后代,历代衍圣公中,也出现了很多流氓成性的人物,比如孔弘绪贪淫暴虐,奸淫乐妇四十余人,还无故勒杀一人……
看了以上数例,你也许会说皇帝王公们荒淫贪婪,历代皆然,明代不过是特别突出罢了。那么以下现象,则是历朝历代很少出现的风景,那就是连官员阶层、和尚道士以及知识分子,也呈现出流氓化面貌。
我们先来看官员。
明代正统以后,从朝廷首辅到普通官员,争相向皇帝献房中术以邀宠,成为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一道奇景。为了投皇帝所好,搜集各种房事秘方、炮制各式房中药的风气流行于官场之中。甚至一代名将胡宗宪因贪污被指控后,也不得不“献秘术十四,帝大悦”。(《明史》卷二百五《胡宗宪传》)
中国历史上虽然屡有太监之祸,但士大夫们总还保持着表面上的尊严,不至于在太监面前卑躬屈膝。但在魏忠贤时期,很多三甲出身的资深文臣,都甘心拜倒在大字不识一个的魏忠贤脚下。进士翰林出身的顾秉谦以内阁首脑的身份,竟然在一次家宴中对魏忠贤叩首说:“本欲拜依膝下,恐不喜此白须儿,故令稚子认孙。”挽弯抹角地硬要给魏忠贤当干儿子。另一位曾以兵部侍郎衔总督川贵的张我续更有高明的办法,他因为有一个婢女是魏忠贤的本家,于是“加于嫡妻之上,进京八抬,称‘魏太太’”。公然以魏家姑爷自居。
魏忠贤“阉党”成员大部分都是进士出身,饱读四书五经,这些人居然都各有诨号,其形式如同一个黑社会团体:当此之时,内外大权一归忠贤……外廷文臣则崔呈秀、田吉、吴淳夫、李夔龙、倪文焕主谋议,号“五虎”。武臣则田尔耕、许显纯、孙云鹤、杨寰、崔应元主杀戮,号“五彪”。又吏部尚书周应秋、太仆少卿曹钦程等,号“十狗”。又有“十孩儿”“四十孙”之号。而为呈秀辈门下者,又不可数计。自内阁、六部至四方总督、巡抚,遍置死党。
再来看僧道集团。明代的和尚道士们结交衙门、吃酒赌钱、靠诈骗为生,形成了一股风气。有打油诗说:“三件僧家亦是常,赌钱吃酒养婆娘。近来交结衙门熟,蔑片行中又惯强。”嘉靖年间的陶仲文、段朝用等人,以长生之术为名,骗取皇帝的无数金银,师徒之间因为分赃等原因相互揭发,甚至杀死对方的家人(《明史》卷三百七《陶仲文传》,同卷《段朝用传》)。龙虎山张真人张元吉,经常强夺民间妇女,诈取百姓财物。一有小忿,张真人就“指以伪造符录,棰之至死”,前后杀死四十余人……
明代士人的无赖化更是普遍。管志道评论说,秀才们“一呼则数十成群,强府县以理处法外不可从之事。稍拂其意,则攘臂奋袂,哄然而起,提调官莫可谁何。于是‘蓝袍大王’之号兴,而贤者却为不肖者所累矣”。所谓蓝袍大王,是因为秀才穿的是青衿。很多秀才替人包打官司,有了“讼癖”,而所讼者均无中生有,只不过是敲诈钱财而起。秀才们“尊访行为父母,结衙蠹为前辈”,结为一体,“终年以讼为疗贫之药”。秀才们流氓化倾向如此严重,以致明代一则笑话说:凡市井之人相争斗,则曰,我雇秀才打汝!(以上参考陈宝良《中国流氓史》)
至于底层政权,其流氓化程度当然更深。明代小说中最有名的人物西门庆,就是底层社会精英流氓化的典型代表。他虽然不过是破落商人之后,又“不甚读书”,但因为有流氓手段,因此在地方上十分吃得开:“因为这西门庆生来秉性刚强,作事机深诡谲,又放官吏债,就是那朝中高、杨、童、蔡四大奸臣,他也有门路与他们浸润,所以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把揽说事过钱,因此满县人都惧怕他。”他通过行贿,买通当朝太师蔡京,就轻而易举地由一介流氓变成金吾副千户。
正如金瓶梅中所描写的,明代地方政府中,具体办事人员也大多是流氓。基层衙门吏胥的流氓化,达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明代通俗文学中,出现了大量的专靠吃衙门饭谋生的流氓地痞形象。如《禅真逸史》第六回:“老妪有一兄弟,是本县罢吏,人不能及:第一件,一张好口,能言善辩;第二件,一幅呆胆,不怕生死;第三件,两只铁腿,不惧竹片。是衙门人取他一个诨名,叫做曾三绝……”
明代社会流氓化的根子,当然是大明王朝的开创者朱元璋。
流氓这一生存方式虽然令人不齿,然而一旦出现,即在社会中迅速蔓延,盖因它拥有强大的生命力。流氓精神的核心是十六个字:不讲规则,没有底线,欺软怕硬,不择手段。因为不择手段,它的身段异常柔软油滑。因为敢于泼胆使用暴力,所以它的威慑力非常强大。因为肮脏下作,所以它可以使正人君子主动退避,将生存空间让给它。它又因为狡诈机变,时刻可以披上“义气、豪爽”的外衣,所以如同变色龙一样可以适应不同的环境……
流氓这个物种出现之后,很快就获得了生存优势。流氓手段成为追逐权力必不可少的工具。
秦始皇之后的历代开国皇帝,除了北魏隋唐等有少数民族血统者之外,几乎都有着或浓或淡的流氓气:汉高祖早年就是一个小流氓,就像司马迁那部文笔生动的《史记》中记载的那样:(高祖)从小游手好闲,不事家人生产作业。成年后,做了小吏,成天和那些衙役们勾肩搭背,“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好酒及色,又没钱,便跑到酒铺赖酒喝。
刘邦的本家刘备是个织席小贩,没什么文化。“先主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少语言,善下人,喜怒不形于色。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其素质作为颇类当今黑社会小头目,故能结识关、张,共同起事。
南朝的第一个开国皇帝刘裕“家本寒微,住在京口,一直以卖鞋为业。为人剽悍,仅识文字,因好赌而破家,落魄至极”。
五代时五个开国皇帝均为流氓兵痞出身。十国的开国之君也大半如此,比如前蜀皇帝王建“少无赖,以屠牛、盗驴、贩私盐为事,里人谓之‘贼王八’”;吴越王钱谬“及壮,无赖,不喜事生业,以贩盐为业”。
正史对大宋开国皇帝赵匡胤出身多有掩饰,其实他亦出身游民,其父流浪于杜家庄,做了当时谁都瞧不起的倒插门女婿。匡胤少而流浪四方,从军后才渐渐发迹。
而朱元璋则是他们中最杰出的代表。朱元璋出身赤贫,又做过游方和尚,在社会上游荡过三年。晚年他曾颇为得意地对自己的子孙们说:我“阅人既多,历事亦熟”,“人之情伪,亦颇知之”。(1959年,毛泽东谈论刘邦的成功时说:“刘邦能够打败项羽,是因为刘邦和贵族出身的项羽不同,比较熟悉社会生活,了解人民心理。”)三年的流浪生活毁灭了朱元璋的道德底线。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成了他的生命哲学。在个人奋斗和治理国家的过程中,朱元璋多次表现出他的流氓意识。
还从来没有哪个王朝,在开国之初的制度设计中,将自己的自私表现得如此不加遮掩。开国之初,百姓贫困,朱元璋为禁止官吏们过度剥削,在诏书中打了个生动的比方:“且如人家养个鸡狗及猪羊,也等长成然后用,未长成,怎么说道不喂食,不放?必要喂食看放有条理,这等禽兽畜牲方可用。”在朱元璋眼里,自己是天下的主人,普天下的人民都是他的所有物,是他可以计数的财富,可以由他任意处置。朱元璋制度设计的核心理念,就是打造一个坚固的笼子,把这些鸡狗及猪羊牢牢关在里面,没有一丝一毫逃逸作乱的可能。虽然朱元璋赶走了蒙古人,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汉族的光复,然而朱元璋的统治比蒙古人更为野蛮强硬。他继承了蒙古人统治的精髓——户口世袭制。他把全国人口分为农民、军人、工匠三大类,在三大类中再分若干小类,比如工匠之中,还分为厨子、裁缝、船夫等。职业先天决定,代代世袭,任何人没有选择的自由。比如,如果你是军人,那么你的子子孙孙世世都是军人,除非做官做到兵部尚书一职,否则不许脱离军籍。同理,如果你爸爸是裁缝,那么你和你的后代永远都得以裁缝为生,不管你是六指还是残疾。
朱元璋恨不得把全国人民都植物化,只产出果实供他享用。不过这毕竟只是一个美好的梦想,人毕竟是拥有双腿的动物,需要四处走动。因此朱元璋又创立了中国历史上最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在大明王朝,每个人一生下来,就会被政府登记在户口本上。长成之后,子承父业,一辈子不许随便迁移。“如今士农工商都要各守本业,医生和算卦的只能在本乡活动,不得远游。”如果你因为天灾人祸在出生地生活不下去逃往他乡了,那么“地方有关部门必然穷究你逃到何处,行文到那里,令当地官府捉拿你回原籍,依大明律问你的罪,命令你依然老老实实在原地居住,从事原来的职业”。
如果大明天下的百姓迫不得已想到外地办事怎么办?朱元璋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开“介绍信”。如果需要出门,请你到官府登记,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后给你开“介绍信”,或者叫“通行证”,用当时的话来讲,叫做“路引”。朱元璋规定,全国人民,凡出门百里之外,就必须办理通行证。到每村每镇,吃饭投宿,都要检查通行证。
朱元璋尤其重视对知识分子大脑的控制。他规定:“一切军民利病,农工商贾皆可言之,惟生员不许建言。”这就杜绝了学生参与政治运动的可能。唐太宗通过科举制度,把全社会的智力资源集中到功名利禄这一个指向,限制了智力活动的多极多向发展。不过在唐宋两代,科举制毕竟还发挥了许多正面功能。而朱元璋的改革,将科举变成了一种灾难。他规定应试者只能写八股文,“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礼》《春秋》《礼记》命题。其文略仿宋经义,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相对真知灼见,他更重视的是统一的规格,统一的口气,统一的思想,以此来造成格式化的知识分子。明清两代的读书人因此只能“以摘经拟题为志,其所切者唯四子一经之笺、是窥是钻,余皆漫不加省”。“自四书一经之外,咸束高阁,虽图史满前,皆不暇目。”
朱元璋治国措施的第二个核心,就是防止任何人觊觎他的权力。
为了便于管理,防止豪门巨户的出现威胁朱家天下的安全,在他统治的三十一年之内,朱元璋屡兴大狱,以种种借口,把全国的几万户豪门大户杀得所剩无几。到1397年,即他死前一年,户部向他报告,全国有七百亩以上土地的仅剩下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户,并且把其详细名单送呈这位多疑的皇帝御览。朱元璋松了一口气。
相对于富户,那些开国元勋的威胁当然更大。在朱元璋的统治后期,他精心策划了数次巨案,有效地清洗了当时上层社会几乎所有智商比较高、权力比较大的人。他们之所以头颅落地,原因很简单:他们的才智对朱元璋的家业稳固构成威胁。他杀人不眨眼,“所杀的人,从开国元勋到列侯大将、部院大臣、诸司官吏到州县胥役、进士监生、经生儒士、富人地主、僧道屠沽,以至亲侄儿、亲外甥,无人不杀,无人不可杀,一个个的杀,一家家的杀,有罪的杀,无罪的也杀,‘大戮官民,不分臧否’”。为了巩固权力,他对什么人都下得了手,甚至连自己的儿女亲家李善长也不放过。李善长是开国元勋,被杀时已经七十七岁,替朱元璋办了三十九年事,位极人臣,为人也老实本分,本以为能把尊荣富贵享到头,谁料朱元璋借口星象不吉,需要杀大臣应灾,李家及其妻女弟侄家七十余口被杀。由于需要杀的人太多,他也懒得编造像样的借口,后来就一律说他们“串通”“谋反”。
朱元璋以流氓手段治国的第三个表现就是大搞特务治国。因为出身卑贱又防范心重,朱元璋对治下的臣民表现出强烈的不信任心理。因此他对臣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包括私生活,表现出一种病态的关注。为了满足这种病态心理,朱元璋在中国历史上首创了类似秘密警察的特务组织——“锦衣卫”,用他们来监视全国臣民的一举一动,并且明目张胆,毫无顾忌。锦衣卫“检校”无事不查,无事不报,社会的每个层面都在他们的侦察范围内,人人惧怕,朱元璋却十分欣赏,说:“有此数人,譬如恶犬,人则怕”(《国初事迹》)。
朱元璋生怕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因此特别喜欢侦察臣下的私生活,“(宋濂)尝与客饮,帝密遣人侦视。翌日,问濂昨饮酒否,坐客为谁,馔何物。濂具以实对。笑曰:‘诚然,卿不朕欺。’”老儒钱宰嫌政务太烦,作诗说:“四鼓冬冬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特务侦知报告。第二天,“患者”在朝廷上召见钱宰,说“昨日好诗,然何尝嫌汝,何不用忧字?”遂遣钱宰回籍,说:“朕今放汝去,好放心熟睡。”国子监祭酒宋讷有一天独坐生气,特务偷偷给他画了张像,第二天“患者”拿给宋讷看,询问他为什么生气。
朱元璋的子孙们更继承太祖遗风,将国家恐怖主义推展到极致。明成祖朱棣上台后,对“锦衣卫”一家独大还不放心,又设了“东厂”来与锦衣卫互相监督,后来又有“西厂”“内行厂”等陆续成立,以特务监视特务,让特务相互竞争。明朝皇帝治国,大都不把法律当回事,也就是说对自己建立的“明规则”并不尊重,而是随心所欲地法外施法,刑上加刑,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黑社会式的治理方式。为了满足皇帝们的窥探心理,特务们刺探的范围无所不包,甚至一些张家长李家短,柴米油盐之类的俗事也要汇报给皇上,在宫中当作笑话流传。皇帝甚至派特务假冒仆役到大臣身边充当卧底,有时长达十几年之久。明末许多笔记小说都记载过一个类似的故事:一位提兵在外的大员,身边有个多年随侍的仆人,极受信任。一日,这仆人突然来辞行,因主人竭力挽留,才说明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原来他是东厂的探子,多年来一直负责监视主人的一切行动,由于主人长期以来行为端正,东厂当局认为无须再加以监视,所以召他回去另安排任务。主人得知这些情况,吓出了一身冷汗。
中国历代王朝的运转,总要套上一件文质彬彬的外衣,只有明代的皇帝们撕掉了这层外衣,赤裸裸表现出对他人的防范和贱视。从某个角度来说,明朝是一个由流氓建立的、以流氓规则运转的流氓社会,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以流氓手段治国,自然就要依靠流氓,因此明代政治的另一大特点是流氓与权力的高度结合。明代的特务机关所用的人都是从各个角落搜罗来的流氓。因为皇帝对他们的高度信任,东厂和锦衣卫的秘密警察特权几乎不受限制,因此他们就充分利用手中的特权,把办案当成发财捷径,为非作歹,敲诈百姓。他们经常无中生有,凭空陷害那些富户,如果不给他们足够的贿赂,就将他们抓起来罗织罪名。有时有些素质特别低下的特务干脆直接闯到富裕人家索要钱物,要是不给,就立刻把户主拷打一番,然后将其全家甚至邻居家掳掠一空。也就是说,明代特务机关简直变成了一个公开的强盗组织。这样的组织对于流氓恶棍当然极具吸引力,于是“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聚集在厂卫的周围。
流氓们的大量涌入使这些特务机关呈现出明显的黑社会面貌。明代东厂西厂锦衣卫内部,广泛地使用黑话“切口”:他们把到各处打听臣民隐私、搜集情报称作“打事件”,“打事件”主要要靠各地地痞流氓提供线索,特务因此要给地痞流氓一定报酬,这叫“买起数”。特务寻找无人之处私设审讯室审讯叫作“打桩”,用酷刑勒索钱财,叫做“干酢酒”或是“搬罾儿”,暗地里害人性命叫“壁挺”……
除了在特务组织中大量招聘流氓外,明代皇帝在某些临时事务中为了最大效率地榨取社会财物,也允许太监们任用流氓。比如万历皇帝通过太监网罗地方黑恶势力,充当税监,指使他们用流氓手段搜括百姓。这些“税监”在各地到处“暴力执法”,收取“保护费”,而万历皇帝则成了这个黑社会组织的“老大”和保护伞。
贡斯当叙述专制权力如何摧残社会道德时说道:(专横的权力)毁灭道德,因为缺乏安全感就不会有道德。……德·彼夫说,在受到瘟疫袭击的城镇中,道德会出现突然的堕落:垂死的人掠夺垂死的人。专横权力对道德的影响,就像瘟疫对人的影响。每个人都会抛弃同命相连的受难伙伴。每个人都会公开放弃他们过去生活中的契约。
明代特殊的制度设计和统治作风对民族性格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影响。通过强硬而残暴的政策,朱元璋把传统文化中的负面因素放大到影响整个国家的性格。他的强横残暴,使中国民族的整体性格又一次大幅度软化,他将社会个体的自主性摧毁殆尽,人们原本不多的自尊意识更被扫除一空,奴性从明代开始,在人格空地上如同野草一样长得更加茂盛。
虽然在朱元璋活着的时候,用骇人听闻的严刑峻法压制住了官僚系统的腐败倾向,但一旦这种超常的高压消失,腐败必然报复性反弹,因为官僚体系已经丧失了道德支撑。用学者王毅的话说,明朝中后期官僚体系的日益堕落,使得流氓文化在官场中成为主流文化,具有了“国家行为方式”的典型特征。跑官买官、党同伐异,欺诈算计、营私舞弊,已经成了整部国家机器体内最为热衷的兴奋点,行贿受贿成了官僚机器必不可少的润滑剂。人们对官员贪污并不痛恨,只要你真的能为别人办事。嘉靖时两广提督殷正茂“性贪,岁受属吏金万计”,但举朝上下竟然都给他很高的评价,说他虽然“收钱”,但是也“办事”:大学士高拱曰:“‘吾捐百万金予(殷)正茂,纵乾没者半,然事可立办。’时以(高)拱为善用人。”(《明史》卷二百二十二《殷正茂传》)
随着社会日益腐败,几乎每个社会成员都从中学会了颠倒的社会规则:“故夫饰变诈为奸轨者,自足乎一世之间;守道循礼者,不免于饥寒之患。”“上梁不正下梁歪”,底层百姓们无条件地接受了流氓规则,他们相信,“强中更有强中手,恶人须服恶人磨”。对待社会上的不合理,只能用另一种不合理来压服。“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只要舍得敢于并善于用金钱去砸,一切事都可以办成。流氓文化已经浸入晚明社会的空气和水,谁都离不开它。“有钱就是爹,有奶就是娘”“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私酒家家有,不犯是高手”“见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爹死娘嫁人,各人顾各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虱多不痒,债多不愁”……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俗语里,大多数都是在明代流行开来的。
因此,明代后期底层社会风气极为败坏,造假之风大兴。明代人以善于制造假银子闻名。假银子虽古已有之,可到了明代,其种类之繁,名目之多,手段之精,工艺之巧,都超越了历代,登峰造极。据史料记载,明代人在白银内添加或包藏铅、汞、铜、铁等金属;细丝制假,有“以手摇动而成丝”“以铁锥画丝”“口含吹筒即吹之以成丝”“以湿纸吸以成丝”等方法;调节剂有硝、白信石(砒霜)、盐、硼砂等材料;制作有倾煎、炒、煮、洗、擦、烧、嵌、焊、铗、鋾等工艺。至于造出的假银名称更数不胜数了:银锭有摇丝、画丝、吹丝、吸丝、茶花、鼎银、吊铜、铁碎鐯、包销银、钞仔银、漂白鐯等等;饼银也有九成饼、八成饼、七成饼、六成饼、梅白饼、盐烧饼、白盐烧、三铗饼、车壳、倒茅饼等等,《杜骗新书》作者张应俞说“非言语笔舌所能形容”。在明代不少史料中,我们都可以感受到那个时代“伪银”的为害之烈。《明英宗实录·卷一百三十九》就有这样记载:“京城内外,有造诸色伪银以绐人者,贫民被绐,往往窘忿致死。”《明宪宗实录·卷二百一十》所收录的户部奏疏中更具体谈到当时北京“伪银盛行”的严重情形:“行使假银,民间大害,而莫如近年为甚。盖昔之假银不辨,今则不可辨矣。昔之行使者尚少,今则多有之矣。昔犹潜踪灭迹,今则肆无忌矣。甚至投靠势豪,广开兑店,地方不敢举,官府不能禁,此万姓之所切齿也。”
卖假药在明代社会上也十分普遍。陈铎在《折桂令·生药铺》中写道:“助医人门面开张,杂类铺排,上品收藏。高价空青,值钱片脑,罕见牛黄。等盘上不依斤两,纸包中那管炎凉。病至危亡,加倍还偿。以假充真,有药无方。”
当然,明代造假者花心思最多的还是伪造古董文物。明末的江南文人李日华说:“自士大夫搜古以供嗜好,纨子弟翕然成风,不吝金帛悬购,而猾贾市丁,任意穿凿,凿空凌虚,几于说梦。昔人所谓李斯狗枷、相如犊鼻,直可笑也。”
明中叶之后,江南地区还出现了专门伪造历史、胡编家谱的所谓“作家”。有个叫袁铉的人,“绩学多藏书”,为了发财,他在苏州专门给人编族谱,“研究汉唐宋元以来显者,为其所自出。凡富者家有一谱,其先莫不由侯王将相而来,历代封谥诰敕、名人序文具在。初见之甚信,徐考之,乃多铉赝作者”。
流氓性格从明代开始,成为中国人性格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西方人刚开始与中国人接触的时候,惊讶于中国人身上的流氓性。孟德斯鸠说: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但他们却是地球上最会骗人的民族。这特别表现在他们从事贸易的时候。虽然贸易会很自然地激起人们信实的感情,但它却从未激起中国人的信实。向他们买东西的人要自己带秤。每个商人有三种秤,一种是买进用的重秤,一种是卖出用的轻秤,这是和那些对他有戒备的人们交易时用的……在拉栖代孟,偷窃是准许的;在中国,欺骗是准许的。
二十世纪初,少年胡适到上海求学。在新式学堂中,他的历史课本是美国著名作家霍桑着的《世界通史》。他发现,厚厚的一本书中,只有后面的两页介绍中国,而这两页中,关于中国人的习俗,霍桑是这样写的:中国人都是骗子,嗜于行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