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六年(1626年)正月,努尔哈赤战败。七个月后的八月二十日,努尔哈赤驾崩。现在主流的一种说法认为,努尔哈赤是在宁远之战中因被红夷大炮击中,受重伤而死,那么真相是这样吗?
张岱《石匮书后集》记载:“炮过处,打死北骑无算,并及黄龙幕,伤一裨王,北骑谓出兵不利,以皮革裹尸,号哭奔去。”这本书说有一个后金的王重伤,但没说是谁。
辽东经略高第奏报:“奴贼(努尔哈赤)攻宁远,炮毙一大头目,用红布包裹,众贼抬去。”被火炮炸死的大头目是谁,没明说,不知道。
朝鲜人李星龄的《春坡堂日月录》,记载了努尔哈赤在宁远之战中受重伤。据该书记载,朝鲜译官韩瑗随使团来明时,碰巧与袁崇焕相见,袁崇焕很喜欢他,第一次宁远之战时曾把他带在身边,于是韩瑗得以亲眼目击第一次宁远之战的全过程。此战结束后,袁崇焕曾经派遣使臣带着礼物前往后金营寨与努尔哈赤见面,无非是胜利者的嘚瑟,来嘲讽失败者,使者说:“老将(努尔哈赤)横行天下久矣,今日见败于小子(袁崇焕),岂其数耶?”
“努尔哈赤先已重伤,及是具礼物及名马回谢,请借再战之期,因懑恚而毙云。”
这条史料明确记载努尔哈赤是在宁远之战中受了重伤,并由于宁远兵败,精神上也受到很大的打击,最终抑郁而终。
朝鲜申锡愚《入燕记》记载:
世传袁经略(袁崇焕)之守此城(宁远)也,我使浮海入朝,泊于海口,登陆抵城下。经略传言开门。我使入现,军中方演杂剧,一少年倚人肩而观场,即经略也。使臣暗叹曰:“大敌相拒,乃使如此少年督师耶?”留几日,城中忽戒严,盖敌至也。我译因干入谒,门士露刃而立。入门,军校列侍经略,发气满容,英威肃肃,不敢仰视。俄命军校一人出视敌,须臾,又命一人出,侍立者次第受命出,惟两校捧剑而立左右。居顷之,忽有大声震天,经略测远镜照见骑白马者,跳腾于黑烟红焰中而去。愕然呼曰:老酋逸矣。仍使人持羊酒劳曰:慎勿更来。清太祖忿恚呕血云。我使始知预埋红夷炮于城外,觇敌来阵,从地道引线,火发地坼,虏骑如掀灸坠。
这段话说,宁远大战时,一声巨响后,袁崇焕拿起望远镜看到一个骑白马的人(骑白马的不只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还可以是努尔哈赤),在黑烟与红色的火焰中“跳腾”了一下,然后跑了,袁崇焕说:“老贼跑了!”之后袁崇焕派人去拿着酒来见努尔哈赤,说:“你们今后永远别再来了!”努尔哈赤就被气得吐血了。事后笔者知道,此前是把红夷大炮埋设在城外,等敌人来后,通过地道埋设的引线,努尔哈赤踩上就炸了。总之,朝鲜人的说法是:努尔哈赤踩地雷上了。
朝鲜人金景善《燕辕直指》记载:
世传袁崇焕守宁远城,清太祖引兵袭之时,我国译官适过此,入见袁公,公积书万卷,静坐一室,城中皆寂然。夜深一小将入白事,公点头而已。引我译上小楼,拓窗俯瞰,少顷,城外炮声如雷,无数清兵飘腾于烟焰之中。盖预埋地雷炮于城外,敌至而发也。翌日,公登城临视,叹曰:“杀人此多,吾不免乎!”清太祖仅以身免,与十余骑逸走。公使人送羊酒慰之曰:“后勿更来。”已而悔曰:“人之冒硝药气者,饮酒则死,吾之送酒有若诱人致死,非义也。令追还而不及。”清太祖果愤恚至此,呕血而殂。
这段记载中,袁崇焕就有诸葛亮空城计时的范儿了,袁崇焕在万卷书斋中静坐,夜晚一个小将前来报告事情,袁崇焕只是点头而已。然后袁崇焕带着笔者来到小楼,打开窗户俯瞰城外,少顷,城外炮声如雷,无数后金军队被炸死。原来是袁崇焕事先埋设了地雷。努尔哈赤仅以身免,带着十几个骑兵跑了。第二天,袁崇焕派人去拿着酒来见努尔哈赤,说:“你们今后永远别再来了!”努尔哈赤就被气得吐血了。不久,袁崇焕就后悔了,说:“人在冒炮火硝烟气时,喝酒就死,我给他送酒而把他害死,是不义。”然后袁崇焕派人去追酒,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没几天就传来努尔哈赤死亡的消息。
关于努尔哈赤在宁远被炸死,只有这三条史料,那么这三条史料可信吗?这可都是朝鲜人记载的,而他们笔下的历史……朝鲜人的史料记载疑点多多。
疑点一:既然朝鲜人都知道努尔哈赤“先已重伤”,那么守卫宁远的最高统帅袁崇焕就应更加清楚,何况袁崇焕还曾派遣使臣前往后金营中察看过。如果努尔哈赤确实身负重伤,这当然是袁崇焕的特大功劳,也是明军的重大胜利,不仅袁崇焕本人,而且朝廷上下、文武百官都将对此事大书特书,以便激励军民的士气。但是,无论是袁崇焕本人报告宁远大捷的折奏,还是朝廷表彰袁崇焕的圣旨,抑或朝臣祝贺袁崇焕宁远大捷的奏疏,其中都只字不提努尔哈赤受伤之事,只是说敌军有一个重要人物受伤了。疑点二:努尔哈赤战败于宁远,是天启六年正月(1626年),至八月二十日死,其间七个月时间努尔哈赤是在养病吗?当然不是。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记载,这七个月间,努尔哈赤“整修舟车,试演火器”,并且到“远边射猎,挑选披甲”,积极准备再进攻宁远,以复前仇。
四月,努尔哈赤亲率大军,征蒙古喀尔喀部,“(努尔哈赤)率诸王臣统大军征之。初五日出十方寺边,渡辽河安营。选精骑令诸王率之急进,寻其居处,亲率众军继之。于初六日,大兵星夜前驱,次日天明,分兵八路并进。……帝率兵回至科坤河边安营。”还能从沈阳骑马带兵出发到内蒙草原作战,可见努尔哈赤身体状态不错。
五月,毛文龙趁努尔哈赤宁远之战新败,对后金腹地的扰乱、进攻加剧,整个后金人心浮动,努尔哈赤一看打不过,便想出招降的臭棋,他写信给毛文龙:
大金国皇帝致书毛大将军麾下:
自古国家兴亡,皆天运循环,其将亡也,必灾异屡降,刀兵四起;其将兴也,必苍天护佑,动而成功。昔日伊尹见夏朝气数将尽,弃夏而归商汤;姜子牙见商朝气数将尽,弃商而归周。今闻将军说我何必杀人如此之多,若不杀人,何人不来归顺。我想说,辽东原是贵国朱家王朝之民,天乃赐我,我甚喜悦,此地让我兵精粮足,我对南至旅顺,北至开原,东至镇江,西至广宁的子民,皆抚养之。然而其中有人不识抬举,杀我命官及各差人,又有奸细来往,逃亡不已,是其自取诛戮,我诛杀他们乃正义之举。这些奸民逃到你那边后,你不分好歹,皆将其并入行伍,然后逼他们进攻我,最终被我军杀死,因此他们之死是将军杀之过也。我原以诚开国,故自东海各处人民,皆心悦归服。又南关(叶赫)、北兀喇(乌拉)、辉发三部与我敌对,作战中箭射刀砍,而我大军战胜后尤不杀他们,只是擒而抚养之也。前日我率军征讨蒙古,蒙古人自来归顺的倒比被我大军打败后投降者多,其归顺者至今不断,是亦知我对子民之抚养之德而慕义归来。若是我真滥杀无辜,蒙古人为何来归我?素谓毛将军明智通达,何其昏然不知天时耶?南朝(明朝)国运将终,只是气数未尽,苟延残喘而已,何处不滥杀无辜,云南的安邦彦、奢寅(指奢安之乱,详见后文),安南、贵州、云南、广西邹县藤县等处的民变,南朝镇压时杀死人岂少?此南朝丧之时也。天使丧亡,将军岂能救乎?昔周朝国运将终,以孔孟之圣,尚不能救,最终改朝换代,这些将军都知道。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韩信、陈平弃楚归汉,刘整、吕文焕弃宋而归元,此皆默识天时,择主而事,名垂没世者,人何尝说他不忠。自古英明之君不念旧仇,只论新功。管仲,桓公之仇也,不杀而以之为相国,遂成霸业;敬德(尉迟敬德),唐太宗之仇也,不杀而以之为将,以有天下。今将军纵然竭力为南朝办事,然而君臣昏迷,将军反受祸患,哪有好处?南朝气数尽矣,各处起兵,又丙辰年(1616)大风,破坊拔树,各殿楼台脊兽都被吹飞了,戊午御河雨流血水(1618年北京故宫御河里水成红色),此乃天示将亡之兆耶!天运循环,前代良将贤才弃暗投明之故事,将军岂不知么?时势如此,机会错过,悔之不及。佟驸马(佟养性)、刘将军(刘兴祚)单身来投,李驸马(李永芳)与边东广宁诸将,皆临阵倒戈,今皆为显官,将军若来,又非他将之比也。利害昭然,将军量之。
天命丙寅年(1626年)五月二十日。
毛文龙看完信后大怒,说:“这奴酋敢如此胡说!我文龙自出广宁来,但知有死,不知有降,但知灭胡,恢复辽东,别的一概不知!”
招降毛文龙失败,让努尔哈赤隐隐感到,自己有生之年怕是无法解决毛文龙的问题了。
在努尔哈赤招降毛文龙的同月,蒙古科尔沁部台吉来见,努尔哈赤出城十里迎接,并且说:“今我无恙,得相会足矣。”能出城十里迎接,可见伤得不重。
一些人说清朝要极力掩盖努尔哈赤被袁崇焕打死的事实,所以清方史料不可信。然而,明朝方面的史料也有努尔哈赤在宁远之战“重伤”后活动的记载。比如明人陈建所编写的《皇明通纪辑要》记载:天启六年五月,“奴酋(努尔哈赤)掩袭炒花,杀其名王,掠其牛马”,即是讲努尔哈赤在正月受伤后远征蒙古之事。
而明兵部尚书王在晋所著《三朝辽事实录》记载,天启六年四月间,“奴酋攻杀昂奴”、“奴酋将炒花台吉杀死”等记载,这也是努尔哈赤“重伤”后征战蒙古的明方记录。
所以综上,明清双方的史料都记载了努尔哈赤在第一次宁远之战“受重伤”后北征蒙古的各种活动。
因此,努尔哈赤在宁远之战中没有身受“重伤”,更没因受重伤而死,那么,努尔哈赤到底是因何致死的呢?
我觉得有如下原因:
一,一个四十三年每战必胜的人,已经六十八岁了,突然一下子遭遇失败,心理承受不了。这就像一个北大学生,从小到大一直被保送,最后大四时因为毕业论文而跳楼是一个道理。一个人只有经过多次失败,练就一颗坚强的心脏,才能够扛得住打击。而一直胜利的人一下子经历一次失败,往往会导致心理失调,尤其是到了迟暮之年的人,更容易出问题。努尔哈赤少年不幸,但自从起兵以来每战必胜,一个四十三年没经历过失败的人,一下子被初出茅庐的人打得大败,心情是可想而知的。赫赫有名的沙场老将败在初历战阵的青年将领手中,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创伤,整日心情郁愤。《清太祖实录》记载三月初三日,沉默寡言的努尔哈赤变得唠叨起来,他不厌其烦地问身边的大臣:“难道是我对国势的安危、民情的甘苦不省察吗?难道是我心生怠惰吗?难道是我对那些立过功勋、为人正直的人没有重用吗?”不然何以会打败仗呢?他百思不得其解。他不时问自己:“我的儿子中真有像我这样尽心为国的吗?我的大臣们都是勤于政事的吗?我的对手明朝是怎样的情形呢?”《清史稿》则记载努尔哈赤说:“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这是努尔哈赤死亡的心理原因。
二,努尔哈赤因为年迈体衰,长期驰骋疆场,鞍马劳累,积劳成疾。这年七月,努尔哈赤身患毒疽,这是努尔哈赤死亡的身体原因。
1626年9月30日(农历八月二十日)努尔哈赤病死,时年六十八岁,谥号“承天广运圣德神功肇纪立极仁孝睿武端毅钦安弘文定业高皇帝”。
盖棺定论,我们该对努尔哈赤作总结了。
清朝官方写的《清实录》这样评价努尔哈赤:
(努尔哈赤)诚以居心,公以御物,惜才勇,虽仇必用,考功罪,虽亲必惩。逆者临之以兵,诛除不施无罪,顺着绥之以德,凶顽罔不倾向。
创国书,立兵制,设官属,严法令,平狱讼,尚义理,进忠直,退邪佞,崇节俭,厚风俗,睦宗族,重农桑,赈穷乏,真是天生圣人,超越古今而登峰造极。
这些评价有的是中肯的,但总体上极度美化了努尔哈赤,那么努尔哈赤究竟是个什么人呢?与努尔哈赤同时代的李民奂《建州闻见录》记载:“努尔哈赤为人猜忌、严厉、残暴,即便是他的妻子和一贯不错的下属,稍微惹努尔哈赤不高兴,就遭杀害。”该书还记载:满洲人最高兴的事是出兵抢劫。战争是满洲人的节日,一听说有仗可打,每个满洲人脸上都是抑制不住的亢奋。全城的满洲人都兴高采烈地穿上自家准备的原始的盔甲,相互传告说:“抢西边儿(明朝在后金地盘以西)去!”
与努尔哈赤打过交道的朝鲜人的《光海君日记》记载:“努尔哈赤本性凶恶,如果想要别人的财物就用兵来威胁,人人欲食其肉,怨恨他的人满街都是。”
对女真人而言,努尔哈赤的确堪称民族英雄,但对辽东的汉民百姓而言,努尔哈赤则是死敌。努尔哈赤的爷爷、姥爷、舅舅(堂姐夫)、舅母(堂姐)、父亲,一家五位亲人被明朝杀害,他的复仇之心我可以理解,真正造成悲剧的是明朝政府,他如果报仇雪恨也应该去拿罪恶的政府开刀,百姓何辜?
在1625年努尔哈赤迁都沈阳之前,为了确保他自己的安全,努尔哈赤对辽东进行了大屠杀,大屠杀前他发了一份布告,这份布告记载在《满文老档》里,本人不懂满文,但《满文老档》由于被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成汉文了,所以可以看,可以用。
布告节选如下:
我取辽东之后,未杀尔等,亦未动房舍耕地,未侵家室什物,皆豢养之。如此恩养,竟成不是。古河之人,杀我所遣之人而叛。马前寨之人,杀我使者而叛。镇江之人,执我委任之佟游击送明而叛。长山岛之人执我所遣之人送广宁。双山之人,暗通敌兵,杀我之人。岫岩之人叛逃,为费书生首告之。复州之人反叛,带领明船前来。平顶山隘口之人,杀我四十人而叛。不思我养育之恩,仍向明朝,故杀此有罪地方之人。无罪之人居住日久,难免不乱,故迁至北方,给以房舍田地食粮豢养之。虽如此养育,然窝藏奸细,接受扎付,叛逃而去者仍然不绝。本年船城之人,耀州之人,欲带户口投明,遣人勾兵前来领取之。彰义站之人,为明兵来时,棒击诸申而备置棍棒。鞍山、海州、金川、首山等周围之堡人,皆曾窝藏奸细,勾兵前来带领而去。我等驻扎时,尔等尚如此杀我诸申而去,以及备置棍棒。我等往猎或出兵之后,尔等岂能安然处之?窝藏明遣之奸细、接受扎付、备置棍棒等种种恶行,皆在外书生、官员亲戚及前大臣尔等之所为也。至于在沈阳之官员及筑城、及充役之人知之何妨?无非为尔等之恶牵连而被杀耳。尔等既不思养育之恩,心仍向明,故杀尔等外乡之头人者,即为是也。
布告完毕,“八旗大臣分路前往,下于各屯堡杀之。杀完后甄别之,当养者,以男丁十三人,牛七头编为一庄。此次屠杀,使贤良书生,亦被杀绝。”
努尔哈赤怕穷人造反,于是把辽东所有穷人杀光,又怕富人聚众叛乱,便把所有富人屠杀了,最后辽东只剩下鞋匠、木匠、裁缝和戏子,因为这帮人活着对他们的生活有用。比利时人南怀仁在康熙年间来到辽东,他在《鞑靼旅行记》中这样记载:“辽东地区村镇全已荒芜,到处是残垣断壁,瓦砾成堆,一片狼藉,战前的许多村镇都已消失,目力所及都是老虎和熊以及其他猛兽,很少看见人家。”
《鞑靼旅行记》是南怀仁1682年写的,距离努尔哈赤的大屠杀已经过去五十七年,五十七年下来,辽东依然如此,足见努尔哈赤对辽东破坏的严重程度。
据《平寇志》记载,努尔哈赤部下兴安总兵抢了一百个美女,制作长押床,把她们全裸后放在床上,“次第奸淫”,然后在地上插木桩,把女人们绑在木桩上,之后用刀剜下阴部,“以线贯之为玩弄”,随后杀尽妇女,把她们的遗体抛尸江中。事后努尔哈赤并不追究此人责任。
努尔哈赤如此暴虐无道,其罪行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如此暴君,我不想多言,就以当年明月对努尔哈赤的评价来结尾吧:
遍览他的一生,我没有看到进步、发展、只看到了抢掠、杀戮和破坏。我不清楚什么伟大的历史意义,我只明白,他的马队所到之处,没有先进生产力,没有国民生产指数,没有经济贸易,只有尸横遍野、残屋破瓦,农田变成荒地,平民成为奴隶。我不知道什么必定取代的新兴霸业,我只知道,说这种话的人,应该自己到后金军的马刀下面亲身体验。马刀下的冤魂和马鞍上的得意,没有丝毫区别,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无故剥夺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