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家钱穆注意到,秦汉创制,中央官员的设置,很像是皇帝的家臣,三公之外,九卿基本上是围绕皇帝家事安排的。此前的封建制,天子跟诸侯一样,设置官员,无非是自己的家臣。因为在封建制度里是“家天下”,天子跟诸侯的关系,就等于一个大家长面对诸多分了家的子弟,诸侯跟大夫也是如此。天子也罢,诸侯也罢,甚至大夫也罢,真正管理的就是自己直辖的那么一点地方,自己的采邑。所谓的国事,略等于家事。到了春秋时期,那些到私学学了本事,准备施展才能的人,也得从某个公子或者大夫的家臣做起,这个大夫如果像齐桓公小白或者晋文公重耳那样混成了诸侯,他们也就出头了。
在封建制下,天子管的那点地方,所谓的王畿之地,就是自家的私产,而王畿之外的天下,天子只有名义上的管辖权,即便在西周的盛期也是如此,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诸侯打打杀杀,你并我吞,造成那么多诸侯失踪。家天下,当然没什么问题,管得到的地方,都是家产,管不到的地方,就随他去好了。
秦统一之后,彻底废了封建,改郡县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政治实体不见了踪影,皇帝一统天下,所有的地方都成了天子的直辖领地,地方官不过是替皇帝管事的雇员。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是家天下吗?这么大的家,皇帝顾得过来吗?设官分治,官员其实就是雇员,不是家臣,家臣的结局是要讨个采邑,最后有块自己的封地。一直到战国,各国官员都挺像雇员了,但还是要有块封地。冯谖为孟尝君所营的三窟,第一个就是他的封地。但是,到了秦统一之后,这种事似乎就成问题了,官员更像是雇员,想用就用,不用就扔,甚至可能杀掉雇员。统一之后,天下只剩下一个市场。想做官的人,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只有一个买主,一个特别霸道的买主,买卖不成,连命都可能丢掉。
事实上,帝制时代的官员,不可能仅仅是皇帝的家臣,而且带有某种公共性质,管理地方,不仅要顾及皇帝,还要考虑地方的利益。皇帝也是一样,皇帝的天下,一半是自己家的私产,一半是公共性的公司。这个公司,要靠官员一起来维持。汉朝的皇帝,总是强调自己是和两千石(郡太守)共天下,的确是明智的说法。皇帝也是人,有自己的妻妾,有自己的子女,还有宗族和亲戚。但自己的小家是家,国家这个大家也是家。从理论上讲,皇帝是天下之大父,皇后是天下之大母,他们夫妻两个,是国家这个大家的家长。在现实中,皇帝过日子还是跟自己的小家一起。虽说比常人多好些老婆,但日子大抵也就这么过,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该做爱,当然也做爱。
但是,皇帝毕竟是大家的家长,大家的事,臣子也有发言权。皇帝的日常生活,有时却不得不受到某些多事的臣子的干预,多宠幸某个妃子,人家要说话,皇室多花了钱,人家也要说话,皇宫里的下人(宦官)如果多管了事,人家更要说话。如果要选皇后、立太子,更是得臣子们同意,臣子不奉诏,事情就难办。唐高宗李治,死活想废掉原来的皇后,立武昭仪也就是后来的武则天为后,臣子们死活都不肯。后来李绩偷偷告诉唐高宗,说乡巴佬找老婆都可以自己说了算,这本是皇帝的家事,何必问臣子?这么一说,李治开了窍,于是武昭仪就成了皇后。唐玄宗时,武惠妃进谗言,玄宗要废太子,群臣不同意,但李林甫也说,这是天子的家事,结果太子被废。然而到了德宗时,皇帝又想废太子了,也说这是自己的家事,臣子管不着,但李泌却说,天子以四海为家,宰相于四海之内的事都可以管。最后,太子居然保住了。
从国家角度来看,李泌的话是对的。既然天下都是皇帝家的,那么皇帝的小家之事,就不再是皇帝自己的私事。皇后的废立,太子的废立,都事关整个国家,做臣子的,尤其是宰相,不能坐视不管。也就是说,既然做了皇帝,就没有隐私可言。就算是自己的老婆、自己的儿子,处理起来也不能尽由着自己的性子。当然,反过来,如果皇帝就是要由着自己的性子,想怎么就怎么,臣子即使拼了命也是拦不住的。像明朝的“大礼议”故事,群臣哭声震天,也挡不住嘉靖皇帝追封自己的父亲,人家的家事就是不让你管,你也没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