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也称为“职”,或者合称为“官职”、“职事官”。
官员是在固定政府机构中、掌管具体职责的人,而官员拥有的职权就是官衔意义上的“官”。比如吴县县令、吏部主事、乾清宫一等侍卫等,我们一看就知道他们具体负责什么、处于什么政府机构中。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一个官员到底能管多大范围、管多少百姓,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的实际权力的大小。所以,“官”对官员的作用最大,是官衔中的核心要素。
应该说,“官”意思明确,便于理解,可它偏偏是古代官制中最复杂的一环。
如果历朝历代都按照白纸黑字写明的官职编制来安排人员、开展工作,那么“官”一点都不复杂。可偏偏每个朝代都不“依法办事”,都要来些小动作、搞点暗箱操作。比如东汉的时候,朝廷将天下划为几个州,每个州派遣“刺史”。所谓刺史,字面上的意思是刺探地方吏治,看看地方官有没有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没有贪赃枉法的行径。刺史的级别很低,且没有常驻机构,属于中央临时派出的检察官。它不算正式的官职,而算是一项“差遣”或者“差使”,就像现代人出差办事一样。但在实践中,因为刺史决定着地方官员的沉浮荣辱,地方官员逐渐唯刺史马首是瞻。原先只是巡察地方的刺史,最终演变为了横亘在地方郡县和中央政府之间的一级正式官职。
与此类似的还有唐朝的观察使、节度使。唐朝分天下为十几个道,每道派遣一个分巡御史考察地方政务得失、官吏优劣,称为观察使。和刺史的情形一样,观察使很快变为了有实权的、常驻的官职,他们的本职“分巡御史”反倒成了可有可无的虚职。而节度使最初则是派到边疆节制和调度军队的中央官员,最终也演变为了地方实职。从唐朝开始,“差遣”、“差使”开始流行,到宋朝泛滥成灾。
宋朝官员几乎人人都有“差使”,而且不少人身兼多项差使。那么,他们还有时间和精力去处理本职工作吗?当然没有。朝廷就是不让你去做本职工作,才设置各种各样的临时差遣,让甲官去做乙事、丙官暂代丁职,人为造成了官制的复杂。
宋朝高度君主专制,国家“强干弱枝”,恨不得消除一切权力不稳定因素。比如唐末五代时期节度使权力膨胀,和中央叫板。宋朝一建立就来了招“杯酒释兵权”,把节度使的实权都给收了。节度使还是一个高官,但被架空了,不管事了。比如,“徐州节度使”被安置在开封当寓公,好吃好喝供着,那徐州的政务怎么办呢?中央派遣一个官员去“临时处理”一下,叫作“某官知徐州事”,意思是让某某人去“知道”徐州的事情,简称“知州”。知州虽然是临时差遣,但从一开始就被朝廷当作是地方实职。此外还有“知府”、“知县”等,都成了之后几百年中国的地方官职。
宋朝的官职最乱,文官大多有三个头衔,即:官、职、差。“官”是用来确定待遇的,与实际的工作内容基本无关,专业名词叫作“寄禄官”,意思是用来拿薪水的。宋朝中央各个部门领薪水的人不少,却没有一个专职的官员,都是有官名而不任其职,在本部门拿钱不在本部门上班。人都哪儿去了呢?都被派到其他部门或者地方政府去“出差”了。比如宋朝的地方领导班子分别由安抚使、转运使、提刑按察使、提举常平使组成,一看就知道是“差使”。第二项的“职”一般是馆职,如翰林院、国史馆、集贤院、昭文馆和各阁、各殿的大学士、学士之类。它们是虚衔,用来表示文官的清贵地位,既不能给官员带来收入,更不用官员去上班。第三项的“差”才是一个人真正的职权所在,一般加上“判、权、知、直、监、提举、提点”等字,在理论上只能算是临时负责的事情。在这三项中,“官”最稳定,当上后很难被拿下,“职”次之,“差”最不稳定,经常变更。所谓“差遣罢而官职尚存,职落而官如故”。
宋朝官员的实权大小和收益多少,取决于“差”,所以人们四处钻营,谋得一个差使。苏轼就承认:“久客都下,桂玉所迫,囊装并竭……唯日望一差遣出去耳。”元祐七年(1092),苏轼的官职是“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事”,其中“知扬州事”是苏轼的差遣,是他真正的工作;“龙图阁学士”是“职”,表明苏轼的文官出身;“左朝奉郎”才是苏轼理论上真正的官。那苏轼人在何方呢?在扬州“出差”呢!另一个北宋名臣寇准曾经担任“虞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判吏部东铨”,其中虞部郎中是他的官,虞部是工部的一个司,说明寇准在工部领工资;直学士是职;判吏部东铨是差,是实际职责。寇准就类似于“借调”到吏部工作的户部官员。
明清时期,朝野认识到宋代官制过于冗杂,效率过低,于是该撤的撤、该并的并、该转正的转正,官、职、差三者逐渐统合为了“官”。但差使、差遣并未绝迹,还衍生出了新的官名。比如明朝派人“巡抚”、“总督”地方,最后这些人都成了地方实权官员,仿佛是汉代刺史、唐代节度使历史的重演。
以上说的是差使、差遣横行,冲击正常的官制,接下来谈谈普遍存在的兼职情况。
兼职,就是官员在职务之外还有职务,也称“加官”。其中,原先的官职叫作“本官”,决定着官员的等级和待遇,兼任的官职叫作“加官”或“兼职”。古装影视剧中常常有“削去某某人本兼各职”的说法,这“本兼各职”就表明古代官员兼职现象很多。
尚书一职,原先是内廷之中的小官,负责整理皇帝的书籍、文件。它和尚衣、尚膳一样,围绕着皇帝的生活需要转,并不涉及政治实权,最初由宦官担任。皇帝把朝堂上的公文、大臣们的奏章,都交给尚书保管,遇到犯懒的时候干脆就让尚书给出处理意见。如此一来,小小的尚书就有了咨询和建议的权利,开始干涉朝政。在中国历史上,皇帝权力膨胀,朝臣权益萎缩是一大趋势。皇帝们在和外朝大臣(主要是丞相)的争斗中,越来越仰仗尚书们的行政支持。他们更喜欢尚书这类在自己身边、被动接受指令、不会反抗、没有威胁的职位。到汉朝时,尚书俨然扩充为可以与朝廷相抗衡的一个“小朝廷”了,分门别类,为皇帝出谋划策,经手政务,变为了事实上的政务中枢。外朝大臣开始取代宦官,担任尚书,并且有“尚书令”一职统管所有尚书。尚书令的实权超过了丞相。于是丞相们反过来争着要兼任尚书令——虽然尚书令依然是小官。只有兼任了尚书令的丞相才被视为真丞相,否则就被视为“假相”、“虚相”。之后,又有“录尚书事”(总领尚书们处理的事情)一职,更成为权臣们争抢的新兼职。两汉及魏晋时期,老皇帝要死了,新皇帝年幼,老皇帝就会给儿子指定辅政大臣。这些辅政大臣可能现有地位不高,老皇帝通常让他们“录尚书事”,不做假相做真丞相。
可见,古代的兼职、加官现象大抵出于权力需要。比如三国时期,蜀汉诸葛亮以丞相之尊兼任益州牧(正式名称是“领益州牧”),因为当时蜀汉就只有益州这块地盘,诸葛亮要抓在手里,便于集权。唐末,丞相还不惜兼任户部“三司”(户部司、盐铁司、度支司)的郎中,也是为了把财权抓在手里,方便办事。
魏晋南北朝时期,多个政权对峙,战事不断。当时地方最高长官刺史往往兼任军职,加官“都督某州某州军事”。比如,荆州是南朝重镇,人口密集经济发达,还承担着长江中游的防务,荆州刺史一般至少加官“都督荆州军事”,意思是他同时是荆州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很多时候,荆州刺史还都督邻近州的军事,比如加官“都督荆、雍、司、信、湘五州军事”的,就拥有了五个州的最高指挥权。此外,刺史还加有将军号,比如辅国将军、武卫将军等;获封爵位,比如王、公、侯等(此二项参见阶、爵的内容)。如果一个刺史既没有将军号和爵位,又没有加上“都督某州军事”的官职,那他的权限非常有限,只能简单地治民,被讥讽为“白纸刺史”、“单车刺史”。
唐朝确立了三省制,中书省有决策权、门下省有审核权,二省的长官中书令和门下侍中在政事堂商议决定朝政大政方针,然后交给尚书省执行。中书令和门下侍中的权力大于尚书令,被视为丞相。于是,尚书省的领导:尚书令、尚书仆射们就千方百计地希望能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参知机务”,也就是能够参加政事堂的决策会议。如果他们带有这样的头衔,也能跻身丞相行列。发展到后来,“同平章事”、“参知政事”成了丞相的正式称号。
明朝时,皇帝厌恶了三省六部制,觉得尚书们也不能满足专制需要,于是在身边建立内阁,让一批读书人担任大学士,出谋划策、经手政务。于是,朝堂上的尚书、侍郎们争抢着兼任内阁大学士——尽管一直到明朝灭亡,内阁大学士都只是五品小官。清朝虽然继承了内阁,可觉得跪听圣旨的军机大臣们更听话、更好用,又将实权转移到军机处。于是乎,内阁大学士、尚书、侍郎们又争着要挤入军机处,谋得一份兼职。在明清地方上,总督、巡抚们都有兼职,不是兼任都察院的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兵部尚书(兵部侍郎),就是兼管了盐务、提督、操江等事务。不然,孤孤单单的一个总督或者巡抚,也是“单车总督”、“白纸巡抚”。
在差遣和兼职之外,还有代理官职现象,在唐朝称为“检校”,在清朝称为“署理”、“护理”,表示虽然没有正式担任某项官职,但行使该职位的权力。如唐朝魏徵曾担任“检校侍中”一段时间后才去掉“检校”二字,正式就任“侍中”。这是因为魏徵资历不够。大诗人杜甫被后人称为“杜工部”,因为他担任过工部员外郎。其实,杜甫这个官职也是“检校”的,他本人只是在成都给朋友严武当幕僚(剑南节度府参谋)。中唐以后,地方藩镇势力壮大,连幕僚都代理起了中央官职,杜甫就属于这种情况。清朝的“署理”之风盛行,有的县衙里从知县到典史都是代理的,代理一两年就换人。其中的目的就是多腾出位置来安排冗员。
以上介绍的就是在正常官职之外,差使、兼职和代理横行的情况。看一个官员的身份,重要的不是他的本官,而是其他内容。为什么古代官场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呢?
第一,原来的制度设计跟不上形势的变化,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
第二,设置临时官职,处理突发事件,比如战乱、饥荒和重大工程等。为了应付这些客观需要,官场上进行灵活处理,或者增加临时机构和人员,或者在现有官员身上加上兼职,都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晚清的时候,直隶总督和两江总督分别兼任南北洋通商大臣,负责对外交涉,就属于第一种客观需要;黄河发大水、地方爆发饥荒,朝廷就会派钦差大臣去治河、赈灾,就属于第二种情况了。
第三,官场是一个淘汰率极低的职场,上去容易下来难。为了排除那些老迈中庸、尸位素餐的官员的干扰,干一些实事,当权者往往提拔官阶较低却有才能的人通过差使、兼职、代理等形式,掌握实权去干事。当权者也借此掌握人事权,提高政府效能。魏徵代理侍中,当属于这种情况。
第四,统治者集权和专制的需要。统治者出于自卑心理,或者不自信,老觉得有人威胁自己的统治,通过各种非常规手段,人为制造官制的复杂性,羁绊、监视、防范官员们。这是历朝历代不断向地方派出监察官、巡视官外加钦差大臣的原因,也是皇帝们老是信任身边的人、用身边的人取代正常的政府机构的原因——比如先用尚书取代外朝,再用内阁取代尚书,又用军机处取代内阁。皇帝们喜欢的是随叫随到、只听话不问话,最好是跪着记录圣旨,然后一溜烟儿跑出去执行的奴才。最终,清朝皇帝找到了这样的机构,那就是军机处。
晚清官场拥挤,僧多粥少,候补官员如过江之鲫,充斥在各地和各部衙门之中。如何安置官场冗员和候补人员,成了当权者的难题。他们的主要做法有两个:第一是缩短官员的任期,从五六年降低到两三年,这样就可以多安排一倍的人;第二就是设置各种临时机构,比如厘金局、劝募局、练兵所、督办处等,或者动不动就“特事特办”、“成立工作组”,委派官员(“委员”)处理,尽可能安插官员。这些局、所、处、委员,任命了就难以撤免,不出几年就衍生出新一批的官职。这是晚清官职杂乱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