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独尊儒术的汉武帝,更喜欢法家倾向的文吏,看似奇怪,却是事实。他重用的人,卫青、张汤、桑弘羊等等,都不是儒生。大儒董仲舒,则其实被边缘化。
例外的是公孙弘。
公孙弘非同一般。我们知道,武帝朝丞相十三个,罢官免职四人,获罪自杀二人,下狱处死三人。其余,则石庆胆小怕事,田蚡精神失常,车千秋唯唯诺诺。既平安无事又能有所作为的,几乎唯有公孙弘。
然而公孙弘这位儒生却恰恰是狱吏出身,所以他跟张汤情投意合,配合默契。张汤援引儒家经典解释判决,公孙弘则对张汤赞不绝口。其中奥秘,值得深思。
事情恐怕还得从头说起。
先说秦。
大秦帝国是“吏治天下”的,这当然与他们靠法家思想立国有关。在法家看来,一个国家只需要两种人:农民和战士。农民为君主种田,战士为君主打仗,如此便足以富国强兵。其他人,都是多余。
那么,谁来管理农民和战士呢?
文吏。从朝廷大吏,到郡县长吏,再到乡里小吏,都如此。事实上,一个只有农民和战士的国家,是不需要思想文化的。那些种田的“工蜂”,打仗的“兵蚁”,也不需要懂得太多,守纪律听命令就行。
故,秦人“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刘邦创立的新政权则是另一番景象。高、惠、文、景四朝,一般事务仍沿秦例交由文吏处理。占据要津的则不是功臣勋贵,便是他们的后代,比如曹参之子曹窋,周勃之子周亚夫。周亚夫还既当过太尉,也做过丞相。
也就是说,政由勋贵,事归文吏。
这并不奇怪。毕竟,勋贵们是刘邦的战友。刘邦及其继承人既需要他们的政治经验、崇高威望、影响力和号召力,也需要用封侯拜相的方式酬谢他们的功劳。这跟当年的分封诸侯建立王国,如出一辙。
同样,这两件事也都是封建残余。[7]
因此,秦始皇未竟之事业,还得由汉武帝来继承。当然,彻底铲除封建残余,要到隋唐以后。但,贵族政治转变为官僚政治,却势在必行。
贵族政治,怎么就要不得?
因为贵族政治与封建制度是共生并存的。在封建制度下,国是诸侯的,家是大夫的。如果国破家亡,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是诸侯和大夫。所以在封建前期,诸侯无不治国,大夫无不齐家,这就叫“首长负责制”。
何况封建前期的家和国,都不大。一国则一城,一家则一邑。诸侯和大夫,国君和家君,完全可以直接面对国民和家人,这就叫“直接君主制”。
当然,即便是直接君主,也要有人协助。这些助理、帮办或官员,天子的是公卿,诸侯的是大夫,大夫的是家臣。后者在理论上都是前者的兄弟子侄,实际上是族人们一起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就叫“家族共治制”。
首长负责,直接君主,家族共治,这样的政治当然是贵族的,也只能是贵族的。
很难说这种政治好还是不好,但肯定不适用于帝国时代。帝国不是小国寡民的城市国家,而是幅员辽阔的领土国家。直接君主并不可能,首长负责更不可能。帝国的统治,只能是皇帝授权,政府负责。
◎ 贵族政治与官僚政治的对比
逐级封建,逐级效忠,家臣帮大夫齐家,大夫帮诸侯治国,诸侯帮天子平天下。
直接任命,直接效忠,皇帝面前,都是臣子,官员只是代理皇权,不像封建贵族有独立治权。
那么,由贵族组成政府,不行吗?
不行。因为凡贵族,都有特权。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事权。封建时代,天子不能任命国卿,诸侯不能任命家臣。这些职位甚至是世袭的,叫世卿、世职。结果,天子管不了诸侯的国,诸侯管不了大夫的家。
这当然为帝国所不能接受。
更重要的是,封建时代的君臣关系是逐级效忠的。家臣只效忠大夫,不效忠诸侯;大夫只效忠诸侯,不效忠天子。大夫一齐造反,则举国皆反;诸侯一齐造反,则天下皆乱。中央集权的帝国,岂能认可这套逻辑?
家族共治也不行。共治,就不能独裁,而帝国是一定要走向独裁的,只不过需要时间。
事实上,正如汉初的制度是封国与郡县并存的半封建制,两汉政治也是半贵族政治──先是功臣集团,后是外戚集团,与皇帝共掌朝政,共治天下。这种状态,也要到隋唐以后才发生根本改变。
这样看,公孙弘和张汤的意义,就很不寻常。
公孙弘和张汤都是平民出身,也都是文吏出身。是平民就“非贵族”,是文吏就“专业化”。专业化和平民化的倾向,都是反封建。不难设想,如果满朝都是张汤、公孙弘,贵族政治就必定会转变为官僚政治。
毫无疑问,这是大势所趋。但这个转变由汉帝国来完成,却未尝没有机缘巧合。作为平民建立的王朝,西汉开创了一个“布衣将相之局”,不但“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无赖之徒”,而且其后也往往出身卑贱。景帝王皇后是再嫁女,武帝卫皇后卫子夫、成帝赵皇后赵飞燕则是歌伎,照样母仪天下,也没人说三道四。[8]
文吏为官更不足为奇。大秦传统仍在,萧何、曹参也都是文吏出身。何况文吏受过专业训练。事归文吏,便保证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可谓“专家治国”。
这,就是公孙弘和张汤平步青云的背景。
然而公孙弘和张汤又是不同的。他们代表着两种思想:儒家和法家;两种官僚:文官和文吏;两种仕途:文学和吏道;甚至两种政治:官治和吏治。
只不过,要弄清楚这些,并回答前面的问题,还必须先讲清楚官僚制度。
[7]本节论述亦请参看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绪论》。
[8]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