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一点的动物,一般都不吃同类,但危机时刻例外。人还是猿的时候,估计也是这样,变成人之后,有了更为复杂的情感,尤其是有了文化,从道理上讲,就更不能同类相食了,除非是为了跟征服有关的宗教祭祀的需要。所谓原始部落中的食人族,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中国号称文明古国,自认文化最优。周边的民族,如果不被征服的话,只有向慕教化的资格。但是,国人相食的历史,却跟文明史差不多长久。春秋以前的历史记录过于简单,不曾提到这样的事情,春秋以来稍微复杂一点的历史,就有这样的记载。春秋攻战,围城时间长一点,里面的人断粮了,就会“易子而食”,即互相交换孩子吃。鲁迅先生的小说《狂人日记》,说中国的历史就是吃人的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是没有道理。
把人说成是两脚羊,是为了吃的方便。这个说法,据说最早起于五代。五代时战乱不已,杀人盈野,跋扈的军人一旦没有了粮食,就吃人。为了解决军粮储存问题,杀人做粮,晒成干肉,把人呼为两脚羊。其中,老瘦的呼为“饶把火”,少年妇人呼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其实,杀人做军粮,西晋末年匈奴人和鲜卑人就干过,掠来大批年少的妇人,一路奸淫一路杀掉吃了,但却没有想出两脚羊的名目。五代时的战乱,主要是汉人之间的内战,汉人比匈奴人和鲜卑人有文化,吃人吃得有讲究。到了北宋靖康之后,金人南侵,天下大乱,北方再度人相食,五代时的说法再度流行。人们一边吃着人,一边谈论着羊。再到后来,明末张献忠屠川,人相食,还是把人说成两脚羊。
人毕竟是人,人吃人,感觉怎么说也不舒服。把人说成两脚羊,这个心理障碍就小多了。但仔细想想,这样的掩饰比起赤裸裸地吃人更加惨无人道,在无人道之中,还多了一点虚伪。说起来,人类历史是文明史,但每逢战乱,这样反文明、不人道的故事,却总是由人自己制造出来。过去的历史,无论中外,这样的惨剧其实都难以避免。只是历史的书写者每每一笔带过,更多地喜欢说那些光辉灿烂的事儿。结果流传下来,再忠实的历史,也只是记录了该记录的一半内容。人性的弱点,不止是喜欢做坏事,而且喜欢掩饰人所做过的最坏、最恶的事。人能做出来的罪恶,有的时候人往往难以面对,因为自己的神经难以负荷。面对不了,就只好忽略,即使神经最坚强的史学家,在直面人类自己做的恶的时候,有时也难免精神崩溃。
人类社会的存在,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和工具。但这样人文主义的命题,直到人类社会晚近的历史才被提出来。此前的人,不是实现神的目的的工具,就是另一部分人的工具。具有文明素养、从小接受教育的人们,一直被教育着,人的存在是为了神的荣耀,或者忠君爱国的需要。人牺牲自己,如果是为了人以外的目的,往往是要被无限推崇的。中国历史上,无数的忠臣义士,无数的义夫节妇,没有一个人的死是为了自己,都是为了某种理念,而这理念跟他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命无关。即使孟子所谓的民为邦本,也无非是说,民是国家赖以存在的资本和资源,跟对人的生命的尊重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战争来了,少杀的人,是出于对资源珍视的聪明人,而滥杀的人,则是缺乏头脑的莽夫。被驱使杀人的人和被杀的人,都是工具,实现野心家野心的工具。唐朝安史之乱中,张巡守睢阳,杀了自己的小妾做军粮,对于唐朝天下,固然是忠臣义士,但对于被杀的女子,不过是屠夫禽兽而已。
既然人无非是工具,国家的工具,大人物的工具,那么在极端情况下,被人杀掉做了粮食,也不过是工具的最后实现。也可以说,在我们不好意思书写的那一半隐秘的历史中,人其实一直是被视为两脚羊的,所分别的,只是有些被吃了,有些没有被吃,有些则暂时在吃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