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记者都不安分,都是喜欢偷看下流场面的人,吹毛求疵,在各种人身上和各个地方寻找瑕疵。对他们有诱惑力的不是日常生活的健全场面,而是诸如骚乱和抢劫、国家分裂和轮船遭难、银行家流窜到里约和烧死尼姑之类的事情——荣耀是他们的追求,壮观是他们的激情,而正规却是他们的敌人。
记者们带着相互感染的紧张气氛扎堆儿到处跑,他们只能猜测在什么程度上他们的大量出现会激起一种偶然事件,把人们的情绪鼓动起来。因为记者招待会、照相机和麦克风已经成了我们时代所发生事件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以致今天没有人知道是人在制造新闻还是新闻在造就人——南越总理阮高其威胁着红色中国的安全,因为在他第六次登上杂志封面后,无疑感觉更强大了。在纽约警察袭击了年轻无赖们的指挥部后,人们发现一些匪徒头子保存有报刊资料剪贴簿;在巴尔的摩,当《亨特利—布林德利报告》[注:《亨特利—布林德利报告》(The Huntley-Brinkley Report),是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1956年到1970年播出的晚间新闻类节目。—编者注,下略]提到该城市整个夏天平安无事没发生一起种族骚乱之后仅一天,就出现了一场种族骚乱。如果没有新闻界的介入,政治家们就知道他们没有必要发表演说了,民权游行者就会推迟他们的游行,危言耸听者也要撤销他们可怕的预言了。自越南成了报纸上的主要话题以来,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的柏林墙两边的军队,自然是相安无事,无聊地观看姑娘们在旁边走来走去。
消息如果不被报道,就没有任何影响。因此,记者可以与野心家画等号,是事件发生的“导火线”。记者常会被邀请参加舞会,受到讨好和赞美,很容易掌握一些没有上名册的电话号码,接触生活的各个层面。他可以给美国发去一个关于非洲的贫困、关于酷刑拷打折磨的挑衅性消息,然后又心安理得地去大使的游泳池里游泳。有时一个记者会错误地假定,正是他的魅力,而不是他的职业,才得到了这样的特权;但大多数记者都是现实主义者,不会被这种游戏所愚弄。他们利用别人,就像他们被别人利用一样。而且他们还是不安分的。他们的作品,不断地发表,但差不多也不断地被忘掉,于是他们必须不停地寻找新的东西,必须靠副业生活,不能让别人抢先发了新闻,必须去填塞报纸和电视得不到满足的胃口,满足商业对新的面孔、时尚、爱好、怨恨的渴望。他们不必担心消息何时会发生,因为他们就在那儿;他们也不必思索有这样的可能性,即他们一生所目击和写的每件事情也许有一天在21世纪的教科书里只占几行。
所以,每一天,抱有各种信念、具有不同品质的记者不顾及历史,投身于紧迫的事情,急促地报道他们看到的、听到的、相信的、理解的来自世界各地的消息。然后大部分消息经过美国来转播,一分钟几百万个词,其中几千个词渗入百老汇大道旁第四十三号大街上的一座14层楼的大型“材料工厂”,即《纽约时报》大楼。在那里,每天下午4点钟——在报纸开印之前,在它能影响国务院并使总统感到困惑之前,在使华尔街运转起来之前——它先由《纽约时报》的编辑们围坐在一个会议桌旁将稿件提交给一个人,这就是主编[注:在一般报社中,managing editor指主管业务的“总编”。《纽约时报》则于1964年首创职位executive editor,延续至今,而managing editor的职位于2014年被撤销。从本书中可知,executive editor职位凌驾于managing editor之上。1964年之前,《纽约时报》业务上的一把手是managing editor。考虑到前后统一,且便于读者理解,本书将managing editor统一译为“主编”,executive editor译为“总编辑”。]克利夫顿·丹尼尔。
他是一个看起来非常风趣的人,但难以描述,因为你用来很好地描述他的那些话,一开始就是对任何一个男人都不适用的,但他给你的印象却深刻而持久。可以说克利夫顿·丹尼尔是谦和的。他的面庞长而苍白,并且柔和,一双大大的黑眼睛和长长的眼睫毛尤为突出,经过精心修饰的波浪式的灰头发使他显得很可爱。他穿着名牌服装,手和指甲永远洁白无瑕。他的声音温和而平稳,混合有北卡罗来纳方言和英格兰音调。他出生在北卡罗来纳的一个小烟草城,在英格兰作为一名记者成长起来。在那里,他殷勤对待时髦的妇女,有时被人叫作舰队街的酋长。当时的伦敦,恰逢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战后不久,对年轻的美国记者来说是一个伟大的城市。在那里,你能感觉到温暖以及和英国人共同的目的,这是在灯火管制和轰炸袭击时期形成的一个浪漫的地带。英国社会在各个层次上都是民主的。如果一个美国记者,特别是一个受到很好教育的单身汉,像克利夫顿·丹尼尔一样,还有某种拘谨、矜持和克制所表现出的魅力——这是托利党的方式——那么,伦敦就是一个更可信赖的城市。对丹尼尔来说,它的确如此。他受到了伦敦主妇们的垂青。人们经常看到他陪着有名望的女士上剧院,看芭蕾舞。他通常不去男士俱乐部,而偏爱舞厅,有时是在比·莉莉[注:比·莉莉(Bea Lillie,1894—1989),英国女演员、喜剧制片人。]、诺埃尔·科沃德[注:诺埃尔·科沃德(Noel Coward,1899—1973),英国演员、剧作家、流行音乐作家。他导演、编剧并主演影片《与祖国同在》(In Which We Serve),并因此荣获1943年第15届奥斯卡金像奖终身成就奖。]、玛戈特·芳廷[注:玛戈特·芳廷(Margot Fonteyn,1919—1991),英国芭蕾舞蹈家,被认为是英国当时最出色的女芭蕾舞者。]和克拉丽莎·斯宾塞—丘吉尔[注:克拉丽莎·斯宾塞—丘吉尔(Clarissa Spencer-Churchill,1920—),温斯顿·丘吉尔的侄女,安东尼·艾登的第二任妻子。](后者后来嫁给了安东尼·艾登[注:安东尼·艾登(Anthony Eden,1897—1977),英国政治家、外交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曾任英国国防委员会委员、陆军大臣、外交大臣和副首相等职务,1955—1957年出任英国首相。])的陪同下一起出席。在那里他能听到关于政治方面和一些名人的最新传闻,而这些名人是他多年前随他父亲在北卡罗来纳的泽比伦药品杂货店饮料机旁工作时就已经听说过的。
今天很难想象孩提时期的克利夫顿·丹尼尔所处的药品杂货店的环境。他冷漠而优雅的风格,他在《纽约时报》处理公司事务时居高临下的气派,他偶尔在广场酒店的橡木屋餐厅扔掉一瓶葡萄酒陈酿的情形,所有这一切都暗示着他是一个从一开始就出生在特权世界的人。丹尼尔留给他《纽约时报》的同事和下属的就是这种印象。他们很少和丹尼尔一起到办公室之外参加社交活动,所以他们和他最密切的接触就是每天下午4点钟在他办公室举行的、后来越开越长的新闻会议。
现在是3点40分。这是初夏的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丹尼尔坐在他的《纽约时报》大楼三层宽大的办公室里,旁边是繁忙的新闻编辑部。今天他一早就来到了报社,觉得很放松,看起来不错,晒得黝黑的皮肤模糊了他眼睛下的黑眼圈,突出了他长长的波浪头发上的银白色。他和妻子(婚前叫玛格丽特·杜鲁门[注:玛格丽特·杜鲁门(Margaret Truman,1924—2008),婚后改名玛格丽特·丹尼尔,美国歌手,后以写作连环杀手题材小说闻名。她的父亲哈里·S.杜鲁门(Harry S.Truman)是美国第32任副总统(1945年),随后接替因病逝世的富兰克林·D.罗斯福,成为美国第33任总统(1945—1953)。])在贝德福村附近租了一所带游泳池的别墅。贝德福村是纽约州有权势的富人居住的安静社区,有大量的树林和空地,有供骑马用的尚未铺好的乡村小路,而且没有任何发狂的娱乐——这种娱乐是丹尼尔夫妇在曼哈顿极力避免但又难以躲避的事情。他们结婚比较晚:她32岁,他43岁。到此时,他们都已经享受过了非常放纵的自由,乐于安顿下来。玛格丽特特别想保护隐私,当年作为华盛顿的一个姑娘她很少有什么秘密,后来她不得不同流言蜚语做斗争,因为这些流言蜚语说她经常委身于每一个和她约会的男人。有报道说,她在1955年夏天曾在新泽西的单身州长罗伯特·迈纳的家里过夜,这种消息连《纽约时报》也无法拒绝,但这一年晚些时候她碰上了克利夫顿·丹尼尔。
那一年,玛格丽特外出参加了一个晚餐聚会,后来又去参加了乔治·巴克尔夫人家的另一场晚会,这位夫人是丹尼尔在伦敦的一个朋友。丹尼尔当时刚从莫斯科执行一项国际采访任务回来,开始爬上了《纽约时报》的管理阶梯。这天晚上巴克尔夫人把他介绍给玛格丽特,他现在还能够非常详细地记住这一天最细小的细节。他记得住玛格丽特头发的样式、她的鞋子、她高雅的气质,这是她的照片所无法显示出来的。她当时穿了一件低领口的暗蓝色的芳塔娜[注:芳塔娜(Fontana),由米克尔·芳塔娜与焦万娜·芳塔娜姐妹于1944年在罗马创立的时装品牌。]牌的裙子,他抵挡不住从她胸口向下看的诱惑,且所见之处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当晚他们在一个角落谈了好长一会儿。丹尼尔告诉玛格丽特,如果她这位杰出的政治人物的女儿是在苏联长大的话,她就根本不会被人所知,因为那里的政治家不愿意让自己的家庭抛头露面。这使她很感兴趣。他非常老练地喋喋不休,在她离开之前,他已经安排好了以后共进午餐的日期。五个月后,1956年的春天,在密苏里州独立城的一座圣公会教堂里,玛格丽特再一次在唱经班里唱起了歌,他们结婚了。
现在十年过去了——并且有了四个儿子,玛格丽特和克利夫顿·丹尼尔正享受着贝德福的美好夏天。与做哈里·杜鲁门总统的女婿不同,丹尼尔正体验着成为另一个人物的新感觉——他最终被公认为新闻界的一个卓越的重要人物。杂志文章最近对他进行了专访。他刚刚上了新一期的《今日传记》。一个月前他向世界新闻协会提交的一篇讲演稿在《纽约时报》上获得了将近整整一版的报道。这篇出色的讲演稿谈到了美国在猪湾登陆入侵古巴之前,《纽约时报》内部出现的紧张场面:在1961年那个特殊的晚上,报社的编辑们为探讨怎样把入侵之前写的这篇文章排在头版的问题出现了愤怒和冲突。最一开始,丹尼尔回忆起,当时这篇文章被安排在头版头条。但后来,报社的业主奥维尔·德赖富斯听从了他亲密的朋友詹姆斯·赖斯顿的建议,命令降低这篇报道的调子,把它排在头版不怎么突出的位置上,缩小了它的标题字号,并且不涉及即将开始的对古巴的入侵。德赖富斯和赖斯顿觉得,向美国人民隐瞒某些致命的事实,包括中央情报局的介入情况,是符合国家利益的,但报社的其他编辑对此表示强烈反对。他们中有个人非常恼怒,以致激动得浑身发抖,脸色变得“苍白”,要求德赖富斯本人从业主位置上下来,并以个人名义要求《纽约时报》进行自我审查。德赖富斯考虑到国家安全以及那些准备在古巴海滩上献出生命的士兵们的安全,同意这么做。丹尼尔在他的讲演中说,但是在这次入侵失败后,就连肯尼迪总统也承认,《纽约时报》也许过分地注重保护美国的利益了;肯尼迪指出,如果《纽约时报》提前发表关于这次古巴冒险所含的一切,也许这次入侵就会被取消,也许这场流血惨败就会得以避免。
丹尼尔的讲演最有趣的地方,不是假定仅靠《纽约时报》发表的文章就能阻止一场军事入侵,尽管这种观念对许多看重《纽约时报》对华盛顿的说服力的人来说是可以接受的,而是《纽约时报》在全文发表丹尼尔的讲演稿时漫不经心地给自身注入了一种新见解。因此,它第一次承认了《纽约时报》编辑之间存在着的不和,新闻编辑部存在着的愤怒和烦恼。对于许多不知情的读者来说,这无疑是一次创始性的新发现。他们或许想象《纽约时报》的内部更接近于它表面流行的形象,像一座平静尊贵的大教堂,灰衣女士[注:灰衣女士(Good Gray Lady),又称the Grey Lady,是《纽约时报》的别称,嘲讽其不苟言笑、老套刻板的形象与风格。]之家。也许几年前《纽约时报》更像这个样子。但在20世纪60年代,它已不是这样了。
表面上看,《纽约时报》的情况是不错的——发行量比任何时候都高,按行计费的广告数在上升,金钱滚滚而来,报纸的声望和权力在扩大。但随着这家报纸的增长,它已经变得极不好管理,办公室王国兴旺起来。在最近的几年,一场平静的革命已经在时报社内部进行着。这场革命因其策略和计谋而见特色,而丹尼尔的文章只是透露了其中的一部分。它不单是意见的多样化,高层人士的自负和口味,还有哲学上的差异,这一切使报社的老人同年轻人分化开来。老人担心这家报纸丢掉了它的传统,而年轻人却觉得传统成了累赘,甚至在掌握报社所有权的家族成员中,在大家长阿道夫·奥克斯的继承人中也有重新评价和怀疑。奥克斯在世纪之交从田纳西查塔努加来到了纽约,购买了处于衰败期的《纽约时报》,使它复活起来。当奥克斯1896年购买这家报纸时,它每天的发行量已经下降到了9000份,比该报1851年创办才10天时的发行量还少。到奥克斯1935年去世时,报纸的每日发行量是46.5万份。这一数字现在已经翻了一番,而且自阿道夫·奥克斯去世以来还有过几次更好的变化。然而,在许多方面《纽约时报》仍然是奥克斯的报纸,是他的神龛,他充满智慧的话语仍然被那些深受他影响的德高望重的老人所回味。
白发苍苍的傲慢的奥克斯画像就挂在丹尼尔办公室的墙上,而且也挂在所有其他高级编辑的办公室里。奥克斯的一座铜像就伫立在走廊上,而且还立在14层楼上,那里是股东和董事们开会的地方。奥克斯的信条——“公正地提供消息,既不畏惧也不偏私”——展示在这座大楼的各个角落,以及《纽约时报》在全国和世界各地的分社里。直到最近几年,那些在这个机构里成长起来的编辑也还是对奥克斯的原教旨主义最恭敬的人。报酬最高的记者是那些报道最客观的、最准确的,并且意识到《纽约时报》每一句话分量的人。然而,这种意识经常窒息了他们的写作风格。他们在其他出版物上可以清晰自由地写作,但在《纽约时报》,他们就感觉到了责任,形成了过于谨慎、严格和呆板的风格。在奥克斯的时代,呆板根本不是过错。呆板一点儿也比炫耀和曲解、遐想强,只要他们仍然忠实于奥克斯的原则,有责任感并且谨慎,遵守古老的道德,他们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他们在《纽约时报》是安全的,他们可以得到优厚的报酬,会受到公正的待遇,不会碰到外面世界的哄骗和工作不稳定的事情。经济的衰退和萧条不会使他们的收入减少,世界生存的威胁似乎也没有扰乱《纽约时报》大楼内部的平静。《纽约时报》单独地、稳固地、不可动摇地屹立着。如果它有时有点儿顽固,失去了同民众思潮的接触,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像奥克斯一样,它决不是轻薄的。《纽约时报》是过去和现在永恒的混合,是一个中世纪的现代王国,有它自己的私法和价值。它的领导人感觉到了对国家利益的责任,比起国务活动家和将军来更不可能撒谎。《纽约时报》是《圣经》,每天早晨一出版就携带着成千上万的读者当作现实来接受的生活观。人们按照一种简单的理论来接受它,即凡在《纽约时报》上出现的事情都一定是真实的,这种盲目的信仰使得《纽约时报》的许多人成了修道士——许多人,但不是全部。《纽约时报》的有些人曾经不是那么真实,或者说风格不真实,或者说从做记者的角度来讲不真实,或者他们是太诚实,争议过大以致不符合国家的利益和报纸的利益,二者经常是一回事。毕竟《纽约时报》是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和国家一起成长起来的,和国家一起繁荣的。《纽约时报》和国家对资本主义和民主承担着同样的责任,对国家不利的事情经常也是对《纽约时报》不利的。
正是这种思维——奥克斯谨慎的幽灵,在1961年的这天晚上渗入了新闻编辑部里,《纽约时报》决定不发表它对猪湾入侵所知道的一切。这一决定引起了争议,在新闻编辑部里一方赞成,另一方反对,但最终它还是胜出了。奥维尔·德赖富斯,《纽约时报》的业主和奥克斯最漂亮的长外孙女的丈夫,以及《纽约时报》在华盛顿的分社社长、员工们崇拜的詹姆斯·赖斯顿,联合起来降低了这篇报道的调子,这再一次证明了他们之间的纽带关系,一种个人的和哲学的相容性,这是赖斯顿在纽约总部的权力的主要来源。
毫不奇怪,德赖富斯对赖斯顿本人非常有好感,他非常敬重赖斯顿的判断力。早在他熟悉赖斯顿之前,他就曾赞扬过赖斯顿的写作风格,这种风格明快而不拘形式,不同于《纽约时报》的风格,但又是对《纽约时报》风格的补充。在德赖富斯1942年离开华尔街后不久,在他走运的婚姻使他在报社工作六个月之后,赖斯顿暂时离开了报道工作,当了德赖富斯的岳父阿瑟·海斯·苏兹贝格的管理助手。苏兹贝格是一个英俊的人,1917年娶了奥克斯唯一的女儿。到1935年奥克斯去世时,苏兹贝格已经掌握了《纽约时报》的指挥权,并长达26年之久,直到1961年把职位让给德赖富斯。他特别谦逊,富有自我反省意识,这种精神从他加入奥克斯王朝,并周旋于那些通过艰苦努力获得成功的《纽约时报》高层之间而获得。《纽约时报》是在苏兹贝格的领导下繁荣起来的,就像在德赖富斯领导下一样,他们两人都具有文雅地指导《时报》的智慧,都有可以使其抵挡住不端行为的财力。这两个人都保持着奥克斯的风格,吸引和留住那些有着奉献精神和才能的雇员,而最有奉献精神和才能的便是詹姆斯·赖斯顿。
赖斯顿身材矮小,长着一头黑发,有着敏捷的步伐和一种一点儿也不粗野的自信。他1909年出生在苏格兰的克莱德班克,父母都是贫穷但很虔诚的人。11岁时,他的父母移居到了美国,定居在俄亥俄州。赖斯顿上了公立学校,但作为一个学生并不突出,经常因为打高尔夫球而忘了念书。他在打球上不断得分,赢得了锦标赛上的名次,他本可以成为一个职业选手,但对他有很大影响的母亲反对,老是叫嚷“做个有所作为的人”。他曾给一个富人当球童,在这个富人的资助下,赖斯顿上完了伊利诺伊大学。尽管他起步缓慢,梦想繁杂,但他拥有无穷的精力,并且雄心勃勃。当他最终把精力投入新闻事业时,他比和他同时代的任何一个年轻人都更迅速和顺利地在新闻界里脱颖而出了。尽管这种成就能使他见到同时代伟大的思想家,也使这些思想家最终想见到他,但赖斯顿从来没有忘记他穷困的过去。他是一个穷孩子,美国对他来说的确是一片充满机会的土地,他由此产生了一种感激之情,这种感情使他成了一个更好的皈依者,而不是批评家。他显然是美国的一个辩护士,即使随着他成熟起来,他也决不会具有沃尔特·李普曼[注: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1889—1974),美国作家、记者、政治评论家,也是传播学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学者,代表作有《公共舆论》(Public Opinion)。]的宽阔眼界。赖斯顿主持的国内或国际事务的专栏,经常反映了可以被原谅的体育记者的偏见,因为他一度就是体育记者。当犯了错误,他不愿意进行谴责;或者说,他不愿意承认本土的英雄为了争取胜利而有时起了卑鄙的作用。他偶尔看起来是天真的,他只看到美国野心的正义性,根本看不到贪婪性,并且多少暗示出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好家伙或许比敌人间谍队伍里的好家伙更多。但他至少不愤世嫉俗,他写的东西总有看头,这使得他非常适合于在《纽约时报》工作。在这家报社里玩世不恭是不能被容忍的,奥克斯憎恶它,可读性在这家报纸中又少得可怜。最后,在赖斯顿的风格中有一种比他的写作方式或才智更重要的因素,这就是他的道德主义和理想主义的说教腔调,这给他的读者们带来了一种优秀的星期天布道般的内心启示——詹姆斯·赖斯顿其实就是一个传道士。他苏格兰长老会的严厉的母亲曾经想让他成为一名传道士。作为一个《纽约时报》的人,他已经成了一名传道士。他的专栏就是指挥台,以此他在全国传播他的加尔文主义人生观。他以周密的逻辑性和清晰性使成千上万人激动起来,影响着学生、教育者和政治家,有时甚至激怒了像艾森豪威尔这样的总统。艾森豪威尔有一次问道:“这个该死的赖斯顿自以为他是什么人物,竟然要教育我如何管理这个国家?”赖斯顿对伟人的期望很多,不仅仅是身体和心灵,还有精神上的怜悯和高尚;然而,伟人经常使他失望。当他们经常使他失望时,他不去指责他们,而是预示有赎罪和希望的迹象,这就是赖斯顿的特殊感染力。他表达了希望——报纸头版标题被阴郁和厄运所覆盖,但转到赖斯顿的专栏,世界似乎就明亮起来。或者说,即使不更明亮,至少也不怎么混乱。他多少能够剪掉所有复杂的事实和图表以及日常生活的断言、谎言和幻想,正确地指出核心的要点,一下子使每件事情都成为尖锐的焦点,变得更清晰、更容易理解。在他的愿景里很少有否定论或怀疑论,因此他笔下的美国是人们能够进行正确思考的积极场所。他告诉读者,上帝和我们站在一起,就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我们站在一起一样。
在25年前的一些日子里,赖斯顿曾是华盛顿的一个年轻的政治记者,在纳粹空袭伦敦时他是那里的一个战地记者,此前他和他在美国中西部的妻子及幼儿生活在毁灭和破碎的边缘。当时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是有很大的风险、危险和责任的。那一代美国记者很显著地受当时时局与地点的影响。盟军的动机无比纯洁,对战双方的角色也泾渭分明:良善与邪恶。伦敦给许多记者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给了爱德华·R.默罗[注:爱德华·R.默罗(Edward R.Murrow,1908—1965),美国广播新闻界的一代宗师,新闻广播史上的著名人物,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著名播音员。“二战”时他任CBS驻欧洲记者站负责人,1938年3月12日,默罗在德军进占维也纳的同时向美国听众广播了他的第一篇战争报道,这篇报道成为广播史上第一次“现场直播”。]一种呼声,给了克利夫顿·丹尼尔一种举止和服饰的风格。赖斯顿因此深信这场战争是一次神圣的十字军东征。他就此写了一本书,这本书使他朝着成名迈出了一大步。这本书题为《胜利的序曲》(Prelude to Victory),于1942年夏季出版,第一次展示出赖斯顿散文的活力和爱国主义精神。这本书的主题是:“直到这场战争不再是为了个人的目的和物质的东西,而成为为美国和美国梦而进行的全民族十字军东征时,我们才能赢得这场战争。”赖斯顿从这个布道坛上发出的声音能够体现在这样的段落里:“我们必须蔑视危险,迎接机遇。我们必须做好把我们团结起来的事情,清除使我们分裂的东西。我们必须带着彼此信任和对美国梦的正义性的信仰向往未来。因为这就是胜利的序曲。”这本书在美国和英国出版后好评如潮。电影制片人沃尔特·万格深受这本书鼓舞,甚至许诺如果有哪位读者不像他一样认为这本书是重要的,他可以安排好莱坞的一家书店予以赔偿。这本书还表达了对《纽约时报》的忠诚。这一事实连同赖斯顿的哲学及其得到的喝彩,对他和《纽约时报》业主阿瑟·海斯·苏兹贝格的关系有利而无害。
1942年,苏兹贝格50岁,正值壮年。他是一个精瘦的讲究服饰的人,长着灰色的头发,警觉的蓝眼睛,眼角边起了皱褶。他能够果断地做出重大的决定,而用不着先去理清和他岳父有关的一切事情。奥克斯已经去世七年了,尽管苏兹贝格决不会成为奥克斯那样的老板,但他毕竟是老板。苏兹贝格天性上是一个谦和的人,不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创始人。他喜欢平静地做出决定,考虑同事的意见,然后像其他神殿维护者那样崇敬地纪念先祖。苏兹贝格像奥克斯一样是犹太人的后裔,除此之外,这两个人几乎没有什么共同之处。阿道夫·奥克斯的腾达是对严重不平等进行持久斗争的结果。他15岁时退学开始在社会底层工作,先是跟一个印刷商当学徒,在田纳西州的一家小报馆的排字间里擦地板。而苏兹贝格一开始就是有特权的。他出生在纽约的一个名门望族,他的家庭是1695年到北美殖民地定居下来的。他母亲的一个亲戚雅各布·海斯曾是纽约的第一任警察局长。苏兹贝格在好学校受到了教育,品尝到了高雅的东西。他写诗歌,还有画家的才能。他曾严肃地考虑将来某一天要成为一名建筑设计师。但从大学毕业后,他像他父亲一样成了一个纺织品出口商。在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曾自费到北京旅行。回国后不久他接受训练,成了一名炮兵军官。在军队中他碰到了在纽约的几个朋友,其中之一就是奥克斯的一个侄子。正是通过这个侄子,苏兹贝格同奥克斯的女儿伊菲吉妮重新结识——也许他几年前就已经认识她了,那时他们都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里上学。
在苏兹贝格最初求婚时,奥克斯是不愉快的。奥克斯已经把他的女儿塑造成适合他的维多利亚式的品味了,并不急于要她结婚,她的所有需要都能在家里得到满足。但如果她严肃地考虑结婚的话,就像她对苏兹贝格做的那样,奥克斯也希望她至少要选择一个有记者背景的人,这个人能对《纽约时报》做出贡献,也许某一天可以帮他管理报纸。但他女儿对苏兹贝格铁了心,奥克斯最终还是同意了,条件是这个年轻人在退伍之后要加入《纽约时报》,学习报纸业务。如果他有能力的话,他会在这个等级体制中得到晋升,同时奥克斯也能够照顾他。
1918年,结婚一年后,阿瑟·海斯·苏兹贝格到了《纽约时报》。他当了秘书,没有多少事可做。他的出现自然在整个大楼都引起了好奇,特别是在一些发现他特别有吸引力的妇女中间,很少有什么细节能不成为她们闲聊的话题。苏兹贝格喜爱他办公室里的花朵,喜欢小动物,在他的办公桌上和书橱顶上经常摆有一些标本。他老是在房间里搬弄家具,倒烟灰缸,沿着地板来回滚动一个装有庞大地球仪的台子,直到找到一个合适的地点,使北面的光线能在一个有趣的角度照着它。他着迷于音乐和诗歌、色彩和纺织品,并且在他偏爱的报纸的某个文化部门干得不错。但奥克斯不让他染指经营方面更有诱惑力的工作。他一度被派去从事《纽约时报》每年的慈善活动,即“百件最需要做的事情”[注:“百件最需要做的事情”(The Hundred Neediest Cases),1912年由《纽约时报》主编阿道夫·奥克斯发起的慈善计划,旨在增进社会福利,帮助一切有需要的人士。至今已筹款超过275万美金。],后来又派他每天抽出半天时间去《纽约时报》在布鲁克林的布什终端大厦的造纸厂,在那里他要亲自熟悉生产新闻纸的后勤工作。很快,他比《纽约时报》所有的人都更多地掌握了这方面的知识。在几年之内苏兹贝格产生了强烈的工作愿望,并且在迅速地学习。他似乎是不停地在忙,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研究大楼里各个部门复杂的表格报告。在星期天和节假日他也总是到报社来,如果没有别的工作,他就在那里转悠,和人们谈话。正如他在一次谈话中所说,这是在“传递一个事实,我没有用老板的钱去打马球”。
到20年代后期,阿道夫·奥克斯近70岁时已慢慢不理事了,苏兹贝格的权威开始上升了,但绝没有达到独断专行的地步。一度,每当苏兹贝格走得远一点儿,奥克斯就提醒他:“我还没有死呢。”还有一次,奥克斯恼怒了:他得知苏兹贝格因自己乘坐的出租汽车被梅西百货公司举行的感恩节游行所阻塞,而向一个编辑建议《纽约时报》可以就这种拥挤现象发表一两段话。奥克斯是一个讲求实际的人,他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只是因为他的女婿碰到了交通拥堵就去冒犯梅西百货公司。还有其他一些关于苏兹贝格的事情从一开始就使奥克斯感到恼怒,这些事情不是由于不满造成的,而是由于他们风格上的差异和奥克斯的愿望引发的。奥克斯希望,不仅在他去世之前,而且在他去世后很久都要按他的愿望来管理《纽约时报》。
这个理由说明了,奥克斯为什么在他的晚年要如此固执地实现他的愿望,不停地找他的律师咨询。他要求自己去世后,《纽约时报》应只由他的家庭中的直系亲属来掌管,进而再由他们的家庭成员来控制,他们全都有责任以他所具有的那种奉献精神在一生中进行管理。他也知道,这是许多建立王朝的人都会做出的临终愿望:1911年去世的《世界日报》的伟大业主约瑟夫·普利策[注:约瑟夫·普利策(Joseph Pulitzer,1847—1911),匈牙利裔美国人,美国报刊编辑、出版人,大众报刊的标志性人物,普利策奖和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的创始人。]可能也是这样。但到了1931年,普利策的继承人把《世界日报》出售给了斯克里普斯—霍华德集团。这件事情恰恰是在奥克斯去世前不久发生的,因而使他感到特别沮丧。因为《世界日报》曾是写作和报道、文雅和智慧的卓越结合,伤害它的主要不是编辑力量的衰弱,而是它在经营方面管理不善。奥克斯知道,单是靠有才能的理想主义的职员不能够引导《纽约时报》度过未来几十年。这家报纸还必须得赚钱。奥克斯的天才不仅在于他创造的报纸的类型,而且在于他使这个报纸赚了钱。当然,奥克斯工作努力,是一个不屈不挠的小个子,除了他的报纸以外没有别的任何兴趣。正如他所说的,他从来不怀疑消息可以是一种耐用的有销路的商品。但奥克斯以自己经营上的敏锐,具有一种避免经营诱惑的本能,他希望他的继承人也多少继承这一点。例如,奥克斯在纽约的最初日子里,非常缺钱,为了节省几个美分,他有时会在报社到处转转,关掉还亮着的桌灯。然而,一个杰出的纽约人,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为他提供了一份价值15万美元的市政广告合同,并且不附带任何条件,奥克斯却拒绝了。他这样做的根据是:我的确非常需要营利,以致可以调整运作计划去争取意外的收获,但这样做后如果别人以取消合同来威胁我,我便不愿违心地去做这种事情了。奥克斯是一个非常有人情味的人,同样有普通人的弱点,正因为深知此点,他便警惕着自身诱惑的哪怕微不足道的摆动。对于他的继承人,他只能希望他们也具有抵制诱惑的智慧,不仅仅是为了利润而经营《纽约时报》,而且多少要遵循伟大教会的经营路线,靠美德来给财富镀金。这样,阿道夫·奥克斯在去世后就能永远活在礼拜中。
当然,他在礼拜中究竟能活多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继承人在此后几十年的进展如何。对他的基础构成破坏的,无非是家族的争吵,自私的野心或者短视的目标。他的后继者应该去赚钱,但不应受金钱诱惑;应该顺应潮流,但不应被潮流所裹挟;应该雇用有才能的人,而不是那些有才能却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这种人自认为他们作为作家就该特殊一些,或者作为编辑是别人替代不了的。在《纽约时报》没有哪个人是不可或缺的,包括奥克斯。他希望,《纽约时报》永远办下去,他的家族要和报社一起工作,为了更大的利益而压抑住任何个人的憎恶,而且如果可能的话,他的家庭成员在婚姻中要选择那些愿意“嫁”给《纽约时报》的人为伴侣。
这就是奥克斯梦想的一部分。1935年,当他重游自己发迹的田纳西州的过程中去世时,实现他的愿望便成了他的女婿苏兹贝格和女儿伊菲吉妮的责任。
伊菲吉妮·苏兹贝格是一个严肃的、有着浅黑色的眼睛和肤色的女人,不是很漂亮,但看起来令人愉快。在看起来柔和的外表下面,她有着非常坚强的性格。作为一个姑娘,她曾是奥克斯的小公主;作为1914年从巴纳德学院毕业的年轻学生,她曾是活跃的和明快的人物,她使总是关注教育并羡慕教育的父亲感到特别自豪。她的母亲是一个极其奇怪的瘦小女人,长着乌黑的头发,穿着长长的黑衣,夜晚单独围着住宅散步,而白天却在睡觉。她似乎更喜欢奥克斯住宅周围的动物,包括老鼠。她有时在壁橱里给老鼠留下些面包屑,却对那些经常来参加晚餐的重要人士不怎么感兴趣。她是杰出的辛辛那提犹太教拉比、希伯来联合学院的创始人艾萨克·怀斯的女儿,阿道夫·奥克斯是在1882年的一天访问这位教士的家时认识她的。一年后他们结了婚,在华盛顿度了蜜月,在那里他们和切斯特·阿瑟总统一起喝过茶。奥克斯后来带着他的新娘回到查塔努加,他是《查塔努加时报》早熟的出版商,这一经历为他后来在纽约的事业积累了经验。他的妻子对新闻事业的兴趣仅仅限于文学副刊,她为副刊写书评,她对做饭或理家几乎没有什么爱好。但这在查塔努加没有什么问题,因为阿道夫·奥克斯的女眷幸福地居住在那里,包括他的母亲,她们帮助料理大房子,因此同阿道夫保持密切的关系。年轻的奥克斯夫人,她在自己家里像一个客人,自由地做着骑马之类的事情,这匹马是他们结婚后不久她的丈夫为她买的。奥克斯对她的所作所为并没有感到不愉快,实际上恰恰是被其所吸引,这同他的中产阶级背景形成惬意的对照。在他们婚姻的早期岁月里唯一不足的事情是孩子,先生下来的两个都死掉了。但在他们结婚九年后,也就是1892年,一个女婴诞生并且活了下来,欣喜若狂的奥克斯给她取名叫伊菲吉妮,以纪念他的妻子。
年轻的伊菲吉妮像她母亲一样对文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却很少具有她母亲浪漫的超然态度。如果她父亲允许的话,她本可以成为一名记者,一个迫切要求改革的斗士。作为一名女学生,她曾敏锐地意识到纽约的贫民窟问题,在她的家庭多次到欧洲旅行时,她看到了更多的贫民窟。在巴纳德学院,她主修经济学,形成了自己的社会观。她和其他学生一起提倡纽约应该进行更好的福利改革,还作为一名志愿者到该城市的贫民区福利改革之家里做工作。她的父亲赞赏她的理想主义,但有时也对她表达自己观点时决断的方式感到吃惊。一天,奥克斯给她介绍了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中的一段话。这段话认为,无法单靠教条的力量来赢得论证,主张使用一些更柔和的词语,如“目前对我来说”或者“我想象”,“我理解”——对这种谈话的方式的必要性,奥克斯佐之以自己的例子:奥克斯说话从来不高声,并且以宽容的方式来调教伊菲吉妮(“也许你最好多看看”)。这种教育逐渐地影响了她的童年,并且随着她年龄的增长而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人们都对她讲道理的天性有深刻印象,有时将它误以为羞怯。
然而,并非《纽约时报》所有感觉敏锐的编辑都有这种误解,特别是在奥克斯去世后,这并不是说伊菲吉妮是咄咄逼人的。事实上,在新闻编辑部里很少能见到她,她到《纽约时报》大楼去通常也限于她丈夫办公室的社交需要,或者是参加《纽约时报》董事会的会议。然而,《纽约时报》几乎所有高层人士都有这样的印象,认为伊菲吉妮以她温文尔雅的方式以及她友好的暗示和提醒,以她作为奥克斯的唯一后代和他事业直接继承人的身份,对《纽约时报》的声望和三位继承他父亲而居高位的男人——她的丈夫阿瑟·海斯·苏兹贝格、她的女婿奥维尔·德赖富斯、她的儿子阿瑟·奥克斯·苏兹贝格——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她是他们生活中和奥克斯精神的活生生的联系。在这个世纪里,她从奥克斯的小公主成长为《纽约时报》的贵夫人。编辑们和管理者们在她出现时总是毕恭毕敬的,在她不在时也是留心的,其中一些人在进行公共讲演时会引用她喜爱的故事和观点。他们用得最多的故事是中世纪的一个关于旅行者的寓言故事:一天一个旅行者在路上碰到了三个石匠,分别问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在做什么事情。第一个石匠说:“我在砸石头。”第二个石匠说:“我在做一块奠基石。”第三个石匠回答说:“我在建一座教堂。”伊菲吉妮·苏兹贝格总是说,《纽约时报》的力量在于它的大多数职员都是教堂建设者,而不是砸石头的人。在最近25年内加入《纽约时报》的教堂建设者中,也许她喜爱的是詹姆斯·赖斯顿。
伊菲吉妮赞赏赖斯顿的理想主义,他对《纽约时报》和国家的忠诚,他牢固的中产阶级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和她父亲的价值观并无不同。赖斯顿和奥克斯从未见过面,他们两代中间隔着半个世纪,但两人都靠自己的努力从小城镇来到了东海岸,两人都受同样的原则和激情所指导。奥克斯在美国所理解和赞赏的大部分东西,从未能形成文字,后来都由赖斯顿书写下来了,假如奥克斯能活着读到赖斯顿写的东西,并且亲自了解他,他无疑会像伊菲吉妮一样对他抱有热情。赖斯顿恰恰就是为《纽约时报》准备的。他的作品表达了对国家未来的信仰,他从来不捣乱,对当局是温和的。因为他有兴趣写作,经常不乏幽默,没有过分的尖刻或灵巧。赖斯顿像奥克斯一样,不是在有着大量的住宅、愤怒的示威和苛刻的工会的大城市中找到美国精神的,而是在有着敬畏上帝的家庭、有着空地的小城镇中找到的。从这样的一个国家当中横空出世,并且接受其价值观,詹姆斯·赖斯顿将美国精神融入到了自己的写作当中,于是他笔下的美国是一片人们似乎没有那么幻想尽失,警察没有那么残酷,美国对于越南的轰炸并非毫不正当,华盛顿的政客们并非过于自私自利,杰斐逊时代的美国还没有远去,或本色尽失。那些大学校园里面的兄弟会,在赖斯顿看来,并不会加深学生们的偏见,而是一个为像曾经的他一样贫穷的学生提供学习如何正确使用刀叉的地方。赖斯顿对女人的态度像奥克斯一样,既是浪漫的又是清教徒式的。赖斯顿认为,女人的地方就是在家里。当国家最优秀的女记者之一玛丽·麦格罗里向他所在的华盛顿分社申请一个职位时,他说如果她愿意拿出部分时间在电话交换台工作的话,她就可以得到这个职位,但她拒绝了。赖斯顿世界里的女英雄不在办公室工作——她们最胜任的角色是母亲和妻子。她们鼓励她们的丈夫,就像他的妻子总是在鼓励他一样。当他第一次来华盛顿工作时,看到这个城市的女人、新到来的国会议员们的妻子不得不靠撒谎来保护她们的丈夫时,他深感悲痛。他不能为此而谴责她们,这是她们作为妻子的义务,但他还是为这种想法而悲伤不已。
在赖斯顿的世界观中有许多东西也私下激怒了他的一些记者同事,但伊菲吉妮·苏兹贝格和她的丈夫却为他深感自豪,这才是关键的。可以肯定,阿瑟·海斯·苏兹贝格也喜欢赖斯顿,但方式与他妻子多少不同。他敬重的是赖斯顿的才能,并且会当面称赞他。40年代,在赖斯顿作为他年轻的行政助手和偶尔的旅行伙伴的日子里,他已经非常了解他了,但有时赖斯顿早早上床的习惯和刻板的性格也使苏兹贝格有点生厌。苏兹贝格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喜欢喝酒,对脚有鉴赏力。他离开自己的工作后,懂得了放松的艺术。赖斯顿自身存在的缺点并不能影响对他总的评价。苏兹贝格知道,赖斯顿对自己的要求比对别人更严格。例如1939年,即赖斯顿在《纽约时报》工作的第一年,他和一位同事在伦敦分社有过一次不检点的行为,大多数记者都很快把这件事淡忘了,或者一笑了之,或者自夸一番,但这件事却一直折磨赖斯顿的良心长达25年之久。
这件事发生在1939年底,当时纳粹的潜艇已经逼进福斯湾周围的英国海防线,并且破坏了英国的一艘巡洋舰。赖斯顿和一个同事想出了一条妙计使这一消息通过了英国的审查。他们的办法是,发一段电报告诉《纽约时报》的编辑们只注意每句话的最后一个词,然后再发出一系列看起来无害的句子。这样他们能够传递出足够多的词来透露这件事。德国潜艇攻击的消息在英国新闻界报道之前先在纽约发表了,这件事引起了一场激烈的争论,导致苏格兰场和英国军情局开展了调查。调查者用了八周时间来破译《纽约时报》记者的密码,这是一件麻烦的缓慢的侦察工作。当谜底最终解开时,这个事件已经成为没有意义的往事了。《纽约时报》的编辑们,尽管曾经拿这件事情开玩笑,后来却表现出惊愕,认为这两个记者为这么点儿的收益而冒这么大的险实在不值得。这个事件使赖斯顿深为苦恼。对他来说,介入这样的事情是出于性格,采取的策略也有问题。尽管美国还没有参战,但英国已经成为美国最亲密的盟友,破坏英国的书报审查制度既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不爱国的行为。更成熟的赖斯顿,那个在1961年反对《纽约时报》发表猪湾报道的人,再不会做这种新闻报道了。
《纽约时报》的所有职员都知道,1939年的这个事件是赖斯顿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犯错误的证明,因为此后不久,特别是在1942年《胜利的序曲》出版后,赖斯顿的职业地位迅速上升,他的记者同事再不会平视他了。批评家克利夫顿·法迪曼说这本书确立了赖斯顿作为一个“有价值的宣传家”的地位。在这本书出版后,赖斯顿暂时离开了《纽约时报》,去帮助美国政府重新组织战争情报局的伦敦分部。在那里他给美国大使约翰·怀南特留下了深刻印象。怀南特后来向苏兹贝格称赞了他,此后不久赖斯顿回到了纽约,当了苏兹贝格的助手。正是在这一时期,赖斯顿结识了《纽约时报》未来的业主奥维尔·德赖富斯。德赖富斯当时刚刚开始他在《纽约时报》的生涯,是苏兹贝格有点羞怯的30岁的女婿。到1944年,赖斯顿重新干起记者的工作,这一次是在华盛顿分社社长阿瑟·克罗克手下工作,很快成为克罗克职员中的新星,荣获了普利策奖。而其他出版机构也愿意给他提供显赫的职位,其中之一是《华盛顿邮报》的社论部主任。赖斯顿在1953年认为这是很有诱惑力的,他对克罗克讲了此事。克罗克不想让《纽约时报》失去赖斯顿,但克罗克担心,唯一能够留住赖斯顿的职位也许就是自己的职位。克罗克当时66岁了,在华盛顿当了21年的分社社长。在这段时期,他已经取得了他年轻时在家乡肯塔基就梦想得到的大部分的社会地位。他最初来到华盛顿是在1910年塔夫脱总统执政期间为《路易斯维尔时报》工作。1927年在伯纳德·巴鲁克[注:伯纳德·巴鲁克(Bernard Baruch,1870—1965),美国金融家、投资家、慈善家、政治家。获得商业上的成功后,他成为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和富兰克林·罗斯福的经济顾问。]的推荐下,克罗克被阿道夫·奥克斯雇用。1932年奥克斯让克罗克重组《纽约时报》的华盛顿分社。克罗克当时不愿这样做,宁愿留在纽约。出于尊重他的愿望,奥克斯给了他差不多是全权的委任。自《纽约时报》的事情有了缓慢的变化以来,在奥克斯去世后很久,克罗克一直自主地管理着他的24人的分社。纽约的编辑,即使那些比他级别高的编辑也很少提出异议。只要克罗克先生不愿意在级别上被别人超过,谁也别想在级别上超过克罗克;谁反对他都会引起一场吵闹,没有人喜欢在《纽约时报》上大吵。所以,阿瑟·克罗克像家长一样年复一年地管理着分社,同纽约总部建立了一种微妙的关系,一直持续到60年代,这种关系成了《纽约时报》总部内部权力斗争的一个最富戏剧性的痛苦问题。但在1953年后,事情的进展像克罗克所希望的那样,已经达到了这样一个时刻:重要的人物经常要宽宏大量,即使不宽宏大量,也要现实一些。于是,他自愿地把他的头衔让给了赖斯顿,自己还是继续写他的专栏,在分社中充当幕后掌权人。在43岁的詹姆斯·赖斯顿身上,克罗克相信自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接班人。这位接班人作为一名记者有足够的名望,在苏兹贝格家族那里还远超足够,这一切足以挡住纽约编辑们侵占华盛顿分社的任何企图。克罗克是正确的。
赖斯顿平稳地、谨慎地行事,很少激怒别人,不仅保住了分社的自主权,而且在几年之内还增强了它的特权。他给克罗克的队伍增添了许多新人。很快可以看得出来,这是特殊的一类人,几乎就是从赖斯顿的模子里倒出来的:他们都是瘦瘦的、衣着整洁的记者,个头都比较高,在很好的大学受过教育,生气勃勃。他们善于吹奏管乐,彬彬有礼,对问题不忙于表态,能使人完全消除敌意,并轻信他们。其中大多数人是在美国的中西部或南部长大的,至少他们都染上了小城镇美国人的轻松方式。他们同许多从拥挤的大城市中出来的快言快语的城市色彩明显的人形成显著对照。在纽约为《纽约时报》工作期间,赖斯顿开始像阿瑟·克罗克一样对纽约感到厌恶。克罗克在晚年把纽约看成是一个颓废的、具有攻击性的城市。
赖斯顿与纽约的编辑们不同,他既然雇用了这些人,就不会让他们在没有个性的大新闻编辑部里凋落,干等着又一次“泰坦尼克号”沉没。对这支相当于纽约总部十分之一规模的职员队伍,赖斯顿能够而且也的确熟悉每一个人。他指派每一个人去采访政府活动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会保证他们在《纽约时报》上有足够的篇幅并且能够署名,进而又使他们在报社里有了身份,并且能够进入首都有影响的社交圈子。在赖斯顿的职员队伍里工作,应是《纽约时报》的精英集团的一员,赖斯顿利用他对高层的有力影响,使他们得到丰厚的报酬和被信任感。他渴望的不是别的,而是这些人对《纽约时报》的忠诚,并为能在分社工作感到自豪,他还要求他们同他打招呼时可以直呼他的绰号“斯考蒂”[注:意即苏格兰人。——译者注],甚至连办公室的小伙子也这样叫他,斯考蒂·赖斯顿。他们把他当作偶像来崇拜。
对职员中的年轻人来说,正是赖斯顿把《纽约时报》所具有的任何伟大特质都人格化了,却又不是纽约的那些高级教士。有一家报纸想为《纽约时报》的一个记者提供一个更好的职位,这位记者犹豫再三才接受了它。因为这意味着他要离开斯考蒂。有些记者深受赖斯顿的举止和才能的激励,都极力模仿他,有的人甚至到了和他穿一样的服装,改戴领结和穿有领扣的衬衫的程度。他们像他一样吸烟斗,虚张声势地走路,极力模仿他讲话的样子。但后者是一种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在赖斯顿奇妙的冷淡声音中有独特的音色,他精选的词,他停顿的方式,使得他说的每件事情都有了永载史册的口吻。
不难想象,纽约的许多同事都妒忌赖斯顿的工作队伍,都想成为其中的一员。在为数不多的场合,当纽约的记者和赖斯顿以及他的一些人一起承担某些特殊的外出采访任务,如采访佛罗里达的肯尼迪基地的大型空间发射活动时,纽约的记者就会仅仅因赖斯顿的到场而成为某些小方便的受益者。例如,早晨在赖斯顿的汽车旅馆门外,在赖斯顿的要求下会有一捆新印出来的25页的《纽约时报》从纽约空运到佛罗里达。赖斯顿理解记者们的想法。他知道,当承担一项外派的任务时,他们大多数最渴望的是吃早餐时看到刊有他们自己文章和名字的报纸,从而感受到快乐。
纽约的几个记者极力想调到赖斯顿的分社,但很少人能成功。赖斯顿通常是不会接受任何来自纽约总部的请求或选择,他宁愿在离美国的心脏更近的小城镇里去获得自己的发现。赖斯顿还极力阻止纽约记者到华盛顿地区采访消息。1959年他对纽约的一个记者就是这样做的,这个记者就是被公认为全国最优秀的劳工记者A.H.拉斯金。拉斯金当时正在采访一次钢铁工人大罢工的每日进展情况,因采访需要他从纽约来到匹兹堡,随后又进入华盛顿,因为总统的一个专门小组打算就是否颁布应急禁令举行听证会。拉斯金来到华盛顿分社时,赖斯顿有礼貌地但明白无误地告诉他,罢工的报道现在已由华盛顿的一名记者所接管。拉斯金随即给纽约总部打了电话,纽约总部要求他打道回府。后来在纽约就此事出现了许多吵闹。有个编辑大声地表示《纽约时报》是由纽约管理的,而不是华盛顿;另一个编辑说,《纽约时报》是一家报纸,不是一块分封采邑。但这种议论大多都是出于窘迫或愤懑,没有哪个编辑愿意在这个时候和赖斯顿摊牌,所有人都知道赖斯顿与报社统治家族的关系密切。至于A.H.拉斯金,他对在华盛顿发生的事情并不感到惊奇。像纽约总部的大多数老兵一样,他以前就体验过和分社打交道的困难,发现他们总是拖拉地或勉强地帮助他去华盛顿查清所要报道的事实,或者把他提供的任何消息来源都当作无关紧要的东西很快打发掉。如果可能的话,拉斯金宁肯和赖斯顿吵嘴,也比和过去担任分社社长的阿瑟·克罗克吵嘴更能表现自己的真诚。
拉斯金记得1949年他在华盛顿分社的一次经历,这次经历是如此的可怕,最终演变成了闹剧。这一年是以大量失业为标志的全国经济衰退时期,拉斯金从联邦安全局的一个朋友那里得知,杜鲁门总统正准备向国会提交一份特殊的国情咨文,迫切要求联邦政府拨款帮助各州和城市,实施自大萧条时期公共事业振兴署成立以来,第一次处理应急事务的劳动救济方案。拉斯金怀疑能否指望克罗克那里出人帮忙査清这个线索,便自己用电话进行调查。他在纽约最终得到了足够的事实来写报道。这篇报道占了《纽约时报》的一版。报纸传到华盛顿时,在克罗克的分社里出现了暴怒。克罗克的副手路德·休斯顿,很快派记者去证明拉斯金的报道是一个骗局。休斯顿甚至竭尽全力让《纽约时报》的白宫记者安东尼·莱维罗在记者招待会上以否定的口气向杜鲁门总统提问,想引诱出否定的回答,他的确成功了。接着休斯顿给纽约发出一封愤怒的信件,列举了华盛顿的一些高级官员的名单——他们都曾告诉分社,拉斯金的报道纯属子虚乌有。这封信在结束时强烈重申了它的主题:从纽约的时报广场[注:时报广场(Times Square),纽约商业中心,位于百老汇大道与第七大道会合处,名称源于《纽约时报》早期在此设立的总部大楼。该地又被称为“时代广场”,是据英文名直译所得。]来采访华盛顿必定导致灾难,纽约何时会吸取它的教训?幸运的是,在休斯顿的信到达纽约的当天,杜鲁门总统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劳动救济的国情咨文,其中的一切均符合拉斯金的预见。
但詹姆斯·赖斯顿决不会宽恕这种小事,他也不会允许他的分社采取这种目中无人的傲慢行动,这必定会或迟或早地自食其果。赖斯顿把他本人和他的职员训练成团队型员工。他的管理艺术,是不能仅仅靠通常的一意孤行来衡量的。更有趣的是,赖斯顿的方式,正如他所表现的,似乎只是为了《纽约时报》更大的荣誉而设计的。赖斯顿毕竟是一个教堂建设者,不是一个砸石工,纽约的任何编辑公开向赖斯顿的动机进行挑战,都会是厚颜无耻的。他们可以生他的气,当他阻止拉斯金来华盛顿做钢铁工人罢工的报道时就是这样,但他们抓不住赖斯顿的傲慢、自私或专权的把柄——他也许沉溺于这样的事情,但他们无法抓住他。他做的每件事情似乎都有高尚的目的和健全的原则。在让A.H.拉斯金远离罢工报道时,赖斯顿并没有剥夺《纽约时报》读者将要知道的新闻报道。赖斯顿用他自己的劳工记者来从事报道。
赖斯顿的整个立场似乎是和《纽约时报》缠绕在一起的,他的理想主义和性格与苏兹贝格夫妇赞同的观念是一致的,怀疑赖斯顿也就是怀疑《纽约时报》本身。如果赖斯顿插手了总部的某种复杂的事情——这种事不时地会发生,特别是在60年代的震荡时期,他的参与也会是出于一种非常道德的立场,以致纽约的任何编辑把这种事叫作“办公室政治”几乎都算是叛逆。因为他们都知道,赖斯顿或许已经事先和业主阿瑟·海斯·苏兹贝格,或(在苏兹贝格1961年因为健康原因退休后)和奥维尔·德赖富斯一起厘清了他的行动步骤。在20世纪50年代,赖斯顿和德赖富斯成了亲密的朋友,赖斯顿到纽约时,经常停留在德赖富斯的家里,充当这位新业主的知己和顾问。在他的讲演和作品中,他大肆赞美这家报纸和拥有这家报纸的家族,当1963年工人袭击《纽约时报》时,赖斯顿以义愤填膺的悲痛之情谴责劳工领袖:“袭击《纽约时报》就像是袭击一位老妇人。”
所以,毫不奇怪,当1961年的这个晚上《纽约时报》要就猪湾报道做出重大决定时,新任总指挥奥维尔·德赖富斯会向赖斯顿求教。赖斯顿对国家利益和《纽约时报》在国家利益中的利害关系非常敏感,建议降低这篇报道的分量。他的确这样做了。如果克利夫顿·丹尼尔1966年春在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的讲演没有再一次挖掘出这件事的话,如果五年前被制服的纽约编辑们没有像他们在1966年6月2日在《纽约时报》上所做的那样对丹尼尔的讲演配合报道的话,这篇报道就会和1961年以来其他上百篇大型报道一起,降低调子,发表出来,并且被遗忘。他们把这篇4000字的讲演散布到报纸的六个栏目上,还刊登了一幅入侵古巴的照片和由报道这次圣保罗讲演的美联社记者写的几千字的文章,标题为:《肯尼迪后来愿意让〈纽约时报〉把它知道的一切都刊登出来》。对丹尼尔的讲演进行这样广泛的新闻报道,甚至连发表讲演后回到纽约的丹尼尔都感到惊奇。这篇新闻报道显然是正当的。理由是,它给历史下了一个重要的脚注。但也无可怀疑,它的杰出表现的另一个理由是,这篇讲演使得在1961年被德赖富斯和赖斯顿否定的纽约编辑们成了英雄——它实际上是以微妙的方式指责了德赖富斯—赖斯顿联盟。这种事情在五年前是不会发生的,但现在,在1966年,情况就不同了。奥维尔·德赖富斯已经死了。